第十三章
彭湃2019-01-11 16:066,522

  /// 01

  青萱的葬礼举行得相当简单,出乎意料的是,处理这些手续事务的人竟然是主治医生刘医生,用他自己的话说,从青萱的母亲检查出白血病开始,他就认识她了,这四年,他跟她在医院见面的次数,比跟他前妻与女儿见面的次数还要多。

  大雨过后的夏日午后,温度和微风都恰到好处,不知道为什么,夏天的热烈才刚开始,我就已经闻到了秋天的苍凉气息。

  我和刘医生站在青萱的墓碑前面,彼此算不上认识,代沟也有点儿深,却因为这个女孩很奇妙地站在了一块,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抽着烟。我聊我今后要去的大学,他聊跟他越来越生疏的女儿,后来我们还是聊到了青萱。

  “她是个好姑娘。”他说。

  “是啊,原本还打算娶回家当媳妇的,但我妈还嫌她太漂亮,怕我以后吃不住她。”

  “我也这么觉得。”

  说完我俩都笑了。

  刘医生朝着空旷的远方吐了一口烟:“我大学毕业就干这行,有十几年了。本来这种话不应该对一个即将上大学的年轻人讲。”

  “讲吧。”

  “就我所了解,这世上,好人大多没什么好报,来医院受苦的总是好人多。”刘医生扔掉烟头,轻轻踩上去,“不过怎么说呢,可能是我的心理作用,好人死的时候,表情总是会安详一些,可能不觉得欠了世界什么。”

  我不明白刘医生的话,也可能明白了,不管怎样,我一定是欠了世界很多的那种人。

  一束强有力的阳光就在这时穿透了沉重的云层,整座山由上而下地亮了起来。我不经意地回过头,看到墓园山脚下的路上停着一张银白色的奥迪Q7,我跟刘医生下山时,那辆车立刻开走了。走出墓园时,我看到路边的草地上扔着一束新鲜的风信子。

  几乎是一念之间,我就原谅了那个叫易止水的男人,原谅他对青萱所做的一切,对我所做的一切。是的,我不恨他了,因为他并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恶棍,他只是个可怜又可悲的懦夫,他甚至不敢承认自己爱过一个十八岁的女孩。

  “再给我根烟好吗?”分开前,我找刘医生要了最后一根烟。他倒了倒烟盒,拿出一根,帮我点上。

  “你自己都不买烟的?”

  “打算戒了。”

  茄子杀人案终审的那天,我有去,但迟到了几分钟。我坐在听众席的角落里,茄子被押上来时我差点儿没认出来,他穿着黄色囚服,铐着手铐,剃了一个板寸头,神色麻木。他听天由命地低垂着头,黯然的眼睛隐藏在深陷的眼窝里。

  审判并不长,整个过程中双方律师也没有太多交锋。

  哪怕律师把道哥生前的斑斑劣迹细数了一个遍,拿出苏冉沫和其家人的录音证明——她在法国,不能过来作证,并且拿出医院的堕胎证明,在场所有人都认为道哥就是一个罪该万死的禽兽,但这依然不能改变茄子蓄意谋杀罪成立的事实,最后法官拿起小铁锤“当啷”一声敲下去,定案了。

  我不知道法官宣布了些什么,我只听清楚了最后几个字:十五年有期徒刑。

  我起身离开,几乎仓皇逃走。我不想再听到茄子父母以及小雯精神崩溃后的哭喊与哀号,我现在真是怕死这种声音了,这种对命运悲伤的、无力的控诉。就在我快要走出法院时,身后传来茄子的声音。

  “顾小离,我知道是你!对不起!谢谢你!”

  对不起。

  谢谢你。

  这就是十几年的好兄弟在被押入监狱前留给我最后的话。我说过我永远不会原谅他,其实我哪有那个资格,又哪有那么绝情,我只是没脸面对他。茄子,我也谢谢你,但对不起,我不能回头,因为我不配。希望十五年后,顾小离还是那个顾小离,茄子还是那个茄子。

  我迈出大门,日光倾城。

  后来我有在梦中梦见自己去探监,我隔着厚厚的玻璃窗问茄子,我说:“茄子,你在里面还好吗?”茄子皮肤黑了很多,两条法令纹更深了,但笑容却很爽朗。他说:“好啊,挺好的,每天干干活、放放风,没事就思考下人生。”我又问:“那有没有狱霸欺负你啊?”茄子笑得更开心了:“说什么傻话啊,我可是骑士好吗?谁敢欺负我啊,我欺负他们还差不多。”

  这只是个梦。

  我每年都会去探望伯父伯母,但没有去探过监。

  /// 02

  三个月的漫长暑假结束了,夏天也结束了,但余热依然不减。

  开学前我拉着沉甸甸的行李箱上了火车,我要去往北方,去那所我并不了解、可能也不怎么喜欢的大学。离开星城那天,妈站在人潮汹涌的广场上朝我挥手,她热泪盈眶地喊着:“去那边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轻信陌生人,跟室友要搞好关系,天冷了要穿衣服,有事就跟家里打电话,放假了有时间就回来,不要心疼路费……”

  我受不了了,这还让不让人走了,我回过头不耐烦地挥手:“妈,你快回去吧,这么大的太阳就不怕中……”我抬头看了下,阴天,“总之别担心,回家吧,听话。”

  妈不肯走,哭得更厉害了:“没事,我看着你走。”

  “好好好,我进站了你就走啊。”我像是在哄小孩。

  后来这番依依不舍的离别成了帮我撑过每一个失眠夜晚的良药。只要胸口一难过,我就会不停地翻出这一幕,找到妈送我时的那个热切的、期盼的眼神。然后我就觉得自己肩上还担着责任,就算不为自己也要为了我妈啊,于是我就这么心安理得地抛下了曾经的自己、朋友和爱人,平凡、小心,甚至怀着某种敬畏地生活了下去。

  三年很快就过去了,这三年里我认识了几个关系不错的室友,参加了文学社和一个电影爱好者社团,跟一个女孩有过几次不痛不痒的约会,最后无疾而终,挂过两次科,陪失恋的同学醉过一次酒,考过了驾照,说不上多么精彩,但勉强算得上没有辜负大学生活。

  寒假我回到星城,家乡的变化可以用翻天覆地来形容,商圈一个接一个地盖起来,每个繁华路口都在修路,堵得不行,据说要开通地铁了。

  回家第一天,我翻着电话簿,却找不到能约出来的人,于是在家里帮妈妈大扫除,下午开着父亲新买的车载一家人去家乐福买年货。

  何叔说我变了,像个男人了。我自己倒觉得还好,但是远离家乡的独立生活确实会让人染上一种“成熟”的质感,因为你会发现什么事最终都得靠自己解决,所以待人处事的态度会慢慢变得谨慎和周全,并且时刻换位思考,理解他人的不易。比如我会越来越忽略自己喜欢什么,而是记住身边的人喜欢什么:妈妈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坚持年货要买喜之郎果冻、开心果,爸爸则永远戒不掉一天一包烟,每次偷偷抽被老妈发现了就得灰头土脸地挨骂,这时我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坐视不理了,我必须站出来当个和事佬,让爸少抽两根,让妈少说几句。然后在那一瞬间,我明白了原来这就是成熟。曾经我有过一个朋友,所有人都当他是个幼稚的活宝,其实他比我们都成熟。

  下午,爸妈提着年货在超市门外等我,我拿着钥匙去地下停车场取车。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我竟然遇见了赵倩,她开着一辆红色保时捷跑车,打开车门时看到了我,彼此有些尴尬,或者说她觉得有些尴尬,我则一脸的漠然。

  她打扮很时髦,头发也留长了,染成了酒红色,少了一些刁蛮任性,多了一些柔媚和风尘,都说女大十八变,这话不假。

  “还好吗?”这居然是我的第一句话。

  “我猜你过年会回家,所以就来看看。我一直想找你,约个时间吧,我给你件东西。”

  “就今晚吧。”

  晚上我和赵倩约在老地方,红旗广场的奶茶店,现在这里已经不是奶茶店,变成了一家书吧,提供书、音乐和咖啡。来到这难免想起往事,记得那时候我和茄子还有小雯,几乎是带着讨好的口气跟赵倩澄清事情原委,现在想想,我也是蠢得可以,居然会怕赵倩恨枷辰,结果她爱他还来不及呢。

  想到这我笑了。

  赵倩把一个包好的东西拿给我,从形状上看像是一幅画,我接了过来。

  赵倩低头,搅拌着手中的咖啡:“你现在可以打开的。”

  恭敬不如从命。

  我撕开黄色的牛皮纸,果然是一幅被装帧好的人物肖像画。我先是隐约看到了一个人,中短发,我起初以为是女孩,直到作品完全展现出来时我才发现竟然是自己。画上的人看上去是有些像女生,但的确是高三时候的自己,那时候青春疼痛小说看多了,头发稍微留长了点儿,我觉得那样才文艺。

  “哈哈,谁画的,我有这么娘吗?”我笑了。

  “枷辰。”

  我笑不出声了。我想起来了,某个宁静的午后,一个堆满了凌乱的画架的画室里,我拉着茄子气冲冲地踢开了门,枷辰坐在角落,我隐约看到他在默写一幅肖像画,半侧脸,中短发,我以为他在画赵倩。

  我错了,他画的是我。

  赵倩露出一个受伤的笑容:“现在你知道了,他其实没办法像个正常男孩一样去喜欢女孩,哪怕那个女孩是你一直喜欢的人。他真的努力过,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了你,但他失败了,他不想再耽误苏冉沫,所以拜托我跟他演了这场戏。当时我太爱他了,愿意为他做一切,我自信可以通过时间改变他。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了。唯一的意外是苏冉沫。”赵倩低下头,嘴角非常愧疚地扯了一下,“如果不是茄子杀人案闹得沸沸扬扬,我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事,我当初真的只是想让道哥去吓唬一下苏冉沫,让她知难……”

  我把咖啡泼在了她的胸口。

  本来我想泼在她脸上,但犹豫了一下。

  赵倩愣了愣,随后意料之中地笑了:“真有意思,我一直以为我是为了枷辰才来找你坦白这些,但就在刚才那一秒,我才发现我是为了自己。”

  “赵倩,我早就不恨你了。这杯咖啡不是为我,是为我的朋友。”

  她点点头:“我知道,谢谢你,我好受多了。”

  “其实我知道这两年你也过得不好,枷辰从没喜欢过你吧,他读了一年大学就辍学的事我也知道了,他每个月都会给他爸寄钱回来,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儿。我还听说这两年你一直在找他,如果哪天你找到了拜托帮我转告他一下,叫他别任性了,想想他爸吧,他爸现在不缺钱了,但每年冬天还是会给人洗车,因为一闲下来就难受。最后,帮我跟他说声对不起,是我没给过他机会。”

  “好。”

  “再见。”我抱起画,起身付账。

  我推开玻璃门的时候,一群年轻朝气的高中生从我身边跑过。

  恍惚间我又回到了那个落寞得像是一切尘埃落定的黄昏,无数穿着白色校服的雀跃身影冲出校门,好似一层又一层的汹涌海浪。隔着那即将走向不同人生且永远不会倒退的白色浪花,枷辰朝我笑了笑,他的目光是那么的难过,又那么的决绝,像是永别:顾小离,你错了,你从没给过我机会。但不重要了。再见。

  嗯,不重要了。

  /// 03

  离开红旗广场后,我抱着画,独自一人穿过那条漫长而寂静的柏油马路,两边的梧桐树已经凋零得只剩下突兀的树枝,树枝编成一张巨网,托住了头顶上那沉甸甸的没有星星的夜空,脚下是长年累月不去清扫的厚厚一层枯黄树叶,踩上去依旧柔软,并发出细碎得像是时光流逝的声响。

  以前我们三个总是一起放学,我坐在茄子的自行车后座上晃荡着双腿,枷辰挎着单肩包,默默跟在后面。有时候茄子骑得快了,就会在前面的路口掉个头,慢悠悠地骑回来,嘟囔一句:“快点儿行吗?网吧要没机器了。”

  原来,没有你们的陪伴,已经这么久了啊。

  我在外面漫无目的地转着,很快就到了凌晨。回家的时候,路过明成高中附近的文庙——那条不管城市如何变化,依然喧嚣、脏乱、自得其乐的堕落街。那个以卖烧烤鱿鱼出名的老板就站在巷口,他一眼认出了我:“哟,好久不见啊,都长这么高了,你朋友呢?”

  “哪个朋友?”我装糊涂。

  “就是那个说丘吉尔的弟弟是种田的那个呀,那次我还更正了他呢。他以前最爱来我这里吃鱿鱼串。”看来这老板不看新闻的。

  “哦,他呀。”我笑了笑,“那小子考的大学太远了,今年不回家过年了。”

  “真没意思,过年再远也要回家啊。来,这里有份鱿鱼,烤多了卖不完,给你打包拿回家吃吧,今天几个老朋友约我打牌,我一会儿就收摊了。”

  “谢啦。”我接过打包盒。

  回家前,想着烧烤应该配点儿啤酒,我跑去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超市,拿了几瓶啤酒和一包万宝路香烟——我是戒烟了,但今天例外。我正要结账时,一个女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这次不买咖啡换啤酒啦,大作家?”

  我猛地回头,才发现是那个半夜跟我聊过天的营业员,就是我为青萱买烟的那次。现在看她的打扮似乎荣升为店长了,正在清点货物,我老半天才反应过来:“你记性也太好了吧?”

  “也不算吧,晚上值班挺无聊的,有意思的客人不多。我记得那晚你好像说你收留了一只要抽烟的小鸟是吧?现在呢,还养着没?”女孩眯着眼睛,轻快地笑着,两个干净的酒窝有一点点像苏冉沫。苏冉沫,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我脑海里突然就浮现出一个穿着大衣,裹着围巾,从埃菲尔铁塔下走过的身影,风吹乱她的头发,她瘦了,更美了,笑容温和而平静,唯一遗憾的是,身边没有其他人。

  “没,飞走了。”我回答。

  “去哪儿了?”

  “大概,回家了吧。”

  “这么有意思的小鸟,怪可惜的,嘻嘻。”

  “是呢,怪可惜的。”我收好零钱,推开了门。

  今天还真是邪门了,怎么每个人都跟我过不去啊?

  深夜,爸妈都睡了。我待在房间,将烧烤和啤酒一点儿不落地填入腹中。按理说,借着吃饱喝足的饭晕劲头,应该可以很快入睡,可我还是失眠了。我翻身起床,打开电脑,正打算下个游戏玩一玩,自动登录的QQ就收到了一封邮件,看起来不像垃圾邮件和广告。

  这么晚了,会是谁呢?我点开了。

  三年后的顾小离: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应该不在这个世界上了。老实说,敲下这几个字时我觉得挺不可思议,我现在还在这个世界上,可是以后就不在了,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先说声抱歉啊,没能按照约定给三年后的自己写信,不过相信你也不会怪我。

  想来想去,这封信我只能留给你了。我把你支开,倒不是真的想抽烟,就是不太想在你面前哭鼻子,因为我真的忍了很久,从你把我带回家那一刻就开始忍,得知自己患有白血病这种事,换谁受得了啊?

  不过这封信可不是跟你诉苦的,而是表白,因为不确定以后还有没有机会。不要吓一跳啊,其实从见你第一眼——那会儿你还不认识我,我就对你有好感了。今天晚上,由于你的各种加分表现,我可以确定地说:我喜欢上了你。哈哈,打这几个字时心跳居然还有点儿快。

  当然啦,我没指望你会喜欢我,你已经发现了我背上的无名鸟,这是个秘密,以后你可能还会知道我更多的秘密,然后你就会知道我是个坏姑娘,那肯定会伤害到你,毕竟你那么善良。我知道看到这里你一定会大声否认,但是没用,你就是个善良的人,你自己都没有察觉而已。顾小离,你知道吗?让我喜欢的,让我害怕的,恰恰都是你的善良。

  伤脑筋啊,我好想留下来把你睡了,但这怎么行呢?你那么好,应该属于更好的姑娘。所以趁你还没回来,我必须带着我的罪恶、我的悲伤,还有我的……思念,嗯,思念,离开了。你也不用太担心我,这件旧旧的大T恤上有你熟悉的味道,有它的陪伴,再长的夜路我都不怕。

  亲爱的顾小离,祝你今夜好梦,夜夜好梦。

  晚安。再见。

  三年前的青萱

  我读完信后,窗外不知何时飘起了细雨,也可能是雨夹雪,它们轻轻敲打在倒映着迷蒙夜色的玻璃上,像是忧伤的节拍,我好像听到有人在唱《雪绒花》,我知道这是错觉。

  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时刻。

  青萱,我好想你。

  人们总说一个习惯养成只要二十一天,是不是改掉一个习惯也只要二十一天?可是你都离开无数个二十一天了,我还是没办法停止想念你。青萱,你知道吗?你一点儿都不坏,你是个特别好的姑娘,你教会了我如何去爱、去原谅、去宽容、去感恩、去忍耐、去救赎,你什么都教会我了,唯独没教我如何去遗忘。

  那晚,我忘了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我再一次梦见了青萱,梦里依旧接着上次发生的事情。我拉着青萱坐上了摩天轮,摩天轮的轿厢缓缓升高,我们趴在光线朦胧的窗口,看着脚下的景色一点点远离,直到越来越小,最后融入灯火通明的城市,化为一片流淌着橙黄和酒红的海洋。青萱侧头看着外面的世界,鼻尖轻轻点着玻璃,鹅黄色的光芒洒在她素净而忧伤的脸庞上。

  我还是问了,这个问题实在纠缠我太久了。

  “青萱,你为什么要坐两次摩天轮呢?告诉我好吗?青萱,我真的很想知道……你别不说话啊,你告诉我吧。”

  女孩静静回头,眼睛无瑕得像是琥珀。

  “我只是不愿离开,我只是,很想跟你们在一起。”

  (完)

  初稿。2010年6月20日于北京。

  定稿。2010年9月30日于长沙。

  再稿。2016年9月01日于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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