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三章 首富
南西默2019-07-01 10:063,492

  有经验的挖宝人通过观察挖出的泥土的特性,往往就能猜出地底矿脉的走向。通常来说,如果地底出现一层黄色的粘土,那么,能挖到矿脉的机会就会大很多,石英石通常就会藏在这种粘土里。如果能发现有一些细小的石英石脉矿,老人们都管这种矿脉叫“麻牙”,那么,沿着“麻牙”挖下去,找到大的脉矿的机率也会大上很多。

  这些都是老百姓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经验之谈,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很管用。

  到地底下找东西,属于隔皮猜瓜,谁心里都没有底,能不能挖到晶石都要靠老天的眼色吃饭。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一个人在夜晚行走在荒野中的时候,发现某处地面下往外放射红光,这个红光的放射过程通常大约能坚持几秒到几分钟。如果你发现了这个现象,那就意味着,你要发财了。

  第二天,你到往外冒红光的地方下铲往下掘,必能挖到水晶,百试百中。

  老百姓把这种现象叫做“财找人”。

  人找财,难。但是一旦财找上了人,那你想要发点小财就是很轻松的事了。在地上挖个坑,大把大把的水晶往外拿,能不发财吗?

  李扬的一个邻居家就碰到过这种“好事”。

  那还是李扬小的时候,这家姓胡的邻居在正屋前面盖三间过道。那时候盖房子,水泥用得还少,盖房子砌缝粉刷都用的是白石灰。到石灰厂买来生石灰,倒入池中用水浸透,变成熟灰才能够使用。

  要浸生石灰就得先挖个石灰池。结果,那年合该姓胡的发财。在他要挖石灰池的前一晚,他坐在院门前抽烟,结果一支烟没抽完,他发现离墙外不到五米的一处地面上忽然冒出一阵红光,把他吓了一跳,还以为是闹了妖怪。

  第二天,老胡决定把石灰池就挖在昨晚往外冒红光的那块地上。结果,刚挖下去有半米深,就发现了一个石英矿,里面除了少量的石英,全是水晶,而且是晶体纯净,品相完好的水晶。

  那次挖出的水晶全部是六棱柱状的自然结晶体,有大人的胳膊精细,一根根的晶石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泥土里,老胡家用抬粪的筐子抬了好几筐才把那一窝水晶收拾干净。

  虽然那个时候水晶还不太值钱,但送到县105矿出售后,卖得的钱被老胡家盖了三间瓦房不算,剩下的钱还让老胡家大吃了一个月的好猪肉。天天从他家的厨房里往外飘香气,把老胡一家人吃得是肥头大耳的,这让周围的邻居们艳羡不已。

  据地质专家们研究分析,这种地底的水晶往外喷射红光的现象,是因为,水晶在地底遭到挤压后,水晶内部所蕴含的能量发生折射所造成的。

  今天,李扬以神识激发蓝针,晶石内果然也发出了一阵阵红色的能量波动。这也印证了他小时候听到过,水晶能自然放光的那个传说。说这个现象是科学也好,迷信也罢,归根结底,水晶能在土里自然放光是即成事实,只是科学和迷信是两种不同的说法而已。

  科学界把水晶这种发射红光称为能量波动,修真之人把它称为灵力波动,道殊同归。

  李扬十分满意地收拾好晶石,走出房间,正准备到楼下吃饭,他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这个时候,正是饭点,谁会在这时候打电话过来呢?

  李扬拿起手机一看,上面显示的名字是:乔煜。

  李扬赶紧按了接听键,微笑着对着话筒说:“你好老同学,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给我?有事吗?是不是要请我吃饭呀?”

  电话那头的乔煜声音平静地说:“好啊,我正好也没吃饭,你一会儿到萃海楼酒店等我,我找你有事。”

  李扬正想再说几句什么,电话那头却“啪”的一声挂断了。

  那天在水晶宫大酒店的时候,乔煜和李扬碰了好几杯酒,当时李扬就发现,她的眼神里隐隐的透露出一丝忧郁的伤感之色。当时在酒桌上他也不好问,后来通过张斌的嘴,李扬才得知,乔煜嫁错了人,当年的这位班花,人人宠爱的公主,这几年的婚后生活过得并不幸福。

  这个可怪不得别人,当年追求她的人那么多,她却偏偏挑中了一个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也就是人们学说的痞子。

  那时的她年轻无知,大概感觉混社会的人比较牛,走到哪里都是兄弟一大帮,吆五喝六的,威风凛凛。而且还能保护自己,别人都惧怕于他,所以,她选择嫁给了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婚前追她的时候,的确是把他宠成了掌心里的宝。可是等到结婚后,那个男人所有的恶习全都在她的眼前暴露了出来,酗酒,脾气桀骜不驯,不讲道理,见打架如喝蜜,欺负弱小真威武。他又没个正经职业,成天的赌钱鬼混,后来渐渐沦落到偷鸡摸狗,危害一方,为当地人所不齿。

  最关键的是,他对乔煜也不再象从前那样的百般呵护了。稍有不顺,他便对她大声呵斥,甚至拳脚相加,经常的让她鼻青脸肿的连门也出不了。

  这种生活让乔煜苦不堪言,却又无可奈何,只有忍气吞声,伺机提出离婚。

  乔煜也算是个秀外慧中的女子,看清了那个男人的本性后,偷偷地长期服用避孕药物,所以,结婚几年后,两人一直都没有孩子。

  那个男人也懒得管这些,在他看来,没有孩子正好,有孩子还是个拖累。只要能让他天天的去胡吃海喝,再去赌场上鬼混,别的什么他也不愿意管。

  正在这种情况下,乔煜碰到了从南方成功归来的李扬,这让她的心里隐隐的生出一丝期盼的念头。

  李扬与乔煜本无交集,现在乔煜给他打电话来邀他吃饭,李扬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乔煜的意图。无非是想在他这里寻得些帮助。具体是怎么个帮法,她又需要怎样的帮助,这些他就想不出来了。

  李扬不太愿意去和乔煜一起吃这顿饭,他现在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花在这些家长里短上,自从在B京遭到张仪的手下伏击后,他如一条丧家之犬匆忙的逃回了家乡,自己还是一屁股撇不干净的烦恼呢。可是,老同学张了一回嘴,自己要是不去的话,又有些不近人情。如果自己真的能帮上她一些忙,比如说能给点钱解决这种家族纠纷,他倒是不介意帮老同学一把。

  他到楼下卫生间洗了把脸,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和母亲说了一声,拿着他那只装得鼓鼓囊囊的手包,向萃海楼酒店走去。

  李扬一路慢悠悠地踱着方步,欣赏着几年来这个小县城的变化,回忆着三天前同学聚会时王道林老师提出的那个“首富之说”,禁不住有些志得意满。看着路边的一草一木,一街一景都觉得亲切万分,一种舍我其谁,胸有成竹的豪迈感油然而生。

  等他一步三摇地踱到酒店门前时,发现乔煜早就在酒店门前等着他了。

  乔煜今天穿的是一件低胸的宽松上衣,下面是一条牛仔裤,脚上蹬着一双半坡跟皮鞋,把她的好身体衬托得玲珑剔透,仪态万芳,乍一看,还以为是哪位电影名星来这里演出呢。

  “老同学,让你久等了,真是不好意思。”李扬连忙紧走几步,上前和乔煜握了握手,解释道:“我走得慢,家里也没辆车子,早知我借一辆好了。”

  “没关系,我也是刚到。”乔煜微笑着说,锁上自行车,和李扬一起走了进去。

  李扬有意选了一个隐蔽的角落坐下。两人都是有家庭的人了,这样孤男寡女的在一起吃饭,很容易引起别人的误会。虽然两人彼此间坦坦荡荡,并没有什么苟且之意,但他可不愿意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以免落人口实。

  “老同学,你有什么事情在电话里吩咐一声就行了,用得着这么麻烦吗?还要专门出来吃饭?”李扬假意客气道。

  乔煜没接他的话茬,微微一笑道:“你喝点白酒还是啤酒?”

  李扬酒量甚好,他已经在心里想好了,不管这顿饭花多少钱,都不能让乔煜结账,所以,他便询问似地说:“你要是陪我喝,那就来瓶白酒吧。”

  “好,那就来一瓶桃林大板斧吧,”乔煜道:“我可不像你,财大气粗,请人吃饭都喝茅台。”

  “什么酒都行,我不挑。这桃林酒我喝过,口味不错,不比茅台酒差多少。”李扬笑道。

  这句话倒不是李扬在装逼。桃林酒是此地的名酒,价格便宜,质量口味却属上乘,酿造工艺一点不比那些名酒差,属于价廉物美的一种白酒,深受当地酒徒的喜爱。

  “嗯,我住得有点远,自己还真不敢走那么黑的路呢。”乔煜看了李扬一眼,轻声应道。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感激的神情。

  李扬推上乔煜的自行车,把手包放在车篮里,乔煜走在自行车的另一侧,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些无关痛痒的话,向城南的方向走去。

  李扬近一米八的身高,乔煜一米七零。李扬身材挺拔匀称,五官俊郎,乔煜身形袅娜,冷艳风情,两人在一块儿的确能让人想起“般配”二字。这样孤男寡女的走在一起,而且是在这样的夜晚,很容易让别人起什么误会。好在乔煜家住得偏僻,在城东南的城郊结合部,两人一路上也没碰上熟人。

  过了铁路,基本上就算是出了县城,铁路以南属于城乡结合部,这儿居民区的房子盖得高矮不齐,显得杂乱无章,也有许多外来人员搭起的临时窝棚,乍一看,整个就是一难民营。

  道路从这儿分成两岔,一条道通向南边的乡镇,再往南走,就是彻底出了县城。另一条道转而向东,同通向城边的几个村庄。

  两人沿着向东的道路走去。道路的南侧就是成片的卖麦田。

继续阅读:第九百一十四章 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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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修仙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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