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目的地一个城市接着一个地玩去,同时我开始了卖服饰设计。呵,连颜凛都走了,生活就得靠自己了。
真没想到,整整享了七年的福,终于还是要拾起从现代带来的谋生家伙——画笔。
穿过来这么多年都没为钱愁过,似乎一直都是被人“小姐”“娘娘”那样叫着,全都是有钱人的称呼。可是已经习惯了懒惰习惯衣来伸手的时候,老天爷却正儿八经地告诉我:给你一双手,不是用来装饰,是要靠它赚钱糊口的。的确,我自己也不想靠卖首饰坐吃山空来过活。幸好,我还有双能画画的手。
只是生活永远比我想象的要难。
白天边玩边观察各地薛国人的穿衣习俗,晚上回去OT画图。设计是要靠灵感的,没灵感的时候,只会是画了扔扔了画。好不容易画出几张满意的,结果跑了几个城市N间布店,却碰了一鼻子的灰。
在这里卖图真的很难,画得传统了,那些店掌柜就说那些款式他们本身就能做出来;画得新潮了,他们又接受不了,说我画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不过这点小挫折还打击不了我,我还是晚晚画天天卖,这家不行就另一家,这个城市没人欣赏就下一个城市……
而我们坐的四驾的马车也从颜凛走后换成了两驾的,车厢也从以前的豪华版变成最简陋的只能容纳两人的小包厢。同时住的客栈也不再是全城最好的,每去一个城市都会先格下价,寻找性价比最高的旅馆。
隐大哥说不必这样的,他说公子留了很多银两。我摇摇头,并让隐大哥找个机会将钱还给颜凛。现在的凛已经不是皇帝也不是王爷了,钱也不再是源源不断的了,有事没事还是多留点钱好,况且他还要照顾琬衣,以后还有他们的孩子……
这段日子习惯了和隐大哥坐一起驾马,他一个人驾车很闷我一个人坐车也很闷,并且那马车这么小坐得不爽,还不如出去和他一起驾车好。而且我也习惯了在马车上画图,有时候会问问隐大哥的意见,他不会看设计图,可是会根据经验给我很多宝贵的意见。
今天我们要去一个新的城市——秉仲郡。来薛国后我们一直都是走官道的,因为官道会比较安全,虽然会比较慢,不过既然是玩,也不怕耽误时间。只是这去秉仲郡的官道特别很糟糕,马车走快一点都会扬起一场沙尘暴。
所以别说画图了,用头巾将自己包得跟个阿拉伯人似的都还是满脸满头沙尘。
“如姑娘还是进去坐吧,这会儿沙尘太大了。”隐大哥好心劝道。
我林静如是这么没义气的人么,怎么可能扔下隐大哥一个人吃黄沙。“没事,一下就过去了。”
唉,刚说一下就过去,结果迎面就又一马儿带着滚滚沙尘奔驰过来……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闭上眼睛拽紧头巾,准备迎接又一场风沙的洗礼。结果这马儿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减了速然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在我们前面一点点停了下来。没有预期的沙尘暴,没有呼呼的风沙声,只有,一声夹带着喜悦的温厚的——“如儿”……
松开捂住眼睛的手,眼前的男子虽然脏脏乱乱的——浅蓝的衣服以前被风沙染成暗黄、头发已经看不出形状,可是脸上的笑容是七年如一日的,温暖。
颜凛骑着马儿慢慢走到我身边,“如儿,我回来了。”那笑容,是久违的,似乎,好久好久没见过了……
可是被他笑容感染的温心只是昙花一现——颜凛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不是么?算算时间,才一个月不到,颜凛怎么可能来回原州和薛国之间?除非,他根本没回去。
“凛,你让我好失望。”
重逢的喜悦被我这一盆冷水浇得冰冷冰冷的。颜凛皱着眉,不解地看着我,同时不解的还有隐大哥。
“你根本就没回去原州,你根本就没打算回去,对吗?你究竟将琬衣当成什么?是你无聊空虚时的玩偶么?”我猜我的声音一定很冷,因为凛在听到我的话后脸一下子变青了。
颜凛很生气,印象中,他只在赶我去冷宫时生过这么大的气。我今天,又一次踩到了他的火线。
“你……”我不知道颜凛想说我什么,因为他只说了一个“你”之后便喷了一口血,直直从马上栽了下去。
“凛!”我惊呼。
“公子!”隐大哥在颜凛倒下去的那刻飞过去接住了他,同时狠狠剜了我一眼。
将颜凛弄进马车,隐大哥就急急地驾起车朝城市飞奔。
我皱着眉,只是边给颜凛把脉眉就皱的越深。因为,我实在把不出什么来,凛是什么病?!如果说是被我气吐血了,那就是血气涌上头,脉象会很急促啊!可是凛的脉象,除了有过度劳累和刚剧烈运动完的特征外,就是一正常人的脉搏。
不可能不可能,肯定是太久没医人医术生疏了。我抓起自己的手,自己给自己把脉,我的脉也跳得很快,是那种紧张急乱的快,跟颜凛差不多。怎么会!
“快点,快点找大夫!”我对马车外的隐大哥吼道。握着颜凛的手一直在抖,不停地抖。
是的,肯定是我医术退步了,我宁愿凛是被我气吐血的,我才不要他什么病都没有。姥姥说过,把脉把不出症状的就不是病也不是中毒了,既然都不是的话,就没法医了。不会的,怎么会,颜凛肯定是被我气坏了才会吐血的,一定是……
“凛你醒醒吧,不要这样,我不气你了,好不好?”我轻轻地拿袖子擦着颜凛嘴边的血,嘴里喃喃说道。
“快点啊,再快点!”这已经不知道是我第几次吼了,尽管我们一刻都没停下,连午饭晚饭都没吃,水都没喝一口,可是天渐渐黑了,还是没到下一个城市。
我后悔了,为什么要为了省那么点钱而将四匹马换成两匹的,这该死的秉仲郡怎么这么远,这该死的天怎么黑得这么快!
伸手轻轻抹去颜凛脸上的水滴,生怕弄疼他。该死的眼泪却像下雨一样停不下来,不断滴落在他的脸上。一直学着以前生病时别人照顾我的样子,将颜凛挪动至歪躺在我身上,胳膊和腿都被他压得酸了麻了还是一动不敢动。
郡城是进去了,医馆是去遍了。看着大夫们一个个摇头直说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想一脚踹死他们,连个病症都诊不出来,还当什么大夫啊你们!
“公子还不是因为你才这样,你现在闹什么?”隐大哥的一句话让狂暴的我安静了下来。
看看隐大哥背上的颜凛,“去找客栈吧,明天回去颜国,我们去云雪山。”我相信,世界上没有姥姥治不好的人。
本来要两间厢房的,最后因为我坚持要照顾凛而三个人挤在了一间房里。
隐大哥将凛放在床上躺好后就出去了。再回来时除了带来了食物,还将一盒东西递给我,冷冷地说:“你从来都吝啬将信任给他,从来都只会伤害他。”
打开裹着的布,不用再打开盒子我都知道,隐大哥说得对,是我错了,我大错特错,我真的除了不信任凛外,什么都不会。凛回去了,这把竖琴就是很好的证明。可是,我都干了些什么?
俯下身,贴着凛的耳朵放柔声,“对不起凛,对不起。我一定会让姥姥医好你的。你一定要好,你还要好起来陪我将薛国玩遍的,你答应过我的。”
勉强吃了点晚饭,隐大哥用几张凳子拼起来睡在了一旁,我给颜凛拉了拉被子,抓着他的手也趴在床边闭上眼。要吃好了睡足了,才有精力陪凛打这场仗,他不能有事,我不能让他有事。
第二天开始往回走,马车换回了豪华的四驾包厢车。也不再走又长又臭的官道,挑快捷又不失安全的小道走。由于一路也不会多作停留,所以将用不着的首饰都卖掉,换成现金,因为一路上除了吃喝住,还要花很多钱买马——以我们这样快马加鞭地赶去颜国最西部的云雪山,绝对得换好几次马。
隐大哥自颜凛昏过去后变极少跟我说话,说得话都是冷言冷语,好像昨天之前跟我呆一起的人都不是他一样。
“凛,我们要上路咯,去姥姥那里哦!云雪山你知道吗?就是颜国最西部的那座大雪山,雪山上气温四季如冬,可是风景却是四季如春的哦!你看姥姥都能将丑八怪的我治漂亮,又能将我的痹症治好,你就知道姥姥很厉害了吧,所以不要担心,姥姥一定会医好你的,知道么?”我抱着颜凛絮絮叨叨地说着。小路比较颠簸,所以我一路紧紧地抱着凛,怕他会撞到马车壁。
“姑娘,今晚住哪里?”这是隐大哥一天中唯一和我说的话,四天里他就总共和我说了四句话。
“城里最大的客栈。”我闭着眼,有气无力地说了句。
之前游玩的时候两到三天才能从一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还没算上在这个城市游玩的时间。但现在,四天就穿过了四个城市。每天隐大哥都会把握好时间,晚上都会正好赶到城里,所以我闭上眼睛都是说要住最大的客栈。
这几天我们为了节省时间,都是一大早吃了早餐就打包好午餐和晚餐,然后一直不停地赶路,直到晚上八九点到下一个城市就找客栈睡觉。一整天屈着身坐马车,又刚好遇上大姨妈,总有点血供不上大脑的感觉。
下车的时候头晕晕步浮浮的,眼前黑黑的看不清马车的木梯,一个失脚,人就倒下去了……
被人从身后一把拦住腰,整个人就被扯回车厢,向后倒入一个大大的怀抱中。
我赶紧从隐大哥怀里起来,低声说了句“谢谢”又急急下车。被一个一天不说超过一句话的人抱着,心里那别扭就别说有多乱七八糟了。
这几天都是隐大哥停好车后我先下车,然后他上车将颜凛背下车,没想到今天他动作这么快,我还没下车他就上车了。不过也幸好他上车了,不然我就要掉地上了。
结果刚准备下车,就又被拉入那个怀抱——“身体不舒服还一直逞强,如儿难道不知道你逞强得让人心疼吗?”
被人拥着的身体僵了又僵,不是隐大哥的声音不是隐大哥的怀抱,是,凛。。
机械人一样转过身,不可思议地看着面前微笑着的凛,不敢相信地伸手摸着他的脸,毫无准备地一头撞进了凛的怀里。“凛!……”
颜凛闭上眼,拥紧我,沙哑着嗓音说:“嗯,我在。”
“对不起,凛,对不起……”
“傻瓜,紧紧抱了我几天,生怕我磕着碰着,每晚都趴在床边守着我睡,你这哪里对不起我了?”我抬头看颜凛,他依旧微笑着,可眼里是毫不掩饰的心疼。
“你都知道?那你为什么一直不醒?你知不知道你吓死我了?连诊脉都诊不出症状,颜凛你到底怎么了?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吓死我了……”一手紧紧拽着颜凛的衣服,一手捶着他的胸,他怎么可以这样吓人,怎么可以这样要人担心……
“对不起如儿……”这回换作颜凛道歉。这几天他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他醒不来,他也很想让如儿不要哭,他很想告诉她叫她不要担心。
待怀里的我泣声渐弱,颜凛一把横抱起我,温柔地笑着温柔地说:“如儿好好休息几天,之后我们就一起南下,直至将整个薛国游遍好不好?”
“不!”我挣扎着落地,怎么可以让刚醒来的颜凛抱着我走。而且,在没治好凛的病之前,我怎么会有游玩的心情?凛的病就像个定时炸弹,我完全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爆,我好怕,怕哪天起来,凛就一睡不醒了。
只是我越挣扎,凛就将我抱得越紧。他就像个小孩,赌气地抱紧了我,然后假装严厉地说:“什么都别说了,先去休息。”
拗不过他的大力,只能随他抱着,却是一脸凝重地跟他说:“凛你必须跟我去云雪山。必须。”
颜凛没有回答我,我则一直强调再强调,他非跟我去云雪山不可。直至将我放到床上,他才开口:“乖,等你休息好了,我们就起程去云雪山。”
而我似乎真的累了,得到他的保证后就昏昏沉沉睡去了。熟不知,颜凛像之前四个晚上我守着他一样,趴在我床边守了我一晚……
“不行,你一定得跟我去云雪山,自己的身体都可以随便糟蹋的吗?”我终于忍不住发火。
因为生物钟的关系,今天也早早地就醒了,刚想敲颜凛房门就听到他在和隐大哥说接下来要往南走、不再往东走、绕过了之前游玩过的几个郡城之后就继续往东走去薛国的京城,隐大哥虽几次出口说要公子去一趟云雪山,都还被颜凛打断了,最后隐大哥也只得对颜凛说的话不断说“是”。
“如儿,怎么这么早就醒了?”颜凛温和地笑着。他说话的同时隐卫恭敬地退了出去。
“你一定要跟我去云雪山!”我没理会颜凛的问好,绷着脸说。
颜凛叹了口气,走过来拉我到床边坐下,“如儿,我真的没事。”
“你不告诉我,就是怕我担心;不跟我去云雪山,就是怕治不好,是不是?你不用担心的,没有姥姥治不好的病,姥姥一定会治好你的!”我反握住颜凛的手,试图说服他。事实上,的确没有姥姥治不好的病,可是,我最怕的是,颜凛并不是患了什么病。
“如儿,你听我说,不要管什么原因,也不要管我的身体,我们只要尽情去玩,我们只要开心地过好每一天就是了,好吗?”
“你什么都可以随便,可那是你自己的身体,怎么可以随便?!”我真的无法忍受颜凛这种对自己的身体吊儿郎当的样子,这不是颜凛该有的样子,这不是我所认识的颜凛。
“如儿,这次你就听我的,好不好?”
“不好!”我噌地站了起来,避开了欲拥我入怀的颜凛。
颜凛叹了口气,“今生,我只想陪着如儿。琬衣那里,是我欠她。”颜凛突然改变了话题。
平常每次接触到这个话题我都暴躁得很,今天却出奇地安静,沉默了半天才淡淡地“哦”了一声。我弄不清自己的心思,颜凛回去找琬衣的时候我很烦很不开心,可是他说他不喜欢琬衣、只想跟我一起的时候,我却突然不适应了。
世界好像突然就乱套了。我是喜欢有凛呆在身边的感觉,有人陪着有人疼。可是我不想这是以破坏别人的幸福为代价,所以我才会放生他,让他回她的身边。可是怎么又突然就告诉我,他的幸福是我呢?
“为什么突然间选择我?”是不是因为凛陪了我一个月,就让琬衣误会了什么?或者说一个月就让凛旧情复炽?我想知道答案……
“如儿为什么这么紧张我?”颜凛笑笑,并不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因为……”对啊,因为什么呢?因为他是我前夫?是我曾经爱的人?是这个月一直陪着我的人?是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借我肩膀的人?面对魔男治不好的病,我是心疼;面对哥哥中毒至深,我是担忧;可是为什么偏偏面对颜凛这不知道是病还是毒的无症状病症时,我却是慌?
“因为是我把你气吐血的,我总要负责任吧。”我尴尬地笑笑,试图掩饰自己的不确定。
颜凛摸摸我的头,“我会等你。”话语像春风一样拂过脸庞,触动了细微而敏感的神经末梢。
很多年前,他也是这么跟我说的——他会等我,直到我愿意……
就算我再怎么坚持,颜凛都还是执意要往薛国南部去,完全没有要回颜国的意思。本来以为出于对颜凛身体健康的考虑,隐大哥会跟我站在同一战线,结果他也是一傀儡,只会听领导的话。
我劝不了也逼不成他去云雪山,也唯有跟着在薛国“游玩”。不过现在每去一个城市,我基本上都不会看什么玩什么了,必去的两个地方是——制衣坊和医馆——继续努力卖画,同时寻找能治颜凛的大夫。只是这里不是颜国,这里的医馆都不是冰花宫属下的,不然就能留个纸条给魔男和姥姥,问问颜凛的病。
颜凛就整一没事人,还是天天带我吃好吃的,带我去游山玩水,完全不把自己的病当回事。跟他闹过脾气,也跟他冷战过,最后我都是无条件投降,皇帝不急太监急,我一个人急有什么用呢……
今天是除夕。自从四年前的除夕夜我离开皇宫后,就再没和颜凛一起过过除夕了。我从没想过还会有这样的机会,而且,四年后一起过的除夕,还是在薛国过的,像普通百姓一样,看花灯衬热闹。
颜凛今天似乎特别开心,他一早就穿上了我给他做的新大衣,然后站在我门口等我起床。最让我惊喜的是,起床开门的那刻,除了看到他大大的笑脸外,还看到他怀里抱着的大公仔。
“怎么会……谢谢你,凛!”说罢,隔着公仔给了颜凛一个熊抱。
惊喜归惊喜,可是我没忽略掉:今天凛的脸色特别不好,是那种带紫的潮红。
早饭上来前习惯性地给颜凛把脉,尽管把了一个月的脉,依旧没把出什么症状,今天也不例外,就算他有明显的生病的表征,依旧把不出什么脉象。
“凛,你今天感觉哪里不舒服?”
“傻瓜,今天是除夕,我们要开开心心地一起过。”
“颜凛!”
“嘘……”颜凛用手指封住了我的嘴,笑着对我做了个“嘘”的动作。
尽管颜凛不说,可是他的身体明显是出卖了他了。午饭过后他让隐大哥陪我出去逛逛,然后自己回了房间休息。平时的颜凛怎么累都是坚持自己带我去玩的,今天更是除夕,可他还是需要休息了,证明真的很不妥。
我说我要去看看颜凛,却被隐大哥挡住了。“你在的话,公子就不能安心休息了。”
“可是,我只是想照顾他。”隐大哥说得有理,我也知道,我在的话,颜凛会分心,会假装自己很好来给我看。
“如果你是为他好,就出去开开心心的玩吧,他就想看到你开心。”隐大哥说罢,做了个请的手势。
街上大概很热闹,因为隐大哥总是会走着走着拉我一把,叫我小心点别老往人家身上撞。我只是抱歉地笑笑,然后继续迷茫地望着地上,陷入沉思。街上的热闹都跟我没关系。
“隐大哥,你知道颜凛怎么突然就变成这样的吗?我明明记得三个月前见到他还好好的啊。”我求救一样看着隐大哥,我实在是想不到,这一路上也没见他生病啊,而且我吃什么他吃什么,也不会是中毒啊,那怎么会这样呢?
“有些事情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隐大哥又将我从别人身边拉了回来,同时拉回来的还有我的思绪。
“你知道颜凛是怎么回事的对不对?”我停下来,一把抓住他的衣襟就问。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一要他负责的野花。
“姑娘请自重!”隐大哥沉着脸,拨开我的手。“公子既然不想告诉姑娘,姑娘又何必执念于此。”
“你知道是怎么回事,自然不会执着,要是你也像我一样被蒙在鼓里,明知道他天天在假装轻松却又无能为力,你会是什么感觉?”对着隐卫就是一阵咆哮。我发现我最近火气真的很大,总是很容易发脾气,估计内分泌失调了吧。
“如果你真关心他,真对他好,就什么都不要问,就开心一点,你开心他就会开心,你该不会不知道吧。”隐卫也开始发火,周围充满浓厚的火药味儿。
我知道这个时候周围的人都停了下来,看我和隐卫吵架。事实上,我很讨厌这种被人满大街当戏看的感觉,可是一触及这话题,我就冷静不下来。比看着颜凛去找琬衣更心烦更郁闷。
“这件事跟我有关是不是?凛的病跟我有关,是不是?”我说过,我很怕别人生气,很怕别人凶我。所以当隐卫开始发火,我就自动软下来了。只是,语气软下来不代表我不再谈论这个话题。我决定了,要是今天他给不了我答案,我是绝对不会罢休的。
之前我也多次考虑过颜凛的病跟我有关,只是最后怎么想都想不出为啥会跟我有关系。可是今天隐卫这样遮遮掩掩欲盖弥彰,反而更让我觉得,这事绝对多多少少跟我有关系。
“如儿整天都胡思乱想些什么呢?”颜凛的声音突然从身后响起,紧接着就是周围女人发出的吸气声。然后就是我感觉到手被人牵了起来,同时是周围一阵微弱的叹息。
“凛怎么出来了?”说实在的,连我都没想到,刚刚还是骂街泼妇的我,居然一见到颜凛,声音就温柔得能滴出水。
“想你了。”颜凛温柔地笑笑,然后牵着我的手,在一群女人们炽热的注目礼下离去。
散步至河边,不顾河风寒冷,我执意要坐在堤上赏风景。颜凛摇摇头,却还是宠溺地笑着陪着我胡闹。还将身上的大衣脱下来给我披上。
“凛,你的病,一定是因我而起的。”这不再是问句,而是肯定的陈述句。
似乎只是刚刚那一段路,就让我明白了:能让深情的颜凛抛下琬衣而千里迢迢来薛国陪着我,并且一直不肯告诉我究竟患的什么病,肯定是因为他以为自己的病无药可治,并且这病因我而起。他肯定是想将生命最后的时间留给我,却又不想让我难过。
“你的病,真的没办法治好吗?你都不试试看,怎么知道没有希望?”带着恳求的语气,眼前又开始迷雾。
“傻瓜,除夕怎么还能哭呢。”颜凛伸手抹掉我的眼泪,然后双手捧着我的脸,看了一会儿,然后在我额头处轻轻吻了一下。“如儿,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我只是希望能好好陪陪你。以前位高权重,却连陪你到处游玩的时间都没有。现在什么都不是了,有机会,却没多少时间了,所以一分一秒我都不想再浪费了。”
“怎么会……”我宁愿我没猜对,以前猜灯谜,最厉害的那次也就赢了包方便面,可是这次怎么就让我猜对了呢,我能不能不要猜对,我不想猜对……有没有谁告诉我,事实不是这样的……
“凛,相信我,姥姥没有治不好的病,真的,相信我好吗?我们去找姥姥,她一定能治好你的病的!”我抬头看着凛,眼睛吧嗒吧嗒眨着,眼泪吧嗒吧嗒滴着。世上没有姥姥治不好的病,真的没有,我要相信自己说的……
“如儿……”颜凛叹气,低头将我的眼泪吻干,“我不是中毒也不是生病,是中蛊。只有养蛊之人才能解蛊,可是养蛊的人早死了。”
“中蛊……怎么会……不可能!”我噌地站了起来,披在身上的衣服咻地滑落在地。冷静,冷静,林静如你要冷静!可是连冷冽的寒风吹过来,都依然不能让我冷静下来。“之前都还好好的,怎么就一下子中蛊了,那个养蛊人可能还没死,不对,他肯定没死!我们去找他,或者,这种蛊有好多人养过,很多人都会解呢?!”
“如儿,别这样……”颜凛将掉在地上的衣服捡起来,站起来给我披上,并抱着我试图让我冷静下来。
我拽紧颜凛的衣服,“那个人为什么要把蛊种到你身上?天底下那么多人,他怎么不种别人不种自己,要种到你身上?!”
我承认,我已经没有理智了。什么叫理智?理智是在面对一些不关己的事的时候才会表现出来的,如果主角是自己最亲的人,不是我不想理智对待,只是我有心无力。
“如儿,我好高兴。”颜凛突然轻轻地说,却加大了力度抱我。“你的紧张和担忧,都让我觉得很幸福,真的。”
我抬起头,本来很想剜他一眼的,只是看到他干净的笑,眼睛又忍不住掉眼泪。“颜凛,你是天底下最最最笨的人。”
颜凛始终不肯告诉我到底是什么时候、为什么会中这个蛊。他说,就算说出来也不能解到他的蛊。
“是颜浩对不对?”看着颜凛稍稍错愕的表情我就知道自己猜对了。其实用排除法就知道,通常这些秘蛊只有皇宫里有,而皇宫里想致颜凛死地的只有颜浩。我不是没怀疑过其他人,只是没想到我认识的人当中有谁比颜浩更想要凛死。
“我还以为他当日真的是念在兄弟情才会放你走,原来对他来说,亲情始终没有权力重要。”我冷笑,颜浩啊颜浩,我当日到底是瞎了哪只眼才会喜欢上你啊……
“如儿,别这么说。”颜凛收起他招牌式的微笑,正色道:“如果一个在位者不会居安思危,只图安乐,必然不是一个好皇帝,很容易被人推翻。所以,皇兄做得没错。”
“你是他弟弟,你尊称他一声皇兄!你不是一个路人甲!”我大声吼颜凛。我真的不明白,你口口声声唤着的“皇兄”用你的生命来铺垫他的帝皇路,你居然还觉得理所当然?到底是你的生命值钱还是他的帝位重要?!
“如儿,你要知道,我是皇兄的弟弟的同时,也是上一任皇帝。我的存在对他始终是个威胁。如儿就不要再这么想皇兄了,身为一代帝王,他也身不由己。再说,”颜凛拉起我的手,笑容又晕开在脸上,“皇兄对我很好,让我还有机会陪在如儿身边。”
颜凛没说谎,他很知足,本来喝下那蛊毒就只剩下一个月的命,但他出宫前皇兄给了他宫里唯一的一瓶抑制蛊毒发作的药,如果运气好,他最多还能活一年。虽然他也很想在如儿身边陪她一辈子,不过比起那些没她在身边的漫长年日,他宁愿在她身边守一年,然后死去。
我知道,这个问题上,我永远都不可能和他达成共识,所以,我选择不再讨论这个没实际意义的问题,以后都不讨论。我想,就让我和颜凛安安静静地厮守这最后的日子吧,哪怕一月,哪怕一年。
这辈子,从很多女人手中将他抢回来,这辈子之后,我会将他还回去。而我自己,如果可以选择,就当个像隐大哥一样的人吧,发尽自己的光去守护、照亮凛这颗星星。
……
天下完雨就会晴,我哭完就可以装得很阳光。除夕当然得好好过,我不知道还能和颜凛过多少个除夕,可是我不想在我们最后的记忆里有丁点不好的回忆。
回客栈换了件橘红绣花簇的小袄,穿了条浅紫封金边的绸质衣裙,难得的绾了个繁复的发髻,化了个淡妆。对镜一笑,确实好久没打扮过了,几乎都忘记了自己也是个爱美的女子。颜凛也换衣服了,出奇的是,他换了件深紫色镶金边的长袍,刚好和我的衣裙相衬。我笑笑说,这是情侣装。
颜凛会意地笑了,“如儿和我心有灵犀。”这个朝代的别人可能无法理解什么叫情侣,可自从情侣黑曜石后,颜凛就肯定知道了。
然后他从怀里摸出了一个荷包,打开,将两颗黑曜石倒到手上。没错,就是那两颗情侣石,刻着“凛”和“如”的黑曜石……
“怎么在你这里!”我接过他递过来的那颗刻着“凛”的黑曜石,不可思议地说道。我还记得当年我找了好久好久,还以为是哥哥拿了。可是,怎么会在凛那里?……
“当年如儿掉到山下,我怎么都没找到你,只从岩石缝隙里找到了这颗情侣石。”颜凛像捧着珍宝一样捧着黑曜石,“我一直都相信,如儿肯定尚在人间。上天显灵,你终于回来我身边了……”
手指一下下地抚摸着黑曜石上面的“凛”字,同时感受着颜凛的话带给我的震惊。当年的颜凛还是皇帝吧,皇帝居然会亲自到山崖底找我这么个小小的妃子。我想如果他不是皇帝,我们一定会很恩爱,一定就不会发生那之后的事……
“颜凛。”
“嗯?”
“这辈子你就归我了,下辈子再将你还给琬衣,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再还给你的其他女人。反正,这辈子,你就别再想逃出我的手掌心了。”笑,我想我现在的笑容一定很幸福,一定。
颜凛抱紧我,将头深埋在我肩窝。
……
在以后那段没有凛的日子里,每当想起这晚——我们过的最后的除夕,都感觉特别特别的幸福。我们就像凤凰涅槃,这晚脱胎换骨后重活一遍、重新爱一次。
闹哄哄地过了几天,到了年初四,过年的气氛就渐渐淡下来了。这几天颜凛总是粘着我,而且巴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呆我身边,每天明明很累都依然逞强要带我去玩。其实他不知道,看着他勉强扯出的笑容,我的心就一下一下地被他撕裂着。
所以过完年后我打算在这里多休息几天,然后再启程。现在我习惯让颜凛睡午觉,都说午休可以让人长命点。我不贪心,我没奢望过睡一天午觉能让凛多活一天。我只是希望,凛不要总看起来那么累……
守着凛睡着后我便走到下面的花园,最大的客栈就是漂亮。
隐大哥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递给我一件棉袄,“姑娘也注意保重,你是公子的全部。”
我对着隐大哥笑笑,然后望着远处,用尽量淡的语气说道:“隐大哥,请你带我们去一个远离繁华喧嚣的小城镇吧。”
脸上挂着笑,眼角挂着泪。我想,这眼泪也是幸福的吧。在荣华富贵名利红尘中打滚了这么多年,终于找到一个愿意陪我“看细水长流”的人……
隐大哥没回答我,只是沉默着。不过我知道,他的沉默就表示答应了。
“隐大哥照看着凛,我出去一下。”起身拍拍坐得起皱的裙子,对隐大哥笑笑,然后向外走去。
原来不知不觉中,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凡事总要人保护的弱女子了,就算我还没能力保护别人,起码我能做到不让人担心。
昨晚从凛的药瓶里偷了一颗药,自认医术只有半桶水的我不敢随便诊断药的成分,所以只好想办法请姥姥看看有没有办法配出一样的药。可是毕竟这里不是颜国,要联系到姥姥很困难,需要的时间也很长。如果这药有几百几千颗,我可能会先自己尝试一下配制,可这药太珍贵了,整个瓶里也不到四十颗,浪费任何一颗药都等于浪费颜凛的生命。
所以我现在就是趁着凛还没睡醒,到镖局去,请他们帮我将这颗药送到颜国西部的云雪山。其实我没把握,毕竟压镖的物件都是贵重庞大、或者是别人觉得自己带着上路不安全的物件,可是我这药,虽然在我看来比金山银矿贵重,可是在他们眼里却不值钱,他们很可能不会为我押镖。
幸好,千担心万担心都是白担心,这薛国里的镖局,居然也是冷家庄的分舵,不能不让人惊讶。尽管我不想再和冷家庄有什么瓜葛,不过押这次的镖,看到冷家庄的镖局,一颗心自然就定下来了。
江湖人很爽快,亮出哥哥以前给我的信物,镖局的舵主拍胸膛说一定给我将物品安全快捷地送到云雪山的花宫主手中,还说什么都不愿意收钱。本来我还想着有钱能使鬼推磨,比别人多几倍的镖银,别人就肯帮我押镖了吧,为此还将整副身家都带了出来,没想到不花一兵一卒还赚了个夫人回来。
安心回到客栈,凛还没醒。最近凛睡得越来越久,也越来越容易累,我一直跟自己说,他只是这几天玩累了,过几天就会好,就会好……
我没去吵醒他,而是坐在不远处绣着枕帕——大红鸳鸯枕帕。我已经决定了,等我们找个桃源小镇安定下来,我就和凛成亲,当他的妻子。以前虽然他是我丈夫,可我却从来不是他的妻。我想,剩下的日子,我们要当对最普通的夫妻,他是我唯一的丈夫,我是他唯一的妻子。
当然,这些我都没告诉凛,我想到时给他个惊喜。另外,那些喜服喜帕被套枕巾房帘窗花等等,我都不想假以人手,只是亲手做会要些时日,所以这几天,只要我有时间就会做。喜服是我自己设计的,糅合了古代和现代的风格,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要我们的婚礼成为独一无二的婚礼,就算简单,也会难忘。
看看窗外,凛约摸快醒了,收起那大红枕帕,出去让小二端盆水进来并拿些点心。泡好花茶,摆好糕点。坐到凛的床边,看着他熟睡依然俊美的脸庞,心里是满满的。
隐大哥说,我是凛的全部。其实,现在凛也是我的全部。
……
“如儿。”凛的微笑在他睁开眼前就扬起了。有时候我真怀疑,他脸部是不是有个什么制造微笑的马达。
“干嘛色迷迷地看着我,没见过美女啊!”
“怎么,刚才呆呆地看了我那么久,现在被我看一下就脸红了?”凛笑着刮刮我的鼻梁。
“这么大个人还懒床。”扭过头,遮掩着自己的不好意思。居然现在还会脸红,我的装嫩功力还真是可以。
“我就是想看看,是不是我一直不起来,如儿就会一直看着我。”
我瞪了颜凛一眼,这家伙,给他点阳光,他就灿烂得像得到了整个太阳。
像这样又休息了好几天,也不知道是凛强打的精神还是我心理作用,似乎觉得凛的精神好了很多,我们才重新出发。
只不过这次出发我们没再走走停停,一个又一个繁华的城市迎着我们又被我们抛诸脑后。颜凛问为什么不停下来,我神秘兮兮地说:我们要去薛国最好的地方。
出发前隐大哥找过我,跟我商量我们的旅途。我说,薛国他比我熟悉,我只是想找个远离富贵远离烦嚣的地方,不要大城市,越偏僻越好。他想了想,然后跟我说了个地名——晨晓县。隐大哥说,晨晓县在薛国西南部,说是一个县,其实小得跟一个村差不多。整个县就几十户人家,很是安静,县城虽小,不过倒是五脏俱全,不用担心要什么没什么。
我想都没想,“就去那里吧,不过不要告诉凛。”隐大哥总是考虑得很周全,他不会说要带我们去那些与世隔绝到连吃个菜都得自己种、吃个鸡都得自己养的落后山村。他明白,我们只是想要平静地生活,而非要出世。不过想想后又觉得有些奇怪,“隐大哥是怎么知道那个晨晓县的啊?”早就知道隐大哥对薛国很熟悉,但是连这种小县城都知道,还真不是一般的熟悉。
“我童年就是在那里过的。我娘是那里的人。当年我爹执行任务负伤,就是在那里被我娘救下的,这才有了我。”我看不懂隐大哥这刻的表情,怎么总觉得有些苦涩。
关于隐大哥的身世,我没作过多的询问。我明白,从他们成为隐卫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得抛弃自己的名字、生活、家庭,做一个只忠于主子的死士,他们不会再有以前,当然也不会有以后。
我想,隐大哥是真的当我是朋友,今天才会说这么多吧。况且现在,他已经不再是皇宫的隐卫,我和凛也没有将他当工具,他是我们真正的朋友。
虽然没有停下来到处游玩,不过我们也没有很赶,因为怕凛的身体受不了。
尽管我和凛还是分房睡的,但坐马车时他一定要抱着我,我拗不过他,也只有随他去。只是很多时候都是,他睡着了,我靠在他怀里一动不敢动,怕我一动他就会醒。本来想趁他睡的时候做喜服的,也只能等到夜晚他睡着了,我才能回房去做。
“凛,我们快到了!”我笑着对凛说。昨晚隐大哥跟我说我们还有一天就能到晨晓县,连续坐了十几天的马车,把我都坐累了,所以知道快到了就特别兴奋。
“傻瓜,那个地方很漂亮吗?让你这么开心。”
颜凛故意在我耳边吹气一样说话,弄得我缩头缩脑并“咯咯”地笑着。“那个地方,酝酿着我们的春天!”我将头靠在他胸前,幸福的说道。
“嗯。”颜凛撩开窗帘,看着开始冒翠绿的树,神情复杂。
晨晓县确实是个很安静的小镇,连镇上最繁华的大街也看不到像那些大城市那样的景象——小贩摆摊、行人络绎不绝。这里的店铺也很简单,没有那些中看不中用的古董店、首饰店、乐器店等等,只有粮油店、布坊、作衣坊和一些日常用品店。街道也很安静,只有那些店家坐在店铺门口聊天的声音,行人也不多,有的那几个都是出来置办物品的,或是住在附近的居民出来晒晒太阳聊聊天。
所以进入这个小镇后我和颜凛改为步行,挽手走在这样安静的街道上,似乎连心都会平静一些。
首先要解决的是住宿问题,住了好几个月的客栈了,我想有自己的家,我想有家可回。颜凛听到我这样说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只是随即又暗下去,“如儿真的要在这里安顿下来?”
我掐了下他的手臂,佯装生气道:“你不是说过什么时候我玩够了,想停在哪里,你就陪我停在哪里吗?”
颜凛没有作声,他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就头脑发热说了这么句话,他怎么能给她希望呢,他又有多少时间可以陪她停呢。
看到颜凛没说话,一脸沉重的样子,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他怕给不了我永远,他怕我们刚“停”下来他又要离开。顾不上这里是大街上,我紧紧抱着凛,用不知道是恳求很是安慰的口吻说:“没关系的凛,我就是想在这里有个自己的家。”
颜凛也抱着我,良久后才说了个“好”。
这个小镇上大家基本上都是住着很小的平房,贫富差距不是很大。凛毕竟曾经是皇帝,我不想住得太寒酸,所以就算在别人眼里出格一点,我也想买个大一点的房子,不是租,不是建,是买。
带我们看房的是镇上唯一一个房产中介郑大叔,他是这里的镇长。其实他也不是中介,因为这些房产都是他的。他是镇上少有的富人,不过一点架子都没有,人还是很随和。看了几间房,每次我问凛的意见,他都是微笑着说“只要是如儿喜欢的都好”。最后选定了一间小四合院,客厅偏厅饭厅厨房各一,还有四个房间。在这里算是最豪华的别墅了。地理条件很不错,离镇中心和郊外都不远,就在一片住宅小区中。
房子没有怎么装修翻新,只是请郑大叔找人帮我们修葺一下房子,五天后就搬进去了。
知道我们是新来的,附近的人家都送来鸡鸭鱼蛋蔬菜水果等作为我们的入伙礼,妇人们还帮着忙打扫和收拾我们的新居。我和凛相视一笑,也积极投入到打扫和收拾当中。本来想着要一整天才能收拾完的房子,在大家的帮助下,一个早上就打扫完了。作为感谢,请她们在我们这里用膳,也好让我们的新居入伙饭别那么冷清,大家都爽快地答应了,不过要到晚上才来,因为她们家的男人们都到外面务农或者经商了,晚上才会回来。
“没想到大家这么热情,我就喜欢这种小镇,民风很淳朴,很让人感动。”忙了一个早上,午饭后我和凛并排坐在院子里的石阶上,慵懒地晒着太阳。
“我想,生活在这些地方才会有真正的幸福。当高高在上的皇帝,其实是最孤单的,要做很多自己不愿意的事,每天看着朝上的大臣和后宫的女人勾心斗角,明明很厌烦这些,依旧要涉足其中,身不由己的事太多了。”
记忆中,这是凛第一次和我说他的感受。他不喜欢当皇帝,我也不喜欢他当皇帝。没当过皇帝的人永远不会知道,当一个皇帝多么的痛苦,就如我以前不理解他一样,以前一直看他意气风发,怎么会想到,他居然不想当皇帝。
晚饭的时候,附近的大家小家都来给我们庆祝新居入伙,每家人都带来了好几味菜。而我和隐大哥在凛休息后也一直在厨房准备晚膳的菜式。一时间,三张大桌子除了挤满了人,还放满了菜,堪比满汉全席。
我真的没想到,入伙饭居然会这么的热闹。以前在皇宫里,几百号人大排筵席,孤寂感依然无处不在;现在只有三十多人,只有三张桌子,甚至有部分人连名字都不知道,依旧让人觉得很满足很热闹。
凛凑到我耳边说,以前从未发现吃饭也是件这么开心的事。
透过他含笑的眼眸,我能看到自己也笑得很幸福。
是的,这就是我要并一直在追求的生活,简单平凡,却有着充实的幸福感。
有人生来就这么幸福,可是从不珍惜,总是以为地位越高权力越大得到的会越多,其实他们不知道,失去的更多。记得妈妈从小就教导我:做人要知足,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不要觉得自己惨,永远有人比你更惨;不要眼红别人的财富,因为这除了让自己不开心外,什么都得不到。以前我从不觉得简单生活是件很难的事,有妈妈和伟的疼爱,有一群很好的朋友,有自己喜欢的工作,读着自己喜欢的专业,简简单单,幸福洋溢,从不想去当哪个总统或者首富的女儿。穿到古代,认识了王爷、有个当尚书的爹爹、有个当将军的哥哥、有当皇帝的丈夫,还有当门主的爱人和朋友,幸福从来不缺,可是却一直过得战战兢兢。因为就算我再怎么小心翼翼,幸福总像彩色的泡泡,就算不用我碰,也会碎在空气中。
晚饭将近结束时,我十足一女主人的样子,端起酒杯,豪气地跟大家说:“谢谢各位来为小妹一家庆祝新居入伙,这杯是小妹敬大家的,希望大家都健康开心!”说罢在众人大叫着好中仰头喝下那劲度十足的农家自酿酒。
凛一直笑着,陪我一杯杯地喝着别人回敬的酒。酒很烈很呛,可我却觉得很甜很甜。
我又举起酒杯敬大家,“谢谢,谢谢大家!我今天真的很开心,过几天小妹和彦大哥成亲,也希望到时大家来喝一杯喜酒!”趁着自己喝得晕晕的,借着酒疯厚着脸皮说这样的话。来到这里起我和凛就决定了,以后再没有颜凛,他姓彦,不是国姓颜。
我仰起头,眯着眼,似乎在看夕阳西下残留的光晕,其实只是不想看凛现在的表情。我了解他,他想守在我身边,却不愿意和我成亲。刚来到这里时,我提议我和凛就扮作一对从颜国私奔过来的小情人,反对父母为我们包办的婚姻,所以私许终身。可是凛一口就反对了,“怎么可以这样损自己的清白!”这是他当时说的话,他坚持要和我以兄妹相称。后来几天我们都没讨论这个问题。所以今晚我才想当着大家的面,来个先发制人,我都对大家说了,难道他还能说不么?
颜凛沉默着,却依旧陪着我喝别人敬来的酒。
耳边充斥着“祝你们白头到老”、“永结同心”、“连生贵子”等祝福的话语,心却因为凛的沉默而跟着沉了下去,仿佛大家都在说着最讽刺人心的话。
不知道是怎么送走乡亲们的。我只知道,直到大家都散了,直到晚风徐徐,凛都没说过一句话。任我怎么盯着他看,他都仿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看不到别人,看不到我。
“你说话不算话!”就在凛要回房的瞬间,我再也不能跟着沉默。
凛仿佛没听见一样,顿了顿,然后继续抬步离去。
“你说过的,你说过我想停在哪里你就陪我停在哪里的!你还说过,你要守着我保护我的!”看到凛终于停下来,我才接着说:“我知道你顾虑什么,你觉得自己没办法给我永远;你怕我们刚一起又要分开;你觉得与其让我饱尝失去的痛苦,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给我希望。”
凛背对着我,我看不到表情,我只能看到他明显震了一下。
颜凛你知道吗,从我得知你病后我就下定决心要嫁你了,不是同情不是施舍。生命很短暂,我真的想抓住点什么,我不想一次又一次的,错过了才后悔。
“我不知道我还爱不爱哥哥,也无法比较我爱哥哥多一点还是爱你多一点。可是我已经不想管什么爱不爱了,现在的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明白吗,不是住在一起,不是待在一起,而是,在一起。
如果你害怕没时间疼爱我守护我,那你就更应该抓紧每一分每一秒,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浪费时间跟我怄气。
我不在乎我们的未来有多长的路可以走,我只想和你牵着手去走。就算只有很短很短的一段路程,那我们就努力去让这段路充满花香、充满回忆。”
话我已经说完了,本以为凛会像很多电视男主角一样走过来抱着我说他爱我之类的。只是,没有。他甚至连身都不曾转过来,看都不曾看我一眼,径直走进了房间。
没有失望,我知道凛听进去了,不然他不会一直站在那里直到我把话讲完,只是他需要时间,不是考虑他爱不爱我,是考虑爱不爱得起。
我走到他房间外,隔着门,用一如多年前他的暖入心扉的轻声跟他说:“我会等你,直到你愿意。”
初春的夜晚依然很冷,我就是偏偏想吹吹冷风。人人都说借酒浇愁,可是我怎么觉得酒入愁肠愁更愁。
今晚一番莫名其妙的表白让我想到了很多。突然觉得自己就是一名副其实的劏猪凳(粤语,意思是克夫)。想想每次都是到谈婚论嫁的节骨眼才会出现问题,每次都看着自己手中的大红嫁衣披到人家身上——颜浩那时是,哥哥那时是,连现在也都是。
当年如果颜浩第一次向我求婚我就答应了,那我现在是不是幸福的誉王妃?那是不是就不会有后面的事发生?那凛就还是当着高高在上的天子?
如果我早一点跟哥哥下山,或者说不在云雪山避世避了3年,那是不是就不会出现哥哥要为岳纯尔负责的那一幕?
可是,生活从来都没有如果,生活永远都是一种结果。
唯一一次嫁成功了,却不是嫁,也不是去当别人的妻子。当年真的觉得很委屈,默默无闻地进宫,不能穿嫁衣,没有花轿,没有新郎,进宫还得从偏门进去。爹娘将施娉婷养这么大,却终是喝不到她出嫁的喜酒。甚至于我从来都不是那个一直自称并被我称为丈夫的人的妻子,只是他众多后宫佳丽中渺小的一员。
……
每个女孩都有个穿婚纱的梦,我也不例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也很想穿上那大红嫁衣,嫁给那个承诺会一直疼爱我护着我的男人,然后像白马王子与白雪公主一样,从此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别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并不惧怕婚姻,我总觉得两个人相互扶持的日子,总比独自一人孤军奋战要好过。所以,如果真是坟墓,我也甘心跳了,想来跳进坟墓,其实也比死无葬身之地要好。
胡思乱想了一个晚上,恐怕真是喝多了。待到天泛着微光,才贸然惊觉自己又浪费了一个晚上。
放纵一晚吧,就一晚,再也不能这样了。我要好好珍惜和凛一起的一分一秒,努力营造一点一滴的美好回忆。
……
洗了个脸,做好早餐就出去了,本来想叫凛起床的,后来想想,那死心眼儿的小孩,昨晚肯定也胡思乱想了好久,就让他多睡一下好了。
天不算很亮,不过街上已经人来人往了。我想这是小镇上一天里最热闹的时候,妇人们都出来买菜,他们的丈夫们都在这个时候出去工作。走在这样热闹的大街上,一晚没睡竟也没觉得困。
从今天开始我就要当一个普普通通的民妇了,每天给心爱的人做早餐,然后买菜,跟小贩讨价还价,碰上相熟的大娘还会聊上两句……我还没做过这样的事情,不过我想,用不了几天我就会适应并甘之如饴。
昨天一天的相处,基本上都认识了附近的人家,买菜的时候那些大娘们、妇女们都很热情地跟我说今天什么菜比较新鲜,菜要怎么做才最好吃。买完菜后我说我还要置办一些婚嫁用品,那些妇女们又很热情地带我去买,还帮我挑,帮我杀价。
抱着满满一堆喜庆用品——大红花烛、合卺杯、龙凤烛台、镀金碗筷、挑喜帕的称干,还有剪窗花的大红纸和做百子千孙被的红绸,整个人都被埋在了红色当中。连菜都要隔壁大婶帮我提回去。
那些村妇们的热情让我觉得自己仿佛从小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大家都很疼爱我、盼着我嫁到个好人家。所以,不仅帮我挑选东西,还有人说帮我剪窗花,有人说帮我绣喜帕,有人说给我绣房帘,好几个婶子还一起说要给我绣百子千孙被套。除了感动,还是感动。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去表达我现在的心情,只能一个劲地说谢谢。本来我说过要亲手做那些窗花、被套、枕套、嫁衣等等,可是眼看时间都来不及了,她们的帮忙,无疑是雪中送炭。
回去的时候凛已经起床了,他微笑着接过我手中的那堆婚嫁用品还有隔壁大婶帮忙提着的菜,对婶子道了声“谢谢帮忙!”
看着凛暖暖的笑容,我真有错觉,昨晚晚上的别扭是我幻想出来的。
“你起床很久啦?”我没话找话说,并“忙着”收拾东西。其实只是掩盖自己的尴尬。
他昨晚就没说过要娶我,今天我居然还去将婚嫁用品都买齐了,我不敢肯定他会有什么反应,也不想给机会他说“我不想娶你”之类的话。
“如儿这样将东西从一张桌子放到另一张桌子是什么意思?”凛笑笑,拉过我正在“收拾东西”的手,“以后去置办这些东西要叫上我,成亲不是你一个人的事。”
我惊讶地抬头看着他,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笑着刮刮我的鼻子,一把将我拉入怀中,在我耳边轻声说:“我愿意。”
“谢谢你,凛。”我哭了,不是流泪,是嚎啕大哭。
这句“我愿意”不是回答教堂里神父问“你愿意娶谁谁谁为妻吗”的,而是回答我昨晚说的“我会等你,直到你愿意”。尽管只过了一个晚上,却感觉过了好几个世纪。当年颜凛说了这句话后,等了将近一年。我很怕,我怕我有一年可等,有一直可等,他却没有让我等的机会。
婚礼定在了二月十九,旨在寓意我们的爱情能长长久久。定日子的时候没有管这天是不是适宜嫁娶的好日子,在我看来,能成为凛的妻,天天都是大好日子。
二月初七的时候终于将凛的新郎服做完。这套新郎装我加入了一些现代的元素,将本来的腰带改为宽宽的金色腰封,长袍下摆处设计成前面短后面长,后面还剪裁成燕尾摆。还有一些细处的修改,如领口袖口都是双层设计,用金色的布料外翻。自然为了搭配整套衣服的效果,要佩在胸前的大红花也做成了镶金边的。
虽然在古代一直都有做衣服,但是却没像这次这么大工程的,日夜赶工都花了我将近十天的时间。
只是,拿着这套成衣,我却犹豫了。当初设计的时候就头脑发热,做出来了,才感觉这套衣服似乎太出格了一点。要是凛不喜欢怎么办呢,再做一套的话,恐怕时间是不够了。结婚是两个人的事,要是他勉强穿上了不喜欢的衣服,也不会开心啊。唉……
“怎么叹气了?”凛推门而进,手里还端着两碗热乎乎的甜汤。
“哇!有什么好吃的啊?”赶紧把新郎服收起,我还不想因为这套衣服破坏这美好的气氛。另外一魔爪已经伸向那碗暖暖香香的甜汤。
“今天做了桃花杏仁露。如儿尝尝好不好吃。”凛的话还没说完,我就已经端起一碗美美地吃了起来了。
“小心,烫!”凛见已经来不及阻止我了,只好无奈地笑笑,宠溺地摸摸我的头,让我坐下来慢慢吃。
我抬头对他傻笑了一下,继续埋头吃着甜到入心的杏仁露。
我这个家庭主妇真失败,凛说我最近要忙着做成亲的礼服太累,所以都不用我煮饭了,我还把衣服做成那样,哎……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早在顺亲王府就见识过凛的手艺,不过他的全能真的很让我意外。甜的咸的酸的辣的,都一样煮的那么好吃,有些菜就算他没煮过,我说了做法,他就能做得媲美大厨。不知道他曾经是皇帝的,肯定以为他以前是御膳厨房的厨子。
像我这样狼吞虎咽的,不到两分钟就吃完了。坐在凛身边,看着极品美男优雅的吃东西,人生一大快事。
可能因为我注视的目光太炽热,颜凛停下来,看着我,笑着刮了刮我鼻子,道:
“我最近发现如儿总是这样痴痴看着我。”
“啊!”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来反驳他的话,只好呵呵地笑着。凛一说,我才发现,好像最近我还真的总是会情不自禁地盯着他看。
咳咳,没办法,谁让他没事长那么帅干嘛……(落:貌似某人说过自己不喜欢美男只喜欢美女。如:那是因为美男不是自己的,现在美男是我的了,那不看白不看!落:你牛!)
凛看到我傻笑,也跟着呵呵地笑了起来。这一笑更是晃得我失了神。印象中来薛国这么久了,凛一直都是温和无害的微笑,已经好久好久没见过他这么开心的笑出声了。
“傻如儿,不是说衣服今天就能做好吗?让我试试看!”
“啊!噢,还没做好,没这么快呢,呵呵!”我怎么就忘记了,昨天晚上跟他说今天就能将新郎服做好。现在做是做了,可是,却一点都不好……
“那你刚刚神秘兮兮地藏起来的是什么?”凛狡猾地笑笑,伸手掀开我身后的被子,将那套被我胡乱塞得皱皱的大红袍拿出来。
想阻止已经来不及,我吞了下口水,紧张又尴尬地看着凛展开长袍。
果然,连凛都是不喜欢的。虽然早就知道这怪异的设计他会不喜欢,可是真看到他对着衣服不作声的时候心里还是一下子沉了下去。
“我明天重做一件吧。”掩盖住脸上不乐意的神色,我努力扯出个笑容对凛说,并将那衣服拿回来。
“怎么要重做呢,这衣服很好看,我很喜欢!”凛似乎看出我的不开心,摸摸我的头,“我只是看了半天,觉得这衣服怎么这么小,我能穿得下吗?”
我还没来得及解释,凛就旁若无人地脱下了自己的袍子开始换了起来。
也不管他是为了安慰我才说喜欢的还是真的喜欢,知道凛有这份心就够了,大不了明天开始重做一件,大不了压一下我做新娘服的时间。
凛笨拙的动作实在让人很看不过去,这样看来,都不知道每天早上他起床得花多少时间换衣服。我走过去,帮着他穿上那大红的新郎炮,一颗一颗地为他扣好纽扣,蹲下来一下一下地抚平下摆的皱折。时间好像又回到五年前,每天一丝不苟地为他穿戴龙袍,连下摆的每一丝流苏都梳理顺畅。没想到,这件事,五年没做,做起来也依然毫不生疏。虽然我已不是那个宠冠后宫的如妃,他也不再是威震四方的皇帝。
衣服刚刚好,不大不小。开玩笑,我这个读服设的高材生,怎么可能做一件衣服还会量不好尺寸。只是凛没发现,他现在是越来越瘦了。好几次在他睡着的时候给他量尺寸,都因为感觉到他的骨瘦嶙峋而心痛不已。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当时我吃得少不长肉的时候凛总是想办法逼我吃饭。当你真的爱一个人的时候,你真的不愿意看见他哪怕有一点点的不好,真的不愿意看着他日渐消瘦。
只是,这件事,我想还是不要跟凛说才好。他已经很辛苦了,我不要让他再有更多的烦恼。
“你看,衣服哪里小了,明明就是刚刚好!我看你呀,平时穿衣服的时候肯定都没睡醒,肯定都是闭着眼睛胡乱往身上套的。连衣服的大小都不知道!”我故装轻松地对颜凛“嗤之以鼻”。
“是是是!那以后,就有劳娘子为我穿戴了!”凛也不甘示弱,露出痞痞的笑容。
“那我不给你穿衣服的那天,凛是不是就不起床了?”挑眉看着他。
凛好像在打什么坏主意,凑到我脸前,坏笑着说:“真有那么一天,我们俩就睡一天,不起床了!”
瞪着他放大的脸,我狠狠地一头撞向他额头。沉闷的一声……虽然很疼很疼,却觉得超甜蜜超甜蜜。
凛轻笑出声,抱着我,轻轻吻着我的额头。
这个黄昏,我们的甜蜜,让太阳都羞红了脸……
本来打算重新给凛做一件新郎服,可凛却坚持说他很喜欢这衣服,还将衣服抢走收了起来,并从第二天开始盯着我做我的新娘服,真是个大小孩。
有他在,我的进度就是慢上加慢了。总是缝一下玩一下,有时候盯着凛傻笑,有时候粘着他撒娇,有时候非要他带我去做好吃的……凛尽管整天说“要是做不完如儿成亲那天就没衣服穿咯”,可是更多时候他都是陪着我胡闹的。
我肯定不会让自己成亲那天没衣服穿啦,只是白天和凛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不舍的把他晾在一边,晚饭后我们又总是习惯在这个安静的小镇上散散步,待到感受到微凉的晚风吹起,就回家。沐浴后两人相偎着坐在廊下,赏花赏月赏云赏身边的人,也不知道这么平静的生活哪来那么多话,反正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一个晚上就会悄悄过去。反正一天里,能将心静下来做衣服的,就只有凛睡后的时间。为了补回白天的时间,这几晚我都OT开到半夜,直到瞌睡打到绣花针频频扎到手才停工睡觉。
凛也并非不知道我这么晚才睡,他的心疼怜惜我都看在眼里,只是每次他想开口说我什么的时候我都会用唇堵住他的嘴,他总是轻轻推开我,宠溺地摸摸我的头:“我盼着十九。”
新娘服终于在十四那天赶出来了,看着大红的裙子,心里甜得吃了蜜似的,熬了这么多晚的夜都觉得很值得。跟新郎服一样,新娘的裙子也是融合了古今中外的。上身的设计是基本上按照这里的服装的——有点长袖旗袍上身的味道,没有绣过多的图案,只用金线勾勒了几只蝴蝶;领口和袖口处和凛的新郎服设计是一样的——金色的里衬外翻;下身是现代很流行的蛋糕裙,总共九层,也是寓意长长久久,每一层都镶着金边,除此外没有过多的图案或元素。
以前总觉得穿的婚纱一定要是白的,就像我们的爱情,纯洁得一尘不染。不过可能古代人当久了,也染上了这里的风气,现在我也觉得,成亲就应该是要大红的,到处都是红才喜庆。
光是捧着这新娘裙就很满足,却执意不肯在凛面前试穿。“现在看了,到时就没有惊喜了!”这是我的解释。其实心里想的是:我想凛记住,林静如一辈子只穿过一次大红嫁衣,只为你颜凛穿过。
凛展开了衣服,在我面前比划了几次,终是笑着替我叠好了它。“在我眼里,如儿无论穿什么都一样好看!”
剩下的几天,抽空做了一束绢花,金色的,勾红色边,与新郎新娘服相配又有区别。其实正确来说,应该是:绢花球。我跟凛说,我们那个世界的人,结婚都会手捧一花球,我不知道代表什么,我只是想让自己记住曾经在一个叫21世纪的现代生活了整整19年。
十七那天,附近的婶婶大嫂们都将帮我们缝制刺绣的喜庆物品送来。那天我正和凛和隐大哥在装扮着小合院,隐大哥将本来就很干净的屋子重新打扫了一遍;凛按照我的意思,用大红绸布将房里的梁柱包裹;我则在院子里唯一一棵树上绑着大红绢花。婶婶们见到我们正努力布置着屋子,也自告奋勇来帮忙。
十八,这一天我们终于是忙完了,就等明天婚礼的举行。我和凛坐在廊下,头枕着他的肩,享受着这美好的春日午后。
“如果以后都能这样静谧,那该多好。”我轻声说了句。
“会的。”凛拉过我的手,放在手心把玩着,看似漫不经心的一句答语,其实饱含了许多的苦涩。
……
“明天快点到吧!”我突然兴奋地说,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这么迫不及待想嫁给我?”凛的声音里带着戏谑。
“嗯,如果可以,现在就想嫁了。”我大大方方的承认。我承认我恨嫁,一直都恨嫁,现在更是达到了最高峰。
“傻瓜,再过几个时辰,你就会成为我娘子了。”凛转过头来,在我额上轻轻吻了一下,眼里是化不开的深情。
我闭上眼,感受着他温热的气息,伴着春日暖暖的阳光和微微的凉风,笑容从心漫延至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