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将哈尔斯送到他的房间里,是一间复古的中式卧室,雕栏的木床,木制的书桌,还有一张看上去就很舒服的老式藤椅,独立的卫生间淋浴室,哈尔斯很喜欢,放下背包准备先休息一下。
接着店主带去陆青城和江妤去另一个房间,这个房间是一个套间,里屋略小,摆设同哈尔斯的一样,只是没有藤椅,外屋可席地而坐,没有床和家俱,其实就类似于现代房屋的客厅玄关之类的,应该不可以住人。
江妤听到陆青城对店主说:“这里可以,麻烦加一套被褥过来,还有,请按我们三个人的尺码拿三套干净的睡衣过来。”
店主赶紧陪笑说道:“好的,您放心,您给的价钱这么好,一定保您满意。”
江妤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待店主走了,她问陆青城:“没有其他房间了吗?你,要住在这里?”
陆青城点点头:“秘书帮我们订房间的时候已经满员了,他花了双倍的价格才让店主腾出这两间房。我想哈尔斯是外国人,所以让他单独一间,我住这外间便好了。”
江妤不知道要说什么好,让陆青城在这外间打地铺,她实在觉得内疚,他开车已经累了一路,夜里休息不好,她更加过意不去了。
“不然……你睡里屋?”
江妤艰难地开口问道,她怕自己这样啰嗦陆青城会不高兴,可是不这样说,她心里会觉得更加愧疚。
陆青城眉毛一挑:“你对我开车不放心,所以要叮嘱,对我住在外屋也不放心,怕我什么呢?”
他一向清淡的眸子忽然跳跃出两簇火焰,江妤陡然想起来时的路上,她曾叮嘱陆青城慢些开,他当时没理她,没想到这位总裁还很记仇。
江妤就知道对陆青城是恭敬不如从命,那些多余的关心,在他看来是不信任他,视他为羸弱的阿斗……
江妤忽然胆子大了一些,顺口而出:“不是不放心,而是关心,怕你睡不好,你怎么总是会错别人的意呢?”
陆青城眼中的火焰跳跃得更甚,忽然欺身,与江妤近在咫尺,几乎脸贴着脸,嘴唇微动:“会错意?!你关心我?!恩?!”
这几个字慢慢地从陆青城的口中滑出,伴随着他冷冽的眼神,正悄悄地移到了江妤那湿漉漉红艳艳的嘴唇上。
江妤已经学乖了,当陆青城靠近她的时候,那强大而危险的气息便令她警觉起来,待陆青城说出那句话,像一个咒语,瞬间要将所有的欢爱解禁……
江妤迅速地后退,转身跑掉,边跑边说:“我回屋洗澡了!”
话音刚落,人已经跑进了里屋,门也关上了。
陆青城望着那扇还轻轻颤动的木门,上面雕刻的精美花纹随着门的轻颤而慢慢摇曳,如女孩的心事,悄悄地泄露了心底的小秘密。
陆青城收回目光,转过身来,坐到了厢屋的台阶上,远处夜幕低垂,星耀流云,陆青城淡淡地笑了。
店主不但送来了尺码合适的睡衣,竟然还找到了三套外衣给他们换洗,估计也是费了不少心思。
店主虽然人在深山里,但阅客无数,早就看出那位高大寡言的年轻人是金主,对他来说能用钱解决的就都不是问题,所以对这样的客人格外用心一些,自然也有更丰厚的回报。
新的外衣是三条运动长裤配白色的T恤,虽然质量一般,款式也简单了些,可对于没有准备外宿的他们来说,有干净的衣服换洗是比什么都强些的。
一个小时以后,三个人各自洗澡收拾了一番,清清爽爽地走出来,陆青城跟哈尔斯是黑色的长裤配白色的T恤……
江妤跟他们不同,江妤的运动裤是极其少女系的淡粉色,江妤过了二十岁再也没有穿过这么娇嫩的颜色,略感羞涩……
可她明眸皓齿,即使素颜也堪称绝色,如今淡粉的长裤配白色的T恤,长发梳洗过后被扎成简单的马尾束在脑后,看上去清爽怡然,较之以前的清雅素淡,像一个高成生,多了几分活泼俏皮。
店主和他的妻子走出来,老板娘看到江妤直夸赞:“哎哟哟这妹子可美得哟!我这里简陋的小店怕是装不下你这样的美人了,你们文明人儿有个词儿怎么说的来着,叫蓬什么的辉来着,真是好看的姑娘啊!”
江妤肌肤胜雪,瓷般细腻娇嫩,被老板娘夸得有些脸红,更显得脸颊粉丹丹的好看,额头一簇黑发垂下,轻盈的刘海下,美目流转,巧笑盼兮,身材又修长苗条,即使穿着宽大的运动裤也无法遮掩窈窕玲珑的身材,也难怪老板娘这样夸赞……
院子里正在赏夜景的客人们也纷纷转身,目光驻足在江妤的身上,纷纷夸赞她的绝色光彩。
“进屋,吃饭。”
陆青城轻轻抓起江妤的手腕往正屋的堂间走去,脚步急促,哈尔斯也跟了上来,他们很快进到正屋里,把身后人的目光和议论都甩在了外面。
正堂中间的桌子上已经摆满了食物,都是陆青城让店主准备好的山中美食。
热情的老板娘介绍说他们这里的野猪肉很香,青菜也格外鲜美,都是山里自种自采的。陆青城点头说了“谢谢”,老板娘很有分寸,介绍过后知趣地离开,告诉三位客人有什么要求随时再找她。
山中清静,院子里站满了客人,他们的喧哗之声填满了这里的寂静,不显得吵闹,反倒和这寂静融合得叫人舒服。
陆青城他们三个人坐在堂间慢慢地吃着鲜美的食物,老板娘所言不虚,肉很香嫩,而山野菜格外的清甜美味,吃起来有滋有味。
累了一天,三个人也都饿了,哈尔斯连呼好吃,陆青城微微一笑:“让秘书安排的时候,还怕哈尔斯先生对这里吃不惯住不惯。”
江妤心想,怪不得陆青城像个神人,事事都提前安排到位,他虽然不用自己查阅,但总裁都是有秘书的人,这点江妤倒是忽略了。
脱离掉城市的浮夸与勾心斗角,江妤似乎也活泼了许多,接着陆青城的话说:“哈尔斯最好养了,以前我们在宿舍的时候,每当月底生活费不足了,我们俩就一起拼饭,他请我吃一顿三明治,我请他吃一顿西红柿炒蛋拌面,他可喜欢了。”
说起从前,哈尔斯哈哈大笑:“江,你的西红柿炒蛋配米饭最好吃,可惜美国的米饭不好吃,好吃的中国米越南米又太贵,所以只能拌面了。”
哈尔斯虽然和江妤做同学的时间不长,当时江妤很快从哈弗医学院转到麻省理工学建筑设计了,可是那些只有在学生时代才会有的共同回忆,不管当时多么艰难苦涩,现在想起来,因为隔了岁月的磨砂,不快乐的东西都被模糊掉了,只剩下那些有趣的部分来回忆了。
“你会做饭?”陆青城忽然问道。
江妤点点头:“一个人在国外那么久,不会做饭可怎么活,天天吃三明治也不行,偶尔换换口味,用能买到的便宜的食材就一顿中餐,吃得会很满足。”
“西红柿炒蛋拌面很好吃吗?”陆青城又问。
江妤失笑,这位大总裁竟然没有吃过西红柿炒蛋拌面,也难怪,出国前江妤也是金枝玉叶,好像只有很小很小的时候唐曲茵给她做过这个,大些回到江家了,每天早晨的早餐都像流水席,中式西式样样都有,中餐晚餐更是丰盛到眼花缭乱,西红柿拌面虽然是家常菜,但这样家庭速食,对有专用厨师的豪门来说,吃到的机会竟然是零。
“很好吃的!陆,你都没有吃过吗?你难道不是中国人?”
哈尔斯对于陆青城的反应很费解,在他看来西红柿炒蛋是中餐里又好吃又好看的一道菜了,陆青城怎么会没有吃过呢?
陆青城依稀记得幼时亲生母亲曾经做过,但味道实在记不得了,而傅亚娟从不下厨,家里的厨师会做粤菜鲁菜川菜,偏偏略过了西红柿炒蛋拌面。
江妤见陆青城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疑惑,心里觉得好笑,万事不缺的陆大总裁,竟然对一道家常菜产生了莫名的执念。
“不如,借老板娘的厨房,明天早晨,我做给你们吃?”江妤忽然冒出这个大胆的想法。
做一道西红柿炒蛋拌面,原也不难……
江妤迅速盘算了一下需要的食材和操作的时间,发现如果可以的话,做个五人份,把老板和老板娘的早餐都算进来,也不是不可以的……
山间的锅子大,多炒点菜煮点面而已。
国外六年,江妤已经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江二小姐,变成了自食其力,随时可以自给自足的做顿快手早餐的厨房系达人了。
在租住的小屋吃午餐和晚餐的机会很少,午餐往往是在赶走往各个教授的课程和去打工的路上……
江妤不像其他人,或者忙学业,或者以打工赚钱为主,她是两不误,学费生活费也赚得出来,学业也样样优秀,还比别人多修了很多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