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璟对闫至茉那找刺的态度,其实寝室的人都心知肚明,只是大家都装着视若无睹。
至茉经常不在寝室,孤僻的她总是一个人静静的呆在图书馆里,偶尔和束季冉去后街玩玩。
每每晚上九、十点回来,潘璟都要叨嘘好久,哪个正常女孩子会这么晚回来?谁知道她干什么去了,一说她就露出可怜兮兮的模样,没事就弱弱的装可怜。
一个不合群的人,到底本性如何,人们总是看着表面,听着别人的话。
当然,潘璟这样针对至茉怎么会是表面的那样理由呢。
潘璟从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初宛,知道初宛虽为人温和却从不和人深处,总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感。
可在这地质学院里,她却很有自信,凭长相,凭身材,在这为数不多的女生里,她便是翘楚。可就算这样除了在食堂吃饭碰到他的时候,他温柔淡漠地说着你好,已没有任何交集。
哪怕上课的时候,自己坐在他的正中间,穿的再漂亮他也不曾多看一眼。
可是,课堂上为什么闫至茉就发个呆,他便如此关心,给我补课的时候,还不时就会提到她。
呵,怪不得,别人都说,表面不怎么说话的,却是最有心机。
无论潘璟怎样的冷嘲热讽,至茉都不反驳或接话,一回寝室就洗漱,然后就安安静静的睡觉。
和以前一样把自己划在一个圈子里,没有朋友,没有友谊。
潘璟讨厌至茉,而至茉也不喜欢潘璟,甚至从来没这样讨厌一个人,就算以前那些欺负她的,也比不上潘璟讨厌,因为她只要看到初宛和潘璟走到一起,潘璟看初宛那娇羞目光,虚伪的让她浑身不舒服。
她知道那叫做嫉妒。
可她连嫉妒也只能偷偷的放在心里,因为她没有潘璟那样的勇气,更因为她天生的软弱,自卑。
一个不到十块钱的桶子,潘璟终于找到了一缺好的口子,可以随意挑刺,随意摆脸。
不要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因为有些人就是这样的,她(他)虽没有钱,没有势,没有任何凭仗,但还是高高在上的看着人。
桶子的事,潘璟念了两个星期,至茉压了压自己的生活费,去市里买了个昂贵的桶子这才消了嘴。
毕竟,不仅道了歉,还赔了更好的东西,再不愿也不能拧着脾气掉了面子。
等潘璟住了嘴,至茉以为这事便告了一段落,却没想这不过是个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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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中旬,学校组织了一场新生学院篮球赛。
以学院为单位,从大一中选出一组篮球队员,打校内排名,获得冠军的学院可以凭学生证免费去成大影院观看一周电影。
当然,篮球赛精不精彩,电影好不好看和至茉都没什么关系,不过因为地质学的女生屈指可数,啦啦队一报完了,后勤就落在了至茉,张萌萌和其他班上的两名女同学的身上。
至茉站在篮球后场,拿着几瓶矿泉水,等队员中场休息的时候递水给他们。
一笑起来十分爽朗的男生接过水,大饮了两口,看到闫至茉,眼睛亮了亮,“是你啊。”他说。
至茉穿着黑色的外套,头和脖子都缩进了衣服里。
听说过他是地质学的篮球队长,长的还可以,好几个女生都暗恋他,说他脾气好,打球好。
可,不知在哪见过,一点都没印象。
“我叫康晓凯,就是上次烫伤你手的,现在手怎么样了?”
康晓凯。
原来是上次因为他,把潘璟桶子弄丢了的那个人,只是当时一直想着初宛的事,便忘了那人的模样。
她看着康晓凯黝黑皮肤上的汗珠,蓝白相见的篮球服,不自觉得又往后缩了缩。
记忆中,在致远中学的篮球场,蓝白,也有过这样的情景。
黑框的眼镜,邪长的眼睛,打球传球、过人、进球干净利落。
褚尚总是喜欢直接用衣服擦汗,镜片一层雾气还是打的津津有味。
看篮球的女生比看男生要多得多,尖叫声也一波接一波。
“汗味,真难闻。”至茉看了眼挥汗的男生们,皱眉道。
“那不叫汗味,叫男人味。”丘毓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带球过人的那个,道。
那时丘毓就喜欢褚尚吧。
至茉不怎么看男生打篮球,总觉得那样的流汗,除了一股汗臭味之外没有任何。
喜不喜欢不重要。
她想,若是初宛打的话,她倒愿意永远当观众。
她想,初宛就算流汗,也不会难闻的,还是那薄荷香,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