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一夜没睡,第二天天没亮,我留了封信,背上小包袱,慢慢地向东方走去。
我没有去牵马,我知道如果我骑马会跑得快些,但一是目标太明显容易被追回去,二是万一跑远了,偷走牧人的马匹,那是部落的损失,毕竟这是养了我十年的家园,我不可能做出损害它的事。
向东走是因为我听到牧人们谈论向东六十里的地方就是伦湖城。
他们说伦湖城是一个商旅云集的小城。人民生活还算富裕。这样的地方,找个吃饭的活还是好办到的,至少比留在草原上喂狼好。
我按自己走路的速度估计,至少要第二天中午才能走到伦湖城。但是我的脚已经疼得走不动了。晚上在草原上过夜要多危险,有多危险。狼群和毒蛇都是致命杀手。
终于,我看到有几棵零星的大树,在草原上向我招着手,似乎在说:快来,这里会比在地面上安全得多。终于我攀上树,坐在树杈上,我试着向几个方向倒了倒,发现这个树杈像宝座一样安稳,不至于让我在梦里摔下树。
吃了半个奶皮子,我就已经昏沉地睡着了。
树上的女孩睡得深沉,太阳下山,月光从天边撒向她身上,她像一个停在树上的小仙子。撒摩从马上跳下来。
“我走了。不要找我。我希望你们都能过得幸福。”短短的几句话。差不多把她能写出来的文字都写完了吧。
撒摩跳上树枝,看着沉睡的小女孩微微一笑。把披风盖到她身上。跟在她身后走了大半天,几次都有冲出来把她给捉回去的冲动。
但想到那个充满委屈的字条,就不忍心在这个时候跳出来让她才出来半天就受挫。
第二天看到她皱了皱眉,就要醒过来时,撒摩拿起披风,纵身跳到隐蔽处。看着那个女孩从树上下来,到树下河边梳洗,之后吃完了奶皮继续向东走。
走到伦湖城时,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都是方向感不好惹的祸。我已经累得抬不动腿了。更糟的是因为没有钱,没饭吃,更没办法住店。
撒摩给我了很多好东西,除了钱。的确,在草原上,我完全没有花钱的地方。甚至都不知道在这里钱是什么样子的。好在城边有座土地庙。既然有瓦遮着头,就比在郊外安全多了。
我决定晚上就睡那几个蒲团了。找来一些粗树枝,用火种点了个小火堆。为了不影响别人,我只带了两张奶皮。现在早就消化在我的胃里了。如果有碗热热的羊肉汤,就好了……
我喝完了水袋里最后的一点儿水,又饿、又累,不觉在火堆旁睡着了。
命苦的男人撒摩为了一个既不是自己妻子,又不是自己孩子的女孩*心。
第二天看着她忙着找活做。她不会刺绣,竟跑到绣坊去找事做。绣坊老板自然是不收的。
她又跑去餐馆想做店小二。可是谁会要一个女的小二呢。帮人卖菜,人家的挣点辛苦钱养家怎么会再请人手呢。
倒是有几个穿着鲜艳的女人追着她跑,一会儿说要借钱给她,一会儿说要请她回家吃饭,好在这个孩子还不傻,一溜小跑地闪人了。
一天下来,只有一个粥摊老板看她一个女孩怪可怜的,给她几个包子,让她帮忙涮了几个碗。看来这个孩子还是衣食无着啊。
到伦湖城的第三天,居然有一个老板亲自到土地庙找我,让我去他店里工作。他说提供我吃住。
只要我每天在洗衣房帮忙收衣服、叠衣服、打扫卫生。每月还有工钱拿。于是我拿起小包包立马搬家。
住回床上,虽然房间还是很小,但还是很干净的。
工作真难找,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这样。
没露宿过的人不知道,如果有人愿意给你一张床,你是可以不要钱就为他工作的。何况还有工钱拿。钱呐!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机会拥有过一个铜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