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纳可,你听,是什么声音?”格丝就像一兔子一样,耳朵灵、胆子小。
“好像是号角声……”
“撒摩大人回来了!”她丢下手里的鞭子,兔子一样地向号角声的方向蹿去。
这哪里是十年前的格丝啊。当初她见到撒摩连大气都不敢出,连晚饭都是我给她偷回来的。
人都是会变的啊。这些天难怪她长吁短叹的,原来是牵挂着出征的撒摩。
“单姆,我去看一下。”“去吧,孩子。”
单姆虽然还是怕撒摩,但她也知道他不会伤害我的。十多年的草原生活,单姆已经成了典型的草原妇人,不仅慈爱善良,还是个干活的好手。
几年前已经嫁给了护卫蒙格尔,又生了个儿子,但对我还是像妈妈一样疼爱。她接过我手里的小羊羔。帮我抿了一下头发,微笑着挥挥手。
我的脚步分外轻快,踏亲睹心里响起的轻快音乐,飞快奔向远处的人群。本来小时候的伤让我的右脚走路有些僵直微跛,今天却一点儿都不影响到我的步伐。
人们拥着撒摩和他的随从,开满鲜花的草原上,健硕的枣红马背上,黑色的看见随风而动,体格强健的撒摩黑凛凛的眼神在人群里搜寻着。
“撒摩大人!”格丝声音清脆地传过来,她玉臂轻舒,一个彩色的花球直向撒摩飞去。撒摩顺手接起花球。
我跑到人群附近,脚步反而沉重起来。我和他有屠族的仇恨,不是吗?
可是我不能让我的心不为他加速跳动。我无法在这个时候远离他。是的,也许是我习惯了十年来每天看到他,陪他一起吃晚饭。
我甚至会可耻地想念……想念他在我生病时把热鲜奶送到我的嘴边……想念他在我盯着他旗帜上的字端详时,把我叫到他帐中教我识字……想念他在族人聚会时,把我喜欢吃的东西放到我的手边……
或许我喜欢的只是他的存在和照顾,或者格丝才是真正喜欢他的。我慢慢走近人群后面。
那黑凛凛的眼睛已经捉到我了。像是油灯爆起的火花一样,闪亮了一下,就从我身上跳过去了。
篝火庆功宴上,撒摩这个冰人竟然接受了格丝的邀请,一起围着篝火跳起舞来。
是啊,如果他不喜欢格丝,以他的性格怎么会跳舞呢。毕竟十年来我都没见过他在女人面前跳舞。
格丝跳得像一只花丛中的蝴蝶,活泼热情又美丽动人。
天气的炎热还未消退,篝火烤得人皮肤生疼。我轻轻地从火边退出来。
拎着半只烤羊腿跑到自己的帐篷后面开始大餐。但是那个羊腿烤得太差了,差到把我的心情都搞得糟透了。我一边流泪一边吃仇人似的啃羊腿。
“羊腿这么好吃?”
在我专心奋斗时,撒摩的声音就在我头顶幽幽地响起。他见我头都不抬地啃半羊腿,自顾自地坐在我的身后。
我能感觉到他身上的体温。他顺手把我揽到怀里。我知道这对我们来说不算什么。从我五岁开始就习惯了依偎在他身上吃东西。这只是被他纵容的习惯。
对他来说,也只是纵容一个孩子。不,对他来说,我就像一条他喜欢的牧羊犬。牧……羊……犬……
我太郁闷了!居然在他心目中连女人、甚至是孩子都算不上。而他并不缺女人。他的父亲已经在十多年前赐给他部落和领地时,先后给他赐了两次婚。两位旭真(夫人)都是又善良又美丽。
对,我不能喜欢他。他是杀我族人的仇人,又是养育我的恩人。我是应该恨他,还是应该感谢他呢?
在我一片一片揪去美丽的花瓣“他是仇人、他是恩人”去期待上天给我一个明确的启示后,十年来,上天没有启示,我也为这个问题一直纠结。
“你瘦了!太瘦了,就更难看了。”天啊!没良心,一定是因为最近他出征,我没有吃好睡好才瘦的。
喜欢好看的,为什么不去找格丝啊?我心里酸溜溜地想。
十七岁的格丝被称为格乐草原之花,她的姿色可以让草原的花儿失色,身姿像小鹿一样可爱。如果我是草原的男子也一定会爱上她的。
“哭了?”他突然把我的脸转向他。我来不及把泪擦干。
借着月光,他端详着我的脸。用他粗糙的手轻轻抚着我的脸。又拉出一条散发着他的汗味的汗巾轻轻地帮我擦了眼泪。我熟悉他的味道,让我很安心。
“不要哭。你不是爱哭的孩子。”孩子!他叫我孩子!我用力把头扭到一边不去看他。
“想不想去骑马?”“不想!”
“那为什么哭?”“烤肉太咸了。太难吃。”我一边流泪一边奋力地啃着羊腿。
他沉默了一会:“那喝点奶酒吧。”什么?他不是唯一不让我做的事就是喝酒吗?部落里除了吃奶的娃娃,几乎只有我一个人是从来没有喝过酒的。
“为什么?”
“如果你想喝……就喝吧。”他真的把手里的酒袋递给我。
犹豫了一下,我接过来,猛地喝了一大口,立即又喷了出来。
什么味道啊!我可怜兮兮地看着他:“好难喝啊!”
他不会用这个来惩罚我,比如让我把一袋的酒都喝掉吧?那我得几天都吃不下饭的。
“哈哈……”他用力揽了我的肩,大笑起来:“难喝就不要喝了。”
吃完了羊腿,我心情大好。难怪以前有人说:“吃饱了,不想家”。原来人吃饱了就会莫名地感觉很满足啊。
撒摩抚摸着我的发辫,头抵着我的头。
幽幽地,他轻轻地哼唱着,虽然他没有把歌词唱出来,但我知道歌词是:“太阳给雄鹰远行的方向;大地给牧人宽阔的草场。美丽的太阳花,你为谁开放,美丽的太阳花,要开在何方?”
这首歌曾经在我那次生重病时,他抱着我哼唱的。
(小小追述)那是刚到部落不久,孩子的伤好得快,我的脚已经能勉强走路。单姆吃完饭又被叫去打羊毛毡。一直想逃跑的格丝趁着夜晚,拉着我说要带我偷偷溜去看大人干活。
“我不想去,如果没遇到单姆,她回来会着急的。”
“那个恶魔的未婚妻,你总想看看吧?听说美丽得像天边的彩霞……”格丝不把我带出去,是决不甘心。
“好吧。如果不远的话,我们只看一下就回来。”“好!很近的。”
“你带包袱做什么?”“我带件衣服啊,草原晚上很冷的。”
“你带牛肉做什么?”“你那么爱吃,给你准备的啊!”“哦。”
我们避开周边的守卫,背着小包袱一脚深一脚浅地穿过和我们一样高的草丛。夜晚的蚊虫成团地包围着我们。
更可怕的是我们越走离部落越远,越来越有喂狼的危险。当我用哭来*着格丝回部落时,她也大哭起来。
直到我反过来劝她,她才悲悲切切地说:“我是想和你一起逃跑。”
“可是单姆没有走啊,我不能自己走。”“我知道你舍不得她。可是她是大人了,她能干活,他们不会把她喂狼的。那些小孩说我们俩是养胖了用来喂狼的……”
什么逻辑啊!牧民养羊的,什么时候要喂狼啊!而这次的夜晚出行,喂狼的可能性真的很大。
而上天总是让我的担心转眼实现。
“布纳可,你看,前面是什么?”我说过这世的眼神不错,但不包括晚上。
大概这个世界没有胡萝卜这个舶来品,所以到了晚上我的视力还是不够好。
但是我分明看到暗夜里几盏亮晶晶的绿色小灯,忽闪忽闪地它们从远处飘近。
“布纳可,是鬼火啊……啊……妈妈,你不要过来啊……”格丝大叫起来。
“是狼……给我!”
“什么?”
“包里的肉!”
于是我们两个小鬼,把肉向狼群用力丢去。看到狼略有停顿,我拉着她猛跑,直到一脚踏进水里扭到伤脚跌进河里,我才知道夏日里的河水居然可以这么冰冷刺骨。我无助地挣扎中喝了几口水……
等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在帐篷里。后来我才知道是撒摩带着人骑马找我们,听着我们尖叫声追到河边。他从河里把我们捞出来。
虽然小命是保住了,但是我的脚又一次受伤,给我之后的行动带来一些不便。不仅不能跳舞,每到湿冷的天气,我都疼得不能走动,晚上疼到不能入睡。
因为惊吓和受凉,我大病一场。连着发了几天的热,等我从昏睡中醒来后,他正抱着我在哼唱着这支歌。
这首歌曲调令人感到莫名的忧伤。我闭上眼睛,感受他在身边带给我安心的感觉。
可是,就算是我不去想杀族人的仇,他也是有旭真,又有人爱慕的人。我真是他身边最不起眼的人。在他眼里连女人都不是。
他看到我闭着眼睛,以为我睡着了。便把我横抱起来送回帐篷。他帮我脱了靴子、盖好毡被,又用温热的湿手巾帮我擦脸。
我闭着眼睛,一把拉住他的手。如果我不制止他,我怕我会控制不了自己的眼泪。
“撒摩,谢谢你。你该回帐休息了。”有两顶帐子里的女人在等她们的丈夫回去,还有他的两个宝贝儿子。他那两个分别七岁和五岁的孩子天天跟着我喊我姐姐。
我可不愿意做“小四”。虽然对前世已经记忆模糊,但我仍保存着一些现代的观念。
“你要多吃多睡,胖起来。”他微微笑了一下,他已经不年轻了,但他脸上每个线条都那样让我心跳。
“嗯。”我坐起来,顺从地接过他手里的手巾,“你刚刚回来……好好休息吧。”
他一直都不太爱笑。自从我从狼嘴里逃出来后,我发现他笑得还是蛮多的。
他貌似喜欢我的贪吃,每年冬天他带着草原特产去中原做贸易都会给我带回一些特产小吃。
他不时地给我找来各种药膏和偏方给我治脚伤。听说去年的那瓶药膏是他用了二十头牛的代价换来。虽然不是什么接骨重生的灵丹妙药,但至少在阴雨天我的脚没那么疼了。
他知道后又派人去找那个货商,希望能再买一些。
我何偿不知道他真的待我很好。正因为他对我的好,常常让我记不起小时候发生的屠村之仇。我感觉他根本不会是一个心狠到杀了整村人的恶魔。
他对我的好,让我感觉如果我心中还有一星半点对他的不信任,都是对我自己内心的折磨。
所以我直到他出征之前,都一直故意疏远他。
我不理会他给我的照顾和爱护,也希望他忽视我。
半个月来的离别,让我清醒时想他,睡着时梦他,让我恨不能每天不吃饭,只要看到他就好了。
然而他回来了,事实却是他是别人的丈夫,别人孩子的父亲。我却什么都不是,只是他养在身边的既不算宠物也不算孩子的人。
我想逃,逃得远远的,不再见到他、不再见到他的妻子、孩子,也不必见到每天嚷着“撒摩大人”的格丝。虽然她是我从小的玩伴,但她爱上撒摩,让本就纠结的我更加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