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盟誓】
大择天下2020-11-20 07:123,230

  战事的不利,使齐桓公和他的谋士们在考虑,这样地与鲁国对抗,是否合适。鲁国虽然比齐国弱小,但鲁国并不是非常弱小的诸侯国,完全可以与齐对抗,所以并不是很容易可以征服的。如此在鲁国耗费精力财力,又一时得不到便宜,那么就应该改变政策。

  由鲁国的不能立即被征服,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齐国应该寻找一个比鲁国还弱小的诸侯国来下手。但比鲁国弱小的诸侯国有很多,不能没有理由就去征讨人家吧。这样,有理由可以征讨的、又是弱小的诸侯国,就有了一定的目标了,那就是谭国。

  据说,齐桓公离开齐国去莒国避难时,路过谭国,今天山东省济南市的东面,谭国的国君,对这位齐桓公,当时还是齐国的公子,没有按照当时的,应该给予的礼节来招待。这在当时是大忌。在等级分明的那个时代,礼是最要紧的。但我为什么说是据说呢?我们知道,当年的齐桓公是到莒国避难的,莒国在哪儿呢?在齐国的南面偏东约150公里。而谭国在哪儿呢?在齐国的西面约100公里,那么为什么齐桓公到莒国去,却要往西走呢?方向不是错了吗?

  但我们不能就此断定,齐桓公是在编造谭国不礼于他的谎言,而借此讨伐谭国。我们可以找出的理由是,当时齐桓公离开齐国时,是向西去的,他准备到他的外婆家卫国去,卫国是在齐国的西面呀。但不知怎么的,齐桓公后来没有去卫国,而是到了莒国。正是他齐桓公在去卫国路过谭国时,在谭国被无礼了。

  而问题并不就只在于此,在齐桓公即位后,很多诸侯国都派使者前去祝贺,但谭国又没有依照礼的惯例,去齐国祝贺。这在齐桓公就是眼前的证据,你谭国国君,是不能否认的。但难道那时,只有他谭国没有派出使者去齐国祝贺吗?我们完全可以依谭国的所为,来推断,不会只有谭国。谭国这样的小国,都不派出使者去祝贺,那么比谭国大的诸侯国,就更有可能这样做。这样,我们就看到了,当时天下的诸侯多数已不讲究礼了。

  那么究竟什么是礼呢?我们在此先不谈什么礼三百或礼三千那些具体的条款。我们得先明白礼的总的理念。礼有三个层面,一是在人的心中,始终存有敬的意识,无论对谁,无论做何事,都要有敬的理念。二是在人的表情和行为上,应该始终存有肃穆,就像是在思考问题时的样子。三是在与人交谈时,要想好说些什么,不能说出违背礼的话来。据说,这三个层面是针对君王们说的。看来谭国国君正是没有这样一个礼的理念,才会做出无礼的行为来。

  好了我们现在看到,齐桓公手上有了伐他谭国的理由,那就是他谭国无礼于当年的公子小白,今天的齐国国君。而伐这个谭国,胜算的概率又很大,最起码比胜鲁国的概率要大得多。而打败了谭国后的影响会是什么呢?各诸侯国会明白两件事情,第一,做什么事都不能无礼;第二,如果无礼,其待遇就是被齐国讨伐,以至于灭国。而齐国讨伐无礼,正是为了维持当时的礼的社会的稳定。

  到了鲁庄公十年十月,齐国出兵,很顺利地就把谭国拿下,并把谭国给灭了。这是春秋第一例灭国,也是春秋时代灭国的开始。《春秋》是这样记载的“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所以,我们看到了,齐桓公做了国君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灭了人家的社稷。而灭人家的社稷的原因和理由,就是人家曾无礼于他。我们来想,一个无礼的行为危害和份量,真的可以大于一个社稷的存亡的份量吗?这要看,由谁来做出判断。如果是齐桓公,他一定以为无礼于他的行为大于那个谭国的社稷。否者,他就不会去灭了人家的社稷。而在谭国国君,当然不会认为,他的无礼行为的危害会大于他的社稷江山,否者他也就不会对任何人无礼了。因为在当时,谭国国君实在很难判断出,这位公子小白能够回国当上齐国国君。那么在其它的诸侯国国君,有什么想法呢?可能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看法,但有一点,是可能相同的,就是齐桓公这个人,是讲究礼的。

  讲究礼的齐桓公,要娶周王的王女,来做自己的夫人。所以在他即位的第三年,鲁庄公十一年,他就通过鲁国,娶走了王女,也就是共姬。我们上面说过了,齐襄公娶的也是王女,也是通达鲁国。那么为什么齐不能直接从成周娶回王女,而必须通过鲁国呢?原来,周天王与齐侯不一个层次的等级。所以周王嫁女儿就必须得找一个同姓的诸侯为王女主婚。鲁国当然是最合适的人选了。

  在这一年的冬季,齐桓公亲自来到鲁国,把共姬娶了回去。这一段历史与当年齐襄公即位时的情景有些相似。当年,齐襄公杀死鲁桓公后,很快就由鲁国主婚,齐襄公娶回了王女。这位齐襄公是鲁庄公杀父的仇人啊,但是没有办法,周天王要他鲁国主婚,也只能照办。但那时,鲁国搞了一个变通的办法,就是在城外专门给王女建造了馆宫,就是为了齐襄公来亲迎时,鲁庄公可以不与他会面。

  那么现在是什么情景呢?在齐桓公即位前后,鲁国就与齐国打了三次仗,双方有战事就是敌人。而现在,敌人的齐桓公要娶的夫人,又是由鲁国来主婚,这真是有意思的事儿。周王把王女交给鲁国,嫁给齐侯,就如鲁君嫁自己的女儿一样。也就是鲁国,有这样的两次,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敌人。而鲁庄公的这两次嫁王女,在他不知是怎样的心理滋味。这恐怕也就那个时代,有这样的事情可以发生。吉礼与凶礼,战争与婚姻,可以在同一的时间,同一当事人中进行。

  谢一百朋友,谢谢!

  谢王长兴朋友,感谢您的指教,学习了。

  不过还是谈我的一点想法吧。我文章中说的是,“这是春秋第一例灭国,也是春秋时代灭国的开始。”首先,我限制了我的时间,是指春秋时代,也就是说是从鲁隐公元年,到鲁哀公十六年,公历是从公元前722年到公元前479年。所以您所举的前几例都不在春秋时期。至于您说的莒国灭向,《春秋》上记载是“莒人入向”这儿用的是“入”不是“灭”。什么是入呢?就是攻入其国,而不占有其土地。从《左传》的记载看,莒子娶了向国的公女向姜,向姜大概不喜欢莒子,自己跑回娘家去了,所以莒国发兵,攻入向国,夺回了向姜。这儿没有说是灭向国。《春秋》是讲笔法的,入和灭不是一个概念。我们看《左传》的凡例,文公十五年,“凡胜国,曰灭之;获大城焉,曰入之。”杜预注,“胜国,绝其社稷,有其土地。”也就是说,灭就是占有了人家的土地。在注“入之”时,杜预说是“得大都而不有。”也就是说,入是不占有人家土地的。再看襄公十三年的凡例,“凡书取,言易也。用大师焉曰灭,弗地曰入。”这里解释“灭”,主要与“取”来对照,一个用大军,一个用小部队。而解释“入”时是很明确的,就是不占有土地,不灭人家的社稷。可见,灭与入不是一个概念,它们的差别,主要是绝不绝人家的社稷,占不占有人家的土地。由此可见,莒国入向,不能说成是莒国灭向。如此,也就可以说,齐桓公灭谭,是春秋时代的灭国的第一例。

  通过鲁国的主婚,娶了王女共姬的齐桓公,似乎并没有与鲁国签订盟约的打算,所以实际上,两国还是处于敌对状况。这样敌对了大致近二年。到了鲁庄公十三年,公元前681年,也就是齐桓公即位后的第五年,齐桓公开始行动了。在这一年的冬季,齐桓公与鲁庄公,在齐国的柯邑这个地方会面。两位国君,当然会有很多的感想。在鲁庄公,当年不就是想着,从这位齐君的手中,夺过君位,交给公子纠吗?但公子纠已成故人了,而这位小白还在做着他的齐国国君。看来,鲁国的力量真的不如他齐国。在齐桓公,见到这位鲁国国君时,不论他心里是恨还是怨,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齐桓公真想拿下鲁国,使其成为齐国的领土。但现在两位国君却要准备结盟。

  古人结盟大致是这样的。先将牛,也就是牺牲,杀死在已挖好了的坑中,然后相对地位低的人,手执牛耳,地位高的人站在旁边,将牛的左耳割下,用器皿将血盛起。然后宣读盟约,参加盟誓的人,每人微饮血。最后将盟书正本放在牺牲身上,埋了。副本由参加盟约的人带回去。现在齐桓公和鲁庄公就在进行着这样的盟誓的仪式。进行这样的仪式就是化敌对为友邦,就是和平共处。但这里对齐桓公是有一个前题的,那就是鲁国是不太可能成为他的菜板上的鱼肉,而任其宰割的。而就是在这一年夏季的六月,也就是齐桓公与鲁庄公结盟的前几个月,齐桓公把遂国给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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