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村中燃烧起了篝火。被征粮官弄得憋屈了好几天的农夫们,今日总算是出了一口恶气。他们载歌载舞,将家里剩下的一些粮食拿了出来,熬成了一大锅的粥水,分发给了每一个人。连老带少,每一个人都是喝上了一口热气腾腾的粥。
青牧三人被当成了座上宾。可身为贵宾,他们的食物,也不必其他人好到哪里去。一碗热粥,已经是农夫们能拿出来的全部了。
村中,没有一只牲口、家禽,因为早就在前天,第一批次的征粮官来的时候,便是已经征收走了所有的家禽、牲口,用以给军队做粮食。
喝着粥,青牧眺望着夜色下的村落。不远处,是一大片荒芜的农田,只有几亩地里,开着郁郁葱葱的嫩芽。粗略估算,青牧忍不住暗暗摇头,道:“只种这么点粮食,怎么够你们活啊?”
在他身旁,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者,乃是村中的村长。村长听闻青牧这般说,脸上便是泛起了苦涩,道:“我们也想种田啊,可是没有牛,我们没办法犁地,我们也没有粮食的种子了。”
青牧看了眼碗中的粥。这些都已经是脱了壳子的大米,已经失去了可以作为种子的作用了。他看向了远处,森林一片繁茂,春色正好,树木们也在享受着春天的新鲜。
“不如,我去给你们找一点种子回来吧。”
“不必了。”村长摇了摇头,他喝了一口热粥,看着不远处的火光——几个农家糙汉子,用麻绳拖着一个个在刚才的战斗中牺牲掉的同村的村民,身后跟着逝者的家眷——他哀叹一声,“我们既然公开跟征粮官做对了,那么接下来,他们或许会派出一大堆的士兵来以‘平叛’的名义,杀掉我们所有人。”
青牧的心咯噔了一下。他忽然感到了一份愧疚。如果不是自己的挑唆,这些人说不定还不会被当成叛乱者。可是现在,说什么也已经晚了,事情已经发生了。
“不必自责。”村长苦涩一笑,“就算先生你今日不帮我们杀死征粮官,我们也会因为没有粮食吃,要么饿死在老祖宗的这一块地盘上,要么流传到别处去当乞丐。总之,我们很难再体面的活着了。”
“或许,你们可以换一种生存方式。”
青牧深吸了一口气,道:“你们可以去当土匪。”
“啪嗒!”村长手中的碗摔碎在了地上,还剩下半碗的热粥,便是破了满地。他低下了头,看着地上一颗颗被煮的发涨、饱满的米粒,唉声叹息,“可惜了,可惜了。”
他伸手捡起米粒,放进嘴里咀嚼着,如此重复。
“我不是让你们去做那些打家劫舍的土匪,而是做劫富济贫的土匪。”
青牧觉得自己的语言有一些可笑。打家劫舍和劫富济贫的差距,一个就是无下限的抢东西,然后自私自利的使用;第二个则是抢劫富人,周济穷人。无论怎么样,都是在抢,都是在犯罪。可在物资匮乏的年代,劫富济贫的人,往往会被塑造为英雄。
罗宾汉、梁山泊、太平天国、黄巾军……说好听点,这叫好汉勾当,说难听点,便是打家劫舍。
村长抬起满是皱纹的脸,看着青牧,道:“我老了。我活了一辈子了,却没活明白:什么才是对,什么才是错?我不知道。所以,你去问问年轻人吧!或许,他们知道该如何选择。”
善良的老人。
青牧在心中默默给村长起了一个外号。人得有多善良,才会在自己陷入绝境的情况下,还不想着通过不正当手段,让自己活下去。可有时候,迂腐的善良会害了自己。
青牧像是一只兔子一样,一蹦一蹦,来到了其他人的面前,询问了一下他们的看法。一部分人跟村长一样,认为自己一行人,不能去破坏其他人的幸福,因为那样不就跟征粮官一样了吗?
但另外一批人,却是充满热血。人其实是很可怕的动物。一个人,不能杀人,是因为他没杀过人,会害怕、会恐惧,可一旦杀了第一个人,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经过一次厮杀,现在的他们还没从热血的感觉里退出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当个劫富济贫的土匪也好!
一个劝两个,两个劝四个,四个劝十六个……一时半会儿,全体村民都在互相劝导了起来。全都在商量着“好汉勾当”,甚至有一部分小团体已经开始在排名次了。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学的,这个是老大、那个是老二,你是老十八……真是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
短短片刻之后,大多数人都是同意成为土匪,少部分人犹犹豫豫,但还是选择了服从多数。
“村长,您以后就是我们的山大王了!”
几个年轻的小伙子,看着年迈的村长,开心地笑着。
“唉……”
“怎么了村长,好好的,叹什么气啊?”
“我啊,生性优柔寡断,不适合做这种血腥的勾当。当你们的村长,我可以,但是当你们的山大王,我万万做不得。”村长连连摇头,然后却是话锋一转,看向了单腿站立着的青牧,道:“不如,让先生来做我们的山大王吧!”
说罢,他率先跪了下去。其余众人,皆是跪了下去。他们高声呼喊,道:“请先生入主,成为我们的山大王!”
高呼三声,青牧尴尬地不行。现在,熊兵卫和安迪卡、斯通的情况,生死未卜,自己理所应当前去寻找他们三人才是首要任务。可自己却又不能放这萍水相逢的上百个村民不管。他犹豫难决,看向了一旁的玛莲莎和琼斯。
玛莲莎当过国王,琼斯当过城主,两人的管理能力都不弱。但她们此时此刻,却是一言不发,静静看着青牧。六目相对,青牧一咬牙,道:“好吧,我带你们上山,但不做你的山大王,一旦你们安稳,我便要离开,去寻找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