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酒店步行到海边,只需要二十分钟,可能由于最近是旅游旺季,路边的树上都缠绕着银色的小灯,放眼望去,冗长的甬道如一条绚烂的银河,无数星辰点缀着这片黑暗。
微风、星辰,还有身旁的人,世间美好,也不过如此。安瞳一开始走得稍微靠后一点,她喜欢走在他的身后,看着他的背影,追逐着他的脚步。不过走了一会儿,她发现了一件更好玩的事情,路灯将他的身影准确地定格在他的身后,她每迈出一步,几乎都能踩到他的影子。
明明是很幼稚的游戏,她却玩得乐此不疲。等到前面的人终于觉察到不对劲,停下脚步回头时,正好被玩得开心的某人撞了个满怀。
他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她在做什么了,摸了摸她刚刚撞到他胸膛的头,“踩影子?”
安瞳没说话,手却不自觉地背到身后开始互掐,谁来告诉她总是被何莫廷抓包该怎么办啊?
何莫廷自然是看到了她的小动作,无奈地把她的手拉到了前面,她的手小小的,软软的,握在手里很舒服,当然,他也这么做了。
“就这么喜欢走在我后面?”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语调微扬。
安瞳点了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到最后她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回答了,索性自暴自弃,垂着头不说话了,也就没有心思去发觉,她的手还被他握在手心。
何莫廷牵着她的手,把她从身后拉到了身旁,“我更喜欢你,走在我的身旁。”这样,我就能每时每刻看到你,不会把你弄丢了。
八点多,正是海边人多的时候,这个季节,大多是来度假的周围酒店的住客。有一家几口带着孩子在烧烤,也有三五好友在打沙滩排球,更多的是像他们这样的一男一女,单纯出来散步的。
g市海边的沙子是白色的,质地细软,他们便索性脱了鞋子,踩在软绵绵的沙滩上踱着步子。
“牛奶。”身后传来一声稚嫩却有些气喘吁吁的呼唤,是小孩子?安瞳循着声音回头,却被一只白色的庞然大物拦住了去路,原来是一只成年的萨摩耶在绕着她转圈。
安瞳几乎是瞬间就被这只微笑天使捕获了,眼睛都亮了。
何莫廷抿了抿嘴,似乎是怕安瞳被伤到,想要把它赶走,大狗察觉到了他的不善,委屈地呜咽了几声。
安瞳却很高兴,蹲下身来摸了摸它的头想要安慰它,还顺带扯了扯何莫廷的衣襟,“没事啦,你看它很乖的。”
刚刚那个喊牛奶的小孩也已经追了过来,看起来十一二岁的样子,穿着牛仔背带裤和黄色的短袖,手上拿着一根牵引绳,停下来后先是站着喘了好久,估计已经追了一段时间。
“它叫牛奶吗?”安瞳抬起头来笑着问那小男孩。
小男孩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嗯,因为我很喜欢喝牛奶。对不起姐姐,吓到你了,是我刚刚趁妈妈不在把它松开了,没想到它会跑这么远。”
“那你叫什么名字啊?”安瞳摸着牛奶的头问。
“我叫睿睿。”
牛奶似乎很喜欢安瞳,一直绕着她转圈,还用鼻子去蹭她的手,“哈哈哈,好痒。”何莫廷看她的确喜欢,也就没再说什么,只是一直守在她旁边,一副随时戒备的模样。
饶是小孩子也看出了他的疏离,奶声奶气地问,“叔叔,你怕狗吗?牛奶很乖的。”
嗯?安瞳听到两人的对话,终于把放在牛奶身上的注意力匀了一点出来,她看得出来,何莫廷是不怕狗的,只是没有那么喜欢。“叔叔不怕狗的,”她向睿睿解释,“叔叔很厉害,什么都不怕。”
何莫廷听到她帮自己解释的时候,倒是挑了挑眉,嘴角扬起一个不易察觉的弧度。她觉得他很厉害?什么都不怕?
可能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喜欢和大人反着来吧,“我不信,那叔叔摸一下牛奶。”
被小孩子这样当着面反驳,安瞳也觉得有些没面子,她怎么就和小孩子杠上了呢?都多大了还和小孩子赌气,事到如今,她只能用期待的眼神看向何莫廷。
何莫廷感觉自己有点像调解小孩子矛盾的小学班主任,不过奈何他偏心偏的太严重,可能不太适合这项工作。他伸出手摸了摸牛奶,感觉竟然,还不错,“我不怕狗,只是没那么喜欢而已。”
睿睿瘪了瘪嘴,似乎在为自己竟然输了而懊恼,可又不想被安瞳看不起,便故作大度地摆了摆手,“好吧,姐姐你赢了。”
睿睿趁着牛奶和安瞳玩得开心时,悄悄地把牵引绳系好了,然后松了一口气,“总算不怕它继续乱跑了。”
虽然很不舍得,可还是到了要说再见的时候,再晚的话,小孩子一个人就不安全了。
“姐姐再见,叔叔再见。”睿睿很有礼貌地和他们道别,然后带着牛奶走了,牛奶似乎很舍不得安瞳,趴在她脚边怎么都不肯起来,最后还是睿睿动用了火腿肠诱惑,才把它拉了回去。
两小只走了以后,他们也开始沿着来时的路折返了,“你很喜欢狗?”何莫廷问。
“嗯,很喜欢,不过因为我妈妈对宠物毛发过敏,所以一直没有自己养过,”说到这里,她的情绪有些低落,不过她很快就整理好了自己的亲情绪,侧过身来对他笑了笑,“不过你刚刚看到了,我很受各种狗狗的欢迎哦。”
现在去牵她的手,是不是有些太突兀了?“你最喜欢什么狗?”他看似随意地问了一句。
“嗯,好像都挺喜欢的,”她开始真的认真思索起来,“萨摩、拉布拉多,最喜欢的是金毛。”
“嗯。”金毛,他默默记了下来。
回去的时间似乎比来的时候要短一些,他们很快就到了繁华的市区,何莫廷想起了Cathy的大力推荐,“听说附近有一家音乐酒吧很不错,要不要去看看?”
“好啊。”
那家酒吧离他们的酒店不是很远,不过单纯看门面的话,很难看出他具体的经营业务,sterne,是德语中星辰的意思。
酒吧内的灯光不像寻常酒吧那么绚烂,以蓝光为主,星星点点的白光作为点缀,倒是很符合店的名字。他们进来的时候,台上在唱Spirit of the Living God,原唱是安瞳很喜欢的美国福音女歌手Audrey Assad。
他们来的时候,酒吧里的人已经很多了,卡座几乎全满了,吧台倒是比较空闲。何莫廷要了一杯Americano,然后给她点了一杯度数很低的水果气泡酒,这里离舞台倒是比较近,还能清楚地看到吉他手的琴弦。
他看看台上的演出,她看着他。
或许这样令人放松又舒缓的氛围总是格外适合放空,安瞳看着舞台上的灯光偶尔落到他的脸上,感觉再也移不开目光。
她心里那些撕开了一角的东西,裂缝好像越来越大,只差一点点,她好像就快看清那是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