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那是……”
“想不出来就先别说话。”司炎强行打断了他们之间的谈话,虽然知道柳曼歌这么说话是为了套他的话。
可他看着还是觉得不舒服,她口口声声说要和另一个男人私奔,虽然是假的,他还是很介意。
柳曼歌也察觉到了他的醋意,不经意握了握他的手。司炎知道,那是她在安慰他呢。
不禁红了脸,幸好有斗篷挡着,不然他都难以自处了。
小伍本来急得头上直冒汗,刚想要解释,就惊出了一身冷汗,他才反应过来,原来柳曼歌在套他的话,他已经说了不该说的。
是真的着急了,从怀里拿出了木头雕的桃花簪子。“这是大夫人送给我的,也是我们两个的定情信物之一,她平常最喜欢戴的簪子。”
果然还是用到了她的桃花簪子,不过可惜这还真不是她最喜欢戴的,确切的说买回来之后就没有戴过。
柳曼歌这次没有解释,而是看着他。
没太开口的简王看向了她,生硬的说:“不解释一下吗?”
柳曼歌摇头,看了看正在打量桃花簪子的简王妃。“简王妃对这一类的簪子可有研究?”
简王妃现在是真的有一些怕柳曼歌了。听到了柳曼歌问到她,只觉得背后一凉。“研究不敢,只是这木簪子太新,不像是用过的,而且这簪子好看是好看,但也没有什么特色,大街上应该随处都可以买到。”
“简王妃慧眼。”
小伍怎么可能听不出这话中的意思?“不可能?明明是我从大夫人的首饰盒里拿的,怎么可能去大街上买这种没用的玩意。”
“是这样呀!你说我们两个有私情,定情信物之一玉佩是你送过来的,定情之二木簪子是你自己拿的……这可真是奇怪啊!”
小伍这下真的愣住了,惊出一身冷汗,恨不得给自己两巴掌,怎么该说的不该说的他都往出说。
柳曼歌见他反应了过来,冷笑一声,看着他,“就这点智商,还想和我有不正当关系,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的美。”
小伍一时有些呆,智商是什么意思?不正当关系又是什么意思?
不过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倒是听懂了。
立马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了起来,应该是一个很可怜的场景。
可一个大男人哭起来,还哭成这样,如果是一美男或许还能让人感动,可这是贼丑一男人,哭起来真的恶心到爆。
看的柳曼歌隔夜饭都快要吐出来了,“咱有事说事,别哭啊!看着怪恶心的。”
小伍反正是要恶心到底了。“大夫人,你可要为小的负责啊!”
“好,那我就负一次责任,你说说看,我到底喜欢上你什么?”
说实话,这要是真放在一个古代闺阁女子身上,此刻只怕都要羞愧到死了,以死来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可偏偏柳曼歌不是这样的人,三言两语之间就能把小伍问得冒冷汗。
他用余光轻轻地飘了一眼楚轻歌,这和他设想的不太一样,但不得不承认,这位大夫人还真的是很特别,没皮没脸到这一步了。
楚轻歌知道,小伍的谎言已经破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在撒谎,再继续说下去只是作死。
至于这件事情究竟要怎么了,就要看简王的态度了。
简王和柳曼歌之间肯定有交易,只不过现在看起来,他们的交易已经结束了。
简王也有想要除掉她的意思,但那是简王的事情,如果她横插一脚,只会让人反感。
如果她现在出口帮小伍,无异于玩火自焚。
只要这个傻子别把她供出来,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便无视了小五投来的目光。
小伍更着急了,但还是嘴硬道:“反正你就是勾引我了。”
柳曼歌都想笑了,这样死心眼的男人,也就只有这个时代有吧!
只可惜,被人利用了却不自知,命都已经保不住了,还想着怎么冤枉她。
柳曼歌有些感慨,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只是被勾引了一下,就愿意为别人去死。要真放在三十世纪,只怕拎起裤子就不认人了。
“那我们来谈谈我勾引你的细节吧!”柳曼歌也没想着激怒他,而是平静地说道。
他真的有被柳曼歌带着走,呆呆点头。“是在柴房那边的。”
柳曼歌点头,“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去那边吗?”
他不知道柳曼歌究竟想要干嘛,而是很不安的看了看楚轻歌,吞了口口水,“不知道,就是去勾引我的。”
简王的人从屋子里出来,汇报道:“并没有找到所谓的玉佩和衣物,只有几款男人的发簪。”
说着,把发簪递给了简王。
司炎看了一眼发簪道:“这是曼歌买给我的,我们一起去挑选的,跟我头上戴的这款是一家铺子所出。”
说着,司炎卸下了披风带的帽子,露出了他的一头银发。
多少年了,他一直把自己隐藏在披风之下,今天还是第一次当这么多人的面把帽子卸掉,让人看他的发簪。
头发是柳曼歌挽的,没有花样,说不上多漂亮,但是很整齐。
司炎不再多解释,帽子也不带回去。
全场情绪波动最大的是楚轻歌,她从未认真看过司炎,因为柳曼歌太亮眼,司炎又总是很低调。
所以只要他们两个在一起,人总是会把注意力放到柳曼歌身上。
可是司炎,也真的很亮眼。
传闻当年长公主是京都第一美女,惹来不少才子求娶,其中最有名的要数艳绝天下的温无尘了。
长公主对温无尘也颇有好感,可造化弄人,北边象甲国闹事,年迈的皇上不想兴兵开战,派了使团,平了战事。
却招了象甲国最勇猛的将军为驸马,也就是简王,封王封地,毁了长公主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