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天气,反复地像感染了伤寒,拖沓出空洞。
15岁的林冉已经有着一个女人的雏形,一身T-Shirt加牛仔裤的休闲装,及肩的乌黑头发,一脸清秀,不大不小的双眼,左眼下的那颗褐色泪痣有着年龄不符的妖艳,透着猫一般慵懒的神情。
那年,她读高一,林昊还在当初的数字科技公司工作。
早上,两人吃完早饭一同出门,林昊会先骑着那辆自行车载着林冉去学校,然后再去公司上班。
学校里,座位在角落的林冉是少话的,课间也只是安静地趴在桌上,偶尔跟同学说话也不过寥寥几句,在喧闹的教室里总是显得如此突出。她不是个天性淡薄的人,但长久的二人生活已经麻木了她对于外界的感官,她不知道如何与同学相处,于是只好沉默。她在这个集体里显得如此无关紧要。
只是她没有想到那场突如其来的水痘,席卷了一个女孩,也牵扯了她。生了水痘的女孩由于需要隔离,被老师调了座位,于是被安排在同样生了水痘的林冉旁边。
“你好,我叫向颖。”她在替代原有的同桌坐在林冉旁边时这样说道。
“林冉。”她微微地点点头,随后继续陷入她自己的世界。
这场相识,仓促地在淡漠中结束。
而向颖也倒也不介意。这个可爱文静的女孩,和林冉同样的年龄。秀气的脸庞透着青春,笑起来露出迷人的小虎牙,大大的眼睛总闪出耀人的光芒。
随后的日子,向颖身上的阳光,像向日葵般耀目,暖暖地参入林冉寂冷的纹路里。她不在意林冉的寡言,她喜欢这个朋友。
“林冉,你尝尝这卤鸭脖,我妈妈做的,味道挺好的。”课间,向颖打开打包好的饭盒,递给林冉,带着温暖的笑容。
“谢谢了。”林冉拿起一块鸭脖,眼中溢满暖意。
“挽,你看那个人像不像Niclaus,好帅呀。”向颖看向窗外的操场。
“恩。”林冉看着一脸兴奋的向颖,有些无奈。
课间,她们会一起看向颖从家带来的漫画,很久后,林冉回想起,还记得当时她们看的第一本漫画叫《梦梦公主》;课上,她们偶尔传传纸条,写些无关课程的杂碎;课后,她们会去校门边的小摊吃吃特有的果冻,或者被向颖拉着去看一场有校草参加的劣质球赛。
她们会花长长的一大段时间来进行一场无谓的告诉,彼此熟知。林冉知道向颖有个温暖的家,可爱的爸妈,有个画家的梦想,每次成绩不好总会哭得一塌糊涂;向颖清楚林冉有着和年龄不成正比的心性,仿佛有什么困住了她的成长,她就像个孩子般纯粹,她不善表达,只能将她细腻的情感赋予给她笔下的故事,同时亦了解林昊对于林冉的重要性。
跟向颖相处的时光对于林冉而言总是带着暖色调的暖意。那是种与林昊在一起不一样的感觉。当她慢慢长大,小时候的肆意变得不再,取而代之的是那种与之仰望的小心翼翼。
也许是向颖的阳光感染了她,让她不再拘束于个人的窄小空间。有时拿着向颖从小摊上买来的盗版磁带里的歌词,听向颖一句一句的教着她喜欢的流行歌曲。因为向颖,林冉学会了除了林昊喜欢的Cranberries以外的歌,她记得那首《准我留下》是当时风靡一时的电视剧《创世纪》的主题曲。
她也试着跟其他同学相处,渐渐地这个空间不再让她感到无力。高中的最后一年时光,她和向颖继续做着同桌。
这一年,除了学业,她们都在承受彼此身上懵懂的感觉所带来的喜悦与忧伤。
2。
最后一年,面对升学的压力,很多人已经开始疲于奔波于各种课外补课中,向颖亦然。对此,林冉倒没有去加入这场盛宴,因为林昊觉得只要她好好的,做自己想做的就可以了。至于其他,一切顺其自然。
某个午后,向颖读着林冉写的故事,她是她故事的忠实读者。故事里写的是只竹笋虫的爱情,被折断了足的竹笋虫,对于他的爱情,除了不断追逐亦无他法,只是到最后,所爱的终究化作影子在日光下消失无形。故事很短,整个文章文字看下去显得诡异而哀怨。
看完故事的向颖,揉了揉自己红了的眼眶,带着一丝孩子气对着其他人推荐这个在她看来是世上最好的故事。其实,在向颖眼里,只要是林冉笔下的故事,都是最好的。
林冉渐渐开始沉醉于创作故事中,她喜欢将她看过的,感受到的那些悲伤与欢喜,甚至她年龄下盛满的感知全部化作文字。因为她总觉得穿过自己笔下的文字,能达到另一种彼岸,那个能让她走进林昊深处的彼岸。她喜欢林昊看完她的故事后,带着那抹宠溺的微笑抚摸着她的头发。她想他是喜欢她的故事的。
对于林昊,就像向颖所说,已经沾满了林冉的整个视网膜,那个影子,再也没人可以取代。即便有天她眼睛再也看不见了,那个影子依旧霸占着那残破不堪的粘膜。
而这一点,另一个男孩亦有感知。那个坐在林冉身后的男孩。
身后的男孩叫伍然,最后一年转来的学生,比林冉虚长一岁。
他单薄的身子,衍生出苍白的面容,伤寒般的体魄,细长的眉眼,绽放出妖娆的病态美感。他有着和林冉相似的安静,就像那株独自绽放的水仙花,和煦清柔,即便他的身体看上去是如此不堪一击,但他的笑容却显得如此铿锵有力。
他喜欢她,没有来由,也许在他进入这个喧嚣的群体,看见林冉像冻疮一样突兀而又默然地存在时便已开始。他远远地了解着她,她的眼神,她的细微动作,她显露的喜怒,她笨拙的交际……她有着孩童般的习性,纯粹而直接。
他小心翼翼地试探着,拖着那病态的妖娆,带着无害的温煦笑容向林冉抛出友好的信号,不久,他和她开始了人与人之间自然而然的感情。
他常常带着微笑看着她的背影皱眉,因为她背后笼罩着一股强大的信仰,这股信念充斥着与生俱来的执拗,压抑着她的成长,那是他无法跨过去的伤。他知道,她和他终究不会殊途同归,于是他拼命地对她好,但却又是那么轻轻带过,就像他一样,总是在光亮中影没。
他喜欢她唤着他:“小伍。”
他会带来她喜欢的毛毛虫棉花糖,微笑看着她满足地吃完,然后听她说:“小伍,下次多带点。”
向颖和她争执着歌曲调子时,他会拿过歌单,轻轻地哼唱,完后她总会说:“小伍,哼的不错。”
大多时候,只是安静地在后面看着她和向颖的互动。
他试着学画画,他将他看见的一副一副画下来,她笑起来的虎牙,她思索时的眼睛,她写东西的神情,她与向颖传纸条的小动作,她走路的形态……在他的画里,他将最美好的词语赋予这个独特的女孩。
娃娃。他喜欢这样称呼她,即便从没有真正这样喊过她,他心里也是欢愉的,那仿佛是他独一无二拥有的她。
当然,当向颖到处宣传林冉所写的故事的时候,他也成了她另一个忠实的读者。
3。
这场友谊,在向颖常常红着脸偷偷往后看的时候,牵扯出第四人,那个人是小伍的同桌。叶剑。一个在林冉看来长得清秀的男孩。
他不像小伍那样安静,他喜欢打闹,喜欢捉弄坐在他前面的向颖。时不时往她背上一戳,待她回头时,又咧着一嘴无辜的笑看着她,而向颖一直对他的笑没有免疫力。她只能瞪着她那双圆碌碌的眼睛看着他,然后过不了多会,转过身去。
林冉知道身边向颖喜欢这个男孩,但是这场小心思是向颖自己的故事,她没有必要去参合,于是只是静观其变。因为林冉明白,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只有真正到达了对方的彼岸,才能在对方生活里留下自己的气息,然而她现在还没有那个能力去到达任何人的彼岸。
就像她和林昊的相处,她讲述着她学校的生活,他说着他的工作,彼此没有多余的意见,只是一场告诉和倾听,情节显得寡淡和冗长,但林冉觉得这样下去也是好的。也许白头也不过如此,只是生活就是生活,永远不会按照你给的轨道所牵行。
总是在不经意间,变得浑浊。
这个城市的天空总是空白的,少了灰白的压抑,也没有蔚蓝的豁朗。
戴上耳塞的耳朵封闭了街上汽车的声音,来往的车辆与行人无力地支撑着这座空白的城市,天空充斥着空洞的白。
一身简单的T-shirt、牛仔裤的林冉下了课背起背包准备回家。对于林冉而言,一整天忙完要回家时,她总是显得十分欢愉。此时的她已经在本地一所理工大学就读了,而向颖则去了远方的艺术学院。公车旁有个老婆婆卖着自己养的小花草,林冉买了两株水仙花养在装满水的瓶中并带回了自己的小屋。
林冉在家附近的菜市场买好菜后,回家下锅煎炒,很快一顿晚饭成形,都是林昊爱吃的:麻婆豆腐、小煎鸡、紫菜蛋花汤……摆好碗筷,等着门锁转动的声音。
林昊打开门,客厅里一片寂然。看见沙发上那个蜷缩的身子,他嘴角咧开宠溺的笑容,轻轻的走到床边,俯身看着床上的林冉,动容地抚拭着她柔弱的黑发。
“回来了。”林冉起身揉揉有些困乏的双眼。
“回来了。吃饭吧,我肚子都饿扁了。”林昊笑着说。
“恩。今天做了你想吃的小煎鸡。”林冉也堆着一脸笑意看着林昊,想着他昨天的话,于是提醒他今天的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