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牛破车
老舍2019-11-06 16:4962,302

  序

  书名《老牛破车》,在第一段开头有简单说明,即不再叨唠。从(一)到(九)都是照原来计划,自评作品——打《老张的哲学》说到《牛天赐传》。作品只有此数,本当就此打住,哪知还得出书,相应凑些字儿。所以又写了(十)至(十四)。不能预评将来的书,勉强谈点作小说的技巧。对否,不敢说,有用不呢,您瞧着办。是为序。

  老舍

  一九三六年秋,青岛。

  我怎样写《大明湖》

  在上海把《小坡的生日》交出,就跑回北平;住了三四个月;什么也没写。

  被约到济南去教书。到校后,忙着预备功课,也没工夫写什么。可是我每走在街上,看见西门与南门的炮眼,我便自然的想起“五三”惨案;我开始打听关于这件事的详情;不是那些报纸登载过的大事,而是实际上的屠杀与恐怖的情形。有好多人能供给我材料,有的人还保存着许多像片,也借给我看。半年以后,济南既被走熟,而“五三”的情形也知道了个大概,我就想写《大明湖》了。

  《大明湖》里没有一句幽默的话,因为想着“五三”。可是“五三”并不是正题,而是个副笔。设若全书都是描写那次的屠杀,我便不易把别的事项插进去了,而我深怕笔力与材料都不够写那么硬的东西。我需要个别的故事,而把战争与流血到相当的时机加进去,既不干枯,又显着越写越火炽。我很费了些时间去安置那些人物与事实:前半的本身已象个故事,而这故事里已暗示出济南的危险。后半还继续写故事,可是遇上了“五三”,故事与这惨案一同紧张起来。在形式上,这本书有些可取的地方。

  故事的进展还是以爱情为联系,这里所谓爱情可并不是三角恋爱那一套。痛快着一点来说,我写的是性欲问题。在女子方面,重要的人物是很穷的母女两个。母亲受着性欲与穷困的两重压迫,而扔下了女儿不再管。她交结过好几个男人,全没有所谓浪漫故事中的追求与迷恋,而是直截了当的讲肉与钱的获得。读书的青年男女好说自己如何苦闷,如何因失恋而想自杀,好像别人都没有这种问题,而只有他们自己的委屈很值钱似的。所以我故意的提出几个穷男女,说说他们的苦处与需求。在她所交结的几个男人中,有一个是非常精明而有思想的人。他虽不是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可是由他口中说出许多现在应当用××画出来的话语。这个女的最后跳了大明湖。她的女儿呢,没有人保护着,而且没有一个钱,也就走上她母亲所走的路——在《樱海集》所载的《月牙儿》便是这件事的变形。可是在《大明湖》里,这个孤苦的女儿到了也要跳湖的时候,被人救出而结了婚。救她的人是兄弟三个,老大老二是对双生的弟兄,也就是故事中的男主角。

  在这一对男主角身上,爱情的穿插没有多少重要,主要的是在描写他俩的心理上的变动。他们是双生子,长得一样,而且极相爱,可是他们的性格极不相同。他们想尽方法去彼此明白与谅解,可是不能随心如意;他们到底有个自己,这个自己不会因爱心与努力而溶解在另一个自己里。他俩在外表上是一模一样,而在内心上是背道而驰。老大表现着理智的能力,老二表现着感情的热烈。一冷一热,而又不肯公然冲突。这象征着“学问呢,还是革命呢?”的不易决定。老大是理智的,可是被疾病征服的时候,在梦里似的与那个孤女发生了关系,结果非要她不可——大团圆。

  可是这个大团圆是个悲剧的——假如这句话可以说得通——“五三”事件发生了,老三被杀。剩下老大老二,一个用脑,一个用心,领略着国破家亡的滋味。

  由这点简要的述说可以看出来《大明湖》里实在包含着许多问题,在思想上似乎是有些进步。可是我并不满意这本作品,因为文字太老实。前面说过了:此书中没有一句幽默的话,而文字极其平淡无奇,念着很容易使人打盹儿。我是个爽快的人,当说起笑话来,我的想象便能充分的活动,随笔所至自自然然的就有趣味。教我哭丧着脸讲严重的问题与事件,我的心沉下去,我的话也不来了!

  在暑假后把它写成,交给张西山兄看了一遍,还是寄给《小说月报》。因为刚登完了《小坡的生日》,所以西谛兄说留到过了年再登吧。过了年,稿子交到印工手里去,“一二八”的火把它烧成了灰。没留副稿。我向来不留副稿。想好就写,写完一大段,看看,如要不得,便扯了另写;如能要,便只略修改几个字,不作更大的更动。所以我的稿子多数是写得很清楚。我雇不起书记给另钞一遍,也不愿旁人代写。稿子既须自己写,所以无论故事多么长,总是全篇写完才敢寄出去,没胆子写一点发表一点。全篇寄出去,所以要烧也就都烧完;好在还痛快!

  有好几位朋友劝我再写《大明湖》,我打不起精神来。创作的那点快乐不能在默写中找到。再说呢,我实在不甚满意它,何必再写。况且现在写出,必须用许多××与……,更犯不着了。

  到济南后,自己印了稿纸,张大格大,一张可写九百多字。用新稿纸写的第一部小说就遭了火劫,总算走“红”运!

  我怎样写《二马》

  《二马》中的细腻处是在《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里找不到的,“张”与“赵”中的泼辣恣肆处从《二马》以后可是也不多见了。人的思想不必一定随着年纪而往稳健里走,可是文字的风格差不多是“晚节渐于诗律细”的。读与作的经验增多,形式之美自然在心中添了分量,不管个人愿意这样与否。《二马》是我在国外的末一部作品:从“作”的方面说,已经有了些经验;从“读”的方面说,我不但读得多了,而且认识了英国当代作家的著作。心理分析与描写工细是当代文艺的特色;读了它们,不会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开始决定往“细”里写。

  《二马》在一开首便把故事最后的一幕提出来,就是这“求细”的证明:先有了结局,自然是对故事的全盘设计已有了个大概,不能再信口开河。可是这还不十分正确;我不仅打算细写,而且要非常的细,要象康拉德那样把故事看成一个球,从任何地方起始它总会滚动的。我本打算把故事的中段放在最前面,而后倒转回来补讲前文,而后再由这里接下去讲——讲马威逃走以后的事。这样,篇首的两节,现在看起来是象尾巴,在原来的计画中本是“腰眼儿”。为什么把腰眼儿变成了尾巴呢?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我到底不能完全把幽默放下,而另换一个风格,于是由心理的分析又走入了姿态上的取笑,笑出以后便没法再使文章萦回逗宕;无论是尾巴吧,还是腰眼吧,放在前面乃全无意义!第二个是时间上的关系:我应在一九二九年的六月离开英国,在动身以前必须把这本书写完寄出去,以免心中老存着块病。时候到了,我只写了那么多,马威逃走以后的事无论如何也赶不出来了,于是一狠心,就把腰眼当作了尾巴,硬行结束。那么,《二马》只是比较的“细”,并非和我的理想一致;到如今我还是没写出一部真正细腻的东西,这或者是天才的限制,没法勉强吧。

  在文字上可是稍稍有了些变动。这不能不感激亡友白涤洲——他死去快一年了!已经说过,我在“老张”与《赵子曰》里往往把文言与白话夹裹在一处;文字不一致多少能帮助一些矛盾气,好使人发笑。涤洲是头一个指出这一个毛病,而且劝我不要这样讨巧。我当时还不以为然,我写信给他,说我这是想把文言溶解在白话里,以提高白话,使白话成为雅俗共赏的东西。可是不久我就明白过来,利用文言多少是有点偷懒;把文言与白话中容易用的,现成的,都拿过来,而毫不费力的作成公众讲演稿子一类的东西,不是偷懒么?所谓文艺创作不是兼思想与文字二者而言么?那么,在文字方面就必须努力,作出一种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而且美好的文章,才算本事。在《二马》中我开始试验这个。请看看那些风景的描写就可以明白了。《红楼梦》的言语是多么漂亮,可是一提到风景便立刻改腔换调而有诗为证了;我试试看:一个洋车夫用自己的言语能否形容一个晚晴或雪景呢?假如他不能的话,让我代他来试试。什么“潺湲”咧,“凄凉”咧,“幽径”咧,“萧条”咧……我都不用,而用顶俗浅的字另想主意。设若我能这样形容得出呢,那就是本事,反之则宁可不去描写。这样描写出来,才是真觉得了物境之美而由心中说出;用文言拼凑只是修辞而已。论味道,英国菜——就是所谓英法大菜的菜——可以算天下最难吃的了;什么几乎都是白水煮或楞烧。可是英国人有个说法——记得好象George Gissing(乔治。吉辛)也这么说过——英国人烹调术的王旨是不假其他材料的帮助,而是把肉与蔬菜的原味,真正的香味,烧出来。我以为,用白话著作倒须用这个方法,把白话的真正香味烧出来;文言中的现成字与辞虽一时无法一概弃斥,可是用在白话文里究竟是有些象酱油与味之素什么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真正的原味儿。

  在材料方面,不用说,是我在国外四五年中慢慢积蓄下来的。可是象故事中那些人与事全是想象的,几乎没有一个人一件事曾在伦敦见过或发生过。写这本东西的动机不是由于某人某事的值得一写,而是在比较中国人与英国人的不同处,所以一切人差不多都代表着些什么;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们的个性,可是我更注意他们所代表的民族性。因此,《二马》除了在文字上是没有多大的成功的。其中的人与事是对我所要比较的那点负责,而比较根本是种类似报告的东西。自然,报告能够新颖可喜,假若读者不晓得这些事;但它的取巧处只是这一点,它缺乏文艺的伟大与永久性,至好也不过是一种还不讨厌的报章文学而已。比较是件容易作的事,连个小孩也能看出洋人鼻子高,头发黄;因此也就很难不浮浅。注意在比较,便不能不多取些表面上的差异作资料,而由这些资料里提出判断。脸黄的就是野蛮,与头发卷着的便文明,都是很容易说出而且说着怪高兴的;越是在北平住过一半天的越敢给北平下考语,许多污辱中国的电影,戏剧,与小说,差不多都是仅就表面的观察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二马》虽然没这样坏,可是究竟也算上了这个当。

  老马代表老一派的中国人,小马代表晚一辈的,谁也能看出这个来。老马的描写有相当的成功:虽然他只代表了一种中国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最熟识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一辈的中国人,但我最熟识的老人确是他那个样子。他不好,也不怎么坏;他对过去的文化负责,所以自尊自傲,对将来他茫然,所以无从努力,也不想努力。他的希望是老年的舒服与有所依靠;若没有自己的子孙,世界是非常孤寂冷酷的。他背后有几千年的文化,面前只有个儿子。他不大爱思想,因为事事已有了准则。这使他很可爱,也很可恨;很安详,也很无聊。至于小马,我又失败了。前者我已经说过,五四运动对我是个旁观者;在写《二马》的时节,正赶上革命军北伐,我又远远的立在一旁,没机会参加。这两个大运动,我都立在外面,实在没有资格去描写比我小十岁的青年。我们在伦敦的一些朋友天天用针插在地图上:革命军前进了,我们狂喜;退却了,懊丧。虽然如此,我们的消息只来自新闻报,我们没亲眼看见血与肉的牺牲,没有听见枪炮的响声。更不明白的是国内青年们的思想。那时在国外读书的,身处异域,自然极爱祖国;再加上看着外国国民如何对国家的事尽职责,也自然使自己想作个好国民,好象一个中国人能象英国人那样作国民便是最高的理想了。个人的私事,如恋爱,如孝悌,都可以不管,自要能有益于国家,什么都可以放在一旁。这就是马威所要代表的。比这再高一点的理想,我还没想到过。先不用管这个理想高明不高明吧,马威反正是这个理想的产儿。他是个空的,一点也不象个活人。他还有缺点,不尽合我的理想,于是另请出一位李子荣来作补充;所以李子荣更没劲!

  对于英国人,我连半个有人性的也没写出来。他们的褊狭的爱国主义决定了他们的罪案,他们所表现的都是偏见与讨厌,没有别的。自然,猛一看过去,他们确是有这种讨厌而不自觉的地方,可是稍微再细看一看,他们到底还不这么狭小。我专注意了他们与国家的关系,而忽略了他们其他的部分。幸而我是用幽默的口气述说他们,不然他们简直是群可怜的半疯子了。幽默宽恕了他们,正如宽恕了马家父子,把褊狭与浮浅消解在笑声中,万幸!

  最危险的地方是那些恋爱的穿插,它们极容易使《二马》成为《留东外史》一类的东西。可是我在一动笔时就留着神,设法使这些地方都成为揭露人物性格与民族成见的机会,不准恋爱情节自由的展动。这是我很会办的事,在我的作品中差不多老是把恋爱作为副笔,而把另一些东西摆在正面。这个办法的好处是把我从三角四角恋爱小说中救出来,它的坏处是使我老不敢放胆写这个人生最大的问题——两性间的问题。我一方面在思想上失之平凡,另一方面又在题材上不敢摸这个禁果,所以我的作品即使在结构上文字上有可观,可是总走不上那伟大之路。三角恋爱永不失为好题目,写得好还是好。象我这样一碰即走,对打八卦拳倒许是好办法,对写小说它使我轻浮,激不起心灵的震颤。

  这本书的写成也差不多费了一年的工夫。写几段,我便对朋友们去朗读,请他们批评,最多的时候是找祝仲谨兄去,他是北平人,自然更能听出句子的顺当与否,和字眼的是否妥当。全篇写完,我又托郦堃厚兄给看了一遍,他很细心的把错字都给挑出来。把它寄出去以后——仍是寄给《小说月报》——我便向伦敦说了“再见”。

  我怎样写《火葬》

  在“七七”抗战那一年的前半年,我同时写两篇长篇小说。这两篇是两家刊物的“长篇连载”的特约稿,约定:每月各登万字,稿酬十元千字。这样,我每月就能有二百元的固定收入,可以作职业写家矣。两篇各得三万余字,暴敌即诡袭芦沟桥,遂不续写。两稿与书籍俱存在济南的齐鲁大学内,今已全失。十一月,我从济南逃出,直到去年夏天,始终没有想过长篇。为稍稍尽力于抗战的宣传,人家给我出什么题,我便写什么;好坏不管,只求尽力;于是,时间与精力零售,长篇不可得矣。还有,在抗战前写作,选定题旨,可以从容搜集材料,而后再从容的排列,从容的修改。抗战中,一天有一天的特有的生活,难得从容,乃不敢轻率从事长篇。再说,全面抗战,包罗万象,小题不屑于写,大题又写不上来,只好等等看。去年夏天到北碚,决定写个中篇小说。原因:(一)天气极热,不敢回渝;北碚亦暑,但较渝清静,故决留碚写作。(二)抗战中曾屡屡试写剧本,全不象样,友好多劝舍剧而返归小说。(三)荣誉军人萧君亦五在碚服务,关于军事者可随时打听。

  天奇暑,乃五时起床,写至八时即止,每日可得千余字。本拟写中篇,但已得五六万字,仍难收笔,遂改作长篇。九月尾,已获八万余字,决于双十日完卷,回渝。十月四日入院割治盲肠,一切停顿。廿日出院,仍须卧床静养。时家属已由北平至宝鸡;心急而身不能动,心乃更急。赖友好多方协助,家属于十一月中旬抵碚。廿三日起缓缓补写小说;伤口平复,又患腹疾,日或仅成三五百字。十二月十一日写完全篇,约十一万字,是为《火葬》。

  写完,从头读阅一遍,自下判语:要不得,有种种原因使此书失败:(一)五年多未写长篇,执笔即有畏心;越怕越慌,致失去自信。(二)天气奇暑,又多病痛,非极勉强的把自己机械化了,便没法写下去。可是,把身心都机械化了,是否能写出好作品呢?我不敢说。我的写作生活一向是有规律的,这就是说,我永远不昼夜不分的赶活,而天天把早半天划作写作的时间,写多写少都不管,反正过午即不再作,夜晚连信也不写。不过,这细水长流的办法也须在身体好,心境好的时候才能行得通。在身心全不舒服的时节,象去年夏天,就没法不过度的勉强,而过度的勉强每每使写作变成苦刑。我吸烟,喝茶,愣着,擦眼镜,在屋里乱转,着急,出汗,而找不到我所需要的字句。勉强得到几句,绝对不是由笔中流出来的,而是硬把文字堆砌起来的破砖乱瓦是没法修改的,最好的方法是把纸撕掉另写。另写么?我早已精疲力尽!只好勉强的留下那些破烂儿吧。这不是文艺创作,而是由夹棍夹出来的血!(三)故事的地方背景文城。文城是地图上找不出的一个地方,这就是说,它并不存在,而是由我心里钻出来的。我要写一个被敌人侵占了的城市,可是抗战数年来,我并没有在任何沦陷区住过。只好瞎说吧。这样一来,我的“地方”便失去读者连那里的味道都可以闻见的真切。我写了文城,可是写完再看,连我自己也不认识了它!这个方法要不得!

  不过,上述的一些还不是致命伤。最要命的是我写任何一点都没有入骨。我要写的方面很多,可是我对任何一方面都不敢深入,因为我没有足以深入的知识与经验。我只画了个轮廓,而没能丝丝入扣的把里面填满。

  抗战文艺,谈何容易!

  有人说:战争是没有什么好写的,因为战争是丑恶的,破坏的。我以为这个意见未免太偏。假若社会上的一切都可以作为文艺材料,我不知道为何应当单单把战争除外。假若文艺是含有奖善惩恶的目的,那么战争正是善与恶的交锋,为什么不可以写呢?而且,今日的战争是全面的,无分前方后方,无分老少男女,处处全都受着战争的影响。历史,在这一节段,便以战争为主音。我们今天不写战争和战争的影响,便是闭着眼过日子,假充糊涂。不错,战争是丑恶的,破坏的;可是,只有我们能分析它,关心它,表现它,我们才能知道,而且使大家也知道,去如何消灭战争与建立和平,假使我们因厌恶战争而即闭口无言,那便是丢失了去面对现实与真理的勇气,而只好祷告菩萨赐给我们和平了。

  今天的世界已极显明的分为两半:一半是侵略的,一半是抵抗的;一半是霸道的,一半是民主的。在侵略的那一半,他们也有强词夺理的一片道理好讲。因此,在抵抗暴力与建设民主政治的这一半,不但是须用全力赴战,打倒侵略,他们也必须阐扬他们的作战的目的,而压倒侵略者的愚弄与谎言。我们的笔也须作战,不是为提倡战争,颂扬战争,而是为从战争中掘出真理,以消灭战争。我们即不能因冷淡战争,忽视战争,而就得到和平,那么我们就必须把握住现实,从战争中取得胜利;只有“我们”取得胜利,世界才有和平的曙光。我们要从丑恶中把美丽夺回,从破坏中再行建设。这是民主同盟中每一个公民应负起的责任,为什么作家单不喜欢这个调调儿呢?

  这可就给作家们找来麻烦。战争是多么大的一件事呀!教作家们从何处说起呢?他们不知道战术与军队的生活,不认识攻击和防守的方法与武器,不晓得运输与统制,而且大概也不易明白后方一切准备与设施。他写什么呢?怎么写呢?于是,连博学的萧伯纳老人也皱了眉,而说战争是没有什么可写的了——我记得他似乎这么说过。于是,战时的出版物反倒让一个政治家或官吏的报告——象威尔基的《天下一家》与克鲁的《东京归来》——或一位新闻记者的冒险的经历,与一个战士的日记,风行一时了。不错,一本讲恋爱故事的剧本,或是有十个嫌疑犯的杀人案的侦探小说,也能风行一时,销售百万,可是无奈读者们的心中却有个分寸,他们会辨别哪个是天下大事,哪个是无聊的闲书。等到事过境迁,人们若想看看反映时代的东西,他们会翻阅《天下一家》,而不找藏在后花园里的福尔摩司!而且他们会耻笑战时的文人是多么无聊,多么浅薄,多么懦弱!

  从这一点来看,《火葬》是不可厚非的。它要关心战争,它要告诉人们,在战争中敷衍与怯懦怎么恰好是自取灭亡。可是,它的愿望并不能挽救它的失败。它的失败不在于它不应当写战争,或是战争并无可写,而是我对战争知道得太少。我的一点感情象浮在水上的一滴油,荡来荡去,始终不能透入到水中去!我所知道的,别人也都知道,我没能给人们揭开一点什么新的东西。我想多方面地去写战争,可是我到处碰壁,大事不知,小事知而不详。战争不是不可写,而是不好写。

  我晓得,我应当写自己的确知道的人与事。但是,我不能因此而便把抗战放在一旁,而只写我知道的猫儿狗儿。失败,我不怕。今天我不去试写我不知道的东西,我就永远不想知道它了。什么比战争更大呢?它使肥美的田亩变成荒地,使黄河改了道,使城市变为废墟,使弱女子变成健男儿,使书生变为战士,使肉体与钢铁相抗。最要紧的,它使理想与妄想成为死敌。我们不从这里学习,认识,我们算干吗的呢?写失败了一本书事小,让世界上最大的事轻轻溜过去才是大事。假若文艺作品的目的专是为给人娱乐,那么象《战争与和平》那样的作品便根本不应存在。我们似乎应当“取法乎上”吧?

  有人说我写东西完全是碰,碰好,就好;碰坏,就坏,因为我写的有时候相当的好,有时候极坏。我承认我有时候写得极坏,但否认瞎碰。文艺不是能瞎碰出来的东西。作家以为好的,读者未必以为好,见仁见智,正自不易一致。不过,作者是否用了心,他自己却知道得很清楚。象《火葬》这样的作品,要是搁在抗战前,我一定会请它到字纸篓中去的。现在,我没有那样的勇气。这部十万多字的小说,一共用了四个多月的光阴。光阴即便是白用,可是饭食并不白来。十行纸——连写钞副本——用了四刀,约计一百元。墨一锭,一百廿元——有便宜一点的,但磨到底还是白的。笔每枝只能写一万上下字,十枝至少须用二百元。求人钞副本共用了一千一百元。请问:下了这么大的本钱,我敢轻于去丢掉么?我知道它不好,可是没法子不厚颜去发表。我并没瞎碰,而是作家的生活碰倒了我!这一点声明,我并不为求人原谅我自己,而是为教大家注意一点作家的生活应当怎样改善。假若社会上还需要文艺,大家就须把文艺作家看成个也非吃饭喝茶不可的动物。抗战是艰苦的,文人比谁都晓得更清楚,但是在稿费比纸笔之费还要少的情形下,他们也只好去另找出路了。

  我怎样写《剑北篇》

  我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天才,但对文艺的各种形式都愿试一试。小说,试过了,没有什么惊人的成绩。话剧,在抗战中才敢试一试,全无是处。通俗的鼓词与剧本,也试写过一些,感到十分的难写,除了得到“俗更难”一点真经验与教训外,别无可述。现在,我又搬起分量最重的东西来了——诗!我作过旧诗,不怎么高明,可是觉得怪有趣,而且格式管束着,也并不很难凑起那么一首两首的。志在多多学习,现在我要作的是新诗。新诗可真难:没有格式管着,我写着写着便失去自信,不由的向自己发问,这是诗吗?其次,我要写得俗,而没有地方去找到那么多有诗意的俗字,于是一来二去就变成“旧诗新写”或“中菜西吃”了。还有,一方面我找不到够用的有诗意的俗字,另一方面在描写风景事物的时候我又不能把自幼儿种下的审美观念一扫而光;我不能强迫自己变成洋人,不但眼珠是绿的,而且把红花也看成绿花!最后,新诗要韵不要,本不成为问题;我自己这回可是决定要韵(事实上是“辙”),而且仿照比较严整的鼓词用韵的办法,每行都用韵,以求读诵时响亮好听。这简直是跟自己过不去!韵不难找,贵在自然,也不是怎么越要自然,便越费力气!

  有上述的困难,本来已当知难而退;却偏不!不但不退,而且想写成一万行!扯下脸硬干并不算勇敢;再说,文艺贵精不贵多,臭的东西越多就越臭,我晓得。不过,我所要写的是游记,断非三言两语所能道尽,故须长到万行。这里,倒没有什么中国长诗甚少,故宜试作;或按照什么理论,非长不可;而纯粹出于要把长途旅行的见闻作成“有诗为证”。那么,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不用散文写呢?回答是:行旅匆匆,未能作到每事必问,所以不敢一板一眼地细写。我所得的只是一些印象,以诗写出,或者较为合适。

  是这么一回事:一九三九年夏天,我被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理事会派遣参加北路慰问团,到西北去慰劳抗战将士。由夏而冬,整整走了五个多月,共二万里。路线是由渝而蓉,北出剑阁;到西安;而后入潼关到河南及湖北;再折回西安,到兰州,青海,绥远,榆林和宁夏。这些地方几乎都是我没有到过的,所以很想写出一点东西来,以作纪念。到处忙于看与走,事事未能详问,乃决定写长诗。

  一九四○年二月中动笔,至七月初,才得廿段,约二千五百行。七、八两月写《张自忠》剧本,诗暂停。人是不能独自活着的,因此,个人的决心往往被社会关系给打个很大的折扣。九、十两月复得七段,可是十一月由乡入城,事忙心乱,把诗又放在了一旁。时写时停,一年的功夫仅成廿七段,共三千行。所以余的材料,仅足再写十余段的,或可共得六千行。因句句有韵的关系,六千行中颇有长句,若拆散了从新排列,亦可足万行之数。

  一九四一年春初,因贫血,患头昏病,一切工作都停顿下来。在专心写诗的时候,平均每天只能凑成一二十句。这一二十句中,我自己觉得,还必有几句根本不象诗的。几次,我想停笔,不再受洋罪,可是又怕落个没有恒心毅力,对不起自己;虽然继续写下去也许更对不起新诗!头昏病好了以后,本想继续写诗,可是身体亏弱,写诗又极费力气,于是就含着泪把稿子放在一旁,不敢再正眼去看。停搁得久了心气越发壮不起来,乃终于落了个没有恒心毅力——一个写家须有象蚕一般的巧妙,吐出可以织成绸缎的丝来,同时,还须有和牛一样壮实的身体呀!到一九四一年年底,眼看把全诗写成是无望了,遂含羞带愧的把已成的廿八段交文奖会刊印成册。何时能将全诗补成,简直不敢说了!

  草此诗时,文艺界对“民族形式”问题,讨论甚烈,故用韵设词,多取法旧规,为新旧相融的试验。诗中的音节,或有可取之处,词汇则嫌陈语过多,失去了不少新诗的气味。行行用韵,最为笨拙:为了韵,每每不能畅所欲言,时有呆滞之处;为了韵,乃写得很慢,费力而不讨好。句句行韵,弊已如此,而每段又一韵到底,更足使读者透不过气来;变化既少,自乏跌宕之致。

  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

  七月七刚过去,老牛破车的故事不知又被说过多少次;小儿女们似睡非睡的听着;也许还没有听完,已经在梦里飞上天河去了;第二天晚上再听,自然还是怪美的。但是我这个老牛破车,却与“天河配”没什么关系,至多也不过是迎时当令的取个题目而已;即便说我贴“谎报”,我也犯不上生气。最合适的标题似乎应当是“创作的经验”,或是“创作十本”,因为我要说的都是关系过去几年中写作的经验,而截至今日,我恰恰发表过十本作品。是的,这俩题目都好。可是,比上老牛破车,它们显然的缺乏点儿诗意。再一说呢,所谓创作,经验,等等都比老牛多着一些“吹”;谦虚是不必要的,但好吹也总得算个毛病。那末,咱们还是老牛破车吧。

  除了在学校里练习作文作诗,直到我发表《老张的哲学》以前,我没写过什么预备去发表的东西,也没有那份儿愿望。不错,我在南开中学教书的时候曾在校刊上发表过一篇小说;可是那不过是为充个数儿,连“国文教员当然会写一气”的骄傲也没有。我一向爱文学,要不然也当不上国文教员;但凭良心说,我教国文只为吃饭;教国文不过是且战且走,骑马找马;我的志愿是在作事——那时候我颇自信有些作事的能力,有机会也许能作作国务总理什么的。我爱文学,正如我爱小猫小狗,并没有什么精到的研究,也不希望成为专家。设若我继续着教国文,说不定二年以后也许被学校辞退;这虽然不足使我伤心,可是万一当时补不上国务总理的缺,总该有点不方便。无论怎说吧,一直到我活了二十七岁的时候,我作梦也没想到我可以写点东西去发表。这也就是我到如今还不自居为“写家”的原因,现在我还希望去作事,哪怕先作几年部长呢,也能将就。

  二十七岁出国。为学英文,所以念小说,可是还没想起来写作。到异乡的新鲜劲儿渐渐消失,半年后开始感觉寂寞,也就常常想家。从十四岁就不住在家里,此处所谓“想家”实在是想在国内所知道的一切。那些事既都是过去的,想起来便象一些图画,大概那色彩不甚浓厚的根本就想不起来了。这些图画常在心中来往,每每在读小说的时候使我忘了读的是什么,而呆呆的忆及自己的过去。小说中是些图画,记忆中也是些图画,为什么不可以把自己的图画用文字画下来呢?我想拿笔了。

  但是,在拿笔以前,我总得有些画稿子呀。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世上有小说作法这类的书,怎办呢?对中国的小说我读过唐人小说和《儒林外史》什么的,对外国小说我才念了不多,而且是东一本西一本,有的是名家的著作,有的是女招待嫁皇太子的梦话。后来居上,新读过的自然有更大的势力,我决定不取中国小说的形式,可是对外国小说我知道的并不多,想选择也无从选择起。好吧,随便写吧,管它象样不象样,反正我又不想发表。况且呢,我刚读了Nicholas Nickleby(《尼考拉斯。尼柯尔贝》)和Pickwick Papers(《匹克威克外传》)等杂乱无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胆放野;写就好,管它什么。这就决定了那想起便使我害羞的《老张的哲学》的形式。

  形式是这样决定的;内容呢,在人物与事实上我想起什么就写什么,简直没有个中心;这是初买来摄影机的办法,到处照像,热闹就好,谁管它歪七扭八,哪叫作取光选景!浮在记忆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与事都随手取来,没等把它们安置好,又去另拉一批,人挤着人,事挨着事,全喘不过气来。

  这一本中的人与事,假如搁在今天写,实在够写十本的。

  在思想上,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很高明,所以毫不客气的叫作“哲学”。哲学!现在我认明白了自己:假如我有点长处的话,必定不在思想上。我的感情老走在理智前面,我能是个热心的朋友,而不能给人以高明的建议。感情使我的心跳得快,因而不加思索便把最普通的、浮浅的见解拿过来,作为我判断一切的准则。在一方面,这使我的笔下常常带些感情;在另一方面,我的见解总是平凡。自然,有许多人以为文艺中感情比理智更重要,可是感情不会给人以远见;它能使人落泪,眼泪可有时候是非常不值钱的。故意引人落泪只足招人讨厌。凭着一点浮浅的感情而大发议论,和醉鬼借着点酒力瞎叨叨大概差不很多。我吃了这个亏,但在十年前我并不这么想。

  假若我专靠着感情,也许我能写出有相当伟大的悲剧,可是我不澈底;我一方面用感情咂摸世事的滋味,一方面我又管束着感情,不完全以自己的爱憎判断。这种矛盾是出于我个人的性格与环境。我自幼便是个穷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亲的影响——她是个愣挨饿也不肯求人的,同时对别人又是很义气的女人。穷,使我好骂世;刚强,使我容易以个人的感情与主张去判断别人;义气,使我对别人有点同情心。有了这点分析,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我要笑骂,而又不赶尽杀绝。我失了讽刺,而得到幽默。据说,幽默中是有同情的。我恨坏人,可是坏人也有好处;我爱好人,而好人也有缺点。“穷人的狡猾也是正义”,还是我近来的发现;在十年前我只知道一半恨一半笑的去看世界。

  有人说,《老张的哲学》并不幽默,而是讨厌。我不完全承认,也不完全否认,这个。有的人天生的不懂幽默;一个人一个脾气,无须再说什么。有的人急于救世救国救文学,痛恨幽默;这是师出有名,除了太专制一些,尚无大毛病。不过这两种人说我讨厌,我不便为自己辩护,可也不便马上抽自己几个嘴巴。有的人理会得幽默,而觉得我太过火,以至于讨厌。我承认这个。前面说过了,我初写小说,只为写着玩玩,并不懂何为技巧,哪叫控制。我信口开河,抓住一点,死不放手,夸大了还要夸大,而且津津自喜,以为自己的笔下跳脱畅肆。讨厌?当然的。

  大概最讨厌的地方是那半白半文的文字。以文字要俏本来是最容易流于要贫嘴的,可是这个诱惑不易躲避;一个局面成事实可笑,自然而然在描写的时候便顺手加上了招笑的文字,以助成那夸张的陈述。适可而止,好不容易。在发表过两三本小说后,我才明白了真正有力的文字——即使是幽默的——并不在乎多说废话。虽然如此,在实际上我可是还不能完全除掉那个老毛病。写作是多么难的事呢,我只能说我还在练习;过勿惮改,或者能有些进益;拍着胸膛说,“我这是杰作呀!”我永远不敢,连想一想也不敢。“努力”不过足以使自己少红两次脸而已。

  够了,关于《老张的哲学》怎样成形的不要再说了。

  写成此书,大概费了一年的工夫。闲着就写点,有事便把它放在一旁,所以漓漓拉拉的延长到一年;若是一气写下,本来不需要这么多的时间。写的时候是用三个便士一本的作文簿,钢笔横书,写得不甚整齐。这些小事足以证明我没有大吹大擂的通电全国——我在著作;还是那句话,我只是写着玩。写完了,许地山兄来到伦敦;一块儿谈得没有什么好题目了,我就掏出小本给他念两段。他没给我什么批评,只顾了笑。后来,他说寄到国内去吧。我倒还没有这个勇气;即使寄去,也得先修改一下。可是他既不告诉我哪点应当改正,我自然闻不见自己的脚臭;于是马马虎虎就寄给了郑西谛兄——并没挂号,就那么卷了一卷扔在邮局。两三个月后,《小说月报》居然把它登载出来,我到中国饭馆吃了顿“杂碎”,作为犒赏三军。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我怎样写《离婚》

  也许这是个常有的经验吧:一个写家把他久想写的文章撂在心里,撂着,甚至于撂一辈子,而他所写出的那些倒是偶然想到的。有好几个故事在我心里已存放了六七年,而始终没能写出来;我一点也不晓得它们有没有能够出世的那一天。反之,我临时想到的倒多半在白纸上落了黑字。在写《离婚》以前,心中并没有过任何可以发展到这样一个故事的“心核”,它几乎是忽然来到而马上成了个“样儿”的。在事前,我本来没打算写个长篇,当然用不着去想什么。邀我写个长篇与我临阵磨刀去想主意正是同样的仓促。是这么回事:《猫城记》在《现代》杂志登完,说好了是由良友公司放入《良友文学丛书》里。我自己知道这本书没有什么好处,觉得它还没资格入这个《丛书》。可是朋友们既愿意这么办,便随它去吧,我就答应了照办。及至事到临期,现代书局又愿意印它了,而良友扑了个空。于是良友的“十万火急”来到,立索一本代替《猫城记》的。我冒了汗!可是我硬着头皮答应下来;知道拼命与灵感是一样有劲的。

  这我才开始打主意。在没想起任何事情之前,我先决定了:这次要“返归幽默”。《大明湖》与《猫城记》的双双失败使我不得不这么办。附带的也决定了,这回还得求救于北平。北平是我的老家,一想起这两个字就立刻有几百尺“故都景象”在心中开映。啊!我看见了北平,马上有了个“人”。我不认识他,可是在我廿岁至廿五岁之间我几乎天天看见他。他永远使我羡慕他的气度与服装,而且时时发现他的小小变化:这一天他提着条很讲究的手杖,那一天他骑上自行车——稳稳的溜着马路边儿,永远碰不了行人,也好似永远走不到目的地,太稳,稳得几乎象凡事在他身上都是一种生活趣味的展示。我不放手他了。这个便是“张大哥”。

  叫他作什么呢?想来想去总在“人”的上面,我想出许多的人来。我得使“张大哥”统领着这一群人,这样才能走不了板,才不至于杂乱无章。他一定是个好媒人,我想;假如那些人又恰恰的害着通行的“苦闷病”呢?那就有了一切,而且是以各色人等揭显一件事的各种花样,我知道我捉住了个不错的东西。这与《猫城记》恰相反:《猫城记》是但丁的游“地狱”,看见什么说什么,不过是既没有但丁那样的诗人,又没有但丁那样的诗。《离婚》在决定人物时已打好主意:闹离婚的人才有资格入选。一向我写东西总是冒险式的,随写随着发现新事实;即使有时候有个中心思想,也往往因人物或事实的趣味而唱荒了腔。这回我下了决心要把人物都拴在一个木桩上。

  这样想好,写便容易了。从暑假前大考的时候写起,到七月十五,我写得了十二万字。原定在八月十五交卷,居然能早了一个月,这是生平最痛快的一件事。天气非常的热——济南的热法是至少可以和南京比一比的——我每天早晨七点动手,写到九点;九点以后便连喘气也很费事了。平均每日写两千字。所余的大后半天是一部分用在睡觉上,一部分用在思索第二天该写的二千来字上。这样,到如今想起来,那个热天实在是最可喜的。能写入了迷是一种幸福,即使所写的一点也不高明。

  在下笔之前,我已有了整个计划;写起来又能一气到底,没有间断,我的眼睛始终没离开我的手,当然写出来的能够整齐一致,不至于大嘟噜小块的。匀净是《离婚》的好处,假如没有别的可说的。我立意要它幽默,可是我这回把幽默看住了,不准它把我带了走。饶这么样,到底还有“滑”下去的地方,幽默这个东西——假如它是个东西——实在不易拿得稳,它似乎知道你不能老瞪着眼盯住它,它有机会就跑出去。可是从另一方面说呢,多数的幽默写家是免不了顺流而下以至野调无腔的。那么,要紧的似乎是这个:文艺,特别是幽默的,自要“底气”坚实,粗野一些倒不算什么。Dostoevsky(陀思妥夫斯基)的作品——还有许多这样伟大写家的作品——是很欠完整的,可是他的伟大处永不被这些缺欠遮蔽住。以今日中国文艺的情形来说,我倒希望有些顶硬顶粗莽顶不易消化的作品出来,粗野是一种力量,而精巧往往是种毛病。小脚是纤巧的美,也是种文化病,有了病的文化才承认这种不自然的现象,而且称之为美。文艺或者也如此。这么一想,我对《离婚》似乎又不能满意了,它太小巧,笑得带着点酸味!受过教育的与在生活上处处有些小讲究的人,因为生活安适平静,而且以为自己是风流蕴藉,往往提到幽默便立刻说:幽默是含着泪的微笑。其实据我看呢,微笑而且得含着泪正是“装蒜”之一种。哭就大哭,笑就狂笑,不但显出一点真挚的天性,就是在文学里也是很健康的。唯其不敢真哭真笑,所以才含泪微笑;也许这是件很难作到与很难表现的事,但不必就是非此不可。我真希望我能写出些震天响的笑声,使人们真痛快一番,虽然我一点也不反对哭声震天的东西。说真的,哭与笑原是一事的两头儿;而含泪微笑却两头儿都不站。《离婚》的笑声太弱了。写过了六七本十万字左右的东西,我才明白了一点何谓技巧与控制。可是技巧与控制不见得就会使文艺伟大。《离婚》有了技巧,有了控制;伟大,还差得远呢!文艺真不是容易作的东西。我说这个,一半是恨自己的藐小,一半也是自励。

  我怎样写《骆驼祥子》

  从何月何日起,我开始写《骆驼祥子》?已经想不起来了。我的抗战前的日记已随同我的书籍全在济南失落,此事恐永无对证矣。

  这本书和我的写作生活有很重要的关系。在写它以前,我总是以教书为正职,写作为副业,从《老张的哲学》起到《牛天赐传》止,一直是如此。这就是说,在学校开课的时候,我便专心教书,等到学校放寒暑假,我才从事写作。我不甚满意这个办法。因为它使我既不能专心一志的写作,而又终年无一日休息,有损于健康。在我从国外回到北平的时候,我已经有了去作职业写家的心意;经好友们的谆谆劝告,我才就了齐鲁大学的教职。在齐大辞职后,我跑到上海去,主要的目的是在看看有没有作职业写家的可能。那时候,正是“一二八”以后,书业不景气,文艺刊物很少,沪上的朋友告诉我不要冒险。于是,我就接了山东大学的聘书。我不喜欢教书,一来是我没有渊博的学识,时时感到不安;二来是即使我能胜任,教书也不能给我象写作那样的愉快。为了一家子的生活,我不敢独断独行的丢掉了月间可靠的收入,可是我的心里一时一刻也没忘掉尝一尝职业写家的滋味。

  事有凑巧,在“山大”教过两年书之后,学校闹了风潮,我便随着许多位同事辞了职。这回,我既不想到上海去看看风向,也没同任何人商议,便决定在青岛住下去,专凭写作的收入过日子。这是“七七”抗战的前一年。《骆驼祥子》是我作职业写家的第一炮。这一炮要放响了,我就可以放胆的作下去,每年预计着可以写出两部长篇小说来。不幸这一炮若是不过火,我便只好再去教书,也许因为扫兴而完全放弃了写作。所以我说,这本书和我的写作生活有很重要的关系。

  记得是在一九三六年春天吧,“山大”的一位朋友跟我闲谈,随便的谈到他在北平时曾用过一个车夫。这个车夫自己买了车,又卖掉,如此三起三落,到末了还是受穷。听了这几句简单的叙述,我当时就说:“这颇可以写一篇小说。”紧跟着,朋友又说:有一个车夫被军队抓了去,哪知道,转祸为福,他乘着军队移动之际,偷偷的牵回三匹骆驼回来。

  这两个车夫都姓什么?哪里的人?我都没问过。我只记住了车夫与骆驼。这便是骆驼祥子的故事的核心。

  从春到夏,我心里老在盘算,怎样把那一点简单的故事扩大,成为一篇十多万字的小说。

  不管用得着与否?我首先向齐铁恨先生打听骆驼的生活习惯。齐先生生长在北平的西山,山下有许多家养骆驼的。得到他的回信,我看出来,我须以车夫为主,骆驼不过是一点陪衬,因为假若以骆驼为主,恐怕我就须到“口外”去一趟,看看草原与骆驼的情景了。若以车夫为主呢,我就无须到口外去,而随时随处可以观察。这样,我便把骆驼与祥子结合到一处,而骆驼只负引出祥子的责任。

  怎么写祥子呢?我先细想车夫有多少种,好给他一个确定的地位。把他的地位确定了,我便可以把其余的各种车夫顺手儿叙述出来;以他为主,以他们为宾,既有中心人物,又有他的社会环境,他就可以活起来了。换言之,我的眼一时一刻也不离开祥子;写别的人正可以烘托他。

  车夫们而外,我又去想,祥子应该租赁哪一车主的车,和拉过什么样的人。这样,我便把他的车夫社会扩大了,而把比他的地位高的人也能介绍进来。可是,这些比他高的人物,也还是因祥子而存在故事里,我决定不许任何人夺去祥子的主角地位。

  有了人,事情是不难想到的。人既以祥子为主,事情当然也以拉车为主。只要我教一切的人都和车发生关系,我便能把祥子拴住,象把小羊拴在草地上的柳树下那样。

  可是,人与人,事与事,虽以车为联系,我还感觉着不易写出车夫的全部生活来。于是,我还再去想:刮风云,车夫怎样?下雨天,车夫怎样?假若我能把这些细琐的遭遇写出来,我的主角便必定能成为一个最真确的人,不但吃的苦,喝的苦,连一阵风,一场雨,也给他的神经以无情的苦刑。

  由这里,我又想到,一个车夫也应当和别人一样的有那些吃喝而外的问题。他也必定有志愿,有性欲,有家庭和儿女。对这些问题,他怎样解决呢?他是否能解决呢?这样一想,我所听来的简单的故事便马上变成了一个社会那么大。我所要观察的不仅是车夫的一点点的浮现在衣冠上的、表现在言语与姿态上的那些小事情了,而是要由车夫的内心状态观察到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车夫的外表上的一切,都必有生活与生命上的根据。我必须找到这个根源,才能写出个劳苦社会。

  由一九三六年春天到夏天,我入了迷似的去搜集材料,把祥子的生活与相貌变换过不知多少次——材料变了,人也就随着变。

  到了夏天,我辞去了“山大”的教职,开始把祥子写在纸上。因为酝酿的时期相当的长,搜集的材料相当的多,拿起笔来的时候我并没感到多少阻碍。一九三七年一月,“祥子”开始在《宇宙风》上出现,作为长篇连载。当发表第一段的时候,全部还没有写完,可是通篇的故事与字数已大概的有了准谱儿,不会有很大的出入。假若没有这个把握,我是不敢一边写一边发表的。刚刚入夏,我将它写完,共二十四段,恰合《宇宙风》每月要两段,连载一年之用。

  当我刚刚把它写完的时候,我就告诉了《宇宙风》的编辑:这是一本最使我自己满意的作品。后来,刊印单行本的时候,书店即以此语嵌入广告中。它使我满意的地方大概是:(一)故事在我心中酝酿得相当的长久,收集的材料也相当的多,所以一落笔便准确,不蔓不枝,没有什么敷衍的地方。(二)我开始专以写作为业,一天到晚心中老想着写作这一回事,所以虽然每天落在纸上的不过是一二千字,可是在我放下笔的时候,心中并没有休息,依然是在思索;思索的时候长,笔尖上便能滴出血与泪来。(三)在这故事刚一开头的时候,我就决定抛开幽默而正正经经的去写。在往常,每逢遇到可以幽默一下的机会,我就必抓住它不放手。有时候,事情本没什么可笑之处,我也要运用俏皮的言语,勉强的使它带上点幽默味道。这,往好里说,足以使文字活泼有趣;往坏里说,就往往招人讨厌。《祥子》里没有这个毛病。即使它还未能完全排除幽默,可是它的幽默是出自事实本身的可笑,而不是由文字里硬挤出来的。这一决定,使我的作风略有改变,教我知道了只要材料丰富,心中有话可说,就不必一定非幽默不足叫好。(四)既决定了不利用幽默,也就自然的决定了文字要极平易,澄清如无波的湖水。因为要求平易,我就注意到如何在平易中而不死板。恰好,在这时候,好友顾石君先生供给了我许多北平口语中的字和词。在平日,我总以为这些词汇是有音无字的,所以往往因写不出而割爱。现在,有了顾先生的帮助,我的笔下就丰富了许多,而可以从容调动口语,给平易的文字添上些亲切,新鲜,恰当,活泼的味儿。因此,《祥子》可以朗诵。它的言语是活的。

  《祥子》自然也有许多缺点。使我自己最不满意的是收尾收得太慌了一点。因为连载的关系,我必须整整齐齐的写成二十四段;事实上,我应当多写两三段才能从容不迫的刹住。这,可是没法补救了,因为我对已发表过的作品是不愿再加修改的。

  《祥子》的运气不算很好:在《宇宙风》上登刊到一半就遇上“七七”抗战。《宇宙风》何时在沪停刊,我不知道;所以我也不知道,《祥子》全部登完过没有。后来,《宇宙风》社迁到广州,首先把《祥子》印成单行本。可是,据说刚刚印好,广州就沦陷了,《祥子》便落在敌人的手中。《宇宙风》又迁到桂林,《祥子》也又得到出版的机会,但因邮递不便,在渝蓉各地就很少见到它。后来,文化生活出版社把纸型买过来,它才在大后方稍稍活动开。

  近来,《祥子》好象转了运,据友人报告,它已被译成俄文、日文与英文。

  我怎样写《猫城记》

  自《老张的哲学》到《大明湖》,都是交《小说月报》发表,而后由商务印书馆印单行本。《大明湖》的稿子烧掉,《小坡的生日》的底版也殉了难;后者,经过许多日子,转让给生活书店承印。《小说月报》停刊。施蛰存兄主编的《现代》杂志为沪战后唯一的有起色的文艺月刊,他约我写个“长篇”,我答应下来;这是我给别的刊物——不是《小说月报》了——写稿子的开始。这次写的是《猫城记》。登完以后,由现代书局出书,这是我在别家书店——不是“商务”了——印书的开始。

  《猫城记》,据我自己看,是本失败的作品。它毫不留情地揭显出我有块多么平凡的脑子。写到了一半,我就想收兵,可是事实不允许我这样作,硬把它凑完了!有人说,这本书不幽默,所以值得叫好,正如梅兰芳反串小生那样值得叫好。其实这只是因为讨厌了我的幽默,而不是这本书有何好处。吃厌了馒头,偶尔来碗粗米饭也觉得很香,并非是真香。说真的,《猫城记》根本应当幽默,因为它是篇讽刺文章:讽刺与幽默在分析时有显然的不同,但在应用上永远不能严格的分隔开。越是毒辣的讽刺,越当写得活动有趣,把假托的人与事全要精细的描写出,有声有色,有骨有肉,看起来头头是道,活象有此等人与此等事;把讽刺埋伏在这个底下,而后才文情并懋,骂人才骂到家。它不怕是写三寸丁的小人国,还是写酸臭的君子之邦,它得先把所凭借的寓言写活,而后才能仿佛把人与事玩之股掌之上,细细的创造出,而后捏着骨缝儿狠狠的骂,使人哭不得笑不得。它得活跃,灵动,玲珑,和幽默。必须幽默。不要幽默也成,那得有更厉害的文笔,与极聪明的脑子,一个巴掌一个红印,一个闪一个雷。我没有这样厉害的手与脑,而又舍去我较有把握的幽默,《猫城记》就没法不爬在地上,象只折了翅的鸟儿。

  在思想上,我没有积极的主张与建议。这大概是多数讽刺文字的弱点,不过好的讽刺文字是能一刀见血,指出人间的毛病的:虽然缺乏对思想的领导,究竟能找出病根,而使热心治病的人知道该下什么药。我呢,既不能有积极的领导,又不能精到的搜出病根,所以只有讽刺的弱点,而没得到它的正当效用。我所思虑的就是普通一般人所思虑的,本用不着我说,因为大家都知道。眼前的坏现象是我最关切的;为什么有这种恶劣现象呢?我回答不出。跟一般人相同,我拿“人心不古”——虽然没用这四个字——来敷衍。这只是对人与事的一种惋惜,一种规劝;惋惜与规劝,是“阴骘文”的正当效用——其效用等于说废话。这连讽刺也够不上了。似是而非的主张,即使无补于事,也还能显出点讽刺家的聪明。我老老实实的谈常识,而美其名为讽刺,未免太荒唐了。把讽刺改为说教,越说便越腻得慌:敢去说教的人不是绝顶聪明的,便是傻瓜。我知道我不是顶聪明,也不肯承认是地道傻瓜;不过我既写了《猫城记》,也就没法不叫自己傻瓜了。

  自然,我为什么要写这样一本不高明的东西也有些外来的原因。头一个就是对国事的失望,军事与外交种种的失败,使一个有些感情而没有多大见解的人,象我,容易由愤恨而失望。失望之后,这样的人想规劝,而规劝总是妇人之仁的。一个完全没有思想的人,能在粪堆上找到粮食;一个真有思想的人根本不将就这堆粪。只有半瓶子醋的人想维持这堆粪而去劝告苍蝇:“这儿不卫生!”我吃了亏,因为任着外来的刺激去支配我的“心”,而一时忘了我还有块“脑子”。我居然去劝告苍蝇了!

  不错,一个没有什么思想的人,满能写出很不错的文章来;文学史上有许多这样的例子。可是,这样的专家,得有极大的写实本领,或是极大的情绪感诉能力。前者能将浮面的观感详实的写下来,虽然不象显微镜那么厉害,到底不失为好好的一面玻璃镜,映出个真的世界。后者能将普通的感触,强有力的道出,使人感动。可是我呢,我是写了篇讽刺。讽刺必须高超,而我不高超。讽刺要冷静,于是我不能大吹大擂,而扭扭捏捏。既未能悬起一面镜子,又不能向人心掷去炸弹,这就很可怜了。

  失了讽刺而得到幽默,其实也还不错。讽刺与幽默虽然是不同的心态,可是都得有点聪明。运用这点聪明,即使不能高明,究竟能见出些性灵,至少是在文字上。我故意的禁止幽默,于是《猫城记》就一无可取了。《大明湖》失败在前,《猫城记》紧跟着又来了个第二次。朋友们常常劝我不要幽默了,我感谢,我也知道自己常因幽默而流于讨厌。可是经过这两次的失败,我才明白一条狗很难变成一只猫。我有时候很想努力改过,偶尔也能因努力而写出篇郑重、有点模样的东西。但是这种东西总缺乏自然的情趣,象描眉擦粉的小脚娘。让我信口开河,我的讨厌是无可否认的,可是我的天真可爱处也在里边,Aristophanes(阿里斯多芬)的撒野正自不可及;我不想高攀,但也不必因谦虚而抹杀事实。

  自然,这两篇东西——《大明湖》与《猫城记》——也并非对我全无好处:它们给我以练习的机会,练习怎样老老实实的写述,怎样瞪着眼说谎而说得怪起劲。虽然它们的本身是失败了,可是经过一番失败总多少增长些经验。

  《猫城记》的体裁,不用说,是讽刺文章最容易用而曾经被文人们用熟了的。用个猫或人去冒险或游历,看见什么写什么就好了。冒险者到月球上去,或到地狱里去,都没什么关系。他是个批评家,也许是个伤感的新闻记者。《猫城记》的探险者分明是后一流的,他不善于批评,而有不少浮浅的感慨;他的报告于是显着象赴宴而没吃饱的老太婆那样回到家中瞎唠叨。

  我早就知道这个体裁。说也可笑,我所以必用猫城,而不用狗城者,倒完全出于一件家庭间的小事实——我刚刚抱来个黄白花的小猫。威尔思的The first man in themoon(《月亮上的第一个人》),把月亮上的社会生活与蚂蚁的分工合作相较,显然是有意的指出人类文明的另一途径。我的猫人之所以为猫人却出于偶然。设若那天我是抱来一只兔,大概猫人就变成兔人了;虽然猫人与兔人必是同样糟糕的。

  猫人的糟糕是无可否认的。我之揭露他们的坏处原是出于爱他们也是无可否认的。可惜我没给他们想出办法来。我也糟糕!可是,我必须说出来:即使我给猫人出了最高明的主意,他们一定会把这个主意弄成个五光十色的大笑话;猫人的糊涂与聪明是相等的。我爱他们,惭愧!我到底只能讽刺他们了!况且呢;我和猫人相处了那么些日子,我深知道我若是直言无隐的攻击他们,而后再给他们出好主意,他们很会把我偷偷的弄死。我的怯懦正足以暗示出猫人的勇敢,何等的勇敢!算了吧,不必再说什么了!

  我怎样写《牛天赐传》

  《牛天赐传》,就是和我自己的其他作品比较起来,也没有什么可吹的地方。一篇东西的好坏,有许多使它好或使它坏的原因。在这许多原因里,作家当时的生活情形是很要紧的。《牛天赐传》吃亏在这个上不少。我记得,这本东西是在一九三四年三月廿三日动笔的,可是直到七月四日才写成两万多字。三个多月的工夫只写了这么点点,原因是在学校到六月尾才能放暑假,没有充足的工夫天天接着写。在我的经验里,我觉得今天写十来个字,明天再写十来个字,碰巧了隔一个星期再写十来个字,是最要命的事。这是向诗神伸手乞要小钱,不是创作。

  七月四日以后,写得快了;七月十九日已有了五万多字。忽然快起来,因为已放了暑假。八月十号,我的日记上记着:“《牛天赐传》写完,匆匆赶出,无一是处!”

  单是快,也还好。还有别的不得劲的事呢:自从一入七月门,济南就热起,那年简直热得出奇;那就是我“避暑床下”的那一回。早晨一睁眼,屋里——是屋里——就九十多度!小孩拒绝吃奶,专门哭号;大人不肯吃饭,立志喝水!可是我得赶文章,昏昏忽忽,半睡半醒,左手挥扇与打苍蝇,右手握笔疾写,汗顺着指背流到纸上。写累了,想走一走,可不敢出去,院里的墙能把人身炙得象叉烧肉——那廿多天里,每天街上都热死行人!屋里到底强得多,忍着吧。自然,要是有个电扇,再有个冰箱,一定也能稍好一些。可是我的财力还离设置电扇与冰箱太远。一连十五天,我没敢出街门。要说在这个样的暑天里,能写出怪象回事儿的文章,我就有点不信。

  天气是那么热,心里还有不痛快的事呢。我在老早就想放弃教书匠的生活,到这一年我得到了辞职的机会。六月廿九日我下了决心,就不再管学校里的事。不久,朋友们知道了我这点决定,信来了不少。在上海的朋友劝我到上海去,爽性以写作为业。在别处教书的朋友呢,劝我还是多少教点书,并且热心的给介绍事。我心中有点乱,乱就不痛快。辞事容易找事难,机会似乎不可都错过了。另一方面呢,且硬试试职业写家的味儿,倒也合脾味。生活,创作,二者在心中大战三百几十回合。寸心已成战场,可还要假装没事似的写《牛天赐传》,动中有静,好不容易。结果,我拒绝了好几位朋友的善意,决定到上海去看看。八月十九日动了身。在动身以前,必须写完《牛天赐传》,不然心中就老存着块病。这又是非快写不可的促动力。

  热,乱,谎,是我写《牛天赐传》时生活情形的最合适的三个形容字。这三个字似乎都与创作时所需要的条件不大相合。“牛天赐”产生的时候不对,八字根本不够格局!

  此外,还另有些使它不高明的原因。第一个是文字上的限制。它是《论语》半月刊的特约长篇,所以必须幽默一些。幽默与伟大不是不能相容的,我不必为幽默而感到不安;《吉诃德先生传》等名著译成中文也并没招出什么“打倒”来。我的困难是每一期只要四五千字,既要顾到故事的连续,又须处处轻松招笑。为达到此目的,我只好抱住幽默死啃;不用说,死啃幽默总会有失去幽默的时候;到了幽默论斤卖的地步,讨厌是必不可免的。我的困难至此乃成为毛病。艺术作品最忌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效果,故意招笑与无病呻吟的罪过原是一样的。

  每期只要四五千字,所以书中每个人,每件事,都不许信其自然的发展。设若一段之中我只详细的描写一个景或一个人,无疑的便会失去故事的趣味。我得使每期不落空,处处有些玩艺。因此,一期一期的读,它倒也怪热闹;及至把全书一气读完,它可就显出紧促慌乱,缺乏深厚的味道了。

  书中的主人公——按老话儿说,应当叫作“书胆”——是个小孩儿。一点点的小孩儿没有什么思想,意志,与行为。这样的英雄全仗着别人来捧场,所以在最前的几章里我几乎有点和个小孩子开玩笑的嫌疑了。其实呢,我对小孩子是非常感觉趣味,而且最有同情心的。我的脾气是这样:不轻易交朋友,但是只要我看谁够个朋友,便完全以朋友相待。至于对小孩子,我就一律的看待,小孩子都可爱。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受压迫的人,其中的每一个都值得我们替他呼冤,代他想方法。可是小孩子就更可怜,不但是无衣无食的,就是那打扮得马褂帽头象小老头的也可怜。牛天赐是属于后者的,因为我要写得幽默,就不能拿个顶穷苦的孩子作书胆——那样便成了悲剧。自然,我也明知道照我那么写一定会有危险的——幽默一放手便会成为瞎胡闹与开玩笑。于此,我至今还觉得怪对不起牛天赐的!

  就在这儿附带声明一下吧。前些日子,我与赵少侯兄商议好,合写“天书代存”——用书信体写《牛天赐续传》。可是,这个暑假里,我俩的事情大概要有些变动,说不定也许不能再在一块儿了。合写一个长篇而不能常常见面商议就未免太困难了,所以我俩打了退堂鼓,虽然每人已经写了几千字。事实所迫,我们俩只好向牛天赐与喜爱他的人们道歉了!以后也许由我,也许由少侯兄,单独地去写;不过这是后话,顶好不提了。

  我怎样写《小坡的生日》

  离开伦敦,我到大陆上玩了三个月,多半的时间是在巴黎。在巴黎,我很想把马威调过来,以巴黎为背景续成《二马》的后半。只是想了想,可是:凭着几十天的经验而动笔写象巴黎那样复杂的一个城,我没那个胆气。我希望在那里找点事作,找不到;马威只好老在逃亡吧,我既没法在巴黎久住,他还能在那里立住脚么!

  离开欧洲,两件事决定了我的去处:第一,钱只够到新加坡的;第二,我久想看看南洋。于是我就坐了三等舱到新加坡下船。为什么我想看看南洋呢?因为想找写小说的材料,像康拉德的小说中那些材料。不管康拉德有什么民族高下的偏见没有,他的著作中的主角多是白人;东方人是些配角,有时候只在那儿作点缀,以便增多一些颜色——景物的斑斓还不够,他还要各色的脸与服装,作成个“花花世界”。我也想写这样的小说,可是以中国人为主角,康拉德有时候把南洋写成白人的毒物——征服不了自然便被自然吞噬,我要写的恰与此相反,事实在那儿摆着呢:南洋的开发设若没有中国人行么?中国人能忍受最大的苦处,中国人能抵抗一切疾痛:毒蟒猛虎所盘据的荒林被中国人铲平,不毛之地被中国人种满了菜蔬。中国人不怕死,因为他晓得怎样应付环境,怎样活着。中国人不悲观,因为他懂得忍耐而不惜力气。他坐着多么破的船也敢冲风破浪往海外去,赤着脚,空着拳,只凭那口气与那点天赋的聪明,若能再有点好运,他便能在几年之间成个财主。自然,他也有好多毛病与缺欠,可是南洋之所以为南洋,显然的大部分是中国人的成绩。国内人只知道在南洋容易挣钱,而华侨都是胖胖的财主,所以凡有点势力的人就派个代表在那儿募捐。只知道要钱,不晓得华侨所受的困苦,更想不到怎样去帮忙。另有一些人以为华侨是些在国内无法生存而到国外碰运气的,一伸手也许摸着个金矿,马上便成百万之富。这样的人是因为轻视自己所以也忽略了中国人能力的伟大。还有些人以为华侨漫无组织,所以今天暴富而富得不得其道,明天忽然失败又正自理当如此;说这样现成话的人是只看见了华侨的短处,而忘了国家对这些在海外冒险的人可曾有过帮助与指导没有。华侨的失败也就是国家的失败。无论怎样吧,我想写南洋,写中国人的伟大;即使仅能写成个罗曼司,南洋的颜色也正是艳丽无匹的。

  可是,这有三件必须预备的事:第一,得在城市中研究经济的情形。第二,到内地观察老华侨的生活,并探听他们的历史。第三,得学会广东话,福建话,与马来话。哎呀,这至少须花费几年的工夫呀!我恰巧花费不起这么多的工夫。我找不到相当的事作。只能在中学里去教书,而教书就把我拴在了一个地方,时间与金钱都不许我到各处去观察。我的心慢慢凉起来。我是在新加坡教书,假若我想到别的地方去看看,除非是我能在别处找到教书的机会,机会哪能那么容易得呢。即使有机会,还不是仍得教书,钱不够花而时间不属于我?我没办法。我的梦想眼看着将永成为梦想了。打了个大大的折扣,我开始写《小坡的生日》。我爱小孩,我注意小孩子们的行动。在新加坡,我虽没工夫去看成人的活动,可是街上跑来跑去的小孩,各种各色的小孩,是有意思的,可以随时看到的。下课之后,立在门口,就可以看到一两个中国的或马来的小儿在林边或路畔玩耍。好吧,我以小人儿们作主人翁来写出我所知道的南洋吧——恐怕是最小最小的那个南洋吧!

  上半天完全消费在上课与改卷子上。下半天太热。非四点以后不能作什么。我只能在晚饭后写一点。一边写一边得驱逐蚊子,而老鼠与壁虎的捣乱也使我心中不甚太平,况且在热带的晚间独抱一灯,低着头写字,更仿佛有点说不过去:屋外的虫声,林中吹来的湿而微甜的晚风,道路上印度人的歌声,妇女们木板鞋的轻响,都使人觉得应到外边草地上去,卧看星天,永远不动一动。这地方的情调是热与软,它使人从心中觉到不应当作什么。我呢,一气写出一千字已极不容易,得把外间的一切都忘了才能把笔放在纸上。这需要极大的注意与努力,结果,写一千来字已是筋疲力尽,好似打过一次交手仗。朋友们稍微点点头,我就放下笔,随他们去到林边的一间门面的茶馆去喝咖啡了。从开始写直到离开此地,至少有四个整月,我一共才写成四万字,没法儿再快。这本东西通体有六万字,那末后两万是在上海郑西谛兄家中补成的。

  以小孩为主人翁,不能算作童话。可是这本书的后半又全是描写小孩的梦境,让猫狗们也会说话,仿佛又是个童话。此书的形式因此极不完整:非大加删改不可。前半虽然是描写小孩,可是把许多不必要的实景加进去;后半虽是梦境,但也时时对南洋的事情作小小的讽刺。总而言之,这是幻想与写实夹杂在一处,而成了个四不像了。这个毛病是因为我是脚踩两只船:既舍不得小孩的天真,又舍不得我心中那点不属于儿童世界的思想。我愿与小孩们一同玩耍,又忘不了我是大人。这就糟了。所谓不属于儿童世界的思想是什么呢?是联合世界上弱小民族共同奋斗。此书中有中国小孩,马来小孩,印度小孩,而没有一个白色民族的小孩。在事实上,真的,在新加坡住了半年,始终没见过一回白人的小孩与东方小孩在一块玩耍。这给我很大的刺激,所以我愿把东方小孩全拉到一处去玩,将来也许立在同一战线上去争战!同时,我也很明白广东与福建人中间的冲突与不合作,马来与印度人间的愚昧与散漫。这些实际上的缺欠,我都在小孩们一块玩耍时随手儿讽刺出。可是,写着写着我又似乎把这个忘掉,而沈醉在小孩的世界里,大概此书中最可喜的一些地方就是这当我忘了我是成人的时候。现在看来,我后悔那时候我是那么拿不定主意;可是我对这本小书仍然最满意,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我深喜自己还未全失赤子之心——那时我已经三十多岁了。

  最使我得意的地方是文字的浅明简确。有了《小坡的生日》,我才真明白了白话的力量;我敢用最简单的话,几乎是儿童的话,描写一切了。我没有算过,《小坡的生日》中一共到底用了多少字;可是它给我一点信心,就是用平民千字课的一千个字也能写出很好的文章。我相信这个,因而越来越恨“迷惘而苍凉的沙漠般的故城哟”这种句子。有人批评我,说我的文字缺乏书生气,太俗,太贫,近于车夫走卒的俗鄙;我一点也不以此为耻!

  在上海写完了,就手儿便把它交给了西谛,还在《小说月报》发表。登完,单行本已打好底版,被“一二八”的大火烧掉;所以在去年才又交给生活书店印出来。

  希望还能再写一两本这样的小书,写这样的书使我觉得年轻,使我快活;我愿永远作“孩子头儿”。对过去的一切,我不十分敬重;历史中没有比我们正在创造的这一段更有价值的。我爱孩子,他们是光明,他们是历史的新页,印着我们所不知道的事儿——我们只能向那里望一望,可也就够痛快的了,那里是希望。

  得补上一些。在到新加坡以前我还写过一本东西呢。在大陆上写了些,在由马赛到新加坡的船上写了些,一共写了四万多字。到了新加坡,我决定抛弃了它,书名是“大概如此”。

  为什么中止了呢?慢慢的讲吧。这本书和《二马》差不多,也是写在伦敦的中国人。内容可是没有《二马》那么复杂,只有一男一女。男的穷而好学,女的富而遭了难。穷男人救了富女的,自然喽跟着就得恋爱。男的是真落于情海中,女的只拿爱作为一种应酬与报答,结果把男的毁了。文字写得并不错,可是我不满意这个题旨。设若我还住在欧洲,这本书一定能写完。可是我来到新加坡,新加坡使我看不起这本书了。在新加坡,我是在一个中学里教几点钟国文。我教的学生差不多都是十五六岁的小人儿们。他们所说的,和他们在作文时所写的,使我惊异。他们在思想上的激进,和所要知道的问题,是我在国外的学校五年中所未遇到过的。不错,他们是很浮浅;但是他们的言语行动都使我不敢笑他们,而开始觉到新的思想是在东方,不是在西方。在英国,我听过最激烈的讲演,也知道有专门售卖所谓带危险性书籍的铺子。但是大概的说来,这些激烈的言论与文字只是宣传,而且对普通人很少影响。学校里简直听不到这个。大学里特设讲座,讲授政治上经济上的最新学说与设施;可是这只限于讲授与研究,并没成为什么运动与主义;大多数的将来的硕士博士还是叼着烟袋谈“学生生活”,几乎不晓得世界上有什么毛病与缺欠。新加坡的中学生设若与伦敦大学的学生谈一谈,满可以把大学生说得瞪了眼,自然大学生可别刨根问底的细问。

  有件小事很可以帮助说明我的意思:有一天,我到图书馆里去找本小说念,找到了本梅。辛克来(May Sinclair)的Arnold Waterlow(阿诺德。沃特洛)。别的书都带着“图书馆气”,污七八黑的;只有这本是白白的,显然的没人借读过。我很纳闷,馆中为什么买这么一本书呢?我问了问,才晓得馆中原是去买大家所知道的那个辛克来(Upton Sinclair)的著作,而错把这位女写家的作品买来,所以谁也不注意它。我明白了!以文笔来讲,男辛克来的是低等的新闻文学,女辛克来的是热情与机智兼具的文艺。以内容言,男辛克来的是作有目的的宣传,而女辛克来只是空洞的反抗与破坏。女辛克来在西方很有个名声,而男辛克来在东方是圣人。东方人无暇管文艺,他们要炸弹与狂呼。西方的激烈思想似乎是些好玩的东西,东方才真以它为宝贝。新加坡的学生差不多都是家中很有几个钱的,可是他们想打倒父兄,他们捉住一些新思想就不再松手,甚至于写这样的句子:“自从母亲流产我以后”——他爱“流产”,而不惜用之于己身,虽然他已活了十六七岁。

  在今日而想明白什么叫作革命,只有到东方来,因为东方民族是受着人类所有的一切压迫;从哪儿想,他都应当革命。这就无怪乎英国中等阶级的儿女根本不想天下大事,而新加坡中等阶级的儿女除了天下大事什么也不想了。虽然光想天下大事,而永远不肯交作文与算术演草簿的小人儿们也未必真有什么用处,可是这种现象到底是应该注意的。我一遇见他们,就没法不中止写“大概如此”了。一到新加坡,我的思想猛的前进了好几丈,不能再写爱情小说了!这个,也就使我决定赶快回国来看看了。

  我怎样写《赵子曰》

  我只知道《老张的哲学》在《小说月报》上发表了,和登完之后由文学研究会出单行本。至于它得了什么样的批评,是好是坏,怎么好和怎么坏,我可是一点不晓得。朋友们来信有时提到它,只是提到而已,并非批评;就是有批评,也不过三言两语。写信问他们,见到什么批评没有,有的忘记回答这一点,有的说看到了一眼而未能把所见到的保存起来,更不要说给我寄来了。我完全是在黑暗中。

  不过呢,自己的作品用铅字印出来总是件快事,我自然也觉得高兴。《赵子曰》便是这点高兴的结果,也可以说《赵子曰》是“老张”的尾巴。自然,这两本东西在结构上,人物上,事实上,都有显然的不同;可是在精神上实在是一贯的。没有“老张”,绝不会有“老赵”。“老张”给“老赵”开出了路子来。在当时,我既没有多少写作经验;又没有什么指导批评,我还没见到“老张”的许多短处。它既被印出来了,一定是很不错,我想。怎么不错呢?这很容易找出;找自己的好处还不容易么!我知道“老张”很可笑,很生动;好了,照样再写一本就是了。于是我就开始写《赵子曰》。

  材料自然得换一换:“老张”是讲些中年人们,那么这次该换些年轻的了。写法可是不用改,把心中记得的人与事编排到一处就行。“老张”是揭发社会上那些我所知道的人与事,“老赵”是描写一群学生。不管是谁与什么吧,反正要写得好笑好玩;一回吃出甜头,当然想再吃;所以这两本东西是同窝的一对小动物。

  可是,这并不完全正确。怎么说呢?“老张”中的人多半是我亲眼看见的,其中的事多半是我亲身参加过的;因此,书中的人与事才那么拥挤纷乱;专凭想象是不会来得这么方便的。这自然不是说,此书中的人物都可以一一的指出,“老张”是谁谁,“老李”是某某。不,绝不是!所谓“真”,不过是大致的说,人与事都有个影子,而不是与我所写的完全一样。它是我记忆中的一个百货店,换了东家与字号,即使还卖那些旧货,也另经摆列过了。其中顶坏的角色也许长得象我所最敬爱的人;就是叫我自己去分析,恐怕也没法作到一个萝卜一个坑儿。不论怎样吧,为省事起见,我们暂且笼统的说“老张”中的人与事多半是真实的。赶到写《赵子曰》的时节,本想还照方抓一剂,可是材料并不这么方便了。所以只换换材料的话不完全正确。这就是说:在动机上相同,而在执行时因事实的困难使它们不一样了。

  在写“老张”以前,我已作过六年事,接触的多半是与我年岁相同和中年人。我虽没想到去写小说,可是时机一到,这六年中的经验自然是极有用的。这成全了“老张”,但委屈了《赵子曰》,因为我在一方面离开学生生活已六七年,而在另一方面这六七年中的学生已和我作学生时候的情形大不相同了,即使我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学校生活也无补于事。“五四”把我与“学生”隔开。我看见了五四运动,而没在这个运动里面,我已作了事。是的,我差不多老没和教育事业断缘,可是到底对于这个大运动是个旁观者。看戏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完全明白演戏的,所以《赵子曰》之所以为《赵子曰》,一半是因为我立意要幽默,一半是因为我是个看戏的。我在“招待学员”的公寓里住过,我也极同情于学生们的热烈与活动,可是我不能完全把自己当作个学生,于是我在解放与自由的声浪中,在严重而混乱的场面中,找到了笑料,看出了缝子。在今天想起来,我之立在五四运动外面使我的思想吃了极大的亏,《赵子曰》便是个明证,它不鼓舞,而在轻搔新人物的痒痒肉!

  有了这点说明,就晓得这两本书的所以不同了。“老张”中事实多,想象少;《赵子曰》中想象多,事实少。“老张”中纵有极讨厌的地方,究竟是与真实相距不远;有时候把一件很好的事描写得不堪,那多半是文字的毛病;文字把我拉了走,我收不住脚。至于《赵子曰》,简直没多少事实,而只有些可笑的体态,象些滑稽舞。小学生看了能跳着脚笑,它的长处止于此!我并不是幽默完又后悔;真的,真正的幽默确不是这样,现在我知道了,虽然还是眼高手低。

  此中的人物只有一两位有个真的影子,多数的是临时想起来的;好的坏的都是理想的,而且是个中年人的理想,虽然我那时候还未到三十岁。我自幼贫穷,作事又很早,我的理想永远不和目前的事实相距很远,假如使我设想一个地上乐园,大概也和那初民的满地流蜜,河里都是鲜鱼的梦差不多。贫人的空想大概离不开肉馅馒头,我就是如此。明乎此,才能明白我为什么有说有笑,好讽刺而并没有绝高的见解。因为穷,所以作事早;作事早,碰的钉子就特别的多;不久,就成了中年人的样子。不应当如此,但事实上已经如此,除了酸笑还有什么办法呢?!

  前面已经提过,在立意上,《赵子曰》与“老张”是鲁卫之政,所以《赵子曰》的文字还是——往好里说——很挺拔利落。往坏里说呢,“老张”所有的讨厌,“老赵”一点也没减少。可是,在结构上,从《赵子曰》起,一步一步的确是有了进步,因为我读的东西多了。《赵子曰》已比“老张”显着紧凑了许多。

  这本书里只有一个女角,而且始终没露面。我怕写女人;平常日子见着女人也老觉得拘束。在我读书的时候,男女还不能同校;在我作事的时候,终日与些中年人在一处,自然要假装出稳重。我没机会交女友,也似乎以此为荣。在后来的作品中虽然有女角,大概都是我心中想出来的,而加上一些我所看到的女人的举动与姿态;设若有人问我:女子真是这样么?我没法不摇头,假如我不愿撒谎的话。《赵子曰》中的女子没露面,是我最诚实的地方。

  这本书仍然是用极贱的“练习簿”写的,也经过差不多一年的工夫。写完,我交给宁恩承兄先读一遍,看看有什么错儿;他笑得把盐当作了糖,放到茶里,在吃早饭的时候。

  我怎样写短篇小说

  我最早的一篇短篇小说还是在南开中学教书时写的;纯为敷衍学校刊物的编辑者,没有别的用意。这是十二三年前的事了。这篇东西当然没有什么可取的地方,在我的写作经验里也没有一点重要,因为它并没引起我的写作兴趣。我的那一点点创作历史应由《老张的哲学》算起。

  这可就有了文章:合起来,我在写长篇之前并没有写短篇的经验。我吃了亏。短篇想要见好,非拚命去作不可。长篇有偷手。写长篇,全篇中有几段好的,每段中有几句精彩的,便可以立得住。这自然不是理应如此,但事实上往往是这样;连读者仿佛对长篇——因为是长篇——也每每格外的原谅。世上允许很不完整的长篇存在,对短篇便不很客气。这样,我没有一点写短篇的经验,而硬写成五六本长的作品;从技巧上说,我的进步的迟慢是必然的。短篇小说是后起的文艺,最需要技巧,它差不多是仗着技巧而成为独立的一个体裁。可是我一上手便用长篇练习,很有点象练武的不习“弹腿”而开始便举“双石头”,不被石头压坏便算好事;而且就是能够力举千斤也是没有什么用处的笨劲。这点领悟是我在写了些短篇后才得到的。

  上段末一句里的“些”字是有作用的。《赶集》与《樱海集》里所收的二十五篇,和最近所写的几篇——如《断魂枪》与《新时代的旧悲剧》等——可以分为三组。第一组是《赶集》里的前四篇和后边的《马裤先生》与《抱孙》。第二组是自《大悲寺外》以后,《月牙儿》以前的那些篇。第三组是《月牙儿》,《断魂枪》,与《新时代的旧悲剧》等。第一组里那五六篇是我写着玩的:《五九》最早,是为给《齐大月刊》凑字数的。《热包子》是写给《益世报》的《语林》,因为不准写长,所以故意写了那么短。写这两篇的时候,心中还一点没有想到我是要练习短篇:“凑字儿”是它们唯一的功用。赶到“一二八”以后,我才觉得非写短篇不可了,因为新起的刊物多了,大家都要稿子,短篇自然方便一些。是的,“方便”一些,只是“方便”一些;这时候我还有点看不起短篇,以为短篇不值得一写,所以就写了《抱孙》等笑话。随便写些笑话就是短篇,我心里这么想。随便写笑话,有了工夫还是写长篇;这是我当时的计划。可是,工夫不容易找到,而索要短篇的越来越多;我这才收起“写着玩”,不能老写笑话啊!《大悲寺外》与《微神》开始了第二组。

  第二组里的《微神》与《黑白李》等篇都经过三次的修正;既不想再闹着玩,当然就得好好的干了。可是还有好些篇是一挥而就,乱七八糟的,因为真没工夫去修改。报酬少,少写不如多写;怕得罪朋友,有时候就得硬挤;这两桩决定了我的——也许还有别人——少而好不如多而坏的大批发卖。这不是政策,而是不得不如此。自己觉得很对不起文艺,可是钱与朋友也是不可得罪的。有一次有位姓王的编辑跟我要一篇东西,我随写随放弃,一共写了三万多字而始终没能成篇。为怕他不信,我把那些零块儿都给他寄去了。这并不是表明我对写作是怎样郑重,而是说有过这么一回,而且只能有这么“一”回。假如每回这样,不累死也早饿死了。累死还倒干脆而光荣,饿死可难受而不体面。每写五千字,设若,必扔掉三万字;而五千字只得二十元钱或更少一些,不饿死等什么呢?不过,这个说得太多了。

  第二组里十几篇东西的材料来源大概有四个:第一,我自己的经验或亲眼看见的人与事。第二,听人家说的故事。第三,摹仿别人的作品。第四,先有了个观念而后去撰构人与事。列个表吧:

  第一类:《大悲寺外》《微神》《柳家大院》《眼镜》《牺牲》《毛毛虫》《邻居们》第二类:《也是三角》《上任》《柳屯的》《老年的浪漫》第三类:《歪毛儿》

  第四类:《黑白李》《铁牛和病鸭》《末一块钱》《善人》第三类——摹仿别人的作品——的最少,所以先说它。《歪毛儿》是摹仿J。D.Beresford的TheHer mit。因为给学生讲小说,我把这篇奇幻的故事翻译出来,讲给他们听。经过好久,我老忘不了它,也老想写这样的一篇。可是我始终想不出旁的路儿来,结果是照样摹了一篇;虽然材料是我自己的,但在意思上全是钞袭的。

  第一类里的七篇,多数是亲眼看见的事实,只有一两篇是自己作过的事。这本没有什么可说的,假若不是《牺牲》那篇得到那么坏的批评。《牺牲》里的人与事是千真万确的,可凡是批评过我的短篇小说的全拿它开刀,甚至有的说这篇是非现实的。乍一看这种批评,我与一般人一样的拿这句话反抗:“这是真事呀!”及至我再去细看它,我明白了:它确是不好。它摇动,后边所描写的不完全帮助前面所立下的主意。它破碎,随写随补充,象用旧棉花作褥子似的,东补一块西补一块。真事原来靠不住,因为事实本身不就是小说,得看你怎么写。太信任材料就容易忽略了艺术。反之,在第二类中的几篇倒都平稳,虽然其中的事实都是我听朋友们讲的。正因为是听来的,所以我才分外的留神,小心是没有什么坏处的。同样,第四类中的几篇也有很象样子的,其实其中的人与事全是想象的,全是一个观念的子女。《黑白李》与《铁牛和病鸭》都是极清楚的由两个不同的人代表两个不同的意思。先想到意思,而后造人,所以人物的一切都有了范围与轨道;他们闹不出圈儿去。这比乱七八糟一大团好,我以为。经验丰富想象,想象确定经验。

  这些篇的文字都比我长篇中的老实,有的是因为屡屡修改,有的是因为要赶快交卷;前者把火气扇(用“删”字也许行吧)去,后者根本就没劲。可是大致地说,我还始终保持着我的“俗”与“白”。对于修辞,我总是第一要清楚,而后再说别的。假若清楚是思想的结果,那么清楚也就是力量。我不知道自己的文字是否清楚而有力量,不过我想这么作就是了。

  该说第三组的了。这一组里的几篇——如《月牙儿》,《阳光》,《断魂枪》,与《新时代的旧悲剧》——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一个事实,一点觉悟,使我把它们另作一组来说说。前面说过了,第一组的是写着玩的,坏是当然的,好也是碰巧劲。第二组的虽然是当回事儿似的写,可还有点轻视短篇,以为自己的才力是在写长篇。到了第三组,我的态度变了。事实逼得我不能不把长篇的材料写作短篇了,这是事实,因为索稿子的日多,而材料不那么方便了,于是把心中留着的长篇材料拿出来救急。不用说,这么由批发而改为零卖是有点难过。可是及至把十万字的材料写成五千字的一个短篇——象《断魂枪》——难过反倒变成了觉悟。经验真是可宝贵的东西!觉悟是这个:用长材料写短篇并不吃亏,因为要从够写十几万字的事实中提出一段来,当然是提出那最好的一段。这就是楞吃仙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了。再说呢,长篇虽也有个中心思想,但因事实的复杂与人物的繁多,究竟在描写与穿插上是多方面的。假如由这许多方面之中挑选出一方面来写,当然显着紧凑精到。长篇的各方面中的任何一方面都能成个很好的短篇,而这各方面散布在长篇中就不易显出任何一方面的精彩。长篇要匀调,短篇要集中。拿《月牙儿》说吧,它本是《大明湖》中的一片段。《大明湖》被焚之后,我把其他的情节都毫不可惜的忘弃,可是忘不了这一段。这一段是,不用说,《大明湖》中最有意思的一段。但是,它在《大明湖》里并不象《月牙儿》这样整齐,因为它是夹在别的一堆事情里,不许它独当一面。由现在看来,我楞愿要《月牙儿》而不要《大明湖》了。不是因它是何等了不得的短篇,而是因它比在《大明湖》里“窝”着强。

  《断魂枪》也是如此。它本是我所要写的“二拳师”中的一小块。“二拳师”是个——假如能写出来——武侠小说。我久想写它,可是谁知道写出来是什么样呢?写出来才算数,创作是不敢“预约”的。在《断魂枪》里,我表现了三个人,一桩事。这三个人与这一桩事是我由一大堆材料中选出来的,他们的一切都在我心中想过了许多回,所以他们都能立得住。那件事是我所要在长篇中表现的许多事实中之一,所以它很利落。拿这么一件小小的事,联系上三个人,所以全篇是从从容容的,不多不少正合适。这样,材料受了损失,而艺术占了便宜;五千字也许比十万字更好。文艺并非肥猪,块儿越大越好。不过呢,十万字可以得到三五百元,而这五千字只得了十九块钱,这恐怕也就是不敢老和艺术亲热的原因吧。为艺术而牺牲是很好听的,可是饿死谁也是不应当的,为什么一定先叫作家饿死呢?我就不明白!

  设若没有《月牙儿》,《阳光》也许显着怪不错。有人说,《阳光》的失败在于题材。在我自己看,《阳光》所以被《月牙儿》比下去的原因是这个:《月牙儿》是由《大明湖》中抽出来而加以修改,所以一气到底,没有什么生硬勉强的地方;《阳光》呢,本也是写长篇的材料,可是没在心中储蓄过多久,所以虽然是在写短篇,而事实上是把临时想起的事全加进去,结果便显着生硬而不自然了。有长时间的培养,把一件复杂的事翻过来掉过去的调动,人也熟了,事也熟了,而后抽出一节来写个短篇,就必定成功,因为一下笔就是地方,准确产出调匀之美。写完《月牙儿》与《阳光》我得到这么点觉悟。附带着要说的,就是创作得有时间。这也就是说,写家得有敢尽量花费时间的准备,才能写出好东西。这个准备就是最伟大的一个字——“饭”。我常听见人家喊:没有伟大的作品啊!每次听见这个呼声,我就想到在这样呼喊的人的心中,写家大概是只喝点露水的什么小生物吧?我知道自己没有多么高的才力,这一世恐怕没有写出伟大作品的希望了。但是我相信,给我时间与饭,我确能够写出较好的东西,不信咱们就试试!

  《新时代的旧悲剧》有许多的缺点。最大的缺点是有许多人物都见首不见尾,没有“下回分解”。毛病是在“中篇”。我本来是想拿它写长篇的,一经改成中篇,我没法不把精神集注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又不能不把次要的人物搬运出来,因为我得凑上三万多字。设若我把它改成短篇,也许倒没有这点毛病了。我的原来长篇计划是把陈家父子三个与宋龙云都看成重要人物;陈老先生代表过去,廉伯代表七成旧三成新,廉仲代表半旧半新,龙云代表新时代。既改成中篇,我就减去了四分之三,而专去描写陈老先生一个人,别人就都成了影物,只帮着支起故事的架子,没有别的作用。这种办法是危险的,当然没有什么好结果。不过呢,陈老先生确是有个劲头;假如我真是写了长篇,我真不敢保他能这么硬梆。因此,我还是不后悔把长篇材料这样零卖出去,而反觉得武戏文唱是需要更大的本事的,其成就也绝非乱打乱闹可比。

  这点小小的觉悟是以三十来个短篇的劳力换来的。不过,觉悟是一件事,能否实际改进是另一件事,将来的作品如何使我想到便有点害怕。也许呢“老牛破车”是越走越起劲的,谁晓得。

  在抗战中,因为忙,病,与生活不安定,很难写出长篇小说来。连短篇也不大写了,这是因为忙,病,与生活不安定之外,还有稍稍练习写话剧及诗等的缘故。从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三年,我只写了十几篇短篇小说,收入《火车集》与《贫血集》。《贫血集》这个名字起得很恰当,从一九四○年冬到现在(一九四四年春),我始终患着贫血病。每年冬天只要稍一劳累,我便头昏;若不马上停止工作,就必由昏而晕,一抬头便天旋地转。天气暖和一点,我的头昏也减轻一点,于是就又拿起笔来写作。按理说,我应当拿出一年半载的时间,作个较长的休息。可是,在学习上,我不肯长期偷懒;在经济上,我又不敢以借债度日。因此,病好了一点,便写一点;病倒了,只好“高卧”。于是,身体越来越坏,作品也越写越不象话!在《火车》与《贫血》两集中,惭愧,简直找不出一篇象样子的东西!

  既写不成样子,为什么还发表呢?这很容易回答。我一病倒,就连坏东西也写不出来哇!作品虽坏,到底是我的心血啊!病倒即停止工作;病稍好时所写的坏东西再不拿去换钱,我怎么生活下去呢?《火车》与《贫血》两集应作如是观。

  我怎样写通俗文艺

  在抗日战争以前,无论怎样,我绝对想不到我会去写鼓词与小调什么的。抗战改变了一切。我的生活与我的文章也都随着战斗的急潮而不能不变动了。“七。七”抗战以后,济南失陷以前,我就已经注意到如何利用鼓词等宣传抗战这个问题。记得,我曾和好几位热心宣传工作的青年去见大鼓名手白云鹏与张小轩先生,向他们讨教鼓词的写法。后来,济南失陷,我逃到武汉,正赶上台儿庄大捷,文章下乡与文章入伍的口号既被文艺协会提出,而教育部,中宣部,政治部也都向文人们索要可以下乡入伍的文章。这时候,我遇到了田汉先生。他是极热心改革旧剧的,也鼓励我马上去试写。对于旧剧的形式与歌唱,我懂得一些,所以用不着去请导师。对于鼓词等,我可完全是外行,不能不去请教。于是,我就去找富少舫和董莲枝女士,讨教北平的大鼓书与山东大鼓书。同时,冯焕章将军收容了三四位由河南逃来唱坠子的,我也朝夕与他们在一道,学习一点坠子的唱法。冯将军还邀了几位画家,绘画抗战的“西湖景”,托我编歌词,以便一边现映画片,一边歌唱。同时,老向与何容先生正在编印《抗到底》月刊,专收浅易通俗的文字,我被邀为经常的撰稿者。

  以上所述,就是我对通俗文艺发生兴趣与怎样学习的经过。

  我写了不少篇这类的东西,可是汇印起来的只有《三四一》——三篇鼓词,四出旧形式新内容的戏,与一篇小说。这以外的,全随写随弃,无从汇印,也不想汇印了。《三四一》有一篇小序,抄在这里:

  “我这本小书里只有三篇大鼓书词,四出二簧戏,和一篇旧型的小说,故名之曰《三四一》。

  三篇鼓词里,我自己觉得《王小赶驴》还下得去。《张忠定计》不很实在。《打小日本》既无故事,段又太长,恐怕不能演唱,只能当小唱本念念而已。

  四出戏的好歹,全不晓得;非经演唱不能知道好在哪里,坏在何处。印出来权当参考,若要上演,必须大家修改;有愿排演者,请勿客气。

  旧型小说一篇,因忙,写得不十分象样儿。

  这八篇东西,都是用‘旧瓶装新酒’的办法写成的。‘旧瓶新酒’这问题的讨论已有不少,我不想再说什么。我只愿作出几篇,看看到底有无好处。不动手制作而专事讨论,恐怕问题就老悬在那里,而且也许还越说离题越远了。“

  这篇小序太小了,未能道出个中甘苦,故再节录四十一年一月一日出版的《抗战文艺》中我的《三年写作自述》的一段,用作补充:

  “我写了旧形式新内容的戏剧,写了大鼓书,写了河南坠子,甚至于写了‘数来宝’。从表面上看起来,这是避重就轻——舍弃了创作,而去描红模子。就是那些肯接受这种东西的编辑者也大概取了聊备一格的态度,并不十分看得起他们;设若一经质问,编辑者多半是皱一皱眉头,而答以‘为了抗战’,是不得已也。但是从我学习的经验上看,这种东西并不容易作。第一是要写得对;要作得对,就必须先去学习。把旧的一套先学会,然后才能推陈出新。无论是旧戏,还是鼓词,虽然都是陈旧的东西,可是它们也还都活着。我们来写,就是要给这些活着的东西一些新的血液,使他们进步,使他们对抗战发生作用。这就难了。你须先学会那些套数,否则大海茫茫,无从落笔。然后,你须斟酌著旧的情形而加入新的成分。你须把它写得象个样子,而留神着你自己别迷陷在里面。你须把新的成分逐渐添进去,而使新旧谐调,无论从字汇上,还是技巧上,都不显出挂着辫子而戴大礼帽的蠢样子。为了抗战,你须教训;为了文艺,你须要美好。可是,在这里,你须用别人定好了的形式与言语去教训,去设法使之美好。你越研究,你越觉得有趣;那些别人规定的形式,用的语言,是那么精巧生动,恰好足以支持它自己的生命。然而到你自己一用这形式,这语言,你就感觉到喘不过气来。你若不割解开它,从新配置,你便丢失了你自己;你若剖析了它,而自出心裁地想把它整理好,啊!你根本就没法收拾它了!新的是新的,旧的是旧的,妥协就是投降!因此,在试验了不少篇鼓词之类的东西以后,我把它们放弃了。

  显然,我放弃了旧瓶装新酒这一套,可是我并不后悔;功夫是不欺人的。它教我明白了什么是民间的语言,什么是中国语言的自然的韵律。不错,它有许多已经陈腐了的东西,可是唯其明白了哪是陈腐的,才能明白什么是我们必须马上送给民众的。明乎此,知乎彼,庶几可以说民族形式矣:我感谢这个使我能学习的机会。

  就成绩而论,我写的那些旧剧与鼓词并不甚佳。毛病是因为我是在都市里学习来的,写出来的一则是模范所在,不肯离格,二则是循艺人的要求,生意相关,不能伤雅。于是,就离真正的民间文艺还很远很远。写这种东西,应当写家与演员相处一处,随写随演随改,在某地则用某地的形式与语言,或者可以收效;在都市里闭门造车,必难合辙。“

  以上所引,是四一年初的话。从那以后,除有人特约,我很少自动地去写通俗的东西了,因为:“对于抗战的现实,我看今天无论哪一部门的作家都显着更熟悉了。”换言之,就是大家已习惯了战时的生活。举个例说,在武汉的时候,有不少作家去写鼓词、唱本等通俗读物;到今天,已由个人或机关专去作这类的东西,而曾经努力于此道的许多作家中,有不少仍折回头去作新的小说,诗,戏剧等等。这因为什么?大概是因为在抗战初期,大家既不甚明白抗战的实际,又不肯不努力于抗战的宣传,于是就拾起旧的形式,空洞的,而不无相当宣传效果的,作出些救急的宣传品。渐渐的,大家对于战时生活更习惯了,对于抗战的一切更清楚了,就自然会放弃那种空洞的宣传,而因更关切抗战的缘故,乃更关切文艺。那些以宣传为主,文艺为副的通俗读物,自然还有它的效用,就由专家或机关去做好了。至于抗战文艺的主流,便应跟着抗战的艰苦,生活的困难,而更加深刻,定非几句空洞的口号标语所能支持的了。我说,抗战的持久必加强了文艺的深度。

  闲话我的七个话剧

  当我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我并不明白什么是小说,同样的,当我开始写剧本的时候,我也并不晓得什么是戏剧。文艺这东西,从一方面说,好象是最神秘的,因为到今天为止,我已写过十好几本小说和七个剧本,可是还没有一本象样子的,而且我还不敢说已经懂得了何为小说,哪是剧本。从另一方面说呢,它又象毫不神秘——在我还一点也不明白何为小说与剧本的时节,我已经开始去写作了!近乎情理的解释恐怕应当是这样吧:文艺并不是神秘的,而是很难作得好的东西。因此,每一个写家似乎都该记住:自满自足是文艺生命的自杀!只吹腾自己有十年,廿年,或卅年的写作经验,并不足以保障果然能写出好东西来!在另一方面,毫无写作经验的人,也并无须气短,把文艺看成无可捉摸的什么魔怪,只要有了通顺的文字,与一些人生经验,谁都可以拿起笔来试一试。有些青年连普通的书信还写不通,连人生的常识还没有多少,便去练习创作,就未免又把文艺看得过低,转而因毫无所获,掉过头来复谓这过低的东西实在太神秘了!

  是的,在我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我虽不知何谓小说,可是文字已相当的清顺,大致的能表达我所要说出的情感与思想。论年纪呢,我已廿七岁,在社会上已作过六年的事,多少有了一点生活经验,尝着了一些人间的酸甜苦辣。所以,我用不着开口“呐喊”,闭口“怒吼”的去支持我的文字。我只须说自己的话,说自己的生活经验就够了。

  到写剧本的时候,我已经四十岁了。在文字上,经过十多年的练习,多少熟练了一些;在生活经验上,也当然比从前更富裕了许多。仗着这两件工具——文字与生活经验——我就大胆地去尝试。我知道一定写不好,可是也知道害怕只足泄气,别无好处。同时,跟我初写小说一样,我并没有写成必须发表的野心,这就可以放胆去玩玩看了!不知对不对,我总以为“玩玩看”的态度比必定发表,必定成为杰作的态度来得更有趣一点,更谦恭一点,更有伸缩一点。一篇东西,在我手里,也许修改三遍五遍,此之谓“尽其在我”。及至拿去发表,我总是保留着——“不发表也没关系呀”!这样,我心里可以安适一点,因为我并没“强人所难”啊!发表之后,我还是以为这一篇不过是合了这一位编辑的心意,够上了这一刊物的水准;若以文艺的标准尺度来量一量,也许是不及格呀——发表了不就是立得住了。有此认识,乃能时时自策自励;虽然不一定第二篇比第一篇好得那么层层上升,可是心向往之,总可以免除狂傲;狂傲的自信原是自欺!

  我的第一个剧本,《残雾》,只写了半个月。不会煮饭的人能煮得很快,因为饭还没熟就捞出来了!在那时候,我以为分幕就等于小说的分章;所以,写够一万字左右,我就闭幕,完全不考虑别的。我以为剧本就是长篇对话,只要有的说便说下去,而且在说话之中,我要带手儿表现人物的心理。这是小说的办法,而我并不知道小说与戏剧的分别。我的眼睛完全注视着笔尖,丝毫也没感到还有舞台那么个东西。对故事的发展,我也没有顾虑到剧本与舞台的结合;我愿意有某件事,就发生某件事;我愿意教某人出来,就教他上场。假使我心中也有点警觉——现在是写剧本呀!——我心目中的戏剧多半儿是旧剧。旧剧中的人物可以一会儿出来,一会儿进去,并可以一道出来五六个,而只有一人开口,其余的全愣着。《残雾》里的人物出入,总而言之,是很自由的;上来就上来,下去就下去,用不着什么理由与说明。在用大场面的时候,我把许多人一下子都搬上台来,有的滔滔不绝的说着,有的一声不响的愣着。写戏是我的责任,把戏搬到舞台上去是导演者的责任,仿佛是。

  听说戏剧中须有动作,我根本不懂动作是何物。我看过电影。恐怕那把瓶子砸在人家头上,或说着好好的话便忽然掏出手枪来,便是动作吧?好,赶到我要动作的时候,马上教剧中人掏手枪就是了!这就是《残雾》啊!

  写完,我离开陪都六个月。临走的时候,我把剧稿交给了一位朋友,代为保有。当我又回到重庆的时节,它已被发表了,并且演出了,还有三百元的上演税在等着我。我管这点钱叫作“不义之财”,于是就拿它请了客,把剧团的全班人马请来,喝了一次酒:别人醉了与否,我不晓得,因为我自己已醉得不成样子了。这是我与戏剧界朋友有来往的开始。

  剧本既能被演出,而且并没惨败,想必是于乱七八糟之中也多少有点好处。想来想去,想出两点来,以为敝帚千金的根据:(一)对话中有些地方颇具文艺性——不是板板的只支持故事的进行,而是时时露出一点机智来。(二)人物的性格相当的明显,因为我写过小说,对人物创造略知一二。

  到今天,还有人劝我,把《残雾》好好的改正一遍,或者能成为一个相当好的剧本。可是我懒得动手,作品如出嫁的女儿,随它去吧。再说,原样不动,也许能保留着一点学习进程中的痕迹;到我八、九十岁的时节若再拿起它来,或者能引起我狂笑一番吧?

  因为《戏雾》的演出,天真的马宗融兄封我为剧作家了。他一定教我给回教救国协会写一本宣传剧。我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因为自己知道《残雾》的未遭惨败完全是瞎猫碰着了死耗子。说来说去,情不可却,我就拉出宋之的兄来合作。我们俩就写了《国家至上》。在宣传剧中,这是一本成功的东西,它有人物,有情节,有效果,又简单易演。这出戏在重庆演过两次,在昆明、成都、大理、兰州、西安、桂林、香港,甚至于西康,也都上演过。在重庆上演,由张瑞芳女士担任女主角;回敬的朋友们看过戏之后,甚至把她唤作“我们的张瑞芳”了!

  此剧的成功,当然应归功于宋之的兄,他有写剧的经验,我不过是个“小学生”。可是,我也很得意——不是欣喜剧本的成功,而是觉得抗战文艺能有这么一点成绩,的确可以堵住那些说文艺不应与抗战结合者的嘴,这真应浮之大白!去年,我到大理,一位八十多岁的回教老人,一定要看看《国家至上》的作者,而且求我给他写几个字,留作纪念。回汉一向隔膜,有了这么一出戏,就能发生这样的好感,谁说文艺不应当负起宣传的任务呢?

  张自忠将军殉国后,军界的朋友托我写一本《张自忠》。这回,我卖了很大的力气,全体改正过五次。可是,并没能写好。我还是不大明白舞台那个神秘东西。尽管我口中说:“要想着舞台呀,要立体的去思想呀。”可是我的本事还是不够。我老是以小说的方法去述说,而舞台上需要的是“打架”。我能创造性格,而老忘了“打架”。我能把小的穿插写得很动人(还是写小说的办法),而主要的事体却未能整出整入的掀动,冲突。结果呢,小的波痕颇有动荡之致,而主潮倒不能惊心动魄的巨浪接天。

  这本剧,改过五次,吴组缃兄给我看过五次。也许是他读了五次,与戏本有了感情吧,他说这是一本好戏。他还有一套议论:“政府所办的剧团,应当不考虑生意经,而去大胆的试演抗战戏。这并不是说,抗战戏就一定赔钱,不抗战戏就一定赚钱;而是说,抗战戏若赔了钱,那些主张宣传与文艺分家的人便振振有辞,特别有劲地来破坏抗战文艺,而剧团乃加倍小心,硬演《茶花女》,也不消精忠报国的英雄!”好,我就把他的话不参加意见放在这里。

  《面子问题》还是吃了不管舞台的亏,虽然改正过三次,而且是依着有舞台经验的朋友们的意见修改的,可是还未作到“有戏”的地步。我自己觉得它的对话很可爱,可是事情太简单,动作很少,那些好的对话绝不够支持起一本戏的。偶若放在一个小舞台上,演员们从容的说,听众们细细的听,也许还相当的有趣,不幸而被摆在一个大戏院里,演员们扯着嗓子喊,而听众们既听不到,又看不见动作,就根本不象戏了。在重庆排演的时候,应云卫兄曾再三的问我,要排成喜剧,还是闹剧?我要前者。这是我的错误。剧情本来就单薄,又要郑重其事的板起面孔来演,结果是应有效果的好台词都温柔的溜出去,什么效果也没有。假若按着闹剧去演,以人物的相貌服装举动及设景的有趣去烘托,或者还能补救故事的薄弱。在人物方面,我极用力的描写心理的变化,这也使演出的时候只能闻其声而不见其动。我忘了舞台上的夸大,夸大到十成,台下或仅感受到三成,而我故意使人物收敛,想要求听众象北平听二簧戏的老人那样,闭目静听,回味着一字一腔的滋味。这办不到。这本戏只能在客厅里朗诵,不宜搬上舞台。可是,各处都排演它,其原因或者在于人物少,服装道具简单,不费钱耳。在抗战中,人难财难,我以为戏剧应当写简单一点,以收广为扮演之效。若用人过多,用费太大,则一剧写成仅供三二大都市之用,剧本荒恐难解除矣。这是闲话,不信也罢。

  《大地龙蛇》中的思想,颇费了我一些心血去思索。其结构则至为幼稚。这是东方文化协会托我写的,我可不盼着演出,因花钱太多,而无卖钱的把握也。最大的缺点是第三幕——既没有戏,又未能道出抗战后建设之艰苦;我的乐观未免过于幼稚。把它当作案头上的一本小书,读起来也许相当的有趣,放在舞台上,十之八九是要失败。我懒得去修改它,因而也只能消极的盼望它老在案头上。

  以人物来讲,这本剧不如前面已讲过的那几本。在那几本中,我的人物是由故事中生长出来的,他们负着一些使故事发展的责任,但并不是傀儡。此剧中表现的都是抽象的东西——文化呀,伦理呀,等等——所以人物就差不多是为代表此种观念而设的傀儡了。简言之,这本戏不大高明。

  最近写了两本戏,不妨在此作自我宣传,以便招些讥诟。一本定名为《归去来兮》——原来想叫作《新罕默列特》,因恐被误认为阿司匹灵之类的东西,故换了一个与万应锭一样不着边际的《归去来兮》。再说呢,与《罕默列特》而不象,必定出丑,不如老实一些为妥。还有,剧中主角本应是新“罕默列特”,可是写来写去,却把别人写得比他更有劲,他倒退居副位了。那么,以他名剧,未免不大对题,《归去来兮》这名儿便无此弊。

  按着原来的计划说,我失败了。原来既想写《罕默列特》,显然的应写出一个有头脑,多考虑,多怀疑,略带悲观而无行动的人。但是,神圣的抗战是不容许考虑与怀疑的。假若在今天而有人自居理想主义者,因爱和平而反对抗战,或怀疑抗战,从而发出悲观的论调,便是汉奸。我不能使剧中的青年主角成为这样的人物,尽管他的结局是死亡,也不大得体。有了这个考虑,我的计划便破灭了。是的,我还是教他有所顾虑,行动迟缓,可是他根本不是个怀疑抗战者;他不过是因看不上别人的行动,而略悲观颓丧而已。这个颓丧可也没有妨碍他去抗战。这样一变动,他的戏就少了许多,而且他的人格也似乎有点模糊不清了。写东西真不容易,尽管你先定好最完密的计划,及至你一动笔,不定在哪里你就离开了原路,而走到别处去。假若是写小说,这样的开岔道或者还容易绕个弯儿再走回来,而且还许不大露痕迹;写剧本可没有这么方便,一犹豫便出毛病,因为舞台上都是单摆浮搁的东西,不许你拿不定主意啊!

  除了上述的毛病而外,这个剧本,在我自己看,是相当完整的,谁知道放在舞台上,它是什么样儿呢,单以一篇文艺作品说,我觉得它是我最好的东西。第一,这里的讽刺都是由人与人、事与事的对照而来的,不是象我以往的作品那样专由言语上讨俏;这就似乎比较深刻了一些。第二,我写出一位可爱的老画家,和一位代替《罕默列特》里的鬼魂的疯妇人,我很喜欢他们两个。老画师的可爱是在其本人,疯妇的可爱是因它在此剧中的作用。前者,在我的小说里已经有过;后者,还是第一次的运用,在我的小说与剧本中都没有用过。它是个活人,而说着作者所要说的话,并且很自然,因为她有神经病。第三,文字相当的美丽,在末一幕还有几只短歌。将来有机会放在舞台上,它的成败如何,我不敢预言;不过,拿它当作一本案头剧去读着玩,我敢说它是颇有趣的。

  《谁先到了重庆》是我最近写完的四幕剧。

  这本剧与我从前写的那几本都不同。假若要分类的话,我可以把上述的六本东西,分作三类:第一类是《残雾》与《张自忠》——不管舞台上需要的是什么,我只按照小说的写法写我的。我的写小说的一点本领,都在这二剧中显露出来,虽然不是好戏,而有些好的文章。它们几乎完全没有技巧。第二类是《面子问题》与《大地龙蛇》。它们都是小玩艺儿。我丝毫不顾及舞台,而只凭着一时的高兴把它们写成。第三类是《国家至上》与《归去来兮》。《国家至上》演出过了,已证明它颇完整,每一闭幕,都有点效果,每人下场都多少有点交待;它的确象一出戏。《归去来兮》还没有演出过,可是我自己觉得它是四平八稳,没有专顾文字而遗忘了技巧,虽然我也没太重视技巧。

  总起来说,这六本戏中,技巧都不成为重要的东西。原因是:(一)我不明白舞台的诀窍,所以总要不来那些戏剧的花样。(二)跟我写小说一样,我向来不跟着别人跑,我的好处与坏处总是我自己的。无论是小说还是剧本,我一向没有采用过“祖国”和“原野”这类的字;我有意的躲着它们。这倒不是好奇立异,而是想但分能不摹仿,即不摹仿。对于戏剧,理当研究技巧,因为没有技巧便不足以使故事与舞台有巧妙的结合。可是,我以为,过重技巧则文字容易枯窘,把文字视为故事发展的支持物,如砌墙之砖,都平平正正,而无独立之美。我不愿摹仿别人,而失去自己的长处。而且,过重技巧,也足使效果纷来,而并不深刻,如旧戏中的“硬里子”,处处有板有眼,而无精彩之处。我不甚懂技巧,也就不重视技巧,为得为失,我也不大关心。

  不过,《谁先到了重庆》这本戏,仿佛可拿出一点技巧来。是否技巧,我不敢说,反正我用了复壁,用了许多只手枪,要教舞台上热闹。这一回,我的眼睛是常常注意到舞台的,将来有机会演出的时候,果否能照预期的这样热闹,我不敢代它保险。我可是觉得,在人物方面,在对话方面,它都吃了点亏。我不懂技巧,而强耍技巧,多半是弄巧成拙,反把我的一点点长处丢失了,摹仿之弊大矣哉!剧本是多么难写的东西啊!动作少,失之呆滞;动作多,失之芜乱。文字好,话剧不真;文字劣,又不甘心。顾舞台,失了文艺性;顾文艺,丢了舞台。我看哪,还是去写小说吧,写剧太不痛快了!处处有限制,腕上如戴铁镣,简直是自找苦头吃!自然,我也并不后悔把时间与心血花在了几个不成剧本的剧本上,吃苦原来就是文艺修养中当然的条件啊!

  言语与风格

  小说是用散文写的,所以应当力求自然。诗中的装饰用在散文里不一定有好结果,因为诗中的文字和思想同是创造的,而散文的责任则在运用现成的言语把意思正确的传达出来。诗中的言语也是创造的,有时候把一个字放在那里,并无多少意思,而有些说不出来的美妙。散文不能这样,也不必这样。自然,假若我们高兴的话,我们很可以把小说中的每一段都写成一首散文诗。但是,文字之美不是小说的唯一的责任。专在修辞上讨好,有时倒误了正事。本此理,我们来讨论下面的几点:

  (一)用字:佛罗贝说,每个字只有一个恰当的形容词。这在一方面是说选字须极谨慎,在另一方面似乎是说散文不能象诗中那样创造言语,所以我们须去找到那最自然最恰当最现成的字。在小说中,我们可以这样说,用字与其俏皮,不如正确;与其正确,不如生动。小说是要绘色绘声的写出来,故必须生动。借用一些诗中的装饰,适足以显出小气呆死,如蒙旦所言:“在衣冠上,如以一些特别的,异常的,式样以自别,是小气的表示。言语也如是,假若出于一种学究的或儿气的志愿而专去找那新词与奇字。”青年人穿戴起古代衣冠,适见其丑。我们应以佛罗贝的话当作找字的应有的努力,而以蒙旦的话为原则——努力去找现成的活字。在活字中求变化,求生动,文字自会活跃。

  (二)比喻:约翰孙博士说:“司微夫特这个家伙永远不随便用个比喻。”这是句赞美的话。散文要清楚利落的叙述,不仗着多少“我好比”叫好。比喻在诗中是很重要的,但在散文中用得过多便失了叙述的力量与自然。看《红楼梦》中描写黛玉:“两湾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段形容犯了两个毛病:第一是用诗语破坏了描写的能力;念起来确有诗意,但是到底有肯定的描写没有?在诗中,象“泪光点点”,与“闲静似娇花照水”一路的句子是有效力的,因为诗中可以抽出一时间的印象为长时间的形容:有的时候她泪光点点,便可以用之来表现她一生的状态。在小说中,这种办法似欠妥当,因为我们要真实的表现,便非从一个人的各方面与各种情态下表现不可。她没有不泪光点点的时候么?她没有闹气而不闲静的时候么?第二,这一段全是修辞,未能由现成的言语中找出恰能形容出黛玉的字来。一个字只有一个形容词,我们应再给补充上:找不到这个形容词便不用也好。假若不适当的形容词应当省去,比喻就更不用说了。没有比一个精到的比喻更能给予深刻的印象的,也没有比一个可有可无的比喻更累赘的。我们不要去费力而不讨好。

  比喻由表现的能力上说,可以分为表露的与装饰的。散文中宜用表露的——用个具体的比方,或者说得能更明白一些。庄子最善用这个方法,象庖丁以解牛喻见道便是一例,把抽象的哲理作成具体的比拟,深入浅出的把道理讲明。小说原是以具体的事实表现一些哲理,这自然是应有的手段。凡是可以拿事实或行动表现出的,便不宜整本大套的去讲道说教。至于装饰的比喻,在小说中是可以免去便免去的。散文并不能因为有些诗的装饰便有诗意。能直写,便直写,不必用比喻。比喻是不得已的办法。不错,比喻能把印象扩大增深,用两样东西的力量来揭发一件东西的形态或性质,使读者心中多了一些图像:人的闲静如娇花照水,我们心中便于人之外,又加了池畔娇花的一个可爱的景色。但是,真正有描写能力的不完全靠着这个,他能找到很好的比喻,也能直接的捉到事物的精髓,一语道破,不假装饰。比如说形容一个癞蛤蟆,而说它“谦卑的工作着”,便道尽了它的生活姿态,很足以使我们落下泪来:一个益虫,只因面貌丑陋,总被人看不起。这个,用不着什么比喻,更用不着装饰。我们本可以用勤苦的丑妇来形容它,但是用不着;这种直写法比什么也来得大方,有力量。至于说它丑若无盐,毫无曲线美,就更用不着了。

  (三)句:短句足以表现迅速的动作,长句则善表现缠绵的情调。那最短的以一二字作成的句子足以助成戏剧的效果。自然,独立的一语有时不足以传达一完整的意念,但此一语的构成与所欲给予的效果是完全的,造句时应注意此点;设若句子的构造不能独立,即是失败。以律动言,没有单句的音节不响而能使全段的律动美好的。每句应有它独立的价值,为造句的第一步。及至写成一段,当看那全段的律动如何,而增减各句的长短。说一件动作多而急速的事,句子必须多半短悍,一句完成一个动作,而后才能见出继续不断而又变化多端的情形。试看《水浒传》里的“血溅鸳鸯楼”:“武松道:”一不作,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一死!‘提了刀,下楼来。夫人问道:“楼上怎地大惊小怪?’武松抢到房前。夫人见条大汉入来,兀自问道:”是谁?‘武松的刀早飞起,劈面门剁着,倒在房前声唤。武松按住,将去割头时,刀切不入。武松心疑,就月光下看那刀时,已自都砍缺了。武松道:“可知割不下头来!’便抽身去厨房下拿取朴刀。丢了缺刀。翻身再入楼下来……”

  这一段有多少动作?动作与动作之间相隔多少时间?设若都用长句,怎能表现得这样急速火炽呢!短句的效用如是,长句的效用自会想得出的。造句和选字一样,不是依着它们的本身的好坏定去取,而是应当就着所要表现的动作去决定。在一般的叙述中,长短相间总是有意思的,因它们足以使音节有变化,且使读者有缓一缓气的地方。短句太多,设无相当的事实与动作,便嫌紧促;长句太多,无论是说什么,总使人的注意力太吃苦,而且声调也缺乏抑扬之致。

  在我们的言语中,既没有关系代名词,自然很难造出平匀美好的复句来。我们须记住这个,否则一味的把有关系代名词的短句全变成很长很长的形容词,一句中不知有多少个“的”,使人没法读下去了。在作翻译的时候,或者不得不如此;创作既是要尽量的发挥本国语言之美,便不应借用外国句法而把文字弄得不自然了。“自然”是最要紧的。写出来而不能读的便是不自然。打算要自然,第一要维持言语本来的美点,不作无谓的革新;第二不要多说废话及用套话,这是不作无聊的装饰。

  写完几句,高声的读一遍,是最有益处的事。

  (四)节段:一节是一句的扩大。在散文中,有时非一气读下七八句去不能得个清楚的观念。分节的功用,那么,就是在叙述程序中指明思路的变化。思想设若能有形体,节段便是那个形体。分段清楚、合适,对于思想的明晰是大有帮助的。

  在小说里,分节是比较容易的,因为既是叙述事实与行动,事实与行动本身便有起落首尾。难处是在一节的律动能否帮助这一段事实与行动,恰当的,生动的,使文字与所叙述的相得益彰,如有声电影中的配乐。严重的一段事实,而用了轻飘的一段文字,便是失败。一段文字的律动音节是能代事实道出感情的,如音乐然。

  (五)对话:对话是小说中最自然的部分。在描写风景人物时,我们还可以有时候用些生字或造些复杂的句子;对话用不着这些。对话必须用日常生活中的言语;这是个怎样说的问题,要把顶平凡的话调动得生动有力。我们应当与小说中的人物十分熟识,要说什么必与时机相合,怎样说必与人格相合。顶聪明的句子用在不适当的时节,或出于不相合的人物口中,便是作者自己说话。顶普通的句子用在合适的地方,便足以显露出人格来。什么人说什么话,什么时候说什么话,是最应注意的。老看着你的人物,记住他们的性格,好使他们有他们自己的话。学生说学生的话,先生说先生的话,什么样的学生与先生又说什么样的话。看着他的环境与动作,他在哪里和干些什么,好使他在某时某地说什么。对话是小说中许多图像的联接物,不是演说。对话不只是小说中应有这么一项而已,而是要在谈话里发出文学的效果;不仅要过得去,还要真实,对典型真实,对个人真实。

  一般的说,对话须简短。一个人滔滔不绝的说,总缺乏戏剧的力量。即使非长篇大论的独唱不可,亦须以说话的神气,手势,及听者的神色等来调剂,使不至冗长沉闷。一个人说话,即使是很长,另一人时时插话或发问,也足以使人感到真象听着二人谈话,不至于象听留声机片。答话不必一定直答所问,或旁引,或反诘,都能使谈话略有变化。心中有事的人往往所答非所问,急于道出自己的忧虑,或不及说完一语而为感情所阻断。总之,对话须力求象日常谈话,于谈话中露出感情,不可一问一答,平板如文明戏的对口。

  善于运用对话的,能将不必要的事在谈话中附带说出,不必另行叙述。这样往往比另作详细陈述更有力量,而且经济。形容一段事,能一半叙述,一半用对话说出,就显着有变化。譬若甲托乙去办一件事,乙办了之后,来对甲报告,反比另写乙办事的经过较为有力。事情由口中说出,能给事实一些强烈的感情与色彩。能利用这个,则可以免去许多无意味的描写,而且老教谈话有事实上的根据——要不说空话,必须使事实成为对话资料的一部分。

  风格:风格是什么?暂且不提。小说当具怎样的风格?也很难规定。我们只提出几点,作为一般的参考:

  (一)无论说什么,必须真诚,不许为炫弄学问而说。典故与学识往往是文字的累赘。

  (二)晦涩是致命伤,小说的文字须于清浅中取得描写的力量。Meredith(梅雷迪思)每每写出使人难解的句子,虽然他的天才在别的方面足以补救这个毛病,但究竟不是最好的办法。

  (三)风格不是由字句的堆砌而来的,它是心灵的音乐。叔本华说:“形容词是名词的仇敌。”是的,好的文字是由心中炼制出来的;多用些泛泛的形容字或生僻字去敷衍,不会有美好的风格。

  (四)风格的有无是绝对的,所以不应去摹仿别人。风格与其说是文字的特异,还不如说是思想的力量。思想清楚,才能有清楚的文字。逐字逐句的去摹写,只学了文字,而没有思想作基础,当然不会讨好。先求清楚,想得周密,写得明白;能清楚而天才不足以创出特异的风格,仍不失为清楚;不能清楚,便一切无望。

  人物的描写

  按照旧说法,创作的中心是人物。凭空给世界增加了几个不朽的人物,如武松、黛玉等,才叫作创造。因此,小说的成败,是以人物为准,不仗着事实。世事万千,都转眼即逝,一时新颖,不久即归陈腐,只有人物足垂不朽。此所以十续《施公案》,反不如一个武松的价值也。

  可是近代文艺受了两个无可避免的影响——科学与社会自觉。受着科学的影响,不要说文艺作品中的事实须精确详细了,就是人物也须合乎生理学心理学等等的原则。于是佳人才子与英雄巨人全渐次失去地盘,人物个性的表现成了人物个性的分析。这一方面使人物更真实更复杂,另一方面使创造受了些损失,因为分析不就是创造。至于社会自觉,因为文艺想多尽些社会的责任,简直的就顾不得人物的创造,而力求罗列事实以揭发社会的黑暗与指导大家对改进社会的责任。社会是整个的,复杂的,从其中要整理出一件事的系统,找出此事的意义,并提出改革的意见,已属不易;作者当然顾不得注意人物,而且觉得个人的志愿与命运似乎太轻微,远不及社会革命的重大了。报告式的揭发可以算作文艺;努力于人物的创造反被视为个人主义的余孽了。说到将来呢,人类显然的是朝着普遍的平均的发展走去;英雄主义在此刻已到了末一站,将来的历史中恐怕不是为英雄们预备的了。人类这样发展下去,必会有那么一天,各人有各人的工作,谁也不比谁高,谁也不比谁低,大家只是各尽所长,为全体的生存努力。到了这一天,志愿是没了用;人与人的冲突改为全人类对自然界的冲突。没争斗没戏剧,文艺大概就灭绝了。人物失去趣味,事情也用不着文艺来报告——电话电报电影等等不定发展到多么方便与巧妙呢。

  我们既不能以过去的办法为金科玉律,而对将来的推测又如上述,那么对于小说中的人物似乎只好等着受淘汰,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这却又不尽然。第一,从现在到文艺灭绝的时期一定还有好多好多日子,我们似乎不必因此而马上搁笔。第二,现在的文艺虽然重事实而轻人物,但把人物的创造多留点意也并非是吃亏的事,假若我们现在对荷马与莎士比亚等的人物还感觉趣味,那也就足以证明人物的感诉力确是比事实还厚大一些。说真的,假若不是为荷马与莎士比亚等那些人物,谁肯还去读那些野蛮荒唐的事儿呢?第三,文艺是具体的表现。真想不出怎样可以没有人物而能具体的表现出!文艺所要揭发的事实必须是人的事实,《封神榜》虽很热闹,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好汉被迫上梁山的亲切有味。再说呢,文艺去揭发事实,无非是为提醒我们,指导我们;我们是人,所以文艺也得用人来感动我们。单有葬花,而无黛玉;或有黛玉而她是“世运”的得奖的女运动员,都似乎不能感人。赞谀个人的伟大与成功,于今似觉落伍;但茫茫一片事实,而寂无人在,似乎也差点劲儿。

  那么,老话当作新话来说,对人物的描写还可以说上几句。

  描写人物最难的地方是使人物能立得起来。我们都知道利用职业,阶级,民族等特色,帮助形成个特有的人格;可是,这些个东西并不一定能使人物活跃。反之,有的时候反因详细的介绍,而使人物更死板。我们应记住,要描写一个人必须知道此人的一切,但不要作相面式的全写在一处;我们须随时的用动作表现出他来。每一个动作中清楚的有力的表现出他一点来,他便越来越活泼,越实在。我们虽然详知他所代表的职业与地方等特色,可是我们仿佛更注意到他是个活人,并不专为代表一点什么而存在。这样,人物的感诉力才能深厚广大。比如说吧,对于一本俄国的名著,一个明白俄国情形的读者当然比一个还不晓得俄国在哪里的更能亲切的领略与欣赏。但是这本作品的伟大,并不在乎只供少数明白俄国情形的人欣赏,而是在乎它能使不明白俄国事的人也明白了俄国人也是人。再看《圣经》中那些出色的故事,和莎士比亚所借用的人物,差不多都不大管人物的背景,而也足以使千百年后的全人类受感动。反之,我们看Anne DouglasSedgwick(安妮。道格拉斯。塞奇威克)的The Little French Girl(《法国小姑娘》)的描写法国女子与英国女子之不同;或“Elizabeth”(伊丽莎白)的Caravaners(《队商》)之以德人比较英人;或Margaret Kennedy(马格雷特。肯尼迪)的The Constant Nymph《恒久的宁芙》之描写艺术家与普通人的差别;都是注意在揭发人物的某种特质。这些书都有相当的趣味与成功,但都够不上伟大。主旨既在表现人物的特色,于是人物便受他所要代表的那点东西的管辖。这样,人物与事实似乎由生命的中心移到生命的表面上去。这是揭发人的不同处,不是表现人类共同具有的欲望与理想;这是关于人的一些知识,不是人生中的根本问题。这种写法是想从枝节上了解人生,而忘了人类的可以共同奋斗的根源。这种写法假若对所描写的人没有深刻的了解,便很容易从社会上习俗上抓取一点特有的色彩去敷衍,而根本把人生忘掉。近年来西洋有许多描写中国人的小说,十之八九是要凭借一点知识来比较东西民族的不同;结果,中国人成为一种奇怪好笑的动物,好象不大是人似的。设若一个西洋写家忠诚的以描写人生的态度来描写中国人,即使背景上有些错误也不至于完全失败吧。coc1安妮。道格拉斯。塞奇威克(A。D.Sedgwick,1873—1935),女小说家,生在美国,长期居住在英法两国。1924年出版小说《法国小姑娘》。

  伊丽莎白(Elizabeth,1866—1941),英国人,原名Mary Annette Beauehamp。因嫁给德国贵族,故作品中能写英、德人之比较。coc2与此相反的,是不管风土人情,而写出一种超空间与时间的故事,只注意艺术的情调,不管现实的生活。这样的作品,在一个过着梦的生活的天才手里,的确也另有风味。可是它无论怎好,也缺乏着伟大真挚的感动力。至于才力不够,而专赖小小一些技巧,创制此等小玩艺,就更无可观了。在浪漫派与唯美派的小说里,分明的是以散文侵入诗的领域。但是我们须认清,小说在近代之所以战胜了诗艺,不仅是在它能以散文表现诗境,而是在它根本足以补充诗的短处——小说能写诗所不能与不方便写的。Sir WalterRale(i)gh(沃尔特。雷利爵士)说过:“一个大小说家根本须是个幽默家,正如一个大罗曼司家根本必须是诗人。”这里所谓的幽默家,倒不必一定是写幽默文字的人,而是说他必洞悉世情,能捉住现实,成为文章。这里所谓的诗人,就是有幻想的,能于平凡的人世中建造起浪漫的空想的一个小世界。我们所应注意的是“大小说家”必须能捉住现实。

  人物的职业阶级等之外,相貌自然是要描写的,这需要充分的观察,且须精妙的道出,如某人的下巴光如脚踵,或某人的脖子如一根鸡腿……这种形容是一句便够,马上使人物从纸上跳出,而永存于读者记忆中。反之,若拖泥带水的形容一大片,而所以形容的可以应用到许多人身上去,则费力不讨好。人物的外表要处,足以烘托出一个单独的人格,不可泛泛的由帽子一直形容到鞋底;没有用的东西往往是人物的累赘:读者每因某项叙述而希冀一定的发展,设若只贪形容得周到,而一切并无用处,便使读者失望。我们不必一口气把一个人形容净尽,先有个大概,而后逐渐补充,使读者越来越知道得多些,如交友然,由生疏而亲密,倒觉有趣。也不必每逢介绍一人,力求有声有色,以便发生戏剧的效果,如大喝一声,闪出一员虎将……此等形容,虽刺激力大,可是在艺术上不如用一种浅淡的颜色,在此不十分明显的颜色中却包蕴着些能次第发展的人格与生命。

  以言语,面貌,举动来烘托出人格,也不要过火的利用一点,如迭更司的次要人物全有一种固定的习惯与口头语——Bleak House(《阴暗的房子》)里的Bagnet(巴格内特)永远用军队中的言语说话,而且脊背永远挺得笔直,即许多例子中的一个。这容易流于浮浅,有时候还显着讨厌。这在迭更司手中还可原谅,因为他是幽默的写家,翻来覆去的利用一语或一动作都足以招笑;设若我们不是要得幽默的效果,便不宜用这个方法。只凭一两句口头语或一二习惯作人物描写的主力,我们的人物便都有成为疯子的危险。我们应把此法扩大,使人物的一切都与职业的家庭的等等习惯相合;不过,这可就非有极深刻的了解与极细密的观察不可了。这个教训是要紧的:不冒险去写我们所不深知的人物!

  还有个方法,与此不同,可也是偷手,似应避免:形容一男或一女,不指出固定的容貌来,而含糊其词的使读者去猜,比如描写一个女郎,便说:正在青春,健康的脸色,金黄的发丝,带出金发女子所有的活泼与热烈……这种写法和没写一样:到底她是什么样子呢?谁知道!

  在短篇小说中,须用简净的手段,给人物一个精妥的固定不移的面貌体格。在长篇里宜先有个轮廓,而后顺手的以种种行动来使外貌活动起来;此种活动适足以揭显人格,随手点染,使个性充实。譬如已形容过二人的口是一大一小,一厚一薄,及至述说二人同桌吃饭,便宜利用此机会写出二人口的动作之不同。这样,二人的相貌再现于读者眼前,而且是活动的再现,能于此动作中表现出二人个性的不同。每个小的动作都能显露出个性的一部分,这是应该注意的。

  景物,事实,动作,都须与人打成一片。无论形容什么,总把人放在里面,才能显出火炽。形容二人谈话,应顺手提到二人喝茶,及出汗——假若是在夏天。如此,则谈话而外,又用吃茶补充了二人的举动不同,且极自然的把天气写在里面。此种写法是十二分的用力,而恰好不露出用力的痕迹。

  最足以帮忙揭显个性的恐怕是对话了。一个人有一个说话方法,一个人的话是随着他的思路而道出的。我们切不可因为有一段精彩的议论而整篇的放在人物口中,小说不是留声机片。我们须使人物自己说话。他的思路决不会象讲演稿子那么清楚有条理;我们须依着他心中的变动去写他的话语。

  言谈不但应合他的身分,且应合乎他当时的心态与环境。

  以上的种种都是应用来以彰显人物的个性。有了个性,我们应随时给他机会与事实接触。人与事相遇,他才有用武之地。我们说一个人怎好或怎坏,不如给他一件事作作看。在应付事情的时节,我们不但能揭露他的个性,而且足以反映出人类的普遍性。每人都有一点特性,但在普遍的人情上大家是差不多的。当看一出悲剧的时候,大概大家都要受些感动,不过有的落泪,有的不落泪。那不落泪的未必不比别人受的感动更深。落泪与否是个性使然,而必受感动乃人之常情;怪人与傻子除外;自然我们不愿把人物都写成怪人与傻子。我们不要太着急,想一口气把人物作成顶合自己理想的;为我们的理想而牺牲了人情,是大不上算的事。比如说革命吧,青年们只要有点知识,有点血气,哪个甘于落后?可是,把一位革命青年写成一举一动全为革命,没有丝毫弱点,为革命而来,为革命而去,象一座雕像那么完美;好是好了,怎奈天下并没有这么完全的!艺术的描写容许夸大,但把一个人写成天使一般,一点都看不出他是由猴子变来的,便过于骗人了。我们必须首先把个性建树起来,使人物立得牢稳;而后再设法使之在普遍人情中立得住。个性引起对此人的趣味,普遍性引起普遍的同情。哭有多种,笑也不同,应依个人的特性与情形而定如何哭,如何笑;但此特有的哭笑须在人类的哭笑圈内。用张王李赵去代表几个抽象的观念是写寓言的方法,小说则首应注意把他们写活了,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不是一些完全听人家调动的傀儡。

  景物的描写

  在民间故事里,往往拿“有那么一回”起首,没有特定的景物。这类故事多数是纯朴可爱的,但显然是古代流传下来的,把故事中的人名地点与时间已全磨了去。近代小说就不同了,故事中的人物固然是独立的,它的背景也是特定的。背景的重要不只是写一些风景或东西,使故事更鲜明确定一点,而是它与人物故事都分不开,好似天然长在一处的。背景的范围也很广:社会,家庭,阶级,职业,时间等等都可以算在里边。把这些放在一个主题之下,便形成了特有的色彩。有了这个色彩,故事才能有骨有肉。到今日而仍写些某地某生者,就是没有明白这一点。

  这不仅是随手描写一下而已,有时候也是写小说的动机。我没有详明的统计为证,只就读书的经验来说,回忆你的作品可真见到过不少。这种作品里也许是对于一人或一事的回忆,可是地方景况的追念至少也得算写作动机之一。“我们最美好的希望是我们最美好的记忆。”我们幼时所熟习的地方景物,即一木一石,当追想起来,都足以引起热烈的情感。正如莫泊桑在《回忆》中所言:“你们记得那些在巴黎附近一带的浪游日子吗?我们的穷快活吗,我们在各处森林的新绿下面的散步吗,我们在塞因河边的小酒店里的晴光沈醉吗,和我们那些极平凡而极隽美的爱情上的奇遇吗?”

  许多好小说是由这种追忆而写成的;假若这里似乎缺乏一二实例来证明,那正是因为例子太容易找到的缘故。我们所最熟习的社会与地方,不管是多么平凡,总是最亲切的。亲切,所以能产生好的作品。到一个新的地方,我们很能得一些印象,得到一些能写成很好的旅记的材料。但印象终归是印象,至好不过能表现出我们观察力的精确与敏锐;而不能作到信笔写来,头头是道。至于我们所熟习的地点,特别是自幼生长在那里的地方,就不止于给我们一些印象了,而是它的一切都深印在我们的生活里,我们对于它能象对于自己分析得那么详细,连那里空气中所含的一点特别味道都能一闭眼还想象的闻到。所以,就是那富于想象力的迭更司与威尔斯,也时常在作品中写出他们少年时代的经历,因为只有这种追忆是准确的,特定的,亲切的,真能供给一种特别的境界。这个境界使全个故事带出独有的色彩,而不能用别的任何景物来代替。在有这种境界的作品里,换了背景,就几乎没了故事;哈代与康拉得都足以证明这个。在这二人的作品中,景物与人物的相关,是一种心理的,生理的,与哲理的解析,在某种地方与社会便非发生某种事实不可;人始终逃不出景物的毒手,正如蝇的不能逃出蛛网。这种悲观主义是否合理,暂且不去管;这样写法无疑的是可效法的。这就是说,他们对于所要描写的景物是那么熟悉,简直的把它当作个有心灵的东西看待,处处是活的,处处是特定的,没有一点是空泛的。读了这样的作品,我们才能明白怎样去利用背景;即使我们不愿以背景辖束人生,至少我们知道了怎样去把景物与人生密切的联成一片。

  至于神秘的故事,便更重视地点了,因为背景是神秘之所由来。这种背景也许是真的,也许是假的,但没有此背景便没有此故事。Algernon Blackwooa(阿尔杰农。布莱克伍德)是离不开山,水,风,火的,坡便喜欢由想象中创构出象The House ofUsher(厄谢尔的房子)那样的景物。在他们的作品中,背景的特质比人物的个性更重要得多。这是近代才有的写法,是整个的把故事容纳在艺术的布景中。

  有了这种写法,就是那不专重背景的作品也会知道在描写人的动作之前,先去写些景物,并不为写景而写景,而是有意的这样布置,使感情加厚。象劳伦司的《白孔雀》中的描写出殡,就是先以鸟啼引起妇人的哭声:“小山顶上又起啼声。”而后,一具白棺材,后面随着个高大不象样的妇人,高声的哭叫。小孩扯着她的裙,也哭。人的哭声吓飞了鸟儿。何等的凄凉!

  康拉得就更厉害,使我们读了之后,不知是人力大,还是自然的力量更大。正如他说:“青春与海!好而壮的海,苦咸的海,能向你耳语,能向你吼叫,能把你打得不能呼吸。”是的,能耳语,近代描写的功夫能使景物对人耳语。写家不但使我们感觉到他所描写的,而且使我们领会到宇宙的秘密。他不仅是精详的去观察,也仿佛捉住天地间无所不在的一种灵气,从而给我们一点启示与解释。哈代的一阵风可以是:“一极大的悲苦的灵魂之叹息,与宇宙同阔,与历史同久。”coc1阿尔杰农。布莱克伍德(1869—1951),英国作家。

  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美国诗人、小说家、批评家。

  劳伦司(D。H.Lawrence,1885—1930),英国著名小说家,擅长心理描写1911年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白孔雀》。coc2这样看来,我们写景不要以景物为静止的;不要前面有人,后面加上一些不相干的田园山水,作为装饰,象西洋中古的画像那样。我们在设想一个故事的全局时,便应打算好要什么背景。我们须想好要这背景干什么,否则不用去写。人物如花草的子粒,背景是园地,把这颗子粒种在这个园里,它便长成这个园里的一棵花。所谓特定的色彩,便是使故事有了园地。

  有人说,古希腊与罗马文艺中,表现自然多注意它的实用的价值,而缺乏纯粹的审美。浪漫运动无疑的是在这个缺陷上予以很有力的矫正,把诗歌和自然的崇高与奥旨联结起来,在诗歌的节奏里感到宇宙的脉息。我们当然不便去摹拟古典文艺的只看加了人工的田园之美,可是不妨把“实用价值”换个说法,就是无论我们要写什么样的风景,人工的园林也好,荒山野海也好,我们必须预定好景物对作品的功用如何。真实的地方色彩,必须与人物的性格或地方的事实有关系,以助成故事的完美与真实,反之,主观的,想象的,背景,是为引起某种趣味与效果,如温室中的热气,专为培养出某种人与事,人与事只是为作足这背景的力量而设的。Pitkin(皮特金)说:“在司悌芬孙,自然常是那主要的女角;在康拉得,哈代,和多数以景物为主体的写家,自然是书中的恶人;在霍桑,它有时候是主角的黑影。”这是值得玩味的话。

  写景在浪漫的作品中足以增高美的分量,真的,差不多没有再比写景能使文字充分表现出美来的了。我们读了这种作品,其中有许多美好的诗意的描写,使我们欣喜,可是谁也有这个经验吧——读完了一本小说,只记得些散碎的事情,对于景物几乎一点也不记得。这个毛病就在于写得太空泛,只是些点缀,而与故事没有顶亲密的关系。天然之美是绝对的,不是比较的。一个风景有一个特别的美,永远独立。假若在作品中随便的写些风景,即使写得很美,也不能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还有,即使把特定的景物写得很美妙,而与故事没有多少关系,仍然不会有多少艺术的感诉力。我们永忘不了《块肉余生》里Ham(汉姆)下海救人那段描写,为什么?写得好自然是一个原因,可是主要的还是因为这段描写恰好足以增高故事中的戏剧的力量;时候,事情,全是特异的,再遇上这特异的景物,所以便永不会被人忘记。设若景阳岗上来的不是武二,而是武大,就是有一百条老虎也不会有什么惊人的地方。

  为增高故事中的美的效力,当然要设法把景物写得美好了,但写景的目的不完全在审美上。美不美是次要的问题,最要紧的是在写出一个“景”来。我们一提到“景”这个字,仿佛就联想到“美景良辰”。其实写家的本事不完全在能把普通的地点美化了,而在乎他把任何地点都能整理得成一个独立的景。这个也许美,也许丑。假如我们要写下等妓女所居留的窄巷中,除非我们是“恶之花”的颓废人物,大概总不会发疯似的以臭为香。我们必须把这窄巷中的丑恶写出来,才能把它对人生的影响揭显得清楚。我们的责任就在于怎样使这丑恶成为一景。这就是说,我们当把这丑陋的景物扼要的,经济的,净炼的,提出,使它浮现在纸面上,以最有力的图像去感诉。把田园木石写美了是比较容易的,任何一个平凡的文人也会编造些“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这类的句子。把任何景物都能恰当的,简要的,准确的,写成一景,使人读到马上能似身入其境,就不大容易了。这也就是我们所应当注意的地方。

  写景不必一定用很生的字眼去雕饰,但须简单的暗示出一种境地。诗的妙处不在它的用字生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是诗境的暗示,不用生字,更用不着细细的描画。小说中写景也可以取用此法。贪用生字与修辞是想以文字讨好,心中也许一无所有,而要专凭文字去骗人;许多写景的“赋”恐怕就是这种冤人的玩艺。真本事是在用几句浅显的话,写成一个景——不是以文字来敷衍,而是心中有物,且找到了最适当的文字。看莫泊桑的《归来》:“海水用它那单调和轻短的浪花,拂着海岸。那些被大风推送的白云,飞鸟一般在蔚蓝的天空斜刺里跑也似的经过;那村子在向着大洋的山坡里,负着日光。”

  一句话便把村子的位置说明白了,而且是多么雄厚有力:那村子在向着大洋的山坡里,负着日光。这是一整个的景,山,海,村,连太阳都在里边。我们最怕心中没有一种境地,而硬要配上几句,纵然用上许多漂亮的字眼,也无济于事。心中有了一种境地,而不会捉住要点,枝节的去叙述,也不能讨好。这是写实的作家常爱犯的毛病。因为力求细腻,所以逐一描写,适足以招人厌烦——象巴尔扎克的《乡医》的开首那种描写。我们观察要详尽,不错;但是观察之后面找不出一些意义来,便没有什么用处。一个地方的邮差比谁知道的街道与住户也详细吧,可是他未必明白那个地方。详细的观察,而后精确的写述,只是一种报告而已。文艺中的描绘,须使读者身入其境的去“觉到”。我们不能只拿读者当作旁观者,有时候也应请读者分担故事中人物的感觉;这样,读者才能深受感动,才能领会到人在景物中的动作与感情。

  “比拟”是足以给人以鲜明印象的。普通的比拟,可是适足以惹人讨厌,还不如简单的直说。要用比拟,便须惊人;不然,就干脆不用。空洞的修辞是最要不得的。在这里,我们应当提出“观察”这个字,加以解释。一般的总以为观察便是要写山就去观山,要写海便去看海。这自然是该有的事,可是这还不够,我们须更进一步,时时刻刻的留心,对什么也感到趣味;然后到写作的时候,才能把不相干的东西联想到一处,而创出顶好的比喻。夜间火山的一明一灭,与吕宋烟的烧燃,毫无关系。可是以烟头的燃烧,比拟夜间火山口的明灭,便非常的出色。吕宋烟头之小,火山之大,都在我们心中,才能到时候发生妙用。所谓观察便是无时无地不在留心,而到描写的时候,随时的有美妙的联想,把一切东西都写得活泼泼的,就好象一个健壮的人,全身的血脉都那么鲜净流畅。小说家的本事就在这里。辛克莱与其他的热心揭发人世黑暗的写家们,都犯了一个毛病:真下功夫去观察所要揭发的事实,可是忘记了怎样去把它们写成文艺作品。他们的叙述是力求正确详细,可是只限于这一点,他们没能随手的表现出人生更大更广的经验。他们的好处是对于某一地一事的精确,他们的缺点是局面太小。设若托尔司太生在现时,也写《屠场》那类的东西,他一定不仅写成怪好的报告,而也能象《战争与和平》那样的真实与广大。《战争与和平》的伟大不在乎人多事多,穿插复杂,而在乎处处亲切活现,使人真想拿托尔司太当个会创造世界的一位神仙。最伟大的作家都是这样,他们在一个主题下贯串起来全部的人生经验。这并不是说,他们总是乌烟瘴气的把所知道的都写进去,不是!他们是在描写一景一事的时候,随时随地的运用着一切经验,使全部故事没有落空的地方。中国电影,因为资本小,人才少,所以总是那么简陋没劲。美国的电影,即使是瞎胡闹一回,每个镜头总有些花样,有些特别的布置,绝不空空洞洞。写小说也是如此,得每个镜头都不空。精确的比拟是最有力的小花样,处处有这种小花样,故事便会不单调,不空洞。写一件事需要一千件事作底子,因为一个人的鼻子可以象一头蒜,林中的小果在叶儿一动光儿一闪之际可以象个猛兽的眼睛,作家得上自绸缎,下至葱蒜,都预备好呀!

  可是,有的人根本不会写景,怎办呢?有一个办法,不写。狄福在《鲁滨逊飘流记》中自然是景物逼真了,可是他的别的作品往往是一直的说下去,并不细说景物,而故事也还很真切。他有个本事,能借人物的活动暗示出环境来,因而可以不大去管景物的描述。这个,说真的,可实在不易学。我们只须记住这个,不善写景就不必勉强,而应当多注意到人物与事实上去;千万别拉扯上一些不相干的柳暗花明,或菊花时节什么的。

  时间的利用,也和景物一样,因时间的不同,故事的气味也便不同了。有个确定的时间,故事一开首便有了特异的味道。在短篇小说里,这几乎比写景还重要。

  故事中所需用的时间,长短是不拘的,一天也可以,十年也可以;这全依故事中的人物与事实而定。不过,时间越长,越须注意到季节描写的正确。据我个人的经验,想利用一个地点作背景,作者至少须在那里住过一年;我觉得把一地的四时冷暖都领略过,对于此地才能算有了相当的认识。地方的气候季节如个人的喜怒哀乐,知道了它的冷暖阴晴才摸到它的脾气。

  对于一个特别的时间,也很好利用,如大跳舞会,赶集,庙会等。假使我们描写有钱有闲的社会,开首就利用大跳舞会,便很有力量。同样,描写农村而利用赶集,庙会,也是有不少便宜的。依此类推,一件事必当有个特别时间,唯有在此时间内事实能格外鲜明,如雨后的山景。还有,最好利用的是人们所忽视的时间,如天快亮了的时候。这时候,跳舞会完了,妇女们已疲倦得不得了,而仍狂吸着香烟。这时候,打牌的人们脸上已发绿,可把眼还瞪着那些小长方块。这时候,穷人们为避免巡警的监视,睡眼巴睁的去拾煤核儿。简单的说,这可以叫作时间的隙缝,在隙缝之间,人们把真形才显露出来。时间所给的感情,正如景物,夜间与白天不同,春天与秋天不同,雨天与晴天不同;这个不难利用。在这个之外,我们还须去找缝子,学校闹风潮,或绅士家里半夜三更的妻妾哭吵,是特别有价值的一刻。

  事实的运用

  小说中的人与事是相互为用的。人物领导着事实前进是偏重人格与心理的描写,事实操纵着人物是注重故事的惊奇与趣味。因灵感而设计,重人或重事,必先决定,以免忽此忽彼。中心既定,若以人物为主,须知人物之所思所作均由个人身世而决定;反之,以事实为主,须注意人心在事实下如何反应。前者使事实由人心辐射出,后者使事实压迫着个人。若是,故事才会是心灵与事实的循环运动。事实是死的,没有人在里面不会有生气。最怕事实层出不穷,而全无联络,没有中心。一些零乱的事实不能成为小说。

  大概我们平常看事,总以为它们是平面的,看过去就算了,此乃读新闻纸的习惯与态度。欲作个小说家,须把事实看成有宽广厚的东西,如律师之辩护,要把犯人在作案时的一切情感与刺激都引为免罪或减罪的证据。一点风一点雨也是与人物有关系的,即使此风此雨不足帮助事实的发展,亦至少对人物的心感有关。事实无所谓好坏,我们应拿它作人格的试金石。没有事情,人格不能显明;说一人勇敢,须在放炸弹时试试他。抓住人物与事实相关的那点趣味与意义,即见人生的哲理。在平凡的事中看出意义,是最要紧的。把事实只当作事实看,那么见了妓女便只见了争风吃醋,或虚情假义,如蝴蝶鸳鸯派作品中所报告者。由妓女的虚情假义而看到社会的罪恶,便深进了一层;妓女的狡猾应由整个社会负责任,这便有了些意义。事实的新奇要在其次,第一须看出个中的深义。

  我们若能这样看事实并找事实,就不怕事实不集中,因为我们已捉到事实的真义,自然会去合适的裁剪或补充。我们也不怕事实虚空了,因为这些事实有人在其中。不集中与空虚是两大弊病,必须避免。

  小说,我们要记住了,是感情的纪录,不是事实的重述。我们应先看出事实中的真意义,这是我们所要传达的思想;而后,把在此意义下的人与事都赋与一些感情,使事实成为爱,恶,仇恨,等等的结果或引导物;小说中的思想是要带着感情说出的。“快乐”,巴尔扎克说,“是没有历史的,‘他们很快乐’一语是爱情小说的收结。”

  在古代与中古的故事里,对于感情的表现是比较微弱的,设若Henry James(亨利。詹姆斯)的作品而放在古人们手里,也许只用“过了十年”一语便都包括了;他的作品总是在特别的一点感情下看一些小事实,不厌其细琐与平凡,只要写出由某件事所激起的感情如何。康拉德的小说中有许多新奇的事实,但是他决不为新奇而表现它们,他是要述说由事实所引起的感情,所以那些事实不止新奇,也使人感到亲切有趣。小说,十之八九,是到了后半便松懈了。为什么?多半是因为事实已不能再是感情的刺激与产物。一旦失去这个,故事便失去活跃的力量,而露出勉强堆砌的痕迹来。一下笔时不十分用力,以便有余力贯彻全体,不过是消极的办法;设若始终拿事实为感情起落的刺激物,便不怕有松懈的毛病了。康拉德之所以能忽前忽后的述说,就是因为他先决定好了所要传达的感情为何,故事的秩序虽颠倒杂陈亦不显着混乱了。

  所谓事实发展的关键,逗宕与顶点者,便是感情的冲突、波浪与结束。这是个自然的步骤。假若我们没有深厚的感情,而空泛的逗宕,适足以惹人讨厌,如八股文之起承转合然。Arlo Bates(阿洛。贝茨)说:“我不相信小说构成的死规则。工作的方法必随个人的性情而异。我自己的办法据我看是最逻辑的,可是我知道这是每一写家自决的问题。以我自己说,我以为小说的大体有定好的必要,而且在未动手之前就知道结局是更要紧的。”

  这段话使我们放胆去运用事实。实事是事实,是死的,怎样运用它是我们自己的事。Arnold Bennett(阿诺尔特。贝内特)在巴黎的一个饭馆里,看见一老妇,她的举止非常的可笑。他就设想她曾经有过美好的青春,由少艾而肥老,其间经过许多细小的不停的变化。于是他便决定写那《老妇们的故事》。但这本书当开始动笔的时候,主角可已不是那个老妇,因为她太老了,不足以惹起同情。杜思妥益夫斯基的《罪与罚》是根据他自己的经验,但把故事放在都市里,因为都市生活的不安与犯罪空气的浓厚,更适宜于此题旨的表现。这样看,我们得到事实是随时的事,我们用什么事实是判断了许多事实之后的结果。真人真事不过是个起点,是个跳板。我们不仗着事实本身的好坏,而是仗着我们怎样去判断事实。这就是说,小说一开首的某件事实,已经是我们判断过的;在小说中,大家所见到的是事实的逐渐的发展,其实在作者心中,小说中的第一件事与第末一件事同样是预先决定好了的。自然,谁也不会把一部小说的每一段都预先想好,只等动笔一写,象填表格似的,不会。写出来才是作品,想得怎样高明不算一回事。但是,我们确能在写第一件事的时候,已经预备好末一件事,而且并不很难,因为即使我们不准知道那件是什么事,我们总会知道那是件什么样的事——我们所要传达的与激起的情绪是什么便替我们决定,替我们判断,所需要的是什么事。明乎此,在下笔的时候便能准确;我们要的是“怒”,便不会上手就去打哈哈。及至写完了,想改正,我们也知道了怎去改正——加强我们所要激起的感情,删削那阻碍或破坏此种情绪的激发的。

  由事实中求得意义,予以解释,而后把此意义与解释在情绪的激动下写出来;这样,我们才敢以事实为生材料,不论是极平凡的,还是极惊奇的,都有经过锻炼的必要。我们最怕教事实给管束住:看见或听见一件奇事,我们想这必是好材料,而愿把它写出来。这有两个危险,第一是写了一堆东西,而毫无意义;第二是只顾了写事而忘记了去创造人。反之,我们知道材料是需要我们去锻炼炮制的,我们才敢大胆的自由的去运用它们,使它们成为我们手中的东西。小说中的事实所以能使人感到艺术的味道就是因为每一事实所给的效果与感力都是整个作品所要给的效果与感力的一部分,仿佛每一件事都是完全由作者调动好了的,什么事在他手下都能活动起来。硬插入一段事实,不管它本身是多么有趣,必定妨碍全体的整美。平匀是最不易作到的。要平匀,我们必须依着所要激动的情绪制造出一种空气,把一切材料都包围起来。我们所要的是“怒”,那么便可以利用声音、光线、味道,种种去包围那些材料,使它们都在这种声音、光线、味道中有了活力,有了作用,有了感力。这样,我们才能使作品各部分平匀的供给刺激,全体象一气呵成的,在最后达到“怒”的高潮。所谓小说中的逗宕便是在物质上为逻辑的排列,在精神上是情绪的盘旋回荡。小说是些图画,都用感情联串起来。图画的鲜明或暗淡,或一明一暗,都凭所要激起的情感而决定。千峰万壑,色彩各异,有明有暗,有远有近,有高有低,但是在秋天,它们便都有秋的景色,连花草也是秋花秋草。小说的事实如千峰万壑,其中主要的感情便是季节的景色。

  但是,我们千万莫取巧,去用小巧的手段引起虚浮的感情。电影片中每每用雷声闪光引起恐怖,可是我们并不受多少感动,而有时反觉得可笑可厌。暗示是个好方法,它能调剂写法,使不至处处都是强烈的描画,通体只有色而无影。它也能使描写显着细腻,比直接述说还更有力。一个小孩,当故意恐吓人的时候,也会想到一种比直陈事实更有力的方法——不说出什么事,而给一点暗示。他不说屋中有鬼,而说有两只红眼睛。小说中的暗示,给人一些希冀,使人动心。说屋中有些血迹,比直说那里杀了人更多些声势;说某人的衣服上有油污,比直说他不干净强。暗示既使人希冀,又使人与作者共同去猜想,分担了些故事发展的预测。但是这不可用得过火了,虚张声势而使读者受骗是不应该的。

  谈幽默

  “幽默”这个字在字典上有十来个不同的定义。还是把字典放下,让咱们随便谈吧。据我看,它首要的是一种心态。我们知道,有许多人是神经过敏的,每每以过度的感情看事,而不肯容人。这样人假若是文艺作家,他的作品中必含着强烈的刺激性,或牢骚,或伤感;他老看别人不顺眼,而愿使大家都随着他自己走,或是对自己的遭遇不满,而伤感的自怜。反之,幽默的人便不这样,他既不呼号叫骂,看别人都不是东西,也不顾影自怜,看自己如一活宝贝。他是由事事中看出可笑之点,而技巧的写出来。他自己看出人间的缺欠,也愿使别人看到。不但仅是看到,他还承认人类的缺欠;于是人人有可笑之处,他自己也非例外,再往大处一想,人寿百年,而企图无限,根本矛盾可笑。于是笑里带着同情,而幽默乃通于深奥。所以Thackeray(萨克莱)说:“幽默的写家是要唤醒与指导你的爱心,怜悯,善意——你的恨恶不实在,假装,作伪——你的同情与弱者,穷者,被压迫者,不快乐者。”

  Walpole(沃波尔)说:“幽默者‘看’事,悲剧家‘觉’之。”这句话更能补证上面的一段。我们细心“看”事物,总可以发现些缺欠可笑之处;及至钉着坑儿去咂摸,便要悲观了。

  我们应再进一步的问,除了上面这点说明,能不能再清楚一些的认识幽默呢?好吧,我们先拿出几个与它相近,而且往往与它相关的几个字,与它比一比,或者可以稍微使我们痛楚一点。反语(irony),讽刺(satire),机智(wit),滑稽剧(farce),奇趣(whimsicality),这几个字都和幽默有相当的关系。我们先说那个最难讲的——奇趣。这个字在应用上是很松泛的,无论什么样子的打趣与奇想都可以用这个字来表示,《西游记》的奇事,《镜花缘》中的冒险,《庄子》的寓言,都可以叫作奇趣。可是,在分析文艺品类的时候,往往以奇趣与幽默放在一处,如《现代小说的研究》的著者Marble(马布尔)便把Whimsicality and humour(奇趣和幽默)作为一类。这大概是因为奇趣的范围很广,为方便起见,就把幽默也加了进去。一般地说,幻想的作品——即使是别有目的——不能不利用幽默,以便使文字生动有趣;所以这二者——奇趣与幽默——就往往成了一家人。这个,简直不但不能帮忙我们看明何为幽默,反倒使我更糊涂了。不过,有一点可是很清楚:就是文字要生动有趣,必须利用幽默。在这里,我们没弄清幽默是什么,可是明白幽默很重要的一个效用。假若干燥,晦涩,无趣,是文艺的致命伤;幽默便有了很大的重要;这就是它之所以成为文艺的因素之一的缘故吧。

  至于反语,便和幽默有些不同了;虽然它俩还是可以联合在一处的东西。反语是暗示出一种冲突。这就是说,一句中有两个相反的意思,所要说的真意却不在话内,而是暗示出来的。《史记》上载着这么回事:秦始皇要修个大园子,优旃对他说:“好哇,多多搜集飞禽走兽,等敌人从东方来的时候,就叫麋鹿去挡一阵,满好!”这个话,在表面上,是顺着始皇的意思说的。可是咱们和始皇都能听出其中的真意;不管咱们怎样吧,反正始皇就没再提造园的事。优旃的话便是反语。它比幽默要轻妙冷静一些。它也能引起我们的笑,可是得明白了它的真意以后才能笑。它在文艺中,特别是小品文中,是风格轻妙,引人微笑的助成者。据会古希腊语的说:这个字原意便是“说”,以别于“意”。因此,这个字还有个较实在的用处——在文艺中描写人生的矛盾与冲突,直以此字的含意用之人生上,而不只在文字上声东击西。在悲剧中,或小说中,聪明的人每每落在自己的陷阱里,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个,和与此相类的矛盾,普遍被称为Sophoclcanirony(索福克里斯的反语)。不过,这与幽默是没什么关系的。

  现在说讽刺。讽刺必须幽默,但它比幽默厉害。它必须用极锐利的口吻说出来,给人一种极强烈的冷嘲;它不使我们痛快的笑,而是使我们淡淡的一笑,笑完因反省而面红过耳。讽刺家故意的使我们不同情于他所描写的人或事。在它的领域里,反语的应用似乎较多于幽默,因为反语也是冷静的。讽刺家的心态好似是看透了这个世界,而去极巧妙的攻击人类的短处,如《海外轩渠录》,如《镜花缘》中的一部分,都是这种心态的表现。幽默者的心是热的,讽刺家的心是冷的;因此,讽刺多是破坏的。马克。吐温(Mark Twain)可以被人形容作:“粗壮,心宽,有天赋的用字之才,使我们一齐发笑。他以草原的野火与西方的泥土建设起他的真实的罗曼司,指示给我们,在一切重要之点上我们都是一样的。”这是个幽默者。让咱们来看看讽刺家是什么样子吧。好,看看Swirt(斯威夫特)这个家伙;当他赞美自己的作品时,他这么说:“好上帝。我写那本书的时候,我是何等的一个天才呀!”在他廿六岁的时候,他希望他的诗能够:“每一行会刺,会炸,象短刃与火。”是的,幽默与讽刺二者常常在一块儿露面,不易分划开;可是,幽默者与讽刺家的心态,大体上是有很清楚的区别的。幽默者有个热心肠儿,讽刺家则时常由婉刺而进为笑骂与嘲弄。在文艺的形式上也可以看出二者的区别来:作品可以整个的叫作讽刺,一出戏或一部小说都可以在书名下注明asatire。幽默不能这样。“幽默的”至多不过是形容作品的可笑,并不足以说明内容的含意如何。“一个讽刺”——asatire——则分明是有计划的,整本大套的讥讽或嘲骂。一本讽刺的戏剧或小说,必有个道德的目的,以笑来矫正或诛伐。幽默的作品也能有道德的目的,但不必一定如此。讽刺因道德目的而必须毒辣不留情,幽默则宽泛一些,也就宽厚一些,它可以讽刺,也可以不讽刺,一高兴还可以什么也不为而只求和大家笑一场。

  机智是什么呢?它是用极聪明的,极锐利的言语,来道出象格言似的东西,使人读了心跳。中国的老子庄子都有这种聪明。讽刺已经很厉害了,可到底要设法从旁面攻击;至于机智则是劈面一刀,登时见血。“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这才够味儿。不论这个道理如何,它的说法的锐敏就够使人跳起来的了。有机智的人大概是看出一条真理,便毫不含忽的写出来;幽默的人是看出可笑的事而技巧的写出来;前者纯用理智,后者则赖想象来帮忙。Chesterlon(切斯特顿)说:“在事物中看出一贯的,是有机智的。在事物中看出不一贯的,是个幽默者。”这样,机智的应用,自然在讽刺中比在幽默中多,因为幽默者的心态较为温厚,而讽刺与机智则要显出个人思想的优越。

  滑稽戏——farce——在中国的老话儿里应叫作“闹戏”,如《瞎子逛灯》之类。这种东西没有多少意思,不过是充分的作出可笑的局面,引人发笑。在影戏的短片中,什么把一套碟子都摔在头上,什么把汽车开进墙里去,就是这种东西。这是幽默发了疯;它抓住幽默的一点原理与技巧而充分的去发展,不管别的,只管逗笑,假若机智是感诉理智的,闹戏则仗着身体的摔打乱闹。喜剧批评生命,闹戏是故意招笑。假若幽默也可以分等的话,这是最下级的幽默。因为它要摔打乱闹的行动,所以在舞台上较易表现;在小说与诗中几乎没有什么地位。不过,在近代幽默短篇小说里往往只为逗笑,而忽略了——或根本缺乏——那“笑的哲人”的态度。这种作品使我们笑得肚痛,但是除了对读者的身体也许有点益处——笑为化食糖呀——而外,恐怕任什么也没有了。

  有上面这一点粗略的分析,我们现在或者清楚一些了:反语是似是而非,借此说彼;幽默有时候也有弦外之音,但不必老这个样子。讽刺是文艺的一格,诗,戏剧,小说,都可以整篇的被呼为asatire;幽默在态度上没有讽刺这样厉害,在文体上也不这样严整。机智是将世事人心放在X光线下照透,幽默则不带这种超越的态度,而似乎把人都看成兄弟,大家都有短处。闹戏是幽默的一种,但不甚高明。拿几句话作例子,也许就更能清楚一些:今天贴了标语,明天中国就强起来——反语。

  君子国的标语:“之乎者也”——讽刺。

  标语是弱者的广告——机智。

  张三把“提倡国货”的标语贴在祖坟上——滑稽;再加上些贴标语时怎样摔跟头等等招笑的行动,就成了闹戏。

  张三把“打倒帝国主义走狗”贴成“走狗打倒帝国主义”——幽默;这个张三贴一天的标语也许才挣三毛小洋,贴错了当然要受罚;我们笑这种贴法,可是很可怜张三。

  这几个例子摆在纸面上也许能帮助我们分别的认清它们,但在事实上是不易这样分划开的。从性质上说,机智与讽刺不易分开,讽刺也有时候要利用闹戏;至于幽默,就更难独立。从一篇文章上说,一篇幽默的文字也许利用各种方法,很难纯粹。我们简直可以把这些都包括在幽默之内,而把它们看成各种手法与情调。我们这样分析它们与其说是为从形式上分别得清楚,还不如说是为表明幽默——大概的说——有它特具的心态。

  所谓幽默的心态就是一视同仁的好笑的心态。有这种心态的人虽不必是个艺术家,他还是能在行为上言语上思想上表现出这个幽默态度。这种态度是人生里很可宝贵的,因为它表现着心怀宽大。一个会笑,而且能笑自己的人,决不会为件小事而急躁怀恨。往小了说,他决不会因为自己的孩子挨了邻儿一拳,而去打邻儿的爸爸。往大了说,他决不会因为战胜政敌而去请清兵。褊狭,自是,是“四海兄弟”这个理想的大障碍;幽默专治此病。嬉皮笑脸并非幽默;和颜悦色,心宽气朗,才是幽默。一个幽默写家对于世事,如入异国观光,事事有趣。他指出世人的愚笨可怜,也指出那可爱的小古怪地点。世上最伟大的人,最有理想的人,也许正是最愚而可笑的人,吉珂德先生即一好例。幽默的写家会同情于一个满街追帽子的大胖子,也同情——因为他明白——那攻打风磨的愚人的真诚与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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