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黑沉,林信松拎了两壶酒去书房找夏侯瑾轩喝酒,他年轻的时候,嗜酒如命,若不是得了这一身毛病,这酒应该是戒不掉的。
夏侯瑾轩难得见到他有这般雅兴,在书房的柜子里取出了两只上好的酒杯,还让人拿了点小菜,和他对坐喝着小酒,别有一番滋味。
“王爷,今儿可不是让你作陪”,见夏侯瑾轩一杯又一杯好酒下肚,林信松终是没忍住,用手捂住他的杯口说道,“老朽看人看一辈子了,王爷对经姑娘的好,老朽明白,可经姑娘的心思,王爷未必能全猜到。”
“林伯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经姑娘,在生王爷的气。”
这是自家王爷头一次带姑娘回府,从上次这个情形来看,自家王爷算是这姑娘的救命恩人,若换作旁人,早就以生相许的戏码,何愁得不了女儿心,这姑娘不同,明知他的身份,却成日喊他真名,这也就罢了,随性而活,有个性,也有脾性,话虽少,却有自己的打算。
不过说来也是,自家王爷瞧上的姑娘,哪能是一般人?
王爷宠她,大伙儿都是看在眼里的,今个下午人想吃臭豆腐,王爷就给做,他倒是做的欢喜,林信松作为这局外人,却是看出了这姑娘虽什么也没说,心里头闷着气呢!
“王爷,寻常姑娘受如此大的打击,必定寻死觅活的,可这位经姑娘却只喝了一夜的酒,说明她过满的情绪需要一个出口,哭也哭过了,闹也闹过了,之前的事儿也就过去了,王爷将她养在内院,自然是想保护她,这是王爷的得失心在作祟,以至于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经姑娘对现状是否满意?”
话到此处,也算是将卡在两人之间那层朦朦胧胧的关系给戳破了,林信松只说这么多,夏侯瑾轩再问,他未必会说,毕竟,当一个同等匹配的人出现在对方眼前,若是没抓住,那便是无缘二字。
他已经提醒过了,若再多说什么,那便是犯了忌讳,这天底下,哪有奴才教主子怎么做的?
夏侯瑾轩绕在杯壁的手迟疑许久,最终,放下酒杯,咧嘴一笑回道,“林伯,我明白了。”
“明白就好”,林信松欣慰一笑,自顾自倒上一杯酒,叹道,“看样子,今夜,又是一人喝酒了!”
这世上,没有平白无故的喜欢,若想配的喜欢二字,要接受对方优点的同时,也要接受对方的缺点,学会退让保护的同时,也要学会适当给予。
夏侯瑾轩跑到经微院子里的时候,她就蹲在屋门口数花瓣,这几日,天天宅在院子里头,不是养伤就是晒太阳,和清宁宫有什么区别,不过是换个地方继续囚禁,她虽什么也没什么,可这无聊劲儿,是一天比一天更甚,可把她给憋屈的。
看夏侯瑾轩一脸是汗的跑了过来,她慵懒地抬了抬眼皮,像是什么也没瞧见,“又该吃药了是吗?”
三天三夜,她好不容易从鬼门关走了一遭回来,心里体会似乎什么也没有,毕竟,从做杀手的第一天起,她就要做好死的准备。
反观夏侯瑾轩,像是遭受了什么打击,成日守着她,任她怎么胡闹,他都是以温柔似水的目光看向她,好歹也是她的救命恩人,她只能忍着。
这也就罢了,竟还插手她的汤药,一天三碗那是汤药,还没算上补药,这一天好几副的补药,经微觉得,她这张脸,都喝黄了。
对于经微的爱答不理,夏侯瑾轩早已习惯,他就坐在院子里的石凳子上,回道,“今后,你想吃便吃,不想吃,便不吃。”
经微将花扔下,坐在他一旁,试探道,“你确定?”
“确定”,到这时,夏侯瑾轩这才对林信松的话,想的透彻,“经微,今后你想干什么便干什么,这是王府,不是皇宫,你只要记住,打不过那就跑,保住你那条小命,随便耍便是!”
随便耍这三个字,他是从林信松那儿学了的,自从他掌管兵马,成为人人口中的战神后,林信松在人前夸他的同时,在人后常对他说:王爷,你想做什么便做什么,随便耍就是!
经微深知,说这话也是难为了他,凑近脸去看了他一眼,无奈笑出了声,“也就是说,我可以出府,可以不喝补药,想做什么便做什么,你都不会管着我?”
这要求,远听,略有些过分,近听,太过分,可夏侯瑾轩还是咬咬牙回道,“可以。”
“既然如此,和我说说,朝廷到底发生了什么,连你都觉得棘手的事儿?”
明人不说暗话,经微不爱这弯弯绕绕的试探,因为试探来试探去还不如一句问个明白。
这几日夏侯瑾轩忙里忙外,她虽不问,却也知道,在朝廷之中必定发生了什么,竟连一向闲散的九爷也找上门来,这事儿最是稀奇。
夏侯瑾轩也没再瞒,开口说道,“陛下要立宸妃为后,百姓臣子不允,这不,推我上去求情罢了!”
“所以,你的打算呢?”
“不插手,这个天晋,还不会因为一个宸妃成内乱!”
他看向她时,目光璀璨,像是发现了什么能视作珍宝的东西。
“好”,经微也没多说什么,反倒是咧嘴一笑,将目光收回,慵懒的伸了伸肩膀,转身就回屋里去。
在很久以前,她便听说过夏侯瑾轩这个人物,这也是为什么,宰相府遭难时,听到夏侯瑾轩回归,她竟是满心欢心。
因为,除了夏侯瑾轩,再无人将天晋利益放在第一位,她相信,能露出这样神情的人,只会做最为正确的决定。
“就一个好字?”看着她的背影,夏侯瑾轩愣了愣神,回道。
她反问,“不然呢,你还想要什么?”
“我想要什么,你都会给吗?”
光从半开的门内挤了出来,围绕在经微的身旁,夏侯瑾轩抬头看向她,抿嘴一笑,伸出手点了点嘴唇,在手离开嘴唇的那刻,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撅起的唇角。
这样的意思再明显不过,要的不过是一个吻罢了。
“好”,经微点头应道。
这可把夏侯瑾轩吓了一跳,反问,“好……什么?”
话音刚落,只见站在屋前的女子莞尔一笑,嘴唇上扬的角度甚是好看,她掀起裙角向他了过来,这一刻,夏侯瑾轩只觉得迷了眼睛,她的手搭在他身上时,他才觉得有片刻的真实。
这人啊,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幻想,不然岂不是辜负了年少。
直到宁为璇的脚狠狠地落在她的脚背上,搭在他肩膀的手承担了她全身的力气,她的重量完完全全压在他的鞋背上时,他这才反应过来,经微依旧是那个清宁宫曾经的主子,宁为璇。
她的或生或死,改变的是他的或得或舍,从头到尾,她收敛的是脾气,而不是本性。
“你想的美!登徒子!”
一股温热的气息落在耳边,短短几个字,夏侯瑾轩这才发现,这路漫漫其修远兮……
“哦,对了”,关门前,经微停住了脚步,虽是没有回头,听这语气,心情却是不错,“夏侯瑾轩,我现在的伤势好的差不多了,上回说的书童,你还记得?”
“记得,你想来便来,随便耍!”
“好!”她轻点了点头,在半扇门被合上的瞬间,了却万种风情。
隔日,经微早早地便起了床,问千斤要了一身男装,穿戴整齐后问林信松要了些银两,拉着千斤出门去置办衣物。
林信松也没多问,反正,瞧她兴奋劲儿,应该是昨晚自家王爷那番肺腑之言有效果了。
夏侯瑾轩今日不用去朝廷,闲来无事,去后院走了一趟,发现全是空院子,瞧见林信松便问,“林伯,千斤呢?”
“千斤啊”,林信松略有些迟疑地回道,“和经姑娘出去了。”
“出去了?去哪儿了?”
林信松微微抬头,看自家王爷面色转为黑沉,唯唯诺诺地回道,“说是去天香楼吃过点心,再去置办身衣裳,买些首饰什么的。”
“好,我知道了”,夏侯瑾轩点头,正要出门,走到半道又跑了回来,摊出手说道,“林伯,把你身上的现银全给我!”
林信松,“啊?”
出门,不是拼吃劲儿,就是拼财力,以前千斤跟在他身旁的时候,夏侯瑾轩从不带银钱,可这回,由不得他不带了。
经微这个吃货,以前在皇宫的时候她就爱吃,他身上若没什么现银,又怎么把她从千斤身边抢过来。
银两傍身,这个傍字,用的最有内涵了。
反观林信松,瞧自家王爷出门时的潇洒样子,托着下巴咧嘴一笑,像是看明白了什么,“王爷这醋味儿还真不小,千斤啊,你若是个女子也就罢了,偏偏是个男子,这讨好人的方向,怕是选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