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
程府在怀德坊,离西市很近,昨天闹得很大的延德坊其实就在那附近,不过也有一段距离。
程咬金这号人物便不用多做介绍了,他现在站在自家大院,手里拿着一封帖子,上下看了看,不时露出嬉笑的神情。
“父亲,我回来了。”
“哟,砚之啊,怎么样啊今天?外边治安怎么样,人头抓了几个?”
“父亲,没抓人,外面也太平。”
“哦这样啊,这要是出了什么事,人头能拎几个就拎几个,坏人总是抓不完的嘛,是不是,哈哈哈哈……”
他们父子的差别在于天壤之间,咬金兄啊那可是混世魔王,性格豪爽,说话也是直接,时常开玩笑,有些傻傻的可爱,但丝毫不失英雄本色。
就是偶尔“哈哈哈哈”的笑声,家里没有招架得住。
砚之比较安静,听着咬金兄的话,就是淡淡笑着,乖巧不已的样子。
“父亲方才,在看什么?”
“哦你说这个啊?”他把那帖子上下晃了晃,“这是魏徵给我的。”
“魏公?”
“啊是啊,说是他家那小儿子,想要送来咱家军营调校调校!嘿嘿嘿……真是有意思啊,这魏徵这么厉害,上朝的时候谁都敢骂,陛下都不放过,回家竟然架不住一个小祖宗,这不是很有意思吗?哈哈哈哈哈哈……”
看咬金兄笑得那么开心,砚之也意思地呆了呆,然后一笑。
“既然是魏公家的,那父亲的意思,自然也是接纳吧?”
“当然,这不废话?他们家这小祖宗,这谁不认识?成天不学无术总是闯祸,你说说这这这,这讨人厌的性子,老爹我能不喜欢吗?”
砚之点了点头,“既然如此,父亲还是尽管去给魏公回帖吧。”
“哦对,对,赶紧去写俩大字儿去!”
砚之也很是奇怪,魏公的确是个难得的相才,胆魄过人,可是怎么会养出这样的儿子?委实让人瞠目,这要是真的送去军营,能好吗?
不成想这件事情,才隔天,就被咬金兄传到了皇帝的耳朵里。
下朝之后,李世民看到这魏公和咬金兄二人怎么忽然走得那么近,还交头接耳不知道说些啥,还很开心的样子,一时间好奇心大起啊,就让身边的太监去把咬金兄叫来问一问。
“哦陛下,是这样的,魏徵啊,他们家那小儿子实在是太让人遭罪了,所以他想把儿子送来咱军营里,磨磨他那一身野性,也省得老闯祸啊。”
不成想李世民一听,顿时哼笑了起来,“你说,魏徵要把小儿子,交到你军营里去?”
“啊是啊。”
李世民霎时笑了起来,“他可真舍得。”
“怎么了吗?哎陛下,臣觉得这事儿他做得挺对啊,那小儿子那么捣鬼,整个一皮猴似的,的确该杀杀锐气啊。”
李世民还是笑得很开心,还一手指了指咬金兄,“你啊你,你这么积极,是不是因为你喜欢他那小儿子?”
咬金兄霎时抹了抹自己的胡茬子,点头道,“那是,哎我还真就喜欢他那样子,连他老爹都干不过他!”
皇帝听完那就更高兴了,一直在笑。
咬金兄也觉得奇怪,便问道,“陛下,您也喜欢他啊?”
李世民不假思索点头,“是啊,朕,可是喜欢他这小儿子不得了啊。”
潮汐经常进宫,皇帝也是看着她长大的,他还没有登基的时候就老喜欢这孩子,对潮汐跟对自己的女儿一样宠着,也是因为她那一身的野性!
“啊?那您这,到底是肯让他来军营,还是不肯啊?”
“你啊,这要看你这军营敢不敢收啊。”
“嗯?什么意思?”
李世民来回踱了两步,然后指着咬金兄,“魏徵家的幼子其实不是幼子,魏潮汐可是实打实一个女儿家啊!哈哈哈……”
咬金兄一时间没反应回来,脑子也转不过来,一愣就是好一会儿。
“啊?啊?不,不会吧?这怎么就变成个女娃了?”
“人家那是算命呢,觉得当个女儿养着不好,要养成个儿子!你要是去看她长什么样子,你就肯定相信她是个女儿家了。”
这消息对于咬金兄来说,可是重磅消息啊,当头一棒锤醒他,不开玩笑。
他回去了之后,那跟要上天了似的,在家里兴奋了老半天,还跟自己的夫人嚷嚷着一定要把这丫头娶进门当儿媳妇。
对于豪爽不已的咬金兄来说,说到,必然做到。
不过潮汐早早又是出门去和所谓的狐朋狗友混在一起,计划着劫官银的事情。
潮汐的小弟很多,都是小时候一起瞎胡闹积攒起来的,丐帮兄弟就是情报局,经常到处搜罗那些坏有钱人的消息,然后这边探一探那边瞧一瞧,就以骗钱土匪帮,还是潮汐领的头。
他们的联盟基地,一直都在城隍庙,从未变过。
“看看,根据小显的消息,这批官银总数量,大概是有十大箱以上,我们的目标不多,两箱足够,看准了再劫,最好全部劫粮食布帛,金子的话有敕造印,不好处理,知道了吗?”
“明白老大!”
“我和庄妥带几个人去他们休息的驿站截取,小显你们就带着人去混淆视听,最好就是这样配合……”
他们在城隍庙里如火如荼地商量了起来,一点都不担心“大计”泄露,这一票也许是他们这么多年闯祸日常的极端级别,所以潮汐比任何人都要兴奋。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过去两天,干大事的夜晚总算到来。
夜黑风高,这可是宵禁啊,但是魏祖宗就是不怕出事,一大票人一身土匪装就跑出来,经验躲武侯,然后去了驿站。
按照律令,驿站只能官家使用,还得有住店证明,显然就算潮汐有,那乞丐也不会有,所以只能潜入。
官银放在一个房间里,还有人看着,这让趴在屋顶上看着的潮汐和庄妥有些无奈,“老兄,这怎么办啊?你看啊严防死守,这和咱们计划的不太一样!”
“我看到了!你可小声点行不?”
“哎哎哎,你看那边那个,那是头儿吧?”庄妥指了指那边佩剑挎在腰间,身着官服的少年。
潮汐也循着视线看过去,“是他啊?”
“你认识?”
“一面之缘,我就说这家伙不简单,长得别说还真挺好看的,放家里摆着勉强算瓶浆糊。”她头上包了个黑色头巾,全身武装,两个人就这么趴在屋顶,有恃无恐。
“那你说咱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等小显他们啊。”
“胖子他们这样会不会有危险啊?毕竟现在是宵禁,要是被武侯给抓了,重则没命啊。”
潮汐转了转眼珠子,也看了眼身后,很快看到了犄角旮旯那武侯流窜的身影,“你家个耶耶的,快点下去,武侯啊!”
他们手忙脚乱跳进驿站,都到了这一步了,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何况外头小显他们已经弄出了动静,这些看守的士兵直接一大票一拥而上。连带着砚之也被动静带了出去。
“快点上啊!随便弄一箱出来!他们撑不了多久。”
潮汐拍了拍庄妥的肩膀,两个人进去之后连看都不看的,打开也不打开一下,火急火燎就随机挑了一箱合力抱了出去。
“哇好沉啊!这不会真是粮食吧?”庄妥道。
“你管他!快点!”
因为太沉,这里是驿站,总不可能直接往大门那边搬走,所以只能按照计划在墙头那里找人接应,然后把这一整箱吊出去,再装车拉走。
计划得当,这一箱银子倒是偷得很成功,也成功给运了出去,好在后墙是小巷子,太过犄角旮旯,武侯看不到。
找个草丛高点的地方,集体蹲下避免有人看到,他们又开起了会。
“现在是偷出来一箱了,但我们要藏哪儿?现在总不能当街就把东西拉到四合院去吧?别等下东西还没有送到,咱们人就先死了个干净。”庄妥气喘吁吁地,本来他就瘦,而且还出主要的力气,自然是累。
“听这动静,小显他们应该没什么事,这样,我们就先把箱子扔在草丛里,先藏起来,明天再来拉走,分几批带,不要这么一整箱地带上街。”
“行!可我们现在要去哪里?”
潮汐探着脑袋出去看了看,不时会看到烛火,心里也有点担心,“哎,不然咱们随便翻墙去人家家里躲一躲吧。”
“啊?”
“不然你想躲臭水沟里?这腌上一夜你出来后鬼才想接近你。”
“可是这……”
“你不翻,那我自己翻,你就在这里待着吧你。”
说完潮汐起身,趁着人家不注意,就去翻了人家的坊墙,那手脚灵活熟练得让人看着就心揪成了一团,多好一姑娘啊,这么就给毁了。
庄妥看她消失的速度快到让人窒息,翻了翻白眼。
他认识潮汐以来,见她闯的最大的祸,自认为应该就是去捅马蜂窝然后叮得刚好来长安朝贡的使臣满头是包吧,这捅马蜂窝她可是真厉害啊,自己没事儿,别人总是遭殃,弄到最后这人自己竟然还有蜂蜜可以吃!
你们说过不过分?
“如花似玉的年纪,这家伙就拿来捅马蜂窝?说出去谁敢信你的高堂是那连皇帝老子都怕的魏公?”
回眸看了下箱子,庄妥真是无奈,难不成真要在这里睡一晚上?
(小知识)
第一:武侯就是现在的城管,片儿警一类的,被武侯抓到的话,打你个半死不活算轻的哦,所以宵禁时间还是老老实实家里待着吧,不然找个秦楼楚馆过夜都行呢。
第二:驿站的住店证明一般分银牌,角符,券,传符,后面三样都是纸质的,都需要官方申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