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香如是个手巧的,晚饭做了手擀面条,柔软细白的面条,滴了香油,放了切得细碎的小葱花。尤其是那面汤,喝进去从喉咙到肚子,都是舒服的。
炒了一个辣椒炒豆角,一碟子凉调猪头肉。
她们婆媳两个再加两个年幼的孩子,平时吃饱,都是小碟子小碗的。所以饭就做得极为精细。
除了一个月给两孩子买一点猪肉包饺子。她们婆媳两个是常年都不沾肉星的。今天因为要留天衣和瞎婆吃晚饭。所以孟香如就狠狠心,在熟食店里买了一小块猪头肉。猪肉不多,她切成薄的大片,又切一些洋葱放进去。再放一些薄荷叶。这种拌猪头肉的方法,天衣还是第一次见。
她从来都不喜欢吃猪头肉,觉得太腻歪了。可赵大娘一个劲劝她们吃。天衣看她们不下筷,两个孩子就不敢夹肉。就夹起一片肉来。没想到吃到嘴里少有的好吃。
猪头肉放了拍碎的蒜泥,这样吃下去杀毒不会拉肚子。洋葱去油腻。尤其是那薄荷叶子起到了画龙点晴的样子。和着猪头肉吃到嘴里,有一股淡淡的薄荷清香。猪头肉的口感变得清新起来。天衣突然想到,这种吃法,她好像见过了。以前她和田拉拉在租屋一起住着打工。附近菜市街就有一个熟食店,店主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他就是这样做凉菜的。只不过,他用的是牛头肉,带着脆骨,更加好吃。
天衣一开吃,孟香如看两孩子实在馋得厉害,一人给她们夹了一块放在面条碗里。
两个小孩子那个吃相,让人看了不由一阵难受。
天衣和瞎婆一人吃了一碗面条,就站起来,说家里还有事,先回去了。
卫医生媳妇能留在家里吃顿饭,已经是最大的情面了。赵大娘自然也不再多留。香如看着两孩子吃饭,她起身一直把瞎婆和天衣送出家门,送到大街上。
直到看两人消失在人群中,还站在原地,望着背影久久不动。
夕阳西下,今天办好了所有的事,就等着明天上货,后天开业了。天衣心情很放松。
又吃了过晚饭,两人一边走着。天衣一边和姥姥说着孟香如和赵明兰的事。说着对人生和幸福新的看法。
吃了晚饭,天衣想着陪姥姥走走路,锻炼一下身体。两人走得不快。
两人走过街道。八十年代的街道并不像二十一世纪那样热闹。还没有夜市的习惯。这个点正好是下班后人们正在做晚饭,吃晚饭的时候。夏天,大家习惯把饭桌都摆在院子里,大多市民住着四合院。或者大杂院。大家都聚在院子里吃饭,聊天。这时节,街道上的店铺大多也关了,人稀少起来。
拐进一个胡同,从这个胡同再往前走,再拐两个路口就是省立医院家属院的后门。
天衣她们走这条路,要比走前面近得多。
“以后店开起来,你们搬到那边去住。来回的时候就从这条路最近。”
天衣扭头对姥姥说话。
“天衣。”
瞎婆突然拉了一下天衣的胳膊,天衣抬头,这才看到胡同另一头,突然跑过来一个黑衣青年男子。黑衣男子跑得特别快。后面紧追着一个皮夹克略胖些的青年。
“抓小偷。”
这么巧,怎么会在这里碰到小偷。
天衣瞅了瞅,这段胡同比较窄,只能通过一辆板车。姥姥赶紧拉着她往墙边靠一靠。
以天衣的身手,抓个小偷还不成问题。只是旁边还有姥姥呢。姥姥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万一碰着姥姥可就麻烦了。
天衣正犹豫着。
黑衣青年已经跑到她身边,撞了她一下。
“没伤着你吧?你没少什么东西吧?”
紧跟着跑过来的皮夹克青年停下脚步,关切地看着她。
“我?”
天衣突然有一种不祥地感觉,伸手一摸口袋,钱包果然不见了。刚才小偷跑过来的时候,撞了她一下,看来不是慌张,是故意撞的。这个小偷真是太猖狂了。逃跑的途中也不耽误再偷东西。
“我钱包不见了。”
“那么——”
瞎婆大吃一惊,脱口而出那么,多钱两字没说出来。天衣今天来买机子,看房子。要花的都是大钱。所以今天带的钱就多。刚才吃饭的时候天衣说了租葫芦赵房子的事。瞎婆能估摸出来,天衣身上应该还有几百块钱。天哪,那可她们剩下的全部家当。这个天杀的小偷。
“我帮你追。”
皮夹克男子继续去追小偷。天衣对瞎婆说,
“姥姥,你在这里等着。我去追。”
“你可小心点,实在不行,就——”
瞎婆难过地说不出来了。这么多钱,她就是拼了命也得追回来。可惜她老了,帮不上什么忙了。她除了心疼钱,还担心天衣。小偷出来晃一天,一般也就能偷个几块钱,最多不超过几十块钱。毕竟一个月工资才二三十块钱,谁出门,如果不是买大件东西,也不可能把一个月工资都带在身上。没想到,这个小偷撞了大运,竟然碰上了天衣。
唉,瞎婆真是后悔,她怎么就没想到这事呢。就不该让天衣拿着这么多钱,只和她两个人一起出门。要是卫炎在身边就好了。这时候,瞎婆特别想的就是形影不离保护天衣和卫东青的卫炎了。
“没事,你别忘了,我可是练过的。”
天衣冲瞎婆一笑,转身跑了。
开什么玩笑,她一个练了多年跆拳道的体育生,一般人都不会是她的对手。
只是平时身边有卫炎和卫东青跟着,根本用不着她出手。今天正好练习一下。不知这么长时间不用,手脚有没有僵硬。
“站住,你个小贼。”
天衣跑得速度还是相当快的。
皮夹克紧跟着小偷,她紧跟着皮夹克,不知穿了几个胡同。等到三个人站住的时候。天衣才发现,小偷竟然慌不择路,跑进了一个死胡同。
这是一个陌生的地方,胡同很窄小,尽头墙外是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枣树。上面结着青色的枣子,一串串压得很低,低到墙外边,天衣一伸手就能够到的样子。
“大哥,你的钱包我还给你。剩下的没你的事了,你先离开,好不好?”
小偷捂着肚子,喘着大气,掏出一个钱包扔给皮夹克。
“还有这位姑娘的钱包。”
皮夹克还挺仗义的。天衣注意到皮夹克男子大眼睛、方脸大耳,身材很高大。但并不结实,看那下巴的样子,还有这胡同窄,他靠得离自己比较近。天衣能闻到他身上的各种调料和肉类的味道。看样子这个皮夹克有可能是个厨子。
“大哥,我说的话你可能还没听懂。”
小偷右手突然从袖子里伸出来,露出闪亮的刀尖。
“你拿着你的钱包走,还有这位姑娘,你最好也跟着这位大哥离开。我只是求财,并不想见血。”
天衣看了一眼地上的钱包,显然厨子钱包里并没有多少钱,露出的边角可以看出,只有一张十元的,其他只是几张毛票子。最多也超不过十五块钱。
小偷很聪明,天衣知道,她钱包里的钱,小偷不用看,只要瞄一眼就知道有几百。这样的巨歀。即使是见血,小偷也不会吐出来的。
小偷之所以把皮夹克的钱包还了,又亮出小刀来,是想逼走皮夹克。她一个女孩子,小偷根本没放在眼里。
天衣暗暗打量四周,刚才追得急,她只记得在胡同里穿来绕去,也不知穿了几条胡同。这里到底是哪里,她彻底迷路了。这一打量,她心里一惊。这个胡同太过偏僻了。一面墙里面不知是什么单位,全是树,就是一个单位,也是最偏僻的角落,或者后花园。另一面却是野外。
天哪,怎么跑几个胡同,居然跑到郊外来了。
明显,这是小偷故意把她们引到这里来的。当小偷的,自然都对地形特别熟悉。尤其是这样的胡同,最有利于他们逃跑。
如果皮夹克走了,她一个人面对着这个小偷。她对自己的身手还是非常有自信的。就是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独自面对一个青年男子,她还是有些心虚的。她不担心打不过小偷,主要是担心小偷耍什么诡计,会不会附近有他的老窝,或者有同伙接应什么的。那可就有些麻烦了。
可是这几百块钱,几乎算是她剩下的全部家当了。给小偷拿走,她真是不甘心。
“你胡说什么。还不快把这姑娘的钱包还来。不然,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皮夹克男子倒是挺仗义的。伸脚踢过来自己的钱包,捡起来装到口袋里,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依然站在天衣身边。
“大哥,你这可就不好了。自己的钱都拿到手了。还想充什么英雄救美吗?万一英雄当不成,还让自己丢了命,可就不值得了了。”
小偷冷笑一声,
“我可以提醒大哥一下,这位姑娘的钱非常多。我就是是舍出这条命来,也不会再吐出来。再说了,你又不傻。你刚才跟着我跑了这么久,你数过你跑了几条胡同了吗?我既然把你们引到这里来,自然就有我的想法。大哥,你还不离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