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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骏2019-11-05 18:177,785

  女王之环

  ——《荒村归来》自序

  2005年初,正值《荒村公寓》《地狱的第19层》出版之际,我开始构思下一部关于荒村的故事。在《荒村公寓》的故事里,神秘的良渚文化作为背景出现,而荒村公寓这栋房子本身已化为废墟,唯一可以延续下去的线索,就是仍然迷雾重重的“良渚”,还有那枚具有神奇力量的玉指环。

  于是,我选择了“环”,作为这本《荒村归来》最重要的元素,既是那枚指环,也是女主人公的名字,更是那个谁也逃避不了的命运之环。

  博尔赫斯有一个著名短篇《环形废墟》,说的是一个有关宗教和哲学思想的永远循环往复的故事——某个男子在神庙废墟里,认为做梦是人生的最大意义,他利用梦境制造了一个少年,并且把少年派往另一片废墟,最后这个用梦造人的男子却发现,自己也是别人梦中制造出来的幻影……

  环。

  戒指是一个环。

  荒村发生过的一切,都与那枚玉指环相关。

  生命是一个环。

  若从我们的祖辈开始算起,一直计算到我们的孙辈,那么生命就是一个环。

  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

  2005年,我对于心理学比较感兴趣,因此在《荒村归来》中杜撰了一本书——《梦境的毁灭》,通过一位从未真正出场过的人物之口,写出那段时间我对于世界,对于人类心理的一些浅薄的看法。其中,有段文字如是说——

  我是谁?

  这是人类永恒的斯芬克斯之谜。

  当你在问自己是谁的时候,也许在你的心里,还有另一个人在问着相同的问题。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当你躺在床上入睡时,会有两个人分别盘踞在你左右两边,你的身体可能就是他们之间的牌桌,他们在你的肚皮上抽烟、喝酒、打牌,他们时常热烈地交谈着,有时是愉快而兴奋的,但有时则是愤怒和激动的。有时甚至会恶语相向争吵起来,最严重的就是彼此交手,直到其中一人杀死了另一个人。

  到这时你才会发现,你的体内有两个你,或者更多。

  现在你终于对自己提出了那个问题:

  我有几个我?

  是啊,你为什么有那么多你?你始终都在团团迷雾之中,这至今仍是一个谜。

  2009年,当我读到《容格自传》以后,修正了我的许多观点。

  但是,我至今仍然认为,我的心里有两个不同的我。

  你们在小说里看到的那个我,绝不是完美的我,也不是生活中看到的我,而是一个被创造的“我”。

  2008年8月,根据《荒村》改编的电影《荒村客栈》公映。

  2010年8月,根据《荒村公寓》改编的同名电影公映。

  2010年9月,《荒村公寓》话剧开始公演。

  下一部,可能就是这部《荒村归来》。

  荒村的故事还在继续,那是一个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的世界。

  一如那枚女王之环……

  君与奴兮不同生,

  奴与君兮愿共死。

  生生与死死,

  生死不可分。

  死死与生生,

  死生长相依。

  捧起爱人的头颅

  ——《玛格丽特的秘密》自序

  十七岁那年,我第一次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

  书中第四十章名为“玛格丽特王后”,开头引用了一段《葡萄牙修女书简》——“爱情啊!为了让我们寻得欢乐,你什么样的疯狂达不到呢?”接着,于连就在餐厅里,看见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儿玛蒂尔德小姐穿着一身重孝的黑色丧服。惊诧的于连不久得到答案:1574年4月30日,当时法国最英俊的青年德·拉莫尔,在巴黎的沙滩广场被斩首。德·拉莫尔是纳瓦尔国王亨利的忠臣,同时却是亨利的妻子——瓦卢瓦王朝的公主玛格丽特王后的情人。德·拉莫尔为了营救亨利国王,率领二百名骑士来到圣日耳曼墙下,结果遭到逮捕并被勒令处死。这位被斩首的德·拉莫尔,就是现在于连所服务的德·拉莫尔的祖先。

  而真正感动到让玛蒂尔德为之穿孝服的,却是瓦卢瓦王朝的末代公主,也是波旁王朝的开国王后——以多情与浪漫而著称于史的玛格丽特王后,她在德·拉莫尔被斩首之后,竟然向刽子手要回了爱人的头颅。“第二天午夜,她捧着这颗头颅坐上她的马车,来到蒙玛特尔山脚下的一个小教堂里,亲手把它埋葬了。”因此,“德·拉莫尔小姐的名字叫做玛蒂尔德·玛格丽特。”每年的4月30日,她都会身穿重孝的黑色丧服,纪念当年的祖先与玛格丽特王后。

  《红与黑》的最后,也是这个痴情大胆的女子玛蒂尔德·玛格丽特,为死去的于连送终埋葬。我十七岁的脑中,总是挥之不去这段画面——16世纪的巴黎深夜,一个黑衣女子,肤如白雪,发似乌木,手捧着爱人的头颅,沾着一身的血污,行走在卢浮宫的高墙之下……

  2000年,我写了一个短篇小说《爱人的头颅》,说的是不知什么年代,有个男人被斩首示众,可这被砍下的头颅却还有意识,看到自己心爱的女子从皇宫中逃出来,带着人头潜入山林之中隐居。许多年后,当这个女子变老死去,这颗爱人的头颅依然年轻如初。

  在我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诅咒》里,就用过这样一幅画面作为小说中的话剧海报。我想唯有如此的爱情,才够显示出生离死别的悲惨与壮丽吧。

  后来,我依然对《红与黑》与玛格丽特王后的故事念念不忘,再加上正巧看了《玛戈王后》(法国片,阿佳尼主演,玛戈王后即玛格丽特,大仲马为之写过一部传奇的历史小说)的电影,于是想要为之写一个长篇的悬疑小说。

  终于,2004年的10月到12月间,我创作完成了《玛格丽特的秘密》。

  说来让人惭愧的是,本书创作临近尾声之时,正是我那年心情最为郁闷低潮之时,一度中断了创作数周。不过,最后我还是抹去了泪水,继续敲打键盘完成了最后几章,也算是告慰了玛格丽特王后与司汤达在天之灵吧。

  至于小说的内容,读过的人自然会记得,没读过的人我也无法剧透。只是,若你能在阅读《玛格丽特的秘密》的过程中,再去查找一下16世纪法国胡格诺战争的资料,包括关于瓦卢瓦王室与波旁王室的历史,你就会对历史上主人公的命运理解得更为透彻,说不定也会联想到这个纷乱的世界中自己的人生。

  这部作品在《萌芽》杂志上连载,跨越了整个2005,直到2006年1月由接力出版社出版,感谢当时的责任编辑朱娟娟。

  巧合的是,正当五载之后《玛格丽特的秘密》精装典藏版出版之际,我最新的长篇小说《谋杀似水年华》也刚刚在《萌芽》杂志上连载。同以前一样连载了很长时间。不同的在于我已经长大了许多,《谋杀似水年华》也不再是关于历史与解谜的故事,而是关于我们现在生存的这个社会的反思,是另一种刻骨铭心的爱情。

  当你看完这本《玛格丽特的秘密》的典藏版,就会知道在四百多年前,是谁谋杀了玛格丽特的似水年华?这也是她的全部悲剧的来源。

  那么,你是否知道——是谁谋杀了我们的似水年华?

  《玛格丽特的秘密》典藏版,还收入本人写于2000年的短篇小说《爱人的头颅》,以及我在2010年最新创作的中篇系列小说的开篇作《沉默兽》。

  最后,感谢你们多年来的陪伴!

  少年、谋杀与似水年华

  ——《谋杀似水年华》后记

  起

  2010年,初春,当我的上一本书《人间》下卷“拯救者”出版后,我开始筹划下一部长篇小说。

  首先,我想这应该是一部悬疑小说,发生在现实当中的悬疑小说,而非我期盼已久的历史小说,或者历史悬疑小说(至于这个梦想,我一定会在以后实现)。

  其次,我想这本书不能再是《天机》和《人间》那样分成四季或三卷的超长篇大部头了,而应该是一部二十多万字,正常或稍多篇幅的单行本长篇小说。

  最后,究竟要写一个怎样的故事?

  我在写任何小说之前,从来都没有先确立过主题,只是单纯地想到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的开头,有一家神秘的淘宝店,而这家店的名字,叫“魔女区”(或许是受到日剧《魔女的条件》影响吧)。本书在《萌芽》杂志连载时开头的简略版本是这样的:从2010年田小麦的父亲因公殉职开始,发现潜伏在网络深处的“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的“魔女区”,同时慢慢回忆起十五年前的点点滴滴——而非你们现在看到的这本书的完整版本,是直接从1995年8月,那个夏天大雨的清晨开始的。

  因为,从开始构思之后不久,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个故事——发生在多年前的凶杀案,一个社会底层的少年,目睹自己的母亲被杀,只有他才能辨认出凶手的脸来,然后他被办案的警察收留了,而警察恰有一个与他同龄的女儿。于是,这对少男少女之间,发生了许多必然会发生的故事。

  最后,我想到了我做过的一个梦——当我在写一本书的时候,却发现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的身边出现了我书中所写到的景物,出现了被我虚构出来的人物,我完全陷入到了由我创造的这个世界之中。

  这是幻觉?还是幻觉?还是真实的幻觉?

  于是,我决定把这三个想法融为一体,那是在整整一年以前:2010年4月。

  2010年的“五一”之后,我正式开始创作这本书,初稿创作的时间不长,因为构思都已很完整,写的时候几乎一气呵成。尤其到后面三分之二的段落,我竟然是以每天一万多字的速度在写,连续保持了大约五到六天,最多的一天竟然写了一万六千字!这已经创下了我迄今为止最高的打字速度记录了(其实我并没有熬夜写,记得那天是从中午开始写,中间有正常的晚餐时间,一直写到子夜之前)。我不觉得这个速度会影响到作品质量,因为这正是我情绪最为饱满、灵感最为充沛的时刻。那几天我无数次为田小麦和秋收而感动,写着写着竟会情不自禁地掉下眼泪!有时耳边放着小说里写到的歌曲,比如《爱的代价》、《美丽新世界》、《火柴天堂》等等,刹那间,我感觉自己就是主人公,我在经历与他们相同的喜怒哀乐,感受与他们一样的恐惧与绝望,仿佛真的面对一条永远无法跨越的沟壑。

  幸好,至少创作本书的这条沟壑,我是跨越了过来。

  不仅仅是这本书的沟壑,也有我以往所有小说创作的沟壑。跨过这条深沟以后,我觉得自己瞬间豁然开朗,眼前已是一望无际的田野,竟有种前所未有的孤独感。

  承

  2010年,7月3日,星期三,酷暑时节。当本书的初稿完毕之后,准备要在《萌芽》杂志连载之际,我开始了一段极度煎熬的时期——为新书想一个好名字。

  最早的名字叫《真实的幻觉》,后来经过了诸如《禁区守望者》之类若干个名字,我忽然想到了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

  于是,就有了《谋杀似水年华》。

  感谢上苍,几乎每一个听到这个书名的人,都是拍案叫好。甚至,有一位国内知名的女导演,以及她的制片人,仅仅因为听到“谋杀似水年华”这六个字,就想要买下这本书的电影版权,最后却被我婉言谢绝,我希望电影无论如何改,都要保持《谋杀似水年华》的主题。

  2010年11月,《萌芽》杂志开始连载这个故事,众多出版商与我洽谈本书的出版事宜,直到2011年的春节,我才确定了现在的出版商新经典文化。

  2010年8月4日二稿,2010年12月23日三稿,2011年2月16日四稿,2011年3月15日五稿,2011年3月26日六稿,2011年4月24日七稿。

  现在,你们看到的,就是这部七易其稿的《谋杀似水年华》。

  我改的最后一个字,就是全书的最后一个字。

  对不起,我从没有想过会为一部单行本的长篇小说,花费如此之长的时间与精力。

  也许,因为我想要有一部写到极致的作品。既然,是社会派的悬疑;既然,是一个悬疑外衣下的爱情故事,就应该把悬疑、社会、爱情,这三个元素都写到极致。

  首先,本书出现了三桩谋杀案,虽然不算多,但也绝不简单,跨越漫长的十五年,用同样的方法杀死三个美丽的女人。我希望直到最后几页,你们才能解开谜底。我更希望你们之中,能有人提前窥透恶鬼的面目。

  其次,以往我从未像这本书里写到的那样,如此有意或无意地去表现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我第一次写到了农民工阶层,第二次写到了白领阶层,第N次写到了校园生活,还有公务员、蚁族,乃至权贵。

  从空间上来说,故事主要发生在上海,男主人公来自西北的小县城,我还写到了广东珠三角的农民工(我认为他们最能代表同胞们的大多数),甚至还有一个来自东北的青年,我惟独漏掉了北京——其实,你仔细看的话,还是会搜索到与北京相关的内容。

  从时间上来说,故事从1995年开始,跨越十五个年头,直至2010年。但是,还有更早以前那个谋杀了更多人美好青春的时代。如果,你把最后写到的未来也算上,那么这本书的时间跨度为39年。漫长的39年,已经超过了整整一代人的岁月。《谋杀似水年华》,这也不仅仅只是一代人的故事。

  最后,是爱情。我不指望你为本书男女主人公而落泪,但我却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当时若只如初见!

  好吧,还有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小说,才算是真正的小说?

  这样的问题,就好像在问——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听起来有些无聊,但在这个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确实有许多人,并不是人。

  因此,那些“人”必须要用引号打起来,你懂的。

  所以,在我们一不小心闯入的这个文学圈里,确实有许多小说,并非小说。

  请原谅,我还是要再重复一下中学语文老师说过的话——

  小说三元素:情节、环境、人物。

  通常,如果是说故事,只要有情节和环境就行了,有的简单到连环境都可以抛弃,比如那些用手机传播的小段子。确实,我们在书店里看到的许多“小说”,大多只有情节而无人物——那里面的人物,基本是服务于情节的工具,或是被故事拖曳的行尸走肉,既没有鲜明的性格,也缺乏任何的变化。

  人物——真正的人物在哪里?真正能被读者记住的人物在哪里?许多故事看起来很精彩,能让人一口气读完,为什么很快又被遗忘?因为,没有一个能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为什么我们喜欢金庸的小说,不仅是有精彩曲折的情节,更因为有郭靖、黄蓉,杨过、小龙女……这样能让人刻骨铭心一辈子的人物。这,才是我判断一部好小说与一部好看的小说的标准。

  悬疑小说,能不能既有好看的故事,又有能让人记住的人物?

  转

  《谋杀似水年华》的故事,从1995年开始。

  我在书中如是写道——

  1995年,邓丽君去世了。

  1995年,张雨生还活着。

  1995年,马锦涛开始在电视上咆哮。

  1995年,很多人都记得《东京爱情故事》。

  1995年,8月7日,清晨,7点。

  1995年,我在干什么呢?

  那可能是我少年期最苦闷封闭的一段时间,记得有一本小簿子陪伴着我,每天都秘密地记录下心情,写一些颇为幼稚的诗和散文。那时候从没有想过,今后我的人生会与“作家”这两个字沾边。

  2000年,我写的第一部得奖小说叫《绑架》,记得开头第一句话是“我从上海图书馆中出来,怀里揣着一本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但我明白,其实我根本就没有什么似水年华可追忆。”

  现在想来觉得不可思议,为何偏偏要写怀里揣着《追忆似水年华》?事实上,我至今仍未完整地看过这本书,当时年少的我也确实没有感觉到什么似水年华可忆。大概不过是觉得这样显得自己有文化一些罢了,就像许多文艺青年的文章里总喜欢加点张爱玲啊,李碧华啊,川端康成啊,村上春树啊,玛格丽特·杜拉斯啊,甚至加西亚·马尔克斯。

  可是,十年一觉梦已过,却发觉十年前……十五年前……甚至小学时代的一切,都是如此亲切可爱的似水年华,如此值得反复地记忆——

  比如当年流行的港台电视剧的主题曲,罗文的《尘缘》——“尘缘如梦,几番起伏总不平,到如今都成烟云……”犹忆副歌部分“漫漫长路,起伏不能由我,人海漂泊,尝尽人情淡薄,热情热心,换冷淡冷漠,任多少真情独向寂寞……”

  又比如,中学时放学后,与同学们下的一盘盘四国大战;夜晚补习时偶遇的美丽女生;

  再比如,前些天我去过的长风公园,预备班那年我还站在这片草地上,为全校师生表演笛子独奏《婉君》的主题曲……

  当然,若你生于90年代,应该没有以上这些记忆。

  《谋杀似水年华》的写作过程中,我引用了数首90年代到21世纪的流行歌曲的歌词:《我是一只小小鸟》(李宗盛词曲,赵传原唱)、《火柴天堂》(熊天平词曲、原唱)、《爱的代价》(李宗盛词曲,张艾嘉原唱)、《一生所爱》(唐书琛词,卢冠廷曲,原唱卢冠廷)、《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林振强词,中岛美雪曲,郑秀文原唱)、《美丽新世界》(伍佰词曲、原唱)、《我们都是好孩子》(王筝词曲、原唱)、《春天里》(汪峰词曲、原唱)。

  感谢这些音乐人,感谢他们的作品及歌声,陪伴我度过从一个少年长大成人的似水年华,更陪伴我度过创作本书的许多个日日夜夜,给予我以及作品中人物的共同的悲伤和彷徨。每当这些歌声伴着键盘声响起在耳畔,我似乎已成为自己笔下的那个他或她。

  我们要追忆的是似水年华,水总是在不断流逝的。这一切走了以后,就再也不会回来,无论你是否遗忘,也无论你是否怀念。

  在本书的一个重要段落,我写到过如下一段对话——

  问:“什么是人生?”

  答:“我们出生了,然后又死掉。”

  虽然,极其残酷。

  但,这是生活的真谛。

  合

  我在本书第一部开头,引用了托马斯·斯特恩斯·艾略特的长诗《荒原》的一句话——

  我要给你看恐惧在一把尘土里

  这已是我第二次引用这首诗了。上次是在十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在上海邮局工作的二十出头的年轻职工,在自己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诅咒》中大段引用了《荒原》中的段落。

  时隔十年,我已成熟了许多,也节制了许多,因此只引了这一句话。其实,我更喜欢开头那句“四月是残忍的”,从第一次读到这首诗开始,直到现在乃至一万年以后。

  恰巧,我正在敲打键盘的此刻,正是四月末的一个夜晚,窗外的树下匍匐着无数粉色的花瓣,这大概就是田小麦十八岁那年,跟慕容老师一同走过的暮春时节吧。

  不过,回想自己十八九岁的时候,我依然感到有些遗憾——我没怎么享受过那个年纪的青春期应有的无忧无虑,我在朦胧地为自己的前途忧虑,担心或许终生都要在一个平凡之地度过一个平凡人生。我害怕会像身边那些成年人那样,渐渐丧失少年时原有的一切纯真与热情,渐渐被麻木不仁的生活所同化,渐渐为了几百元钱或几包年货而争吵,渐渐在别人替你安排好的生命航道里随波逐流。

  我想这就是冥冥中的注定,在2010年的夏天,我要为自己丢失的似水年华,也想要为许许多多丢失了似水年华的人们,写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从一桩发生在1995年的谋杀案开始,从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的青春期开始,从我们这个波诡云谲变幻无常的时代开始,从一个单纯到绝望的爱情开始,从一道深深的沟壑开始,又到三桩谋杀案的谜底揭晓告终,再到一段埋藏了十五个年头的秘密发现为止,直至我们自己以及身边那些熟悉的人们的似水年华的坟墓结尾。

  谋杀似水年华。

  告别《病毒》,告别《荒村》,告别《地狱的第19层》,告别《蝴蝶公墓》,告别《天机》,告别《人间》,告别过往自己的一切,因为似水年华早已被谋杀。

  那,又是谁谋杀了我们的似水年华?

  看完本书,也许,你已经有了答案;或许,你仍然为此而迷惘?

  至少,我还难以总结出一个标准答案。但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能有自己的思考。

  若你,正是十八岁,若觉似水年华尚未被谋杀,请挽住时光不许流!

  最后,感谢我的家人;感谢《萌芽》杂志,感谢赵长天老师、傅星老师;感谢新经典文化、南海出版公司,感谢陈明俊老师、猿渡静子老师、金治军老师。

  最后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感谢你——读完这本书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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