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嗷!”
不远处传来嚎叫声。叶凡抬头一看,只见一只猞猁嘴里叼着一只胖兔子在奔跑。它把猎物直直地扔到明王脚下,然后蹲在地上,像一只大猫一样挠着头和脖子。
叶凡笑道: “我不擅长打猎。我今日难得闲暇,故不扰君之趣。我们分道扬镳吧!“
明王抚摸着山猫的头称赞,笑道:“好吧!和叶郡公聊了之后,收获很大,但是追杀还不够。为了不部署饥饿的胃,我真的应该去打猎!景辰,再见!“
“去送国王。”
两支队伍,一支向西,一支向南,分道扬镳。
叶凡见天色已晚,自己的弓技也不行。即使歌声把猎物带到他面前,他也不能开枪。现实如此惨烈,几乎不可能指望练几天就能在猎场上英姿飒爽。
于是,叶凡一本正经地跟在守卫教主方雨后面,满脸表情: “以后会不会饿就看你了!快走,多打肉,不要少打肉!“
“这儿!”
方瑜立即带着人,像狼一样冲进山林。叶凡哈哈大笑,把弓箭扔给身后的侍书,从侍书背上的小筐里掏出一把小锄头,低头看有没有合适的小树苗挖回去,弄个盆栽什么的。虽然树苗落叶后还没有长出叶子,但叶凡计划将其中一部分挖回来培育。
于是,郡公狩猎队变成了所有的狩猎歌,但真正应该享受狩猎乐趣的人却是低着头在里挖树苗。
叶凡只需要把自己喜欢的小树或树苗挖出来就可以了。至于怎么把他们找回来……仆人吃什么?当然,仆人会搬运的。感谢封建社会!
“主,时间相差无几,猎足归营。”
“是的,那就回营地去吧。”
叶凡站起身来,圆领长袍的下摆别在腰带上,鞋子上不可避免地沾上了很多泥巴,他的双手也是如此。他站起来,让侍书给他整理一下,迅速恢复他的礼貌。
回到营地,所有的队伍都还没有回来,叶凡第一个回来。让人把猎物洗净去皮,先用调料腌制。
刚腌好,陛下和平阳公主就回来了。在他们后面是后面的队伍,携带着猎物。看来“收成”不错。
“我见过陛下,我见过殿下。”
“卿家竟然是第一个回来的?狩猎怎么样?“
陛下带着灿烂的笑容问道。叶凡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回答说:“我的弓技有限。我都被一首歌追杀过。我应该可以享受其中的好处。“
对他说的话毫无信心,引得陛下哈哈大笑。平阳公主看了他一眼,转身说:“砍掉我刚抓到的鹿的一条腿,送巧宁去。”
叶凡脸上的笑容简直停不下来: “谢谢您,殿下。”
平阳公主眼中带着微笑说:“巧宁不客气。我们将向巧宁我们宫殿里今天的食物。“
叶凡自然同意: “好吧,请稍等片刻,殿下。”
陛下在两人之间环顾四周,笑着抚摸着他们的胡须,问道:“叶卿也擅长烧烤吗?”
叶凡说: “回到陛下,烧烤……还是需要有一手好手艺的师傅来烤。不过,我有一种独特的调料。腌制后的烤肉味道更鲜美。“
“所以…。我想尝尝!“
开个玩笑,明王和覃王战队6次回来都带着大量的狩猎。覃王扫了明王的队伍一眼就看出明显比他的狩猎少。当他的下巴被抬起时,他似乎有点得意。
明王没有理会覃王略显幼稚的这一招,对陛下说:“爸爸,我儿子在打猎的时候已经试过一次又一次了。格迪还不如马蹄呢!“
陛下对他的下巴感到高兴,说:“嗯,二郎有一颗心。景韶,你呢?“
覃王连忙说:“我试过了,很好,很好。”
连叶凡都识破了他的谎言,更别提陛下了。陛下瞪着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情。他骂道:“一天到晚,我只知道怎么玩,怎么玩。我应该多向你大哥和二哥学习。我应该更加注意每件事。“
覃王一脸倒霉的回答:“在这里。”
“王,王,王!”——
就在这时,传来了奶声和奶吠声。叶凡转过头,看到小狗们从远跑到近。前两只跑着,小耳朵在天上飞。他们看上去像是一副开朗活泼可爱的模样。后两个,一个咬着兔子的耳朵,拖着兔子跑过来。小狗身后,豆浆和悠闲地跟在后面。
“王,王,王!”
跑到最前面,兴致勃勃地围着叶凡摇头摆尾,小嘴咧嘴吐,呆萌可爱。叶凡笑着蹲子,拍了拍先跑到前面的两个: “绿毛,红毛,你们为什么不帮红毛,白毛拖兔子呢?”
是的!四只小狗的名字都是豆子系列,从大到小分别是白毛,黑毛,绿毛和红毛。绿毛听着,歪着头好像在想,“王”,又转回来了。红毛也跟着跟着跑。他的小尾巴高高的,一条咬住了兔子的后腿,想帮忙拖兔子。
结果红毛和绿毛在后面使劲往前拖,兔子直接翻身,前面跑的白毛和黑毛失去平衡。当时,四只小狗和一只兔子直接滚到了一起。白毛直接滚动两次后才停止。看着它摇摇头,东张西望的样子,似乎有点不知所措。
黑毛刚被拉下来就起来了。他毫不犹豫地去了红毛和绿毛。他直接把红毛和绿毛打得满地都是。嘴里还“汪汪汪汪”,不知道是还是愤怒--
这小家伙居然会记仇!
叶凡见满脸笑容,快步过去,直接抱起兔子--
白毛看到主人来了,甩头,马上连滚带爬地跑上跑下。他嘴里唧,蹭着主人的裤腿,蹲在主人面前,伸出来。他一副“快来表扬我”的样子。
黑毛对绿毛和红毛有个好脾气的“王”,看到主持人来到这才停下,立刻跑去和白毛坐成一排。
绿毛和红毛并不被黑毛 重视。他们起身跑了过去。绿毛只是蹲下腿的一边。
如果选警犬,绿毛和红毛很可能落选。白毛很听话,是最合适的。黑毛的脾气很虎,可以训练成猎犬。不过现在是宋朝了,没有警犬这回事。训练四只小狗的智商,让它们知道规则是很好的。剩下的,叶凡就不坚持了。 把被咬得有点惨的兔子交给步曲,吩咐人去皮切碎给小狗们吃。叶凡对着包子和豆浆挥手。一一摸过狗头后,他情不自禁地举手向外张望--
包子。他们还没回来。陛下一直在向叶凡挥手。老人自己给他烤了一个梨吃。
是的!宋朝梨都是煮熟的。不是烤就是炖,生吃是一种很粗心的方式,会被乡下人嘲笑。
虽然叶凡一点也不觉得烤梨好吃,但这是陛下的用意。真诚感谢后,拿着吃就好了。
陛下不仅烤了他,还为平阳公主烤了一个。平阳公主笑道:“谢谢阿爹。我已经好多年没吃过阿爹烤梨了。我很想念他们。所以,我的女儿是不受欢迎的。“
陛下笑眯眯地点点头,把烤梨递给了她。眼睛在平阳公主和叶凡上来回张望,表情流露出满意的色彩。
“汪汪!”
是油条的声音!他们回来了!
叶凡告罪一看,果然是们回来了,没有打到任何大型猎物,竟然各带着一只火红的狐狸回来了!
叶凡欣喜若狂,直接跑过去,使劲抚摸着三只动物的头部。连红狼都忘了自己是狼-
如果我们能把所有的狐皮都聚起来做一件披风就好了,那我们就给公主殿下做一件…… 光是想想就觉得美如画。叶凡决定在业余时间经常去打猎,就是为了尽快实现这个目标。
“不知道叶郡公的灵犬猎杀的是什么猎物?”
包子回来了,叶凡自然松了一口气。他回到营地坐下。一坐下,覃王就问道。叶凡抬头看了看覃王,平静地说:“回覃王不过是猎杀几只赤狐而已。”
明王惊呼:“猎犬能猎狐狸。真的是灵犬。我不禁想知道叶郡公的小狗是否曾经是人类。“
叶凡看着在场的人,模棱两可地说:“还剩一些。”
明王说,“也许和我一起?千城多次向我索要。叶郡公的猎犬凌辉养孩子应该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