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民国17年) 上海
“就你们那擦屁股纸一样的小报,也配采访影后金小姐?还不撒泡尿照照镜子,滚!”
“不是的,我们是正经刊物!您听我解释,金小姐!金香玉小姐!请您看这边,哎呀!”
经历了一阵暴风骤雨般激烈的毒打后,白小平拼命地护住相机,艰难抬起了头。此时不远处,影星金香玉迈着风姿绰约的摇曳步子,跨上了大华饭店门口的最后一级台阶。居高临下的回眸间,她给被揍得鼻青脸肿的白小平一眼十分轻蔑的回望,仿佛此时倒在地上的不是个落魄的小记者,而是一条狼狈不堪的落水狗。
看热闹的人群渐渐散去,白小平用手背抹了一把嘴角的血迹,恨恨的啐了口唾沫。他咬着牙从地上爬起来,拾起混乱中被踩裂了半边镜片的近视眼镜,勉强戴好。又看了看怀里闪光灯稀碎的相机,摇了摇头,心想这下又完犊子了。
“瞅你这熊样儿!说你啥好?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拍个金香玉你都拍不来,还给照相机都整毁了,完事儿你还说你写不来?那我雇你干啥来了?可气死我了……”
报社的主编办公室里,主编张云彪正用他那一口标准的东北大碴子味儿方言,指指点点数落着白小平的不是。
“要不是看在你还写过几笔漂亮字儿的份上,笔杆子我都给你撅了!让你写个明星生活,你不好好搁家里给我编,非要先搞啥实地采访!采访就完事儿了,还让人给揍成这熊样儿!”
“可是主编,就算是编,新闻它也要基于事实啊!”白小平怯生生插了一句,偷眼打量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张云彪。
“事实?你也不看看,咱家报纸叫啥?《花花世界画报》,花花世界啊!你给我逼逼赖赖那老些个事实干啥?你瞅给你矫情的!师兄弟几个,就属你没出息,几天憋不出一个屁来!你瞅你那损出!瞅你那损色……”
大概又机关枪似的“突突”了足有10来分钟,张云彪终于气消了,虎背熊腰往沙发上一靠,拿起烟斗,嘬了嘬牙花子,斜眼儿瞅着白小平。
白小平立马心领神会,拿起洋火盒,殷勤地给主编点着了烟斗。他并非真的傻到一条道跑到黑、全然不懂变通之人,所以即便心里仍坚持自己的立场,一张白皙俊俏的小脸上,却又很自然挂上了举拳难打的笑容。
“主编,我知道是我考虑不周,您消消气。这金香玉写不成,我再换别的,可是这相机……”白小平一边给张云彪倒茶,一边又面露难色的试探道。
“相机坏了修啊!其实你吧,之前那篇《神秘人大战流氓地痞》写得还不赖,就照那个套路来呗!”被白小平这么一哄,张云彪倒是很受用,随口答道。然后他翘起二郎腿,原本瞪得像铜铃似的牛眼,此刻也熨帖地眯缝起来,拿开烟斗,端起茶杯呷了一口,就从钱夹里抽出几张钞票,甩在白小平面前的茶几上。
“谢谢主编!谢谢主编!”白小平一扫愁容,忙不迭把钱收了起来,连声道谢。
“谢什么谢?借你的!”张云彪话锋一转,“限你三天给我交稿!写得好,修理费就从你稿费里扣;写不好赶紧给我滚犊子!”
揣着张云彪给的钱,白小平抱着相机,心事重重走在街上。张云彪说的那篇稿子,他也不是不想写续集,但那并非信手拈来的杜撰,只是他刚巧偶遇罢了。后来再去附近蹲守,却再也没碰到当事人,他又不愿昧着良心瞎编,这续集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了。
“白老弟!这么着急,这是要上哪儿啊?”
迎面一声招呼打断了白小平的思绪,他抬眼一看,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一位好友,著名的“怪力乱神派”小说作家,笔名“清风道人”的陆庆丰。
“陆兄。”白小平点了点头,又指了指自己胸前挂着的相机,不好意思地答道,“这不,吃饭的家伙事儿坏了,得拿到修理店,让懂行的师傅给瞧瞧……”
“嗨,那急什么!正好,我正要去报社找你呢!”高出白小平一头的陆庆丰一把揽过白小平的肩膀,得意的说道,“眼看晌午了,先陪哥下馆子搓一顿儿去。发稿费了,哥哥请客!”
白小平原本想推辞,但刚才在张云彪那折腾了许久,挨了顿臭骂,如今才觉得五脏庙空空,脚底一阵发软。心想着那修相机的钱还欠着,也就顾不了许多,依着陆庆丰,随他一道上了“醉仙楼”。
这陆庆丰原本家住北平,因为家里的商行开了分号,便随他大哥一同来上海打理。美其名曰帮忙,实际上他既没什么商业头脑,又对做生意毫无兴趣。
作为家里的老幺,商行的生意其实也不用他出什么力,这陆庆丰自落得清闲。于是他就拿起笔,依着自己的兴趣,写些神神怪怪的小说,到处投稿。并不在乎那仨瓜俩枣的稿费,只为自己寻开心。
他和因生活所迫去小报当记者的白小平,原本是两个世界的人,相识也纯属偶然。
陆庆丰原本并不关心那些专写明星花边新闻的垃圾小报,却意外被《花花世界画报》上一则文章吸引。
那是一篇关于东北出马仙的短文,讲的是一位东北老太如何请仙上身、大战旱魃的故事。故事写得有鼻子有眼,对老太太请仙的细节描写得细致入微,顿时勾起了陆庆丰的兴趣。他便寻着报社地址找到了白小平。
起初白小平见大作家登门拜访,也是受宠若惊。不过那篇关于出马仙的报道,是他根据十岁之后的记忆,东拼西凑而成的。他并不敢承认,自己是东北白家的后人。
因为根本没得到什么真传,怕被懂行的人取笑,所以才在文章里谎称,当事人是他一位远房亲戚,一切只是他道听途说。而实际上,文中请仙的正是他的亲姑婆,一切都他少年时亲眼所见。
白小平曾听父亲说过,白家祖上几辈结缘的是白仙,也就是修行成仙的刺猬,但是这白仙传女不传男。
白小平的父亲本姓许,当年闯关东到了黑龙江,没能发迹,穷得叮当响,只得入赘给白家当了上门女婿,却仅留下白小平一根独苗。白家的“白仙”,在白小平这一代就失传了。
他娘临终前,只留给他爹一些平常符咒和法器,还有一只作为念想、从未显灵过的小刺猬。他16岁的时候,适逢灾年,爹带他逃荒辗转到了上海。再后来爹死后,他就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而这篇令他与陆庆丰相识的“出马仙大战旱魃”,也是因为那时他实在无题可写,不得已才为之的。
白小平的偶像,是大名鼎鼎的《虹口晚报》特约记者、有“报界奇才”之称的黄腾达先生。他也曾立志想像黄先生那样,报道“大胆、诚实不欺”的时事新闻。
无奈知名报馆的门槛都不低,像他这样嘴上无毛的后生,既无背景又无学历,连报馆的门都敲不开。只能先在私人小报打打下手,顺便也以看夜的名义,在报社里混了个住处。
“白老弟,这次多亏你给我提供的素材,连载刚登了两期,报纸销量都翻倍了呢!”陆庆丰举起酒杯,喜笑颜开的敬向白小平,“哎,你别光顾着吃菜啊老弟,来,哥哥敬你一杯!”
“唔……嗯……等会……”
因为跟陆庆丰已经相当熟络,加上最近写不出稿子,没什么收入,穷得叮当响,白小平一日最多吃两餐。今天更是变本加厉,为了抢新闻,一大早去大华饭店门外蹲点,连早饭都没吃上,已经饿得快元神出窍了。所以他这会哪还顾得上什么虚头巴脑的客套,更别提什么儒生的形象了,甩开腮帮子,掰开后槽牙,饭菜如长江流水,似风卷残云一般,就跟倒土箱子里似的,低头就是一顿猛吃。
这醉仙楼的老板,相传曾是宣统皇帝的御厨。宣统下台后,宫里的一干人等多被遣散回家,这位御厨便回到家乡上海,开了这间“醉仙楼”。除了上海本帮菜以外,还擅长宫廷御膳改良的京派硬菜,所以南来北往的食客络绎不绝,生意红火,可以称得上是日进斗金。
“老弟,你慢点吃,别着急。这个‘八珍童子鸡’怎么样?还有这‘三鲜烩鸭子’也还合你口味吧?”陆庆丰倒也不见怪,一边细心帮白小平布菜,一边叮嘱他别噎着自己。
“好……只是……”望着自己风卷残云后的一桌子狼藉,白小平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羞赧的问道,“抱歉,这半天我光顾自己吃了,也没顾上陆兄你。所以这菜,咱……还能不能再来上一桌?”
“可以,当然可以!”陆庆丰一边招呼跑堂的添菜,一边对白小平爽朗笑道,“哈哈哈……老弟,你这是闹的哪出儿啊?跟饿鬼投胎似的,是不是张云彪那厮又克扣你了?”
“唉,别提了,是小弟自己不才,也怨不得别人。”白小平放下手里的半只鸡腿,在手巾板儿上擦了擦手,双手一摊,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地,把自己早上的一番遭遇跟陆庆丰倒起了苦水。
“那‘金香玉’可是出了名的交际花,听说背后有日本商会撑腰,你居然敢去惹她?写过她的那几个小报,是怎么关门的你都不知道吧?”陆庆丰夹了一粒花生米放在嘴里,细细咀嚼一番,意味深长地说道,“与其去招惹这种人,还不如跟我一样,写小说多自在?老弟你是出了名的‘白大胆儿’,东北那些个邪乎事儿,你懂得又多,你来写故事,肯定比我写的要畅销多了!”
“陆兄说笑了,我怎么可能跟你抢饭碗?别说我没这个能耐,就算有我也不能!而且我也是真心想写好新闻,写好时事,写实实在在的报道,就像黄腾达黄先生那样……”
“嘘——”听闻白小平提起“黄腾达”这个名字,陆庆丰脸色一变,当即抄起一只鸡腿直接塞住了白小平的嘴,然后压低声音提醒道,“最好别再提这个名字了,你忘了他是怎么死的了吗?这样的世道,最好是独善其身,千万别去招惹这‘时事’二字。咱们文人,最忌讳就是妄议朝政,妄议朝政啊……”
白小平当然不会不知道,黄腾达是因为报道了国民政府和日本人见不得人的交易,而被日方派刺客暗杀了的。他悻悻地放下手里的鸡腿,思忖良久,终于站起身,对陆庆丰举起了酒杯。
“今朝有酒今朝醉,陆兄,小弟敬你一杯!”
说完,白小平将杯中之物一饮而尽。
明明是上好的陈绍,理应绵软香醇,在他喉咙里,却如同火烧的黄连一般,又灼又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