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十点多,我正喝着咖啡,坐在门口的小实习生妹妹就朝我喊:“小米姐,有个帅哥找你!”
这一喊不要紧,全编辑部十几个人的目光全部化作刀子飞向门口,我嘴里的咖啡还没咽下去就赶紧站起身来。只见李晔站在门口,脸上挂着谦和有礼的微笑,朝我招了招手。我只得也朝他摆了摆,放下杯子吞下咖啡走过去,“你好。”
李晔还是在笑,“跟方老师打过招呼了,我们谈谈出版细节好吗?”
“哦,好,那去会议室吧。”
去会议室的路上我就琢磨,怎么这人不会MSN上先打个招呼吗?偏要这样出场。门口妹子也是够唯恐天下不乱的!再说就算我是二十九岁还没有男朋友,可似乎也不关这些家伙什么事吧?真是!
到了会议室,我把灯打开,请李晔坐下。他从一个透明文件袋里拿出一份合同,推到我面前,“俞老师,这是我们社的标准合同,这里,这里和这里是后来填写的数字,你看一下还有哪里需要修改。”
这声“俞老师”可把我吓着了,以前都是我叫人家老师的,于是我在接过合同的同时赶紧说:“别这么叫我,不敢当,就叫名字就行。”
李晔爽快地一笑,“好,小米。”
我用合同遮住脸,心说你还真是自来熟啊,直接就把姓给我去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出版合同,所以尤为仔细。李晔也不着急,坐在旁边耐心地等着我。我核对了首印数、版税和版权年限之后,放下了合同,“没问题。”
李晔递给我一支笔,“那现在可以签字吗?”
“可以。”我接过笔,认真地在合同末尾写上我的名字,是工工整整的楷书。李晔看看,“以后你最好还是找人设计个签名。”说着他又递给我一份一模一样的合同。
我接过来写上名字,“为什么?”
“你出名了好给读者签名啊。”他大笑起来,“合同我先拿回去,我们社长签字盖章之后再返回给你一份。”他把合同收起来,又拿出一张纸,上面列了我所有评论的题目,“你的评论集不宜太厚,最好控制在二十万字以内,由于是短篇,所以排版也要松一些,这样大概能收六七十篇。所以俞老师……啊不,小米你看,这是我挑出来的,打勾的这些。”
我歪头看了看那张纸,李晔还真是有眼光,我自己觉得写的很好的他都挑中了,可惟独没有《听剑》的评。我从未跟出版编辑合作过,拿不准该用什么态度,斟酌来斟酌去还是决定说出自己的意见,毕竟出版自己的书,我是有权参与意见的。
“李老师……”
李晔微微抬起头,“你不让我叫你俞老师,你也不要这么叫我吧?叫名字吧,或者叫老李。”
我“噗”地笑了,“老李?你也不老啊。”
“肯定是比你老就对了。”
我笑着点点头,“你看这几篇,你觉得有什么缺点吗?”
李晔顺着我的手指望过去,不假思索地说:“这几篇都是评《听剑》的吧?”
“对。”
“太过温和了,跟你以往的风格不符。”
“……”
“看得出来,你很喜欢《听剑》,否则不会一直在夸,一句否定的话也没有。但我们这本书的宣传点就是你的犀利尖锐,一下子插进这么几篇进去,恐怕不太妥。”
我看了看李晔,还是坚持说:“但是我很喜欢这几篇。”
“我能理解你的感受。”李晔用手指轻轻敲着桌面,“但你应该比我更熟悉自己的风格,更知道你的读者钟爱你的是什么。”
“如果我不同意,那么会有负效应吗?”
李晔顿了一下,说:“没有负效应那么严重,但效果不会如设想的那么好。”说完他就不说话了,靠在椅背上看墙壁,摆明了给我时间考虑。
我盯着那张长长的列表看了半天,终于说:“好吧。”
李晔探身上前,把文章列表放回文件夹,“谢谢。”
我赶紧也跟着客气,“该我谢谢你。”
李晔笑着摇摇头,“互相帮助吧。那小米,你先忙着,我回去把资料整理一下,咱们这就进入出版流程了。插图封面和版式我都会先给你过目,有意见尽管提出来。”
我点头,“谢谢。”
把李晔送走,我敲开了头儿的门,跟她汇报了这件事,她赶苍蝇一样赶我,“你自己的私事,不用给我汇报。”
整个一下午,我都处在郁闷中。自己的得意之作居然被枪毙,我实在不爽到了极点,到底是不是我能力的问题呢?我难道只会尖锐地讽刺批评人家吗?为什么我夸人家的文就不被看好?同事们八卦兮兮的眼光我也视若无睹,我解释了一句李晔找我是公事就再也不说了,八卦者无罪,阿弥陀佛。
晚上回到家,正赶上陶诺在厨房做饭,我从包里拿出一叠打印纸送到他鼻子跟前,“你看看。”
陶诺把筷子叼在嘴里,接过去,含糊不清地问:“什么?”
我抬了抬下巴,“看看。”
陶诺一边用筷子搅着面条一面看,“你的评论?写《听剑》的?”
“嗯。”
“我以前都看过啊。”陶诺抬起头,“写的很好,一直在夸我,很感谢。”
我紧盯着陶诺,盯得他直躲。“怎,怎么了?”
“那你说,我这几篇评论够不够格被选进书?”
“你的评论集?”
“嗯。”
“够格。”陶诺连连点头。我正要得意,他却又补了一句:“不过我还是喜欢你犀利尖锐的风格。”
我顿时有种被什么东西狠狠噎了一下的感觉。心说老天爷你怎么不一个炸雷劈死这个不知感恩的家伙!
晚上小白的一个电话把我的郁闷踢得烟消云散,她要出差到我这里一趟,我们开始一起愉快畅想见面的种种腐败活动。我忽然想到,距离我和小白第一次携手在游戏里打打杀杀,已经四年多过去了。
早晨起来我如往常一样穿着睡衣去洗漱,原本还迷迷糊糊的睡眼在推开卫生间门的一瞬间就睁大了——哪来的男人?!我下意识嚎叫了一声,正在刷牙的那个人抬起头,从镜子里望着我说:“早,小米姐。”
我揉了揉眼睛,“陶诺?”
他嘴里含着牙刷,答应了一句“嗯”,就又低头仔细刷牙了。
“你……没事儿吧?”
陶诺漱了口,用毛巾擦着嘴巴转过身,“等会儿要赶飞机,去一个笔会,所以早起。”
“哦,这样啊……”
陶诺点点头,出了卫生间,顺手拿走了牙刷牙膏和毛巾,还有他一直用的一瓶“大宝”。
我上班的时候陶诺还没走,我敲了敲他房间开着的门说:“一切顺利哈,我走了。”
陶诺把小旅行袋的拉链拉好,朝我笑,“回见。”
咦?他居然也有虎牙,而且是两个,很对称。我忽然觉得这小子比以前可爱多了。
晚上回家,我推开门,习惯性地看向厨房,想跟正在做饭的陶诺打个招呼,却愕然发现厨房的灯黑着,鞋架上放着他的拖鞋。我放下包,把刚买的包子放在茶几上,去厨房烧水打算冲碗紫菜汤。路过陶诺房间的时候,发现这小子竟然没关门,站在门口向里面看了看,一个衣柜一张电脑桌一张单人床,余下的部分几乎都是书架,一如既往地一尘不染。
我走到厨房,把水壶灌满水按下开关,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叹了一口气。
博客
房东姐姐今天给我看了她的书稿目录,她写得最有趣的那些评论和杂文都被囊括其中。说明她的编辑很是了解她。以前我就觉得房东姐姐诸事都挺顺遂。如今看来果不其然。
回复:
房东姐姐大约不会认可你对她的评价。
——老叶
博主回复:
怎么说?
——陶
回复:
你已经是畅销作家了。
估计在她看来,顺遂的应该是你。
——老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