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啊,你看过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吗?”
“没看过!”
富贵儿打着酒嗝儿摇头。
“这红玫瑰与白玫瑰里面说啊,这人一生会爱上两个人,一个红玫瑰,一个白玫瑰,若是娶了红玫瑰,时间久了,红玫瑰就成了墙上的一点蚊子血,白玫瑰就成了窗前的白月光,相反若是娶了白玫瑰,久而久之,白玫瑰可能就变成了衣襟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玫瑰则变成了胸口的朱砂痣。这吴夏帆在我啊,就像窗前的白月光,可能很久之后也会变成饭粘子,但总好过我三四十岁晚年时候还惦记着这段回忆的好。”
富贵儿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然后凑近沈白。
作势却未降低一点声调儿。
“这么看来,你现在算是胸口的朱砂痣了。”
“不,沈白怎么能是我的朱砂痣。”
姜末摆手。
“沈白是我的充电暖宝宝,和那些性质不一样。”
“我不在乎我是玫瑰花还是暖宝宝,姜末,我告诉你,我才不管我是你沾糖的瓜还是什么暖宝宝,那个吴夏帆要是敢对你不好,我直接打断他的腿。”
“感人不,看,这才是真男人。”
苟富贵看向林钥钥道。
林钥钥点头:“嗯,感人,相当感人。”
“哎,感人有啥用呢,也感动不出个女朋友来。”
……
五个年轻人,没有一个人清醒的。
也不知什么时候,迷迷糊糊的全趴在了大马路上。
等再醒来时,却是在一个灯火通亮却不怎么温馨的小屋里。
几个人正被穿着警服的警察围观着。
“啊!”
最先醒过来的林钥钥瞬间吓得尖叫出声,尖叫声也成功叫醒了另外几个熟睡的年轻人。
正当大家一脸蒙圈不知怎么出现在警察局时,终于有一个中年警察板脸开口道:“年轻人喝酒要有分寸,知道怎么过来的吗?”
“不知道、”
几个人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你们几个横躺在大马路上,早上扫大街的保洁看见了,还以为是被谋害了的尸体,报的警,我们警方赶过去一看,嗯,还有气儿呢……”
那警察似乎是天津人,说气话来带着一股子天津方言,像是在说单口相声。
“严肃点儿,还有脸笑呢,你们这往小了说叫不懂事,往大了说就叫扰乱社会秩序知道不知道。”中年警察板脸道。
“知道了,知道了。”
几个人忙将头点的跟拨浪鼓似的。
好容易出了警察局,用苟富贵的话说就是吴夏帆这货不怎么吉利,他这辈子没进警察局,偏的姜末和他表白完了,给他送进了警察局。
“别吵了,去吃个早饭,回去睡一觉吧。”沈白指着不远处一家豆浆油条的摊子道。
早餐店,富贵看着姜末一口气喝下了两大碗豆浆挖苦道:“怎么,表白看起来是个体力活,这么消耗食量的嘛。”
姜末白了他一眼:“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再过几天就要搬出宿舍了,你们两个房子都看的怎么样了?”沈白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