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莫云走了,但周六下午的戏并没有停下来。
少了一个主角也没关系。剧中还有很多不需要他的戏份。云漓可以独自生存。
观众还在,还有些小女孩。云班主感到非常不解。一直赚小女孩的零花钱,他觉得不好意思,但孩子们愿意看,愿意花钱买票。云家班目前的经济状况也让他说不出不会赚这些孩子的钱。事实上,现在的云家班几乎全靠这些孩子贡献的票房。
云漓现在每周演出三次。依靠这三场演出的收入,整个戏班实现了收支平衡,甚至略有节余。除了云漓演出,其他时间的节目都是亏本的,一场演出下来门票钱还不够水电费和茶水费。
云班主为赚小姑娘们的零用钱,维持戏班的运转而羞愧。他仍然不知道他所面对的人群的潜力有多恐怖。再过几年,娱乐圈就靠他们撑起半壁江山。
周六下午,又一场演出结束了。用金刚双臂牢牢握住相机的姑娘们放下相机,甩动纤细的双臂,掌声雷动。一束束鲜花被送到舞台上,迫不及待地举到台上的狐仙面前。
几位粉丝送礼碰壁后,逐渐发现了其他示爱方式。他们的狐仙大人拒绝礼物,但不会拒绝鲜花。云漓的冷漠击退了很多人的热情,但来看他的粉丝却奇迹般地不减反增。他每次演出,至少能坐满100个座位。
云漓采取了一种难以察觉的僵硬步伐。刚才那种属于狐仙的浪漫灵巧完全没有了。他觉得自己像个机器人。他表情拙劣地从粉丝手中接过花束,甚至没有表现出来。他留下了一个孤傲(在歌迷眼中)的身影,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后台。
身后传来一阵怀旧的喧闹声。每场演出都会定期抢到一排中心位置的邹晨,在周围小姑娘羡慕的目光中,得意洋洋地绕过“顾客停止”标志,走到后台。
“我也想去后台,还想看看狐仙大人!”
“万恶的房地产资本家!”
邹晨转过身来,挑衅地朝姑娘们皱了皱眉头,在她们愤怒的哭喊声中消失在隔壁的后面。
留在观众席上的两位小弟郁闷不解。
令人郁闷的是,他们是两个老牌的社会混混,以为号,以打麻将,赌博,聚众网吧耍孩子为职业,遇到漂亮的小姑娘,媳妇一定是兢兢业业地。他们在看守所里留下了两进宫三进宫的辉煌业绩,以至于走在街上的见到他们都能喊出他们的绰号,所有云县居民都深恶痛绝。
但现在,他们曾经的云县西城二雄(自封)已经沦落为两个追星脑残粉丝,每天和一群小姑娘抢票。
我纳闷的是,他们的老板是不是想错了?这么多可爱漂亮的小女孩,比他爱得死去活来的琴琴强多了。他对美女视而不见,甚至还与美女争抢座位和鲜花。既然可以进入后台,那岂不是一个泡妞的大好机会把妹子带进来?他向美女们炫耀自己的挑衅,即使不接也在所不惜。他心碎了。
“等等?”柱子询问小杰。
“等等。老板脑子进水了,没少给钱。“小杰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那两个人,捧着刚送出去的花,像两个傻瓜一样坐在椅子上。她们被一个个走出剧场的美女们一一鄙视,毫无遮掩地批评她们。
“每天占着一排中间,我从来没有买过最好的座位。”
“每次狐仙大人表演,他们都来。他们太笨了。“
“唉--白痴最讨厌。”
“丑陋不配主狐仙。”
被她们心爱的女孩迷人的声音包围着,感到了一种恶意感。
“听说暴发户的儿子还是狐仙大人的同学。天啊,他不会在学校骚扰我们吧?“
“蟾蜍想吃天鹅肉。”
“他不敢。狐仙不仅冷酷,而且打架的次数也很多。“
“唉--命都给男神了!”
“姐妹们,我在天涯发帖,安利我们最好的狐仙大人。一定要把它挂起来。“
“好,好,在世界尽头建一座摩天大楼。”
……
云班主躲在后台幕布后面,兴致勃勃地看着年轻观众陆续离开剧场,不禁长吁一口气。
不是他不明白。时代变化太快了。甚至他的儿子也有粉丝--粉丝。这是陆伯的孙子小秋给他解释的,也就是粉丝。
以前莫云在的时候对追他的小姑娘们都很好,这让小姑娘们越来越热情。但他儿子每天都臭气熏天,好像每个人都欠他800万。如果有一天所有的小姑娘都生他的气,云班主一点也不奇怪。
后台更衣室里,邹晨坐在一旁,盯着云漓卸妆。
云漓已经够白了。为了唱戏,脸部要用粉涂得更白。然后要画斜眼线,修剪过的眉毛和淡粉色的嘴唇。台下看起来很好,但近距离看真人就有点妆容太浓了。
邹晨看着云漓熟练地用自己不认识的蘸上女生用的化妆棉,在脸上轻轻擦拭几下,然后擦去浓妆,露出本来就漂亮的脸庞。
擦完后,我去洗脸。完全脱妆的皮肤水嫩嫩嫩的,粉红的眼睛,有点湿的头发,让我更黑了。
邹晨看着云漓半开,不眨眼。云漓气得把毛巾扔在脸上。
“看看你妹妹。”
邹晨回过神来,急急忙忙抓起毛巾。
他也有毛巾,他每天洗脸。为什么他的毛巾不那么香?
“你疯了,邹晨!”云漓看到他拿着毛巾,没完没了地闻着。他的眉毛皱得像山一样高。他赶紧抓起,扔在桌子上。
“死神邹晨,你打不过我准备换个诡计恶心死神我吗?在这里干嘛?有话要说,无话可说,不要总是在我面前碍眼。“云漓不耐烦地问,转身走到衣架前找出自己的衣服,准备换衣服。
邹晨正要回答,意外的一幕立刻像导弹一样击中了他。脑中嗡嗡作响,只剩下一团浆糊。我还记得该说什么。
它也是一个老的云县街区。它曾经在县里唯一的公共浴池里相遇。一言不合就开打也是常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