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算起来,我同焦尾认识的时间,比起抒弋还要久远。
她是凤凰族的族长,因为血脉高级,生下便是高高在上,受人尊敬。
我第一次见着焦尾,是在她的婚礼前夕,那会子十殿阎罗腾不出来时间,我就代表鬼界,拿了两根千年人参,说是看看凤凰族里的盛世。
那会子我才化形,还天真的跟个没见过世面的黄毛丫头一样,听说能出门,龇牙咧嘴的开心的不得了。
只是临来之前,阿芷摸了摸我的头,说你此番出门在外,务必不能丢了上神的尊严,不管旁人同你说什么,你只记得高冷些,便是有好奇的,也是私下多看看。
彼时十殿阎罗在旁边就跟着附和,疯狂点头,大有我若是敢给鬼界抹黑,他们就集体自杀,也坚决不能丢了这个脸。
而我就看着手上的两根人参,苦着脸盘子,就这么单薄的礼物,还想让我装成土大款的模样,就算它是千年的,可也摆脱不了灵芝的本体。
而且都千年了还没修成灵智,可见也不多聪明,因为想到这边,我莫名理解了阿芷话里的含义。
合计让我冷漠淡然,就是为了怕别人嘲讽我,毕竟我这人脸皮薄,论起跟人吵架,可能还真搞不赢。
于是端着个上神的架子,我还真就气势汹汹的过去了。
凤凰族里到处都是梧桐,那些遮天蔽日的树木,以紫色的泡桐花铺就满地的清新。
我见惯了鬼界的阴冷,和那些如同鲜血般的彼岸花,突然来到这里,莫名就觉着连林间的风都是香的。
约莫也是第一印象着实很好,以至于这些年我去了很多地方,到底还是忘不了凤凰族群。
而这些拖着长长尾巴的动物,为了她们族长的婚礼,在不停忙碌。
后山那块种了棵大梧桐的地方,听说已经很久,我是第一次来这里,是以对于传说中的梧桐,到底存了几分心思。
我倒是不赶时间,一路闲闲散散的跟玩儿一样,还顺手捡起地上的泡桐花,做了一个紫色的花环。
这边还戴在头上,就听着半空里,有清脆的鸟鸣,一声接着一声,清脆而且悦耳。
我顺着声音抬头,就看着数不清的凤凰,花枝招展的摇曳着羽毛,如同在漫天遍野里开满各种颜色的鲜花。
凤凰本就是美貌的代名,那副场景着实好看,我就双手背在身后,以外人面前一副清高的模样,其实眼睛里满满的都是震撼。
古语曾说百鸟朝凤,可等百凤朝王,那才是难得一见。
我心下还在感慨,说是这趟出门到底没有白来,鬼界里很少看到团伙类的活动,如果有,那就是十八层地狱里的恶鬼组团越狱了。
也是这会子,身后就有声音,彼时我并不晓得是在同我说话,因为好奇回头看了一眼。
那姑娘穿了一身火红色的长裙,睫毛上有两根红色绒线,长长的头发散在身后,赤脚踩在紫色的泡桐花上,细白的脚腕上头,还隐约能看着个不大的银铃。
“凤凰族里许久不曾有这样的场面了,可见抒弋着实费了心思。”
那是我第一次听着抒弋的名字。
也是第一次看着,美的如此惊心动魄的姑娘,焦尾同我对视一眼,眼看着我没有搭话,她就轻轻笑了笑。
“见过上神。”
我条件反射的点了点头,而后她就站在我身后半步远的地方,同我一起看着半空里的凤凰排舞。
“我早先想着,不过是场婚礼,简简单单的,莫要铺张,可是族里的长老告诉我,这是代表凤凰族里的颜面,万不可草率。”
“我倒是觉着,颜面是自己挣的,凤凰若是强大,哪里还需要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可是现在,不管是护卫还是族人,都以长相为首要,从来不考虑修炼的问题。”
姑娘同我说话的时候,笑容里带着苦涩,我也是这时候才知道,她就是此次婚礼的当事人。
对于凤凰的美貌,我倒是有所耳闻,焦尾说的确实是实话,我不晓得应该怎么安慰,这边就把袖子里藏着的人参掏了出来。
因为还没到婚礼当天,并未随份子,这盒子是阿芷选的,上头还雕了绽放出来的彼岸花,趁着这古朴的颜色,如果不看里头的东西还挺大气。
焦尾看着我递过来的盒子,神色莫名,我就也冲她轻轻笑笑。
“鬼界里没有多少好东西,我在出门前,十殿阎罗给了我两根人参,说实在的,没见到你的时候,我一直想着会拿不出手。”
“可是现在,你会嫌弃吗?”
焦尾就摇头,她始终不明白我的意思,而我将这东西直接放在她手里,“如果不甘于现状,那就努力改变,诚然如同你说的,但凡凤凰强大,就是凭着这个名头,人家都得给三分薄面。”
“今个若是孟婆过来,想来其他客人,也会嘲笑鬼界的小气抠门,可我是上神,他们便是嘲讽,也得放在心里,面子上恭恭敬敬。”
“焦尾,你是叫焦尾吧,我欣赏你而今的清醒,可是你得知道,你未来应该走的路。”
一个族长,最大的悲哀便是看透却没作为,我将手上的贺礼送了出去,也算了了心思。
只是后来认识抒弋,再加上焦尾忙于公务,我每每去到凤凰族里,便很少见到她了。
偶尔能在梧桐林子里碰着,左右不过几句话,她那个夫君我也见过,应该是只青鸾,个子很高,眉眼生的不错。
同焦尾站在一起很是般配,听说是青梅竹马,两个人生下来便订了娃娃亲,这些年白岚对于焦尾公务很是支持。
而凤凰族里,也是罕见了比起以往,欣欣向荣。
我对此还跟抒弋感慨了一番来着,也曾同她说过,第一次见着焦尾的场面,彼时这个姑娘,就托着下巴同我摇头。
眼睛里带着无法言说的失望,最后到底不过是一声变长叹。
我虽然好奇,可是因为事不关己,这事到底还是没有仔细问个清楚。
现在想来,着实有些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