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曾经死过人”。
夜弦刚找个位置坐下,便被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吸引了注意。
夜弦武艺高强,耳力也过人,虽然声音很小,他也能听个大概。
许是因为见惯了案件,他对“死过人”这几个字异常敏感,不动声色地循声望去。
声音是从斜前方传来的,那里坐了两名男子,一名男子身穿深褐色长衫,手里拿着酒杯,另一名男子穿着粗布短衫,把头凑过去正同他的同伴说着话。
“怎么回事?说来听听。”另一个人来了兴趣,放下了手中的酒杯,追问道。
“小二!来壶水酒,一盘花生米,一份酱牛肉。”夜弦也有了几分兴味,叫了两个下酒菜,便不再出声,时不时用余光扫向二人。
“得嘞,客官您慢用。”小二脸上带着热情的笑,放下菜,又忙着去招呼别的客人了。
“你来这里没多久,自然不知道,说起来,也有两年了吧。”那长衫男子微微仰起头,眯着眼睛看向远处,似是在回忆。
“那时候,这里还不是一家酒馆,而是一家当铺,生意十分红火,可谁能料到,天有不测风云呐。”长衫男子长叹一声,喝了一口酒,继续说道:“那当铺的老板去了外地收账,回来之后却发现,一家老小都死了,连家里养的大黄狗都没有放过。”
男子撮起嘴唇,发出“啧啧”的声音,“那些人都是被乱刀砍死的,满身都是血,那叫一个惨呦!”
“哎呦,真是家门不幸呀,那后来呢?案子破了吗?”短衫男子也跟着摇头叹息。
“这案子啊,不好破,等到老板回来,已经血流成河了,你说咱们这种小地方,哪里出过这样凶残的案子,那时候,宋大人病得厉害,也没个主事的,众人一筹莫展。这时候,来了一个新捕快,姓林,他倒是很快就把案子破了,也因此当上了捕头。”
长衫男子夹了两口菜,在嘴里嚼着,便又忍不住开口:“要说这林捕头,还真是有点能耐,这两年,大大小小的案子,也破了不少,又在宋大人底下做事,也算是断案如神了,百姓们私底下都说他是小包公呢!”
“林捕头……就是那个‘林黑炭’?那么,他是如何破案的?”那短衫男子挠了挠头,皱着眉头想了想,便猜到了。毕竟,这一带的百姓都知道林黑炭的名号。
“可不是嘛,林捕头原名叫什么……林一,因为他黑的有特色,所以大家都叫他林黑炭,久而久之,林捕头原名谓何,大家反倒淡忘了。至于他如何破的案,这我就不知道了。”长衫男子又喝了口酒,微微摇了摇头。
长衫男子看了看四周,压低了声音:“后来林捕头破案之后,现在的这个老板便低价把店盘了下来,如今生意兴隆,怕是赚了个盆满钵满。”
“那是自然,听说这家店的老板,上头有人……”那短衫男子咽了口唾沫,神神秘秘地凑过去继续说道。
后面的事夜弦不感兴趣,也就没有再听下去了。
他一向对刑狱之事感兴趣,二人口中的“林黑炭”令他有了几分兴味。
此人真有他们说得那般厉害吗?
而后又一想,嘉州本就没什么奇闻轶事,出了这样一桩命案,讲述的人喜欢添油加醋,好让事情渲染得更加扑朔迷离,倒显得这位捕头断案如神了。倘若这个“林黑炭”真有他们说得那样的本事,怎么会在嘉州这种地方做一个小捕头呢?
夜弦摇了摇头,夹了一筷子牛肉嚼着,心里轻笑一声,将杯中的酒饮尽,准备继续赶路。
“外边怎么了,这么这么吵?”
众人正吃着饭,却听到外边一阵喧嚣,有人好奇地探着头问道。
“各位客官莫见怪,旁边的脂粉店被偷了,因而有些吵闹。”小二刚从外面进来,赔着笑说道。
“可不是嘛,听说闹的挺厉害的,还惊动了官府。”有人接过话茬说道。
“走啊,咱也看看热闹去!”那长衫男子就喜欢看热闹听八卦,听人这么一说,便有些坐不住了,捅了捅短衫男子,下巴朝门外的方向抬了抬。
短衫男子见菜也吃的差不多了,便点了点头,两人一同向外走去。
“这些人可真够无聊的。”夜弦摇了摇头,“小二!结账!”
夜弦说完,留下银子,便朝门外走,当然,他并不是去看热闹的,只是还有公事在身,不愿在此耽搁时间罢了。
“林捕头来了!”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众人纷纷回头。
夜弦听到声音,神使鬼差地停下了脚步,也往人群里望去,见到一位清瘦的男子正朝这边走来。男子身材不算高挑,眉眼疏淡,嘴唇小巧,肤色很黑,穿着一件捕头的官服,看起来文质彬彬,倒像个不问俗世的文弱书生。
这应该就是他们口中的林黑炭了。他真的有他们说得那样机敏睿智,断案如神吗?
……
“偷了东西还想跑?看你往哪跑!”
伙计穿过人群,将快要跑出门去的小女孩一把拽了回来。
本来十分热闹的胭脂铺,一下子便安静了下来,往发出声音的方向看去。
只见胭脂铺的一个伙计一手拿着胭脂,一手抓着一个小女孩的手腕,嘴里嘟囔着:“早就觉得你可疑了,看你穿的破破烂烂的,哪里像买得起胭脂的样子!”
那小女孩约五六岁大,她的脸上满是慌乱,一双眼睛无助地四下望着,双手双脚使劲挣扎着。
可是她的胳膊又干又瘦,如枯柴一般,哪里是身强体壮的伙计的对手,发现挣脱不开,便安静下来,不断的往后缩着。
“孩子还这么小,就放过她吧,反正胭脂也没丢,你们也没什么损失。”人群里一位大娘看小女孩可怜,忍不住为她求情。
“大娘,你有所不知,这个小女子看起来无辜,其实啊,是个惯偷,像个泥鳅一样滑头,刚才就差点叫她跑了,我已经报官了,绝不轻饶!”伙计不屑地瞥了小女孩一眼,紧紧抓着小女孩的手腕。
听到“报官”二字,小女孩明显瑟缩了一下,飞快地抬头,将视线往人群中扫去。
“对,就是她,上次一个女人带着她来我们店里什么也没买,两人刚走,我们店里就丢了一个银镯子。”街角首饰店的老板帮腔道。
“就是,就是。”伙计见有人帮自己说话,昂着头,显得底气更足了。
那大娘见状,面色一讪,闭上了嘴。
“怎么如此吵闹?”掌柜的艾小雨听到声响,也轻移莲步,掀开帘子探出头来。
艾小雨乃是艾记胭脂铺的老板娘,她生得柳眉杏眼,鼻如悬胆,口若朱丹,是一位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美人。她性格爽朗泼辣,为人世故圆滑,办事雷厉风行,这一带的乡邻,基本都听知道她,当然,也有不少人见色起意,打起了艾小雨的主意,却无一例外碰了一鼻子灰。
“掌柜的,有人偷东西,被我抓住了!”那小伙计挺了挺胸,想要在老板娘面前表现一番,语气颇为自得。
“是吗?”艾小雨眉头轻蹙,眉尾稍稍勾起,妩媚之中又带着一丝凌厉。她身姿婀娜地挪着步子,在小女孩面前站定,歪着头打量着她,挑眉看向伙计:“是不是弄错了?她这么小,偷脂粉有何用?”
“错不了!至于为什么要偷胭脂……那就得问她了。”伙计先是否定了自己抓错人的可能性,然后转过脸对小女孩呵斥道:“快说!你偷胭脂做什么?”
此时,人群中让出一条路来,林黑炭和王二胖走了进来。
王二胖,人如其名,是一个身高八尺的胖子,他生得粗眉大眼,阔腮厚唇,与粗狂的外表不同,他的皮肤却是白白嫩嫩的,与黑的像炭一样的林黑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掌柜的,怎么回事儿?”林黑炭在三步之外站定,看向艾小雨。
“这个贼,偷我们店里的胭脂。”见林黑炭过来,伙计指着小女孩抢先说道。
林黑炭低头一看,一个约五六岁的小姑娘低着头局促地搓着衣角,见穿着官服的林黑炭过来,害怕地往后缩了缩。
王二胖站在林黑炭身后,好奇地打量着小女孩,显然不相信这么小的孩子会偷胭脂,问一旁的伙计,“哎,是不是弄错了?”
“错不了,就是她,人赃并获,我亲手捉住的,要不是她,我……我就把这张椅子给吞下去!”小伙计见有人质疑,忙不迭地打包票。
艾小雨捂住嘴轻笑一声,打趣道:“那可是黄梨木的,你要真吃了,扣你一年的工钱!”
林黑炭站在小女孩面前,将她从头到脚扫视一番。
她身形瘦弱,一身明显大一号的衣衫在她身上晃晃荡荡的,显得更加单薄,肩上背着一只脏兮兮的破布口袋。稀稀拉拉的头发梳成两个松散的鬏,现已散落大半。
莫说艾小雨不信,林黑炭也不相信,要说她偷吃的、偷银两,她倒是能够理解,可这么小的孩子又不涂脂抹粉,要胭脂何用?
除非……林黑炭心中有了想法,蹲下身子,柔声问道:“小姑娘,那些脂粉是你拿的吗?你拿那些胭脂做什么?”
林黑炭语气柔和,在努力制造着让她开口的氛围。
“可不就是她拿的,小小年纪不学好……”一旁的伙计白了小姑娘一眼,气呼呼地说道。
艾小雨轻轻拍了他一下,摇了摇头,示意他噤声。
小女孩不肯开口,只是低着头,手里紧紧攥着衣角,哪怕它已经又脏又皱。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林黑炭见小女孩害怕,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温和一些,揉了揉小女孩乱哄哄的头发,安抚道。
那小姑娘红着眼眶,大大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过了一会儿才嗫喏道:“小……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