伺候无良世子已经五日了,李长乐为初见的“眼盲”感到悔恨,原来爱画画喜欢虫子的人不是童心未泯,那罐中玲珑也非蛐蛐儿,而是吊着她一条命的主子。
寅时天还未亮,厢房亮起了灯。李长乐整理衣冠,看向镜中神清骨秀的面容,不经感叹一句:“白长了这么一张脸,偏就是个没权没势的宦官,整日起早贪黑,不是伺候熊孩子,就是照顾弱不禁风的虫子。”
说完,又叹了一声,十分不情愿的提灯出门,向正殿行去。
门外的两名监工作揖,小声问她:“哥哥最近起得如此早,莫不是世子爷改了作息,急着去办什么要事?”
李长乐打了个哈欠,摆手道:“别胡乱揣测,打听可是要论罪的,这都是我份内事儿,与尚服局无关,一切按班就部就对了。”
监工乖巧点头,目送贴身内侍进去,露出了孺慕的神情。
这位贴身内侍资质过人,听闻由刘总管亲自教导,学如飞剑,不过五日便将规矩学了个大概。前日尚服局的司衣出了差错,袖里藏针险些刺伤世子,亏得她机智调查缘由,帮着捡回一条命。也因此被世子点名揽活,往后宽衣沐浴用食都由她来伺候。
看似得到重用,可活计累加起来,都能忙个鸡飞狗跳。而且稍有不慎,就是挨打挨罚的事儿。
李长乐向长桌靠近,把木箱搬到地上,捧起里边价值不菲的彩绘蛐蛐罐,在青花竹菊纹饰上边轻轻摩挲,感慨万端:“皇室贵族真是奢侈,用如此精美地瓷器来装虫子,倒不如打赏给那些穷苦的人民。”
“比如?”
“比如我……”话到嘴边,她瞥了眼投下来的一片阴影,咽下了烫嘴的话,把脸贴近蛐蛐罐,望向走路没声儿的彦珩,笑眯眯说:“比如我们可爱的蛐蛐儿,就应该过上更好的生活。”
彦珩哼了一声,“让你三更来,偏要拖到四更,还好意思要赏!”
是是是,我不好意思要赏,我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是理所当然的,就你的蛐蛐儿最宝贵。要不是看在你武功高强,我没法儿下手的份上,不论用毒还是刀,你早就死不下百回了。
李长乐腹诽归腹诽,面上可不敢有半点造次,巧妙地转移了话题,“臣在木箱的四角铺了棉花,用鱼胶加马丝做了个暖水袋放中间,再把盆放到上边。如此一来,小家伙们熬冬也不是问题了。”
代国上到皇室贵族,下到平民百姓,闲暇时最为盛行的乐子,便是斗蛐蛐。这世子府里的“闻声殿”,便用来摆放各种精致蛐蛐罐,养护曾经名胜北平的蛐蛐儿。
李长乐投其所好,在他看重的地方下足功夫,不仅博取信任,还能获得一些照拂,就为了未雨绸缪,取了性命轻而易举些。
“还算恪守本分,不然也不会留你。”
彦珩蹲身查看,发现木箱内的保暖措施极好,水袋也是别处心意,只不过需要每隔三个时辰换一次水,也就是说,她这个夜是第二次起来了。
他眼底闪过一抹惊讶,嘴上却说:“不过今日叫你过来,还有一件极为重要的事儿,可会写字?”
李长乐把蛐蛐罐放进箱里,一下就猜到了目的,“世子爷又被老夫子罚抄?好说好说,只要钱到位,保准仿得一模一样!”
料到她会开价,彦珩不留余地道:“赏五两银。”
“您身份尊贵,怎么也得值……”见他微一扬眉,眼中隐有威胁,李长乐立马把讨价还价的话吞进肚里,见好收好,讪笑:“蚊子再小也是肉,五两银子已经足够了。”
“本世子就喜欢你这种识时务的人。”彦珩手中折扇往她额头上一敲,向书房行去,见她仍杵在原地不动,催促道:“不想要银子了?”
“要要要,臣马上过去!”
李长乐将他掉落的扇坠悄然藏进袖里,故作膝盖压到衣摆的样子,等他出去了才快速放好木箱,欣喜收好物件才追了过去。
书房很宽敞,雕竹玉屏风横在中间,光滑水亮的书架上,整齐摆放各种书籍,且页脚边缘曲卷,有被翻阅过很多次的痕迹。
书桌上摆有笔墨纸砚,垒起的册子小山堆似的。墨已经磨好了,许是她初次研墨把书房弄得狼藉的缘故,彦珩免去了这一道工序。
“明日老夫子归来,这五卷《礼术》必须一字不落抄完,否则没赏,还会降罪。”
“世子爷放心,臣一定做到尽善尽美。”
李长乐端坐持笔,翻开一本书,展开抄完的一卷纸,发现小楷尚能辩识,笔风潇洒劲逸,想来彦珩骨子里也不受约束。说到底,还是个少年郎,人前令亲臣敬畏,人后将任性和叛逆都给了夫子。
“你以前识过字?”彦珩突然问道。
李长乐蘸墨的动作一滞,身子不自觉绷了起来,暗忖这厮莫不是在试探自己?不经莞尔一笑:“臣儿时凿壁偷光,学过点皮毛。不过请世子爷放心,临摹这一块,臣勉强还拿得出手。”
此言不假。她也算书香门第的子女,幼时父亲在旁指点书法,一个劲不听还喜仿大师风采,没个自己的风格。后来长成些,父亲去了大学府教书,她叛逆选择从医,踏上了与母亲一样的道路。
也未料到原本美好的人生,会因为一场手术风险化为泡影,变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若非落到这时空系统,早已魂入九泉。
她鼻尖一酸,勉力定了定神,在纸上落笔,尽量让举止神情看起来自然些。
“刘厂说,你幼时被卖进王府,家徒四壁,居住在落魄村庄里,当地唯一的私塾离你们家很远。”彦珩坐在对面,目不转睛看她,试图要从她脸上探出蛛丝马迹,“如此处境,你又是从哪儿凿壁偷光?”
他坐在对面,琉璃灯将俊朗的面容照得一清二楚,卷翘的睫毛下扫出一片阴影,神色淡然,强大神秘的压迫感迎面袭来。仿若调侃天气的语调,却击破她这五日以来,竭力适应环境与陌生身份的伪装。
“世子爷自小出类拔萃,深得当今圣上喜爱,因此福兮祸兮,没少碰到遇刺行凶的事情,所以疑心深重,也是理所应当的。”
李长乐对这具躯壳的身世一无所知,五日不仅要快速适应环境和重新学习规矩,还得从旁人口中套出零零碎碎的过往,以此来稳固人设,避免出现漏洞。
可就是这样几乎被忽略的边缘人,还是避免不了王世子的调查怀疑。她一只手藏在案下,捏紧袖子,面上不动声色道:“臣是出生乡野,被人以一袋米的价钱卖了,又转手入了王府。可之前也是个渴望通过读书脱离困境的人,也曾幻想过有朝一日考取功名。”
彦珩敷衍地点了点头,玩味说道:“那屈身在亲王府还真是委屈你了。如此聪慧镇定的人,既然从前掩盖锋芒,为何如今又出现在本世子的面前?且尚服局犯错时出手相助,条理清晰,判若两人,就不怕本世子怀疑你……是外人假扮的?”
李长乐放下笔,不在掩盖诚惶诚恐,忙伏首跪拜:“臣不敢!臣只是护主心切,且年岁渐长,知晓钱财重要,听闻贴身内侍每月俸禄可观,便想替自己争取一个机会!”
扫了眼纸上已经乱了的笔迹,彦珩转动手中折扇,轻轻挑起李长乐的下巴,悠悠道:“本世子也不是疑你,只不过惊讶于你的转变……想来,府里教你的东西,够多了。”
他如狮子盯视无处可逃的猎物一般,压低了声音,透出一丝得逞的笑意:“半个月前刺客来袭,你跑得比兔子还快,又怎么会给本世子挡剑?你之所以会中剑,是因为本世子用内力拉你过来垫背,你才得了如今的赏赐。
据本世子所知,剑离心只有一寸,刘厂随便找了个大夫来救你,足足无脉搏了七日,却在第八日的运尸途中醒了过来。”
有风从窗缝钻进来,一下子吹散了沉香,纵横在二人之间,凉意悄然攀到了身上。
少顷,消化完原主真正死因的李长乐,露出梨涡浅笑:“所以臣命中注定,是要伺候世子爷的。即便是死,也不能阻止这件事情发生。”
“很好……”彦珩对这个回答很满意:“历经生死,才会惜命如金,这也是本世子留你下来的原因。若有一日,你敢动不好的心思,就回忆一下被剑贯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