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朗也锻炼,但他更多时候是下班后去健身房,最近伙食太好,他一天三餐摄入的热量是往日的好几倍,再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他爸妈都不认得他。
跟楚吟住在一起久了,莫朗觉得楚吟精神总是很好,按理说,她每天都很忙碌,照顾儿子,工作压力也不小,而且每天一起用餐,莫朗知道楚吟的饭量不小,但她从来都是精神奕奕的样子,而且——而且身材很好,那种很健康的苗条。
正巧,前几天楚岑无意提起,他妈妈有晨起慢跑的习惯,莫朗念头一转,觉得这个主意不错,早起四十分钟左右就可以,于是,两人开始了第一次共同慢跑。
“你早上一直跑步吗?”跑步是主要目的,但两人光跑不说话也有些尴尬,跑了五分钟之后,莫朗主动开口。
楚吟:“大学开始的习惯,除非刮风下雨没办法出门,每天都跑。”
接着无言,接着跑。
又过了五分钟,莫朗脑袋一转,再次开口说道:“我们来比赛吧?”
“怎么比?”楚吟放慢脚步,拿手抹额头上的汗。
“我们跑了十分钟左右,还有二十分钟,我们比赛,一直往前跑有个公园,我们就看谁先到,怎么样?”莫朗信心满满,手脚已经开始做准备动作。
莫朗的生活很规律,每天除了上班下班,很多小开热衷的泡吧什么的活动他几乎不参加,也有坚持锻炼的习惯,跟楚吟比赛跑步,应该不会输的。
楚吟原地跳了几下,很显然开始准备了:“可以,输了的人煮饭,赢的人可以点菜。”
莫朗几乎想仰天长笑,这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赌注。
以前,他每个月给楚吟伙食费,偶尔还能厚着脸皮点菜,第二份协议签订之后,楚吟说以后他俩是恋人,不肯再要莫朗的钱,莫朗每天跟着吃喝,再也没好意思点菜。
当然了,楚吟做的菜,99.99%莫朗都很喜欢,但,有一道菜莫朗很想吃,外面餐厅做的总是不合心意,他很想尝尝楚吟的手艺,这下子,机会来了!
“准备好了吗?”楚吟站的笔直,原本长长的马尾辫被她绕成一个团子,防止飞奔的时候刮脸,“1,2……”
“3!”
莫朗撒开脚丫子朝前狂奔,只要比楚吟早几秒跑到公园门口的大树下,他就赢了,跑步这一项,莫朗觉得不会输。
公园的大门就在眼前,莫朗已经能看到大树,更加卯足了劲朝大树冲过去。
近了近了,马上就能冲到大树底下了,莫朗更来劲了,两条胳膊在身子两侧有节奏的摆动,再有几十米就到了!
呼啦一下,一个黑色的身影跟莫朗并排奔跑,莫朗全然不顾,伸出右手,只要手指头触碰到大树任意部位,他就赢了。
就在他的快要碰到树体一瞬间,另一只手轻轻拍到了树上,几乎只是0.1秒的差距,莫朗的手跟着拍上去,随后他停下脚步,喘着粗气看旁边的人,满眼不敢相信。
楚吟一手扶着树,一手用纸巾擦汗:“怎么样?”
莫朗:“……”他以为自己稳赢的!
从刚刚两人的手拍到树体的时间看,他跟楚吟也就差了个半秒左右,在路上跑的太专注,压根没注意旁边是不是有人,莫朗原本以为他能把楚吟落下好长一段的!
结果……
“我读书的时候,拿过市运动会长跑冠军。”楚吟很好心的给莫朗解释,抽了张湿纸巾给莫朗擦汗,“该回去了,还要洗澡上班。”
莫朗郁闷的擦汗,倒不是看不起女人,可楚吟看起来真的不像跑步很厉害的样子,慢跑和这种比赛型跑步需要的技巧和耐力也不同,虽然只差半秒,可输了就是输了,哪怕只差0.00001秒,那也是输!
“你……真的要我做饭啊?”莫朗觉得这是件很危险的事,他认输,但做饭这事真的不适合他。
刚从家里搬出来住的时候,莫朗不喜欢外面餐厅的食物,也想过自己做饭,那三天时间里,切破手指头两次,差点把锅底烧穿一次,备受打击的莫朗一气之下,把所有锅碗瓢盆放到壁橱里,再也没动过做菜的念头。
再一想楚吟的手艺,自己做出来的东西跟楚吟一比,估计连猪食都不算,他自己必然都会嫌弃的,这对比太过惨烈。
楚吟点头:“周一到周五没时间,周六吧,你来做饭。”
“喂,我可先说好,我可以做,但是难吃不能吃可不能怪我。”莫朗觉得把丑话说前头比较好。
楚吟微微斜着眼睛看莫朗俊朗的侧脸:“到时候再看吧。”
“……”莫朗已经能预想到当日的凄惨。
可是大男人一个,说出的话难道能不算数吗?当然不能!
于是,莫朗做菜已然势在必行了。
周一到周日,一周七天,168个小时,10080分钟,对每个人来说是平等的,过得好也是一周,过的差也是七天,不会因为谁而快点过,也不会因为谁而停下来。
因此,不管莫朗再祈祷时间过的慢一些,周六还是来到了他眼前。
跑步输给楚吟之后,莫朗上班空闲之余和下班后,在手机上浏览做菜的相关信息,网络上琳琅满目的资源让他眼花缭乱,找不到个重点,看半天等于白看。
再说,如果在网上随便看看就能做好菜,岂不是满大街都是大厨?
周末和放假的日子,三人比工作日推迟一个半小时吃早点,这个周六,三人跟以往的周末一样,围着餐桌吃早点。
“那个,做饭的事,怎么样?”莫朗用筷子夹着一根油条,油条不是买的,是楚吟自己炸的,又脆又香,楚吟只有周末才会做,莫朗每次起码吃三根。
楚吟端着碗喝粥:“吃完饭去买菜。”
“……”莫朗忽然觉得筷子里的油条没那么香了,“好吧。”
“郎朗要做菜啊?”楚岑端着大碗呼噜噜喝粥,一如既往的开心,“我想吃红烧鲫鱼。”
莫朗:“……”
楚吟夹了根油条给儿子,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你决定好了吗?”
“做!”不管怎么样,不能让楚岑失望,再说,他连几千万的项目都能搞定,没理由搞不定几筐任人摆布的菜!
“咔擦!”莫朗咬下一口油条,暗中给自己打气。
“咔擦!”楚岑咬下一口油条,等着写完作业后吃莫朗做的红烧鱼。
跟楚吟住到一起之后,莫朗经历了人生中的很多第一次,比如带饭到公司吃,比如晨练,眼下,又是一个第一次——逛菜场!
莫朗买过菜,跟他妈一起去精品超市的菜品区,这种摊位聚集的农贸市场,莫朗是第一次来。
周末的九点多,农贸菜场非常热闹,刚走到大门口,阵阵嘈杂的声音呼啦一下涌入莫朗耳朵,他下意识的停住了脚步,仔细观察眼前的菜场。
一扇大门,门口有三家门面房,分别卖馒头、卤菜和生面饺子皮等,门口站着两个制服打扮的人,应该是市场管理方的工作人员。
此刻,不断有人从大门进出,细看之下,每个人手里多多少少拎了些东西,吃的喝的,从大门看进去,好像有一家什么店门口排起了长队。
莫朗站在大门口看了半天不动,楚吟忍不住问道:“怎么了?”
“大门右侧有一个很大的门面空着,我觉得可以买下来。”莫朗谈到生意经眼睛都亮了,一副奸商的表情,“这里人流这么多,公司进入快消领域时间不长,正打算多找些项目来看。”
“……”楚吟真的没想到这人来买个菜也能想起来赚钱的事,她很好心的提醒道,“我们来买菜的,中午十二点吃饭,你只有两个多小时了,菜买回去还要洗菜切菜。”
莫朗眼里的光一下子黯淡了,蔫了一般跟着楚吟往里面走。
出门之前莫朗问楚吟要买些什么菜,楚吟说,根据要做的菜,购置主料配料。
莫朗生怕漏掉,根据要做的菜需要的材料在手机上查好,一一抄到便签纸上,可谓准备齐全了才出发,力求做到万无一失。
进到菜场,莫朗摸出便签纸,开始对照着买菜:“第一个,白菜。”
蔬菜摊前,莫朗盯着一堆蔬菜,圆形的、长条形的、扁的,应有尽有,楚吟站在一边不说话,老早就说好了,这次楚吟只是陪同,不开口不提意见。
“帅哥,买点什么?”菜摊老板招呼莫朗,看莫朗的样子,应该很少来菜场,手里还拿了纸条。
“我想买白菜。”莫朗赶紧说道。
老板笑道:“要多少?”
“多少?”莫朗下意识的看楚吟,楚吟正在看辣椒,没有接收到他的眼神,于是,莫朗随便报了个数字,“十斤吧。”
“好嘞。”老板手脚麻利,很快称好白菜交给莫朗,莫朗看这个摊子上什么菜都有,索性把所有蔬菜名字都报给老板,让老板全部给他选好装起来。
等把钱付完老板递过来他需要的菜的时候,莫朗嘴角一抽:“这么多?”
“你每样买十斤八斤的,当然有这么多。”楚吟把辣椒和几样轻一些的蔬菜放到竹篮子里放好,对老板说道,“老板,麻烦给我们一个大的袋子,牢固一些的。”
买好鱼和肉准备回家,楚吟上下打量提着个蛇皮袋的莫朗:“你猜,我要是把你的样子拍下来发到公司群里,会怎么样?”
“……”莫朗使劲把蛇皮袋捏在手里,强颜欢笑,“不会怎么样,谁都不敢说什么。”
楚吟点头:“这倒是,不过我也没这么无聊。”说罢提着竹篮子慢悠悠在前面走,莫朗提着蛇皮袋跟在后头,边走边瞪楚吟。
蔬菜买的太多,老板直接给了个蛇皮袋,还问他是不是家里请很多客人,一下子买这么多菜。
他,一家中型企业的管理人,居然提着蛇皮袋在路上跑!
这么多东西,他们三人吃一个星期也吃不完啊,再说,蔬菜放两天肯定不新鲜了。
刚步入小区,莫朗接受门口保安惊奇打量眼神的同时接到了樊胥打来的电话:“喂,这么早有事?”
“我来看你,现在在你家门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