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的脚重重踩上福盈的胸膛,“我还没问你呢,你到底是什么人?”
“说过了,就是普通百姓啊。”
能够感觉到踩在胸膛的脚突然一使力,福盈感觉又疼又胸闷,差点喘不过气来,听到小贩说:“普通百姓会无缘无故去擦掉那个火焰标志?”
福盈忍着疼痛,一面试图将手伸进一只衣袖中,那里有一把小匕首,是自己从前与哥哥姐姐一起逃亡时一直随身携带的,现在跟着其楠公子做仆从,也没丢掉它,希望它今天能够发挥作用,嘴里当然还得不停说话转移这小贩的注意力,“当时我心里就想着,这是谁家熊孩子,在公共场合乱涂乱画的,虽然那是一面旧墙,但旧墙壁也是墙嘛,这样乱画多影响美观,小老百姓也要有公德心嘛,我就过去擦掉喽。”
“你可真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死到临头了,还扯这些没用的废话,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到底是谁?”
木架子牢牢压在自己身上,几乎无法动弹,私底下的小动作还不能太明显,好不容易,手快要碰到另外一只衣袖的袖兜了,他继续扯远话题,“给我机会又怎么样?我横竖都得死,还不如不说呢。”
小贩怔了一下,“你先说说看,如果你的答案有分量,我可以考虑放了你。”
“你先放了我,我再说。”福盈说这话的时候,手正费力地往旁边摸索着,他的动作不能太大,怕引起小贩注意。好一会儿,总算触到了袖兜,还摸到了匕首外面的皮套,只要稍稍一勾,它就出来了。
小贩听到这话,气不打一处来,踩着福盈的脚又一用力,福盈痛得大叫一声,身子一抖,趁着这个机会,两个指头已夹着匕首的一端,带了出来,又因为他整个人被裹在摆摊用的雨布里面,这个小动作并没有使对方发现,他继续转移话题,“好,我说我说。”
这时候很明显感觉到踩在胸膛的脚抬起来了一点点,他当然不会说实话,“我是风雀山叛逃的奴隶……”
话还未落音,小贩抄起一支短笛,照着福盈没头没脑地抽了一通。
福盈求饶道,“别打别打,我还没说完呢。我是风雀山叛逃奴隶的……亲戚。”
“哪个兄弟的亲戚?”
话方一出口,小贩感觉自己被当成傻子耍了,而且还露了底,不禁恼羞成怒起来,“我也不跟你废话了,今天你必死无疑。”然后抓住木架子的两个脚,往福盈的脖子一放,他的脚仍然紧紧踩住福盈的胸膛,在这样双重的禁锢之下,福盈完全动弹不得,接下来,他只需要使力,让夹在福盈脖子的木架子就可以置他于死地。
忽而听得“哧溜”一声。
小贩顿时感觉小腿一痛。心里大叫不好,雨布之下竟然有利器刺上来,先前完全没有防备这一点,他只得使劲收拢那木架子,企图迅速让福盈窒息而死,但不到片刻,小腿又挨了两下,能够感觉到鲜血汩汩外淌,他吃痛地从福盈身收回了脚。趁着这个当儿,福盈用尽全力翻了个身,三下两下划开裹住他的布,再朝着原本受伤的小贩一通乱刺。
夹着他脖子的木架子渐渐松了。
“就是这个时候了。”福盈在心里想,然后拉住那木架子的一边,一鼓作气往旁边一推,小贩连人带木架子倒向一边,几十支短笛从木架子里滚出来,碰出“叮叮”的清脆声音。福盈毫不迟疑,对着小贩胸膛的位置又狠命地补了几刀,直到他完全断气了才收回匕首,就着那摆摊的雨布擦拭干净,重新藏回袖兜中。口中低咕,“我好歹是公子身边的人,说厉害也不厉害,不过对付你这样的虾兵蟹将来说,却是绰绰有余的,如果不是为了打探情报,谁愿意跟你废话那么久?”
然后福盈举目四顾,高声道,“你们也都看到我杀人了。一会儿官府问起来,你们就说是风雀山一个叛逃的奴隶杀了另外一个奴隶,就这样,哈哈。”
“嘭嘭嘭……”
窗户纷纷关闭起来,别说帮忙传话了,瞧热闹都不愿意瞧一眼。真正的百姓便是这样,碰到危险血腥的场面躲得越远越好。
这一打探还是有收获的,起码知道这可疑之人正是风雀山上叛逃的奴隶,因为死者方才的一句问话,“哪个兄弟的亲戚?”把叛逃的奴隶称为“兄弟”,说明其自己亦是同类。事实上,自己此次来密城的任务也与叛变奴隶们相关,如果还能有额外的收获,那就最好不过了,不枉费其楠公子平时待自己一片温厚之情。
不过,接下来要如何行动才好呢?
自己毕竟是孤身一人,敌人数量多又在暗处,自己又主动招惹上他们了,想必对方绝不会善罢甘休。他觉得首先要做的,就是让其楠公子知道这件事,即便事情只是露个苗头出来,何况眼前这个局面,看样子一场血雨腥风就要到来。
每座城都有人养着信鸽,只需要花点钱就可以租一只鸽子送信。福盈四面瞧了瞧,没有一面窗户是开着的,不过窗户后面的脸隐隐出现,看来虽然人们害怕参与危险事件,但好奇心还是有的。想到自己袖兜里的一角碎银给酒馆里的店小二了,而钱袋还在那只装着任务的包袱里,自己可谓身无分文。
又朝着那个死去的奴隶看了一眼,没有办法,只得试试了。
拉开那个摆摊用的木架子,从他湿漉漉的衣衫里摸到一个钱袋,血腥味仍然很重,把里面的钱全部都倒出来,揣进自己衣袋中。
周围的窗户里,隐约有唏嘘之声,福盈当然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们大概觉得自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强盗吧,杀了人之后,还如此从容地从死者身上抢钱。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他突然很怀念从前和哥哥姐姐还有寒爷爷一起四处逃亡的生活,至少那时候的自己,双手从未沾染过血腥。难受了片刻,他狠了狠心,立刻从另外一个方向走了。
他故意不走大路,一直七弯八拐的,防止有人跟踪。而事实上,一直到养鸽人那里,他的身后都没有什么异常情况,他猜测着,或许是因为自己巧妙甩脱掉了跟踪者,要么就是那些人有更重要的事,根本无法理会自己。不论哪种原因,自己要赶紧利用这段空隙时间把信息送出去。
养鸽人远远瞧见了福盈,笑着问道:“客官可是来写信的?你眼光真好,我们这儿的鸽子啊,训练了好多年,送信从没有失误的情况。”
“请给我纸笔,信的内容不需要代劳,我自己写,你只需要让鸽子将它准确送达即可。”
“可以可以。”养鸽人将手里的毛笔掭足了墨递过去,“客官慢慢写,我去取信鸽。冒昧地问一下,客官这信要送往哪里,因为距离不一样,收费也不同。”
“王城。”福盈头也不抬地说。
“王城哪个地方呀?”
福盈看了一眼养鸽人,凭他的直觉,这是个老实本分的生意人,又看了一眼四周,没有出现可疑人,这才放心地回答,“王宫。”
养鸽人眼神都直了,想必眼前是个大人物,他忍不住多瞧了福盈几眼,“道路甚远,我取来最好的信鸽给客官吧。”
福盈不想留下太准确的信息给这些路人,有时候也会坏事,于是笑笑,“不必那么紧张,我不是什么大官儿,只是我有个亲戚在王宫里为奴,前些日子说到一桩要紧的事,我现在回复他而已。”然后将袖兜里的钱全部掏出来,碎银在木桌上轻轻蹦跶着,发出“嘚嘚”的悦耳声音,这些钱付信鸽送信的费用绰绰有余了。
养鸽人很快将最强壮的一只信鸽取来,“客官请看,这只鸽子,日行七八百里毫无问题,从我们密城去往王宫,它一天可跑两三个来回。”
“你没吹牛吧?可别误了我的大事啊。”
“绝对不会,它几个时辰就可返回来了,到时候客官自己一看便知。哦对了,如果你那在王宫当差的亲戚还有信捎回来呢?客官是自己回来取,还是留下一个地址,我一会儿给你送过去?”
福盈思忖片刻。这么重要的情况,公子一定会有信回复的,重要的指示怎么可以遗漏?而且自己一会儿还要去打探情况,说不定会碰到更危险的事,到时候也算是留下一个逃生的机会。于是把那家酒馆的名字写在了另外一张纸上,“我会在这儿,到时候信鸽如果捎信回来,请务必送到这家酒馆去,我另外有重谢。”
“客气了。”养鸽人熟练地将信绑在信鸽的腿上,对它郑重地吩咐,“送到王宫里去,快去快回。”
福盈又匆匆赶往那家酒馆的方向,在不远处找了个角落站着,从这个位置可以看到酒馆大门,有可疑人进出,他便一览无余。不过看了好一会儿,没有发现什么异样情况,仍然是几个小商贩在有气无力地吆喝着,行人寥寥,甚至方才不远处有个人被杀,也似乎没有谁讨论。一切都平静得不正常。
不过,福盈接下来又有了一个重要的发现:在方才那面墙壁上,被擦拭掉黑色火焰标志的相同位置,又出现了一朵火焰,仍然是黑色,简单几笔够成。
福盈又一次紧张起来,感觉这里不久就会有大事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