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时遇没有等到任余年的回答。他企图从她的眼神中捕捉到一丝悔意和自责,可他错了,任余年抛下他离开这么多年,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任余年了。
想到这里,傅时遇的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戳了一下。伤不深,却会在每个冒着浓重湿气的夜晚反复发作,叫他痛不欲生。
“任余年,回答我!”他忽地有些失智,将整个身子都贴上她的。夏季的衣衫本就单薄,从她柔软的身躯传来的温度让他震了一下,下意识松开手。
任余年一时间掌握不了平衡,往后倒去。傅时遇伸手想要拉住她,她又要从他的怀中挣扎出来,两个人都跌入了草丛中。
露水染湿了她后背的衣衫,任余年又羞又气,用脚狠狠地踢了他一下,傅时遇毫无防备地‘嘶’了一声,转身倒在了她的身侧。“任余年,你属狗的吗!”
任余年急忙坐起身来,眼角有了湿意,她不明白傅时遇到底是为了羞辱她,还是为了什么。她也很生气,气他竟然如此轻浮。
当年那个清冷的傅时遇,到底是消失不见了。
任余年低声骂了句,“流氓!”就要离开。走至凉亭时,却发现傅时遇还躺在草丛中,她忽地又有些紧张,他不会真的伤到了吧?
算了,她们都分手这么久了,关她什么事?
又走了几步后,任余年叹了口气,借着手机的光亮又回去找他。傅时遇就那样随意地躺在草丛里,仰头看着星星,毫无动静。
“你没伤到吧?”她试探地问了句。
傅时遇不语,任余年有些慌了,蹲下身去推他。他星辰似的眸子深深地望了她一眼,显得有些疲惫,“你怎么又回来了,属狗的任余年。”
任余年收回手。“我怕你死在这里。”
“死在这里也不错,有星辰、有大海的,反正也不用操心家里。”傅时遇淡淡道。
听到最后那句,任余年下意识有些逃避。常年累积的愧疚让她不敢垂眸看他,连安慰的话也不知该如何说出口。
旁人都可以安慰他,唯有她没有资格。
任余年低低地呼了口气,在他身畔坐下,就那样静静地抱着腿。
傅时遇翻涌的心也被盛夏的湿气给稀释了不少,他随意地拍了拍身上的草站了起来,“还不走?斯里兰卡的虫蛇很多,许多还是带有剧毒的,你要是被咬了一下,说不定就截肢了。”
任余年:“……”虽然知道他的话带着几分夸张,但任余年还是乖乖地站在了鹅卵石路上。
蚊子都已经够烦人的了,要是还有什么虫子,她怕自己的尖叫声会吓醒别人。
傅时遇转身欲走,脚步却并不快,像是在等着她。
任余年正犹豫着要不要跟上他,就听到傅时遇道:“这里离剧组女生的住处还有段距离,你确定大半夜的,要自己一个人回去?我只给你三秒,不跟过来的话我不会再回头等你。”
他是在……关心自己吗?发出这个疑问后,任余年有些诧异,心下闪过几分淡淡的欣喜,很快地跟了上去。
一路上,两人相顾无言。临别时,傅时遇忽然冷不丁地说:“我在A市‘此间酒吧’里当驻唱,你要是有空的话,可以过来听听。”
语罢,他就大步离开了。任余年站在原地,仍然有些恍惚。她和他在这里重逢本就是一场意外,拍摄结束后,她们就会继续过着天各一方的生活,现在他忽然告诉他自己的工作地点,是不是意味着,他们还能再续前缘?
想到这里,任余年捏紧了手心。似乎已经得到了答案。
任余年的手替镜头并不是太多,连续拍了几天,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后,就准备回国了。她在B市的一家高级餐厅担任厨师,餐厅的老板是位年过半百的老爷子,浑身之上透着一股仙风道骨的味道。
这家餐厅在B市鼎鼎有名,不少人慕名而来希望能够和老爷子合作,甚至为此开出了天价加盟费,老爷子却拒绝了开设连锁餐厅的提议。
他说,他所招揽的所有厨师,各各都有其最擅长的菜色,客人点了什么菜,就让最拿手的那位厨师亲自制作,虽然让别的厨师做也行,但却没有那种独特的味道。要是开设连锁餐厅,就失去了精益求精的目的,那么所做出来的食物,也和流水线毫无区别。
任余年当初会选择留在这里,也是被老爷子的风骨所吸引。她大学时候学的虽是旅游业,和厨师毫不沾边,但三年来付出的努力却是常人的数倍,也算是获得了不小的成就。
毕竟在B市乃至整个省,只有最优秀的厨师,才能担当得起老爷子的聘用。
任余年不过二十出头,眉清目秀的模样更是那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为了做出更地道的食物,她有时会去水产市场的进货地采购,保证原料的新鲜度。周三的时候,有一批很重要的食客要来暮云间用餐,据说是来自法国的厨师,想感受一下中国的饮食文化,老爷子很看重此次机会。
任余年的师父带着一众前辈,商讨制定了一份菜单,大到传统美食,小到街边特产,都囊括其中。其中有一道菜,需要采购B市独有的虾。
B市四面换山,地处长江中上游,水质较清,唯有那里孕育出来的淡水虾,有独特的风味。任余年借着此次机会,踏上了去B市的路。
其实,她是有一定私心的。她想去见见傅时遇。
采购完虾,邮寄之后,任余年独自一人去了‘此间’酒吧。彼时恰是傍晚,酒吧里的人不多,只有零散几个在浅酌小酒或品茶。
任余年之前从未去过酒吧,她一直以为酒吧都像电视里那样,处处氤氲着灯红酒绿的靡靡颜色。到了那里她才发现,这里的氛围其实很文艺清雅,灯光轻柔,没有KTV绚彩华丽的灯光,甚至显得有些过于朴素了。
傅时遇抱着吉他从后台出来的时候,一眼就望见了那个好奇地四处打量的女孩。她的眼睛很亮,碎发遮住了大半个额头,发尾随意地扎成马尾样,上次他向导演打听,才知道她居然选择了当厨师。
大学的时候,她就特别喜欢鼓捣那头秀发。过几天就来问他,“时遇你觉得我烫成波浪卷怎么样,再染成那种棕黄的温柔颜色,唔,最近好像挺流行渐变绿的……”
傅时遇倒是觉得,她长得清秀,什么发型都好看,不必太在意那些。结果她第二天就去烫了头发,发现那样看起来有些显胖,又哭兮兮地在他面前道:“我要是再去把卷发拉直你会不会嫌弃我?”
傅时遇看着她,有些心疼。那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女生柔软的发质也很脆弱,很容易因为烫染而分叉。他冷了眼,在她可怜兮兮的表情中,说:“以后不许烫头发了。”
她居然还傻得扬起头来问他为什么。傅时遇叹了口气,“你的辨识度已经够低了,要是发型再变来变去的,我怎么在人群中一眼找到你?”
任余年听完他的话,又悲又喜的,不知在想些什么,一个人碎碎念了好久。
只不过,都是那时候的她了。傅时遇收回思绪时,她已经走到了他身边,鹅黄色的灯光在她的眼角流下一层淡淡的阴影,她踟蹰一阵,还是问道:“你的演出什么时候开始?现在预订的话,还来得及吗?”
她柔软的语调,让傅时遇的心跳漏了半拍。“晚上七点开始。”
“哦。”任余年小声地呢喃道:“幸好没错过。”
鬼使神差的,傅是遇又补充说:“还有,在清吧里听歌不需要预订,也不用买票。点上一杯酒,就可以在这里坐上一整天。”
任余年的眸子蓦地亮了亮,“那也太划算了吧!”
她这副表现让傅时遇也是一愣,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就信步走向落地窗旁的桌椅,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他的唇角勾起了淡淡的弧度。
任余年寻了处最佳观看表演的地方坐下,点了一杯茉莉花茶,一边听歌一边四处搜寻着傅时遇的身影。差不多六点半时,傅时遇就上场了,他换上了一件深蓝色的衬衫,领口的纽扣也一丝不苟地扣住,露出脖颈。
傅时遇是天生的衣架子,即使是喉结,也十分好看。就连任余年这个颜控,也从他身上挑不出半分毛病,他上台之后,周遭零散而坐的观众都自发凑近了过来。
低调清雅的嗓音开唱时,任余年只觉得眼前像是出现了一壶清茶,茶叶落入水中的瞬间,就与滚烫的热水充分接触,新叶渐渐舒展开来。欲沉欲浮的语调,像是电影刚好卡在最精彩的部分,让人忍不住想要探寻。
但探寻之时,却发现什么也寻不到。只好静静地等着他,像揭秘谜底一般唱出接下来的故事。
他唱的歌,任余年从来没有在其它地方听过,曲声婉转悠扬,带着淡淡的哀愁,歌词也很文艺。
傅时遇视线抬起,恰好和任余年相撞。她愣了愣,随即便朝他鼓励似地笑了笑。傅时遇眼角弯了弯,并未回应她,可任余年身侧的女孩却像是受到了感应般,疯狂地朝台上的人挥手,喊着‘傅老公我爱你!傅老公唱得真好!’之类的话。
那女孩的身体有些臃肿,力气也很大,轻而易举地就将任余年挤到了地上。或许是人群推攘地幅度太大,桌子上的水杯也掉落在地,幸而地板上铺了一层地毯,杯子才没有摔碎,只是任余年的上衣都被沁湿了大半。
夏天的衣衫润湿后,总会变得很尴尬。任余年急忙将帆布包挡住腰部,一时间有些进退两难。说好地要来听他唱歌,结果他还在试音的时候她就走了,该怎么和他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