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相貌,是那种在人群中看一眼都不会让人记住的。
“她的样子,记住了吗?”
随影看了一眼叶挽,随后点头。
然后拿起手上的箱子放在桌子上捣鼓,叶挽实在好气,这是干啥呀?记她的样子做什么?不过看这两人也不会给她答案的,只能一个人抓肝挠肺。
很快就有了答案,当随影转过来的时候,一张平平无奇的脸,瞬间惊艳了,叶挽在看她的时候,有种在照镜子的诡异感。
不,铜镜还没有那么清晰,叶挽注意到,鼻翼上一颗几乎不能让人注意到的痣都有了。
“天呐,这是……易容术?”
迟景深不可置否,得到答案的叶挽总算知道为什么他说的那么轻松了,有这样一个属下,做什么都很方便啊。
有了随影,几乎就可以不用考虑出门的问题了,两人的身高只有一指宽的差距,都可以忽略不计,反正还还在长个子呢。
如果不是扒开衣服研究,绝对不会有人知道叶家小姐已经换人了。
在换衣服都空挡,叶挽跟她说了一些要注意到问题,毕竟这一趟出门什么时候回来还未可知,完事要齐全。
别人也就罢了,她最怕母亲发现什么端倪,毕竟知女莫若母。
“到时候你回去,尽量避开我母亲就好了,如果贴身的丫鬟,秋千,苏苏还有画屏瞒不住的话,你就实话实说,她们会帮你打掩护的。”
叶挽叨叨絮絮说了一大串,也只换来了一个嗯,哦,最多就是好的,知道了。
让叶挽感叹,这些人怎么都随了主子呢?像她经历了那么怪异的事,经历了那么多不好的事情,也没成这样沉默寡言的性格啊。
其实叶挽不知道,基本上跟在迟景深身边的人,都有过不好的经历,或是国仇,或是家恨。
几乎每一个加入的人,都只有两个信念,第一就是保护王爷,第二就是报仇。
如此枯燥的人生,没有人可以笑得起来。
叶挽是因为她心思太通透,即使她前世死不瞑目,可是她重活一世,经过几番考量,明白自己这一辈子的主要目的不是报仇,永远沉浸在仇恨里,不能自拔。
那样的话,等到大仇得报以后,她该拿什么支撑她活下去?所以报仇只是次要的,主要还是幸福快乐的过一辈子,保护母亲和顾家。
随影走后,叶挽就让见风去取那几本医书过来,那是她唯一要带的东西。
既然是为了王爷,见风自然不推辞。
其实她也想过要不要准备一些义衣物的,但是她的衣物每天都有人整理,要是少了,肯定会引起怀疑的。
最重要的还是因为财大气粗的端王说的一句话,“要什么和丫鬟说就行,管家都会给你准备,不用省钱。”
有了这句话,叶挽自然不会客气,她要的东西也不多,就几套衣服,里衣这些,都是让丫鬟出去买。
不过丫鬟眼光倒是很好,转挑着贵的买,还外加了些收首饰,工艺精湛,看着就真的不便宜,“叶小姐不用多虑,这些都是王爷的吩咐。”
“那就替我谢过王爷。”
出发的那天,天气晴朗,不过队伍很是低调,从后门走不说,连人都没带几个,完全像是普通人出去游玩一样。
不过进到马车里,叶挽就转变想法了,这哪里是普通人游玩?这简直是皇帝出行好吗?
脚下铺的是雪狐皮子,别人难求做衣裳的,被他那来垫脚,“金絮其外,败絮其中啊,奢侈啊,太奢侈了。”
看清楚里面的装饰物什么的,叶挽已经没有感觉了,安安静静的坐下来小憩,好歹也是叶家大小姐,顾家外孙女,这样显得她很没见识啊。
不过她很好奇,她这样的马车都这样奢华了,那端王的该是这怎样的啊。
“噗——原来读书识字的,骂人都是文邹邹的啊。”
其实只要武功还可以的,都可以听见叶挽的话,估计队里也就是一些伺候的丫鬟没听见了。
更何况躲在暗处的他们。
听雨刚笑完,头上就挨了一个栗子,“你干嘛呀。”
见风睨了他一眼,“你笑什么?让你不读书,现在连别人骂人的话都觉得好听。”
听雨一想,觉得有道理哦,这样很丢人诶。
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帮的是端王治病,可是看着赶的慢悠悠的马车,让叶挽越发觉得,这是在踏青了。
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呢?
叶挽扣着帕子上的绣花想着。
走了好久才走到郊区,嘀咕着,“按照这个速度,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她算了一下,上次她从镇上和画屏雇马车,紧赶慢赶,都干了三天才到,按照这个速度,十天都不一定能到吧。
她和端王不一样,虽然随影模仿她模仿的很像,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随后掀起帘子喊道:“公子,要不要快一点呢?这样的速度太慢了。”
两车并驾,隔的位置也不是很大,于是叶挽说话即使不大声,迟景深也能听得见。
因为端王身份特殊,出门在外,为了方便,是不能再喊王爷的,以免招来什么麻烦,所以就统一喊公子。
“你觉得太慢了吗?”
叶挽诚实的点头,这样的速度,和走路有什么区别吗?哦,这可能没有走路那么累。
下一刻她就为自己的决定赶到后悔,突然加速,她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还半弯着身子和他讲话呢,身子后仰,撞到了木板上。
“嘶……”叶挽不怕疼,但是她的身子怕啊,眼睛都泪水忍不住冒出来。
杏眼圆圆,泪水浸染过之后,变得红彤彤,像只兔子一样。
当然,叶挽是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只是瞥见端王在放下帘子的时候,好像,笑了?
撇嘴,这有什么好笑的?还不都是怪他?加速之前能不能打个招呼?
叶挽撑着下巴,指尖在脸上一跳一跳的。
说实话,她还挺期待端王站起来的样子的,没有别的意思,而是作为医者,看到病人痊愈之后的样子,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
这种感觉,遇到越棘手的,成就感也会越大。
而且前世总听下人说,站起来到端王是多么翩翩公子,灼灼其华,总是有些好奇的。
紧赶慢赶,到了晚上,已经找好营地休息了。
“王爷千金之躯,和普通人不一样,不能过于舟车劳顿。”
叶挽额头上冒出两条黑线,好吧好吧,就你家王爷娇贵,诶……叶挽坐在树下,看着悠哉饮茶的男人,不知道到底是她治病,还是他治病。
好吧,其实人家可能压根都不着急,属下都比他淡定多了,这样一想,反而她也淡定下来了。
“叶小姐看着我喝茶,能饱吗?”
其他人听见了,只能假装没听见,偷偷捂嘴笑。
叶挽懊恼,原来她已经对着他看了好久,瞥见其他人的神色,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说她不是在看他,她们会信吗?当然不会,毕竟她自己都不信。
既然不信,那还说做什么?
起身,拍拍裙摆沾的枯草,落落大方的笑道:“公子倒是悠闲,这我是比不上公子的。”
坐在迟景深对面,看见迟景深挑眉,装作没看见,自己倒了杯茶,学着他慢慢品茗。
出门在外,自然不能像在在家一样,山珍海味,香茶糕点伺候着,马车一停,就看见听雨和见风几个一人拎着些兔子野味过来。
放血剥皮生火,一气呵成,还有丫鬟从后面的马车上拿了个大箱子,从里面掏出瓶瓶罐罐的。
看来即使在野外,该有的精致一点也不能少。
烤的金黄流油的兔子滋溜滋溜的声音,吸引着叶挽的味蕾。
“公子,好了,请慢用。”
切好摆上盘子,解决完主子的吃食,就该去解决自己的了。
传入鼻子的味道,让人食指大动。
“唔……”叶挽尝了一块,就停不下来了。
这真不是她没见过世面,而是这烧烤的技术非常好,外酥内嫩,用的调料也是鲜香无比。
“食不言寝不语。”
叶挽:“……”
好吧,的确是这样的。
一只兔子的量可是不小,四斤多的重量,烤出来还还有三斤呢,她吃了一大半。
相对于对面有条不紊的速度,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出贵族的礼仪教养,看着都赏心悦目。
“这附近有河流或者水池吗?”这话是对着听雨说的。
听雨边啃这一只腿,一边回忆刚才打猎经过的地方,最后点头,“有啊,刚才那边有一条小溪呢。”
叶挽松了一口气,有就好,随行的虽然也带了些水,但是也不多,大概只能够日常用的,肯定不能拿来洗澡的。
“那你带我去一趟吧。”
听雨闻言,挠着脑袋,“啊?我啊?”
询问的看向自己王爷。
叶挽不知道明明她问的是听雨,听雨看他主子干嘛?
于是也和听雨一起看着迟景深。
即使在两道目光的注释下,端王吃东西的动作也没有停下,这样的心里素质,不可谓不强大。
慢慢擦手,几乎每一根手指都要照顾到。
“去吧。”
叶挽喜形于色,本来出门在外也不应该有那么多将就,但是这个见鬼的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