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枫刚好到官方局,听到这话挑了挑眉,哼一声,两手交握置于桌上,直接开口道:“这就是李大佬给我们的答案?警方办案什么时候如此敷衍了草了?犯案人员说什么你们就信什么?谁能确定她说得供词是真是假?”
江榆也跟着进来,脸上也写满了严肃,沉声道:“这些话,李大佬相信?还是查到此为止?先不说我嫂子绝对没有破坏余红梅的家庭,就是今天,我嫂子出门逛街,凶手怎么确定江夫人是她要找的人?”
面对两位大佬明里暗里的不满和讽刺,李老大岂敢随便糊弄?陪笑道:“江帅别着急,这不是还没深入调查吗?既然这件事疑点重重,我们肯定不会就着余红梅这点口供就随便结案。”
他要是真这么干,头顶上的乌纱帽就甭想要了。
李大佬的这一番话让宋琬和江枫、江榆常如意稍稍满意了两分,心里也跟着舒服了一些。
“那我们就静候佳音了!”
听了宋琬的话,李老大赶紧点头,“江夫人,这个案子一定会一查到底,我们绝对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不过,我们需要时间去调查。”
“应该的。”宋琬没有为难官方的意思,她本来就极为遵纪守法,没有因为身价骤赠而将礼貌弃若敝屣,对公职人员呼来喝去。
李老大最喜欢宋琬这样冷静自若又不吵吵闹闹的人,最烦对他们颐指气使的有权有势之人。
他想到这里,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江夫人尽管放心。”
“既然如此,李老大,我们就先告辞了。”宋琬直接起身,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宋琬是什么样的性子,江枫比谁都清楚,她从来不惹事,都是别人来惹她她才会反击。
在江北,他们除了得罪一个姜森,就没再惹过别人。
杜心婷这种小打小闹,根本不足为惧。
是不是姜森的报复?
仔细想一想,不是没可能。
虽然没看到余红梅泼硫酸的场景,但听到好事者的描述,足以让江枫吓得魂飞魄散。
那可是强腐蚀性的硫酸,沾之皮烂肉毁,痛入骨髓。
至于为什么有人泼她硫酸,她现在根本不知道,无从回答。
江枫认真询问今天遇袭的事情,“大部分的事情你都说了,余红梅的前夫是谁,李老大说了没有?”
“哎呀,我忘了问李老大!”宋琬一拍额头。
她忘了,江枫和江榆居然也没问。
江枫轻轻戳了她的额头一下,“这么重要的信息怎么可以漏掉?我想知道,什么样的有妇之夫值得我女人去破坏他的家庭。”
他说这话时,目光凌厉如刀。
宋琬嘟了嘟嘴,“我自己也特别想知道呢!”
就是在案发现场问余红梅时没问出结果,后来在派出所里又忘了问李老大要余红梅的审讯记录。
江枫叹气,“让裴兴去调查。”
裴兴虽然不是官方,故意爆料,但是他侦探技术一流,有时候也会靠查到的大料赚其他家族的钱。
譬如他无意间查到某少爷婚内出轨,对方花上上千买他手里的证据,并求他不透露给别人知道。
裴兴靠这些渠道赚钱,不过让江枫特别欣赏的一点是,裴兴很有道德,那些钱他几乎不用,都拿来给军里的兄弟补贴去了。。
听江枫这么说,宋琬对裴兴多了几分信心。
裴兴果然不负众望,三天就查到了许多线索,还寻机探监跟余红梅见了一面,得到更准确的信息,调查速度之快,远远超过了依旧没动静的派出所。
他拿着自己查到的东西和江枫、宋琬开了个短会。
“有线索了,请发问。”
宋琬率先道:“余红梅前夫是谁?为什么泼我硫酸?”
“夫人一定想不到余红梅的前夫是谁。”裴兴道。
宋琬颇感不妙,“谁?”
“王不留!”
“啥?你再说一遍!”宋琬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余红梅的前夫是王不留?”
说起王不留,由于他是一味中药,所以宋琬印象深刻。
裴兴啰嗦依旧,“就是那个王不留,就是夫人之前要被卖给那家的王不留。”
“真是他?我看余红梅的年纪没有五十也有四十,王不留才三十几的样子吧。”
裴兴明白宋琬的意思,她的意思就是说余红梅和王不留年纪相差太大,根本不像同辈人。
“没什么奇怪。”裴兴摊了摊手,“成功人士一般保养得都不错,可余红梅不是啊!她就是地道的家庭主妇,不打扮,不化妆,天天做家务,风里来雨里去地接送孩子,所以就变成了王不留眼里的黄脸婆,加上他们离婚导致余红梅净身出户,就更显得沧桑了。”
“少啰嗦,快说你查到了什么线索。”江枫没好气地道。
裴兴正色道:“夫人遇袭,和王不留的新任老婆有关系。她姓姜,叫姜丽,是姜家旁支,很远的旁支了,和姜森有那么一腿,两人生了个儿子。但因姜家喜欢家族联姻,几乎不愿意让私生子女认祖归宗,所以姜丽在刚怀孕的时候就把身孕栽到了王不留的头上。”
姜丽破坏别人的家庭,又让王不留喜当爹,是很不道德的一件事,但宋琬却觉得王不留活该!
追根究底,王不留给宋琬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恶心了。
“王不留就没怀疑?”
“怀疑什么?姜丽和姜森有一腿的时候也和王不留有一腿。简而言之,王不留就是姜丽的备胎,她心里很清楚自己不可能嫁给姜森。”裴兴笑着回答宋琬。
在宋琬惊讶的眼神中,裴兴补充道:“虽然王不留不如姜森有权有势,但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这句话流传那么多年不是没有道理的,王不留目前做姜家亲友的运输,身家丰厚得很。”
“男人有钱就变坏,诚不欺我也!”宋琬忍不住来了一句。
江枫忙道:“绝对没我!”
宋琬看他一眼,“没说你,我说的是王不留。不过也是活该,活该他替人养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