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黎庆的被捕,在盐帮内部引起轩然大波。司马长空和付旗昌所代表的上海派还特意飞往广东,要向曹吟笙问个明白。曹吟笙是老江湖,言语里面是滴水不漏,几句话就把他们搪塞回去。末了,他还说:“现在谋害郑帮主的真凶已经抓到了,等新帮主即位就由他来处置。眼下正是剑拔弩张的时候,你我同为盐帮一份子,自当互相协同,以慰郑帮主在天之灵。”
正如公孙阳易所说,司马长空虽怒,但只是阴沉起脸,并未撕破脸皮,倘若再发生内乱,结果是难以收拾的。
平鸾站在阁楼上撩起窗帘,将底下一行人的姿态尽收眼底,最后将目光落在付旗昌身上。他用帕子拭拭嘴角,这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除掉你!
转过头的一瞬间里,他给自己带上一张温柔的面具,对着沙发上坐着的恬静女子微微一笑:“小蝶,你肚子饿吗?想吃点什么?”
庄蝶不去看他,厌恶地撇过头。沈黎庆刚被拿下,她就被平鸾带到这里软禁起来。想当年二人初识,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那时候的平鸾还只是一个不善言辞的愣头少年。而如今却物是人非,一切都变了样。
平鸾似乎读懂了她的心事:“我也很怀念以前的日子,和你趟小溪,捕蝴蝶,坐在半山腰上看黄昏日落。”他走过去,两只手撑着庄蝶的椅子躬下身,把头凑向她脸庞,轻轻一闻,一股兰花般的幽香沁人心脾。平鸾看着庄蝶的眼睛:“我知道你喜欢那样的日子,再过几天,我们就能在一起,到时候无论你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庄蝶看着他,眼睛里充满了幽怨,还有愤恨。
“小蝶,我有一样东西要给你。”说着,平鸾笑意盈盈地从怀里取出一个黑色小盒,他双手托起将它打开来放在庄蝶面前。
钻戒分两种,一种是订婚用的,可以看到上面的钻石很大颗,也很耀眼;一种是婚后戴的,由于每天要干这样那样的事,因此式样要比订婚戒指简单很多。盒子里装着的,就是这样一枚结婚戒指,粉色的钻石平铺四分之一,哑光和抛光完美的搭配,格调素雅却又不失贵族气质。
“怎么样,你喜欢吗?”平鸾抬起自己的手,他的无名指上也有这样一枚,只是形状稍微大点,钻石的颜色泛着黑珍珠似的光泽。
尽管这对戒指是平鸾邀法国皇室御用珠宝CHAUMET的顶级工匠量身订做的,尽管戒指间代表男女结合的连接设计是那样独特,但这仍不足以吸引庄蝶那双善睐的明眸为之驻足。
平鸾并不介意,要征服一个女神就得从拾掇她的裙摆开始。“你知道为什么要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吗?”他把戒指放下,伸出两只手将中指弯曲靠在一起,其余指头尖与尖相碰。
“这中指,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纽带。”说着,他把两根大拇指分开,“排在第一位的大拇指代表我们的父母,人总有生老病死,所以有一天他们会离我们而去。”
他又把食指分开:“这第二位的食指,就是紧接着在我们生命当中所遇到的兄弟姐妹和朋友。他们会有家世,会有自己的生活,所以也会离开我们。”
接着,分开的是小拇指:“最后,我们会有自己的子女,看他们长大成人,看他们从我们的世界踏进属于自己的那片天空。所以,子女也会离我们远去。”
“而唯一不能分开的,就是无名指。它代表自己的爱人,永世永生,不离不弃。”
平鸾放下手,走到窗前轻轻念道:“只想你可以,在今夜把它轻轻地戴在我的无名指,即使有点点的痛,我也会愿意,让它是一把锁,将我整个的生命锁在你的浓浓的深情里……”
房间的台灯低低惹人醉,窗户微微露出一道缝隙,那倚在窗边的帷帐有一点躁动不安。
“来,我给你带上。”平鸾半跪在地上,托起庄蝶的手想要把那一圈代表赋予和结合的戒指套入她那似乎默认的指头。
忽然,庄蝶一摆手将戒指打掉,平鸾呆呆地注视着那个圆圈滚到地上摇摆一阵最终无奈地停下。
他走过去将它捡起,用白色锦帕小心擦拭:“你是不是在想着那个人?我有哪点比不上他?”平鸾张开双手,眼睛里露出站在巅峰的倨傲:“你看看周围,现在是我赢了,谁不对我俯首称臣?我说一,没人敢说二,他们不能,你也不能!”
说着,平鸾一只手掐住庄蝶的脸腮,一双眼睛凑到她跟前狠狠地瞪着她,那是一双微微发红的眼睛,就像夜晚躲在暗处的豺狼。“你的贾匪已是九死一生,现在我就要了你,就算他回来,也只有拾我的牙慧!”
庄蝶瞪着他,当听到他说贾匪已是九死一生的时候,心里咯噔一下,眼里顿时充盈起一汪泪水。
平鸾现在就像一只发了狂的野兽,扑上去就往庄蝶的脖间咬去。他用力地抓住庄蝶的手臂,粗鲁地束缚她的挣扎。
啊!平鸾只觉手臂一痛,然后甩开庄蝶站起身来,他看着手上一圈殷红的牙印,眼中的猩红之色更加鲜明。
就在这时候,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
“别来打扰我!滚!”平鸾解开领口,甩甩头邪笑着看着蜷缩着的庄蝶。
敲门声再次响起。
平鸾皱起眉头,打开门不悦的样子把那人吓了一大跳。那人一哆嗦,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平鸾示意他先下去,然后走进屋捡起地上的领带,他刚准备要走,似乎又想起了什么,抬起下巴对庄蝶说道:“我想得到的东西,没人可以不给!再过几天,我为王,你,为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