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大红熊的金属壳
多梦言2015-10-25 02:352,426

  吕孟禾算是幸运的,在雪地里差点被冻死的时候,有个善良却脑筋不太好的老头救了他,应该是准备吃了他,但他那个脑筋好的善良女儿却没准备吃他。用火烘烤了半个小时,又有老头女儿的几口热汤喂下肚,吕孟禾终于能活动开自己的手脚。

  吕孟禾本应该对这个救活自己的老头女儿心存感谢,可是他的手脚刚能运动起来,便裹着身上的被子跳出了约五米开外,他一张脸也甚是通红。

  老头女儿被吕孟禾突然的反应吓了一跳,双手悬在空中,道:“你,你怎么了?”

  其实并非什么特别的原因,刚才的一会工夫是老头女儿给吕孟禾裹上了棉被,靠在篝火边取暖,并且还喂了可口的热汤。这些都是很善意的行为。只是老头女儿在给吕孟禾裹上棉被之前,却先当他是兔子一样给退干净了毛,便是如此。

  吕孟禾虽然一直都有些意识,可手脚却不能动,老头女儿的手在身上干这些事的时候,他没有任何办法阻止。他是个虔诚的教徒,但究竟信的什么教他也不清楚,他只知道教条规定自己的身体不能随便让异性看见,但是异性的身体却可以随便看。他怕这个老头女儿再过会工夫就要扑倒在自己身上,要求救命的回报。

  老头女儿不是吕孟禾肚子里的蛔虫,不知道他这些乱七八糟的心思,她以为自己救了人,应该得到感激,而不是现在这样被提防着。但老头女儿确是个善良的人,对于不知好歹的人也很宽容,她轻轻放下有些僵直的双手,语气温柔道:“你从哪来?是不是遇到了土匪?把你衣服都抢去了?”这里所言的衣服应该是冬天穿的棉衣,实在没有道理让一个人穿着可以冻死的单衣在北方的雪地上走来走去。

  吕孟禾不知道怎么回答比较合适,虽然这里不会有个骑士欺骗自己并害自己送命,但这个世界依然陌生,这个女人也陌生,在陌生的人面前,保持沉默是最好的保护自己的方法。这个方法吕孟禾早就知道,只是昨天的时候他却忘记了干净。今天他不想再经历一次。所以他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盯着老头女儿看。

  老头女儿是个女的,这自然是废话,但废话总要有用处,在小说的世界中,但凡出现了女的,她的用途基本上是为了服务男主角,这是作者的基本思路,尤其是第一个出现的女人,如果算不上路人甲的话,就绝对是男主角重要的精神支撑物或者转换情节的必须物。

  但前提是这女人需漂亮,或者符合男主角的审美。这个女人也许挺漂亮,但是有限。吕孟禾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眼睛。

  她的眼睛不算小,只要不拿洪滟和她比较,她的眼睛就是大眼睛。但是她的眼睛里缺乏光彩,如果她就这样一直蹲在篝火旁不动,你可以认为那是人偶。这是不是这个世界中所有人偶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呢?

  “是不是有什么不能说的伤心事?”老头女儿虽然目光不炬,但声音却还算动听。

  吕孟禾把被裹紧,老头女儿的目光让他放松了些。一个女人,一个只是推动剧情的人偶,在这个和平的年代——前提是解答者的话是可信的——还有自己获得的隐身能力,没必要害怕吧。

  “没什么,没什么,我就是迷路了。那个,能先借我件衣服穿嘛?哈哈,这样还是挺冷的。”

  老头女儿莞尔,站起身。墙边放着一个箱子,保养的光亮水滑。老头女儿打开那个箱子,扔出来几件衣服,款式上虽然有些老旧,但却很整齐干净。

  为什么能认定衣服的款式新旧?这个世界又不是吕孟禾原先的世界,衣服自然也大不同。吕孟禾并不是熟悉这骑士的世界,知道什么衣服是新款,什么衣服是老款。这全赖别人说了才知道。

  因为在老头女儿扔衣服的时候,老头却又转回来了,打开门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女儿呀,你拿我那些个旧衣服出来干嘛?”

  所以是旧款式。至于这些个衣服究竟什么样子,如何会称为旧款式,新款式又是何样,请恕笔者不才,没那本事一一道明。各位看客权当这些衣服就是取暖的,什么款式的全不必去在意,要是有哪位爱好cosplay,或者想激发时装设计的新灵感,笔者这点个东西怕也看不上眼。在此略去不提。

  老头女儿回答道:“你这些衣服都放快有十年不穿,别人家的老鼠都想着它们,给这个人取暖,也好过老鼠钻几个窟窿!”

  吕孟禾有些哭笑不得。

  “哪个人取暖?——啊,你是谁?”老头看到了吕孟禾裹着个被子,半弓着身,里面全是光溜溜的什么也没穿,便大叫起来。

  吕孟禾苦笑道:“我就是你刚才背进来的兔子!”

  “奶奶的,你吃了我的兔子!”老头大叫起来,哐当一声扔掉肩上扛着的东西,几步就闪到了吕孟禾的面前,那速度快得如同一阵风。吕孟禾正在感叹这老头身体的强壮,老头却做了更加快速的动作,一把按住吕孟禾,让他动弹不了,另一只手塞进了他嘴巴里,使劲抠他的喉咙。

  吕孟禾觉得自己的胃都要被他给挖出来了,但他却一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唯一能做的就是嗷嗷乱叫,配合着老头的喊声:“快把它吐出来还我,那是我的战利品!”分外好听。

  不过老头女儿却不爱听这穷吼,丢下手中的衣服,转头叫道:“哎呀,阿爸,不说了他就是你带回来的那只大兔子嘛!你看那脸不长一样的嘛!”

  老头瞪着吕孟禾看了半晌,点点头,然后继续用手指抠他的喉咙,嘴里依然接着道:“快把兔子还我!”

  吕孟禾的痛苦此刻只有喝过了酒,趴在厕所里不停抠喉咙的哥们能体会到,但这是不恰当的比喻。喝酒的哥们是为了酒桌上的千杯不醉而在厕所里受罪,而吕孟禾却是被人灌下了一千杯酒,在酒桌上狂吐到其他人离席。

  老头女儿本可以救他于此苦难的。但是她就只仗义执言了那一句后,便不管不顾,任由吕孟禾被她阿爸抠的两眼翻白,不再多言。

  这样的过程持续又有五分钟左右,这五分钟对于吕孟禾而言,绝对不比那个屁大的孩子扎死他差。老头女儿终于也找到了合适的几件衣服,摆放好在地上,然后她转过头就看见了她阿爸扔在门口的东西。于是她又大叫起来:“阿爸,你怎又驼回来一个?”

  老头这才丢下吕孟禾,几步跑到门口,用脚踢踢那东西,高兴道:“看看,这回是个大红熊,比兔子厉害吧。叫那些猎户全部眼红去!谁叫他们整天趾高气昂的以为自己最了不起。”

  “哎呀,阿爸,这是个穿着盔甲的人啊!不是熊!”

继续阅读:十二、骑士的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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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红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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