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娘!我的亲娘!”凌烟市大叫着,恨不得把手里的秤砣杆子砸向眼前这个新娘打扮的怪胎脸上。
这个红盖头下显露出来的脸,也太惊天地泣鬼神了一点,以至于平日里比较经得住天雷的凌烟市都要吓得尿裤子。
这莫不是个女鬼?
那惨白发青的皮肤,加上布满血丝、四周发黑的眼圈,塌鼻梁就算了,那个嘴,为何犬齿如此发达!森森暴露在血红的唇瓣外面,合都合不死!
嘶嘶的声响从那两颗犬齿周围发出来,“夫君,我们从今以后都不分离啦。”
“啊,不!”眼前一片漆黑间,再张开眼,发现自己正躺在一摞四书五经上面。
这是个梦吗?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恢复了十四岁的稚嫩,没有那些棱角了。
“呼,吓死我,只是个梦,钱多多不可能长成那个样子。那都超过人类范畴了!”拍拍胸膛,凌烟市安慰自己道。
下次不能再睡在四书五经上,总是做噩梦!
每日只是看到都头疼,原来当枕头也不可,哎,摇了摇脑袋,凌烟市将地上的圣贤书踢飞一边。
钱多多怎么会长的这么“脱俗”?也就是个噩梦,现实再惨烈,好歹有个人样吧?
凌烟市自嘲一下笑,到睡房取了一套画着兰草的素净白衣,穿到身上。用梳子将一脑袋黑亮直顺的长发用同色缎带乍到脑后,瞬间,一个翩翩佳公子诞生了。
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一把折扇提升这种佳公子的文雅气质,毕竟那扇子是扶桑贡品,没钱的人家如何用得起啊。
穷酸,是凌烟市大小就不愿意面的现状,这也导致了他鬼灵精怪、无恶不作的本性肆意增长。
是福是祸哪?
倒是不愁娶妻,生活温饱不成问题,总也好过村里普通百姓。就是不满足,因为,凌烟市知道,他注定是要做出一番大事业的。
征服了色情禁书业,接下来征服闺中小姐!再之后哪,就该征服书院了。
偷溜到厨房偷了几块昨夜吃剩下的馒头,他边狼吞虎咽的啃着边跑出凌家大门,向着隔壁村乡绅儿子——好友宋少爷宋伤玉家前进。
宋伤玉家里比起凌家要宽裕很多,宋爹爹宋玉当年考中过进士,可惜刚高中就犯了羊角风,呜呼哀哉,留下宋伤玉一个遗腹子和娘亲守着万贯家财过日子。
想当年宋伤玉爹爹宋玉,不只只是和传说中美男子宋玉同名,就连人也长得唇红齿白、风流潇洒,那飘逸超绝的文采就更是人尽皆知,唯一遗憾的,就是他有羊角风,还不如那当年的宋玉,再怎么怀才不遇,起码人家当了官。而宋伤玉的爹爹,刚刚高中就激动过头,给阎王召唤了。
于是,小宋伤玉一出生,孩子他妈望着这个比他爹生的还俊俏的婴孩,就含着泪给他起了个很悲剧的名字,宋伤玉。
人如其名,宋伤玉是个很爱感伤的少年,睫毛出奇的长,上面还老是湿漉漉的挂着泪,真叫个惹人怜爱。
凌烟市与他初相识时,是在本地书院青庄书院,刚刚入学第一天。
“哎,你是女孩吗?”七岁的凌烟市上来就色迷迷的牵住人家的小手。
“不是,我是宋伤玉,我是男孩儿。”宋伤玉红着眼睛说道,其实他自生下来就有很严重的近视眼,看一米之内的远处都会累得流眼泪,根本不是人们理解的喜忧伤。
此时凌烟市的脸,在宋伤玉眼睛里,就像一团没揉好的面团。这团面团,干嘛拉着我的手?他纳闷的想。
七年朝夕相处,凌烟市在宋伤玉眼里一直都是色色的一堆面团,幸好这一点,宋伤玉从没和别人说过,因为宋伤玉以为人都是长成面团状的,也没有人告诉他,他眼里的东西和别人有啥不同。
估计凌烟市知道宋伤玉脑子里装的真实内容时,会崩溃掉,不过感谢上天,他是永远不会知道的了。
就宋伤玉这个“目中无人”的劲儿,凌烟市很看好,于是,当他准备称霸色情书本界的时候,没忘了捎带上宋伤玉。
凌烟市管他们的联盟,叫做登徒子好色盟,取自宋玉的名作《登徒子好色赋》,也正好讨好了宋伤玉。
宋伤玉端着禁书,还面不改色的本事,令所有登徒子好色盟的成员瞠目结舌。
当然还是归功于,他压根就看不太清楚。
一脚踹开宋伤玉家的门,现在十四岁的凌烟市,看着同样十四岁的宋伤玉。
“还哭哪?我说,这个名单,你看看,有个主意,反正咱们都被青庄开除了,不如想办法敛财上更好的书院吧?”凌烟市还是这么一如既往的直白,打坏里面掏出闺中录,塞到宋伤玉手里。
宋伤玉当然不是在哭,他只是看《春秋》看的眼睛痛,揉了揉眼睛上的泪,抬起羞花闭月的瓜子小脸,“你等等,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