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迷篇。
诸葛羽今天穿着整整齐齐的制服,早早便来到了警局。电梯在他办公的八楼重案组停下了,但是他没有走出去,而是等待门关上后,按下了十二楼的按钮,来到了局长办公室。
“请进吧,诸葛羽,你辛苦了。”
诸葛羽行了个礼,直奔主题:“局长。我相信您应该知道我此行来的目的了吧。”
“申请对李斯和王子民的强制审问权以及搜查令,是吧。”局长稳坐在椅中,望着面前这个经验丰富的警察。
“是的。”
“那你把这个案情给我整理一下,如果说不通,我是不能批准的。对了,请坐。”
诸葛羽坐下,清了清嗓子:“开膛手连环杀人案,嫌疑人是李斯和王子民,这四起案子是两人联合策划实施的。”
“你的意思,是这两个嫌疑人一起杀的人?”
“这么说并不确切,每起案子真正动手的应该只有一个人,我这么推测的理由有二:1。四个现场都没有发现任何第三者的痕迹。2。由于凶案现场的特殊性,两人一起行动,一起接触被害人是非常容易引人注目。当然也正是因为只有一个人在现场杀人的事实,让我的推理一度陷入了误区。”
“你继续。”
“第一起第二起凶案都是王子民一人*刀的,事发之后整整平静了近半年的时间。据暗中调查,那时的王子民由于间接杀害罪,正处在派出所的监控期,于是李斯害怕开膛手的“事迹”被人们所遗忘,便顶替王子民,继续杀人,并将现场布置的与前两起一样,这就是第三起凶案,让所有人都误以为是同一个人犯案的第三起杀人事件。
但是没有任何搏斗经验并且身体瘦弱的李斯,没有像王子民那样很好的完成罪案,居然不小心留下了活口,并且被看到了正脸。为了转移警方的注意力,还在保释期的王子民顶着再次入狱的风险出现在犯罪现场。哦,不,请原谅我的措辞,他这么做并没有风险,因为他知道受害人看到的是李斯,而不是自己。所以他有恃无恐。并且正是因为他从中这一闹,成功的为自己洗脱了嫌疑。待到第四起的时候,王子民已经过了保释期,继续重*旧业,并且挑着李斯开同学会的日子杀人,又为李斯之前犯的错误,放了一颗恰到好处的烟雾弹。整个情况大体就是这样的。”
“王子民当时被警方放走,不光是因为受害人指认他不是凶手这一因素,还因为他双手的笔迹都与预告函上的截然不同,这个你怎么解释?”
“笔迹的问题很容易解释,因为所有的预告函,都是李斯写的,所以与王子民的笔迹截然不同是情理之中的。我这么推论的原因在于,这封信实在太奇怪了,明明可以电脑打字打印出来的,却要故意用手写留下线索。所以几封看似普通的信,其实是一个非常狠的杀招,首先,凶手自称是预告函,但是时间,地点,作案目标,什么都没有讲或者是明讲,这信在没有提供任何的帮助下反倒是狠狠地将了我们一军--告诉民众警方是多么的“无能”。可以说之后的刑侦工作,我们的压力是非常大的。其次,凶手每次都会夹带上的死者的头发,当然有证明自己身份的因素在里面,但更多的是在误导:这个证据是凶手当场取下的,所以写这封信的也必定是当时去现场的人。最后,明明没有开膛,却要自称是开膛手,用意是更深的告诉所有的媒体---众所周知,开膛手杰克是无恶不作,手法高明的罪犯,但很关键的一点是,他只有一个人,凶手是在明确的告诉大家,我,开膛手,也是个孤身一人的“英雄”,高傲自大,蔑视警察的我是不可能需要同伙帮忙的!
同样不得不提的就是所有案发现场死者脸上的颗粒,那是一种干燥剂,这个线索曾经浪费了我的大量时间与精力,但其实,那只是凶手的一种标志,表明这起案件是他们自己的“作品”,这与预告函里寄来的头发一样,是为了在第一时间就让所有人相信,所有案件,所有信,都是凶手干的,而不是某些好事者的恶作剧。”
局长沉思了一下,说道:“所有的一切都你的推测,按照惯例我是不能批得……但是这个凶手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并且我很相信你的判断力,所以,你一定要将他们绳之以法!”
局长拿起手边的钢笔,在桌上的文件上签上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