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征当时就傻了,不是他不知道周成口中的世兄是谁。毕竟马征有个半秀才荣誉称号的同宗。半秀才不得志,晚年家里又穷,又没有子嗣,时常需要帮衬,马征便常常接济他。
半秀才委屈一辈子,就喜欢找人唠叨一些读书人的事。比如,同辈人交往,又不是很体己的,称呼对方的孩子就称“世兄”,自贬一辈表示谦逊,这都属于套话,称呼世兄就是指关系不近的小辈,一听大家都知道。
马征傻的是,三百两纹银啊,他这辈子都挣不了那么多。萍水相逢的互相都不认识,你说这到底怎么回事?难道自己孩子真是神仙转世,星宿下凡?这么多银子都争着往门上送?
推辞不得,马征只好收下了。第二天,马征心里觉得过意不去,思前想后便准备了一些山野的特产,松鸡野鸭等等,又走村串户的收集一些狐狸等动物的皮子。第三天天不亮,就去郾城寻周成。
马征一路急行,直到下午这才赶到郾城。将城里的所有的客店,一一寻找了一遍。这才打听到周成昨天就走了。
人没找到,现在就回去的话黑天在山里孤身走路又不安全。马征舍不得住客店,黄金商路上的客店贵的离谱。想起自己在郾城一路找来时,曾看到一座荒废了的小禅院,心想干脆到那里歇一宿吧,等到明早再回。
找小二买了些馒头和酱肉,拎着大包小裹,循着记忆,马征来到禅院里一看,禅院有两进。前面是大殿,供着一尊威风凛凛手持竹节鞭的大神。穿过大殿的后门是个小院,小院里有五间小房。整个禅院虽然积满灰尘树叶,但墙瓦还算完好。里面的家什也未曾破损。
原来,这间禅院才荒废了不到三年。约三年前,禅院里住着的几个和尚,不知怎么的就突然玩起了翘家——集体失踪了,甚至连衣服都没收拾就匆匆消失。
没了主人的禅院,官不能收,民不敢占。若是别的人家,恐怕主人不在那么久,瓦片都早被人搬光了。但禅院的东西没人敢搬,怕遭报应。
凡走这条商路的人都热别虔诚,这也造成了这条商路上的居民也跟着虔诚起来。这下子就便宜了本城无家可归的混混乞丐们了。他们各占山头,瓜分了后院的五间房,混混乞丐之流可没有打扫卫生的习惯,所以,看起来破败肮脏就是难免的了。
马征五间房都看了一遍,全部都是上了锁的。干脆回头,在前面供着大神的房里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安顿下来。房里居然还有扫帚,马征将自己要歇息的一角打扫干净,将包着皮裘的包裹垫在身后靠在墙上,再将盛着几只活野味的麻编袋子放在身边。取出馒头酱肉吃了。一天跑下来太累,就这么枕着包裹睡下。
这些日子马征忙的像被狗赶着跑的老鼠,天天都过得晕晕乎乎,直到躺在这不算破的破庙里,他心里还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外面都在传言自家儿子的不凡,更有人眼巴巴的送上三百两银子,这些事让他觉得自己好像被抛到云端一样不可信。可是白花花的银子是真的,而传说中那有鼻子有眼,笼罩着屋子的满天霞光,马征绝对想不到是因为自己粗心大意没留神把草垛点着造成的。
心里想着这些,头朝上看着破庙房梁,慢慢就被他看出点不对劲的地方:地上,墙壁都布满了灰尘和蜘蛛网,可是房梁上却干干净净的连一个蜘蛛网都没有,就好像有人天天打扫一般。
“咦!这房梁上有古怪啊。”马征嘀咕道。人要是发现不寻常的事,就难免好奇。好奇之下,马征开始转着头满大殿的扫描起来。眼珠子刚转到大殿屋顶的西北角,马征看到两点闪烁的红光,像两盏黄豆大的燃烧的油灯。再仔细看时,一眨眼的功夫又没了踪影。
再转到别处寻找,西边的房梁旁又闪过一抹快速流动的白光。禅院大殿的房梁要比一般人家的粗得多,又被漆成了黑色,黑白反差太显眼。人的眼睛捕捉移动物比捕捉静止的要灵敏的多,隐隐约约的马征感觉好像是大海碗粗的绸卷被人移动的样子。仔细聆听,房梁上却没有一点动静。
其时天已经昏暗下来,马征只当是自己一路劳累,有些眼花了。干脆不再多想,闭上眼睛蜷腿缩身的侧躺好睡觉。马征睡的很沉实,就像被关进了漆黑的箱子里,而且这漆黑的睡眠好像有重量一般压在马征的梦境里。
睡着睡着,马征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轻声喊他,初时离得很远,慢慢的原来越近,近到仿佛是贴着耳朵轻声细语。马征睁开眼睛,看见大殿的正中,从房梁上垂下一个巨大的蛇头,正昂着脖子看着他。
白色的蛇,足有大海碗粗,白雪一般的鳞片边上闪着七彩的微微光芒。也许是因为圣洁的颜色,也许是那条蛇微微裂开的嘴唇像是在微笑,马征心里一点害怕的感觉都没有。
白蛇冲着马征点点头,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别误会,真的是舔的动作,不是那种快速闪出,快速收回的吐信子,而是只露出一点点信子,在嘴唇上来回盘旋了一圈。
马征也不知怎么的,也朝着那巨大的白蛇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一个人睡觉啊?”还是那个清脆的声音问道。海山眼看着白蛇没有张嘴,却实实在在的知道,那声音就是白蛇发出的。
“恩,我是一个人不敢走夜路回家,才在这睡一晚的。”
大白蛇听了,看着马征的眼睛里明显露出鄙夷来,再配上那弯成S形的嘴,不用再说话,马征也知道它是啥意思了,心里头难免有点火。
“你别这么看着我,我可不比你,你看你这身板,走在路上谁敢惹啊?我要是走夜路,不是喂了虎狼就是被人打劫了。”
白蛇听了他的解释,得意的一笑,那个声音又响在马征耳边。
“别激动,别激动,咱慢慢说。小时候我就听人说了,这个……冲动是魔鬼啊。我可好多年没和人说说话了。”
“那是,就你这形象,谁见谁不怕啊?”马征小小的报复了一下。
白蛇S形的摇着头,冲他翻了翻眼说道:“你以为我变不成人形啊?只是你看看你们人类,两个笨拙的蹄子,走又走不快,跑又跑不动的。身子那么短,嘴巴那么小,一副恶心死蛇的模样,我是不稀罕变。”白蛇也不是饶人的茬子。
马征无言了,长那么大他是还第一次听说原来人的长相有那么多缺点呢。
“我说,别傻愣着了,你住了我的地方,好像要付点什么代价吧?我想想叫什么来着,保护费?……不对,唉,天天听那群混混说保护费,害得我只知道收保护费了。让我想想啊,我怎么就忘记那个词了呢,应该叫什么来着,噢……房租,对房租,你住了我地方,你得交点房租吧。”
“呃!……”马征更傻了,“我说,这地方不是你的吧?你说你一条蛇,能盖的出房子吗?”
“啧!啧!”白蛇上下点着头,用怜悯的目光看着马征,“兄弟,你坐着飞船打火星来的吧?”
“火星是那里?什么是飞船?”
“这个,嘿嘿,这句话是我小时候跟着主人学的,那时候我还住在安第斯森林里呢,好像有好几百年了吧,我也不知道火星那东西是啥意思。好了,咱不说这个,就说说房租吧,这个你是跑不了的,别想赖啊,大爷我生起气来,你小子担不住。”
“凭什么说这地方是你的啊?这明明是和尚的地方。”
“呃!我知道,原本是住着几个和尚的,可是那几个和尚太可恶,前两年吧,有一天他们不小心看见了我,就商量着要逮了我去卖给仙人。我一生气,就把他们全吞了。按你们人类的规矩,我杀了他们,那他们的东西都该归我,对吧?那我杀了和尚,这房子当然归我了,我的房子让你住,你就得交房租。”
“谁家定的规矩?我怎么没听说过。”
“你真的是打火星来的啊?人人都那么说,我都听了好几百年了,你竟然不知道?呃……你不会是想赖账吧?”说着,白蛇有些恼怒的吐了吐猩红的信子,冲着马征张开血盆大口,两颗剧毒的獠牙闪着蓝色的寒光。
“不赖账!不赖账!”马征急忙说道。
“那还差不多,别当我不知道,别人都说了,欠了钱要是敢赖的,那都是看不起债主认为债主好欺负,我可最讨厌被你们人类看不起,当初那几个和尚就是小瞧了我,拿几把破铁剑就以为能收拾我,结果被我一口气全给吃了……”
“那你要想点啥?铜钱?还是……”
“不要!不要,铜钱那玩意我见过,我要了没用。”
“那我那边的口袋里有几只野味,要不给你?”
“不就是几只野鸭野鸡的吗?你一进来我就闻到了,那东西小时候我就吃腻了。不要!本白蛇我现在吞光吸月,对吃血食不讲究了。”
“呃!那我就没东西可给你了。”
“那就先欠着呗!我老实,挺好说话的其实。”
“咳咳咳咳!”马征听了这话感到一阵憋闷。
“这么吧,你陪我说说话吧,我就不找你收利息了。你家住哪?你说好好的没事你进城干什么?你家是干什么的?地方大不大?……”白蛇连珠的问题就喷了出来。
马征老实的一一回答了。
“哦!你就是那个生了个孩子有祥光的那家啊,还是攥戒而生的呢,跟贾宝玉似的。怎么样,来跟我好好说说,那光是什么样的?戒指怎么样,好不好看?”
“这你也知道?呃……贾宝玉是谁?”
“废话!你说这郾城这万来个人,谁家有点破事我不知道啊。贾宝玉啊,我想想,是我几百年前听主人说故事听来的,那个贾宝玉一生下来嘴里就含着块玉好像。”
“我没看见什么光,那什么‘攥戒而生’其实就是孩子出生的时候,‘不小心’把接生婆手上的戒指给撸了过来了。”马征老老实实的说道。反正对方是梦里的一条蛇,他也不怕坏了名誉。
“呦吼!你家小子不错,合我胃口。那么小就会偷东西,不错不错!我小时候就听主人经常说,学会坑骗偷,走遍天下都不愁。啥时候有空把你儿子带来我看看!我还……”
“还是算了吧,孩子太小,您老别吓着他。”马征赶紧抢白。
白蛇昂着头翻翻眼说道:“那倒也是,那等他大了再说吧。”
“这禅院里好像还有人住吧?”马征怕他再提这事,赶紧打岔。
“有啊,有几个乞丐混混住这,我天天没事听他们吹牛叉,也挺有意思的。可惜那几个人太贪心,偷鸡摸狗的,要不我也能找他们聊聊。我就是就担心啊,他们万一再像那些和尚不知好歹,我还得吃了他们,要说吃人也没啥,可他们身上太臭太脏了,我不喜欢。唉……得,聊不成了,那些乞丐混混们回来了,我得继续潜水去了。我说他们可没一个好东西,你睡觉的时候精着点,明白不,以后你要是常来陪我聊天,我就不收你住宿费了。你要是敢不来,看我怎么找到你家去。我走了,拜拜了您呐!”说完一闪身,白蛇回到房梁上隐身去了。
马征迷迷糊糊的嘴里鼓捣一句:“莫名其妙。”然后翻翻身继续接着睡。
在禅院里占了后院五间房的租客们天黑收工回来,一看有人在大殿里睡着了,心中就恶心起来。这算是触犯了他们的逆鳞:“怎么着?想抢底盘啊?”
其实乞丐和混混看起来分属不同工作单位,但本质上是一家人,只是分工不同。一般乞丐负责乞讨和偷这个口,而混混负责敲诈、抢小贩和欺负一些弱势或者外地人这个口。当然,有时候两者也难免客串一下。
九州人口管得严格,等闲不准流动,若有正当的非流动不可的理由,那就需要里正的担保书,再到当地分管治安的衙门里申请,备案,交些铜钱,领一张凭证。等到了目的地,再去目的地衙门备案、交些铜钱,再领一张凭证。
若是没有这套手续而四处乱跑的,那你就等着打板子杀头或者充军吧。所以,混混和乞丐,其实就是本城人,只不过或者是遭了天灾,或者是惹了人祸,弄得家破人亡,这才做了乞丐和混混的。
失去了家业,也就没了户籍,属于黑户。外地不敢去,只好仗着熟悉,在本地混口饭吃。乞丐也好,混混也好,上面都必定有个管理员。那些做管理员的,手眼都能通到专管户籍治安的衙门,只要混混乞丐按时交足孝敬,那就能保证你在本城没事。
五个房间里共有大小乞丐混混二十多人,回来后一看有人抢地盘,就聚在一起召开扩大会议,议题就是那个睡在大殿里不长眼的乡巴佬。乞丐混混都是眼尖之辈,一眼就看见马征背后包裹里装的是皮裘。
黄金商路的冬天很冷,皮裘行市一直很好。据乞丐估计,那包皮裘出手就能有十几二十两的收成。况且旁边麻袋里还不时有类似鸡叫和蠕动的动静,肉啊那是。乞丐们想偷只鸡,又是侦查又是半夜行动,还要担着被抓被打的风险。现在眼见送上门的吃食,那还能不心动?
在怎么抢方面,他们都是行家里手,不会起什么争执。分歧的关键就在于抢不抢,说来也是,你说马征好死不死的睡在大神的眼皮底下,这要是当着大神的面抢劫,会不会遭报应呢?
争论了一会,其中有一个机灵人,叫路遥的,原本家里是铺户籍,因为家里的砖茶生意被本城新任县令大老爷新纳的小妾的哥哥家看中,被衙门点名给朝廷办特贡。
所谓的特贡,就是一些稀奇古怪不在常例里的东西,比方说,一种可以入药的毒蛇,或者皇帝突然心血来潮,想玩的蛐蛐,再或者某大人想讨好皇帝,知道某地有某样稀奇玩意,比方说湖里江里的某种造型好的石头什么的,就会特别划出几户人家来办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是好弄的吗?好弄的还叫稀奇玩意吗?弄不到,那你花钱买也得买到,买不到就等死吧。所以,谁家沾上特贡的役,就是只能等着先被几次三番的催促——这催促可不是空口白话,那是打得死去活来。催个三、四次后紧接着的,就是家破人亡。
倘若殷实的人家,卖房卖田花高价求购,侥幸办到了东西,那更简单,能使坏让你特贡一次的主,还不能歪歪嘴能让你特贡第二次,第三次吗?
路遥家的砖茶,有自家炒茶叶的小作坊。而新傍上县令的这家是农户,真是世家大户的话,谁给一个小县令当小妾啊?这户自从出了一个傍上县令的闺女后,就琢磨着怎么整钱,这不,看上路家的砖茶作坊了。
如此被人惦记上,一来二去的算计,路遥家也只能家破人亡了。现在这户人家也只剩下路遥这一根独苗了。这还是路遥人机灵,及时潜逃的结果。这个国度讲究把人往死里整,绝不留下敌家后人做后患。
现在,路遥的这个机灵劲就显现了出来,越众而出,说道:“你看你们说的这是什么话!咱们这怎么叫抢呢?那小子居然敢在神仙的大殿里睡觉,那不是亵渎神灵吗?咱们这是抓他下来给神仙赔罪,明白吗?神仙庇护,咱们才能在这里有个安稳房子住,做人要讲良心啊,咱们能容忍这个泥腿子冒犯神仙吗?”
众乞丐混混一听大喜,这就是把婊子的牌坊立起来了,下面就可以具体讨论怎么惩治这个冒犯神仙的人了。众人一致举手表决通过了要钱不要命,只将马征赶出大殿的提议。
其实这招更狠,所谓借刀杀人就是这样。城里实行宵禁,也就是说,夜晚禁止出门。凡是巡逻的城防军抓到违反宵禁令的人,那就是下大狱的事。大狱这东西不是那么好下的,一旦沾上官司,那也只能等着家破人亡。
自己杀人,总要牵扯到麻烦,不如交给官家来杀。众人商议布置妥当后,路遥整了整有些破旧的衣裳,带着混混里勉强挑出的几个还算高大魁梧些的来到大殿,众乞丐都蜷缩在后院一角,暂时不出头。混混就有一点比乞丐好,工作服的档次高点。孬好落个完整的囫囵,装起正常人来,比较接近。
路遥一招手,混混们把马征给围了起来,都双手抱着胳膊,调整好恶狠狠的眼神,摆好了凶恶的造型。然后路遥跳起来重重一脚踹在马征大腿上,还好马征结实又年轻,才没被这一脚将大腿给揣骨折了。
马征这边做完大白蛇的梦还没睡一会呢,就被踹醒了,睁眼一看被一群干巴巴的大汉围着,连忙站起来。
只见路遥叫道:“大胆泥巴腿子,竟敢在神仙大殿里摆出不雅的姿势亵渎神灵,真是生可忍,熟不可忍!来人,给我掌嘴!”
可怜冠冕堂皇的话都没说完整呢,立马就有早做好准备的两人越众而出,一人一巴掌抽在马征脸上。
马征只听到耳中一声巨响,然后头晕眼花的就意识模糊起来。路遥看他挨了巴掌就低着头,不知道他是被打耳刮子捎带扇中了耳朵,震的大脑蒙了一下,暂时失去六觉的感知。只认为他是好欺负的懦弱性子,没见识的泥腿子。心道:“看来备用的方案是白准备了。”示意打人的停下手,准备再吓唬他两句,就让他乖乖留下东西滚出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