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自雄一拍他的后脑勺说:“行了,别他妈装情圣了,人家都走远了!”叶初云揉揉后脑勺说:“哦,走远啦,我是怕她有什么东西忘了拿掉头回来,到时候看到我这么忠贞不渝的样子恐怕是万般爱怜一起涌心头,甩开宁别瑜的手就往我身上扑,拦都拦不住。”
“你那样儿太恶心人了。说正经的,这三个土著怎么处理?”
叶初云看着地上还晕着的那三位——一个是失血过多,另外两个应该是脑震荡了。“绑起来吧,省得他们回去通风报信。”
郭自雄拍拍胸脯松了口气:“还好,我还以为你一刀一个要杀他们灭口呢。”
“他们是野兽,我不是。”
叶初云拾起地上的屠龙刀,割了一点藤蔓,然后带领着郭自雄把那三个原住民捆得结结实实。阳澄湖大闸蟹上市的时候什么样他们就什么样。收拾妥当了,郭自雄拍拍双手,扭头对叶初云说:“你走吧。”
“啥?你说啥?我走?我为什么要走,走去哪里?”
“刚刚姓宁的不是说了,你女朋友在西面,生死未卜。我一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心里挂念得不得了,你去吧,没事儿,救人这点小事我一个人也摆得平。”
“你一个人摆平?你凭什么摆平?你被摆平还差不多!我答应过你的事情我就一定会做到,说好跟你一起去救人就一起去。我像是重色轻友这种不讲义气的人么?你少他妈废话,跟我走,我们上路!”
郭自雄盯着他,举起拳头,往他胸口轻轻地捶了一下:“走,我们上路!”
丛林里的路的确是不好走,地上铺满了树叶,有些叶子积得时间长了,都已经腐败成泥,一脚踩下去腿就陷下几寸。两个人就这么在树丛间穿梭,一脚深一脚浅地朝着东北方向走去。
地势渐渐开始走高,叶初云知道他们走对方向了,正往宁别瑜说的那个山头前进。路却是越来越难走了,原始丛林里的山路并不像大家平时娱乐登山时候爬的山,累了可以坐坐小石凳,渴了可以跟挑山夫买两瓶矿泉水,走起路来也轻松,有一节一节的台阶让你嘣哒,台阶的两边还时不时的出现几个写着“乱丢垃圾死全家”的垃圾桶。在这里,你只能弓着身子趴在地上走,一站起身就可能因为重心的问题滚下山坡,有些实在太陡的坡他们两个只能拉着身边的树做推力前进。爬这种山对叶初云来说是家常便饭,但是落在郭自雄身上可就麻烦了,他本身自重就重,一生与身手矫捷这四个字无缘,平时唯一的体育运动就是套管运动,所以他的右手肌肉特别发达。叶初云爬十米他最多爬四米,喘气的那会儿功夫又得往下滑两米,但就是这样,他仍然咬着牙挺住了,用他坚持不懈的努力与小山坡抗争着。
两个人终于爬上了山顶,站在山顶俯瞰山脚,游目骋怀,放眼望去,一片郁郁葱葱,虽然充满了危机,但是自然之美的的确确是妙不可言。环山四野,远处还有更高的山峰,这个岛似乎看不到边,幅员辽阔有点超出叶初云的想象。两个人矗立在山头,如果可以搞个摄制组的话,镜头从直升机的角度打下来,从他们身后绕到身前,再给个特写,背景乐配上《勇敢的心》的风笛曲,这气势,绝对可以拿去给《动物世界》做片头。
郭自雄狠狠地吸了一口山顶新鲜的空气,然后吐出蕴藏在体内的化学气体,用尽全省力气大声呐喊:“宁别瑜——”这一声雄浑的呐喊,响彻天际,“宁妈妈”的名字在山谷树丛间不停地回荡……
按照宁别瑜临别时候的最高指示,爬上了山坡接下来就应该进树林子了,可是郭自雄眼前,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树林子,东南西北都是林子,四面八方全是林子,一脚踩下去除了林子还是林子,也难怪他会想侵犯宁别瑜的母亲了。
“别着急,他不是说走进林子以后要找一个湖么?按照他柴火似的细腿,我猜想他从土著的聚集地跑出来也跑不了多少远,这个湖应该就在不远的某处。”
“那么那个某处能不能麻烦您指一下?我一眼望去是望不见什么鸟湖。”
叶初云沉吟了一下子,然后说:“你再来吼一下,尽量把音量放大,至少得比刚刚的大,吼的时候你姿势我看着有点别扭,但是内容我喜欢。”
郭自雄不知道他想干嘛,不过还是打算照做,他又是深吸一口气,卯足了劲,脸憋得血红,接着一鼓作气地爆发出来。
这一声比刚刚那声还要赫亮,林子里的鸟受了惊,纷纷扑扇着翅膀一通乱飞。叶初云眯着眼仔细地观察着,郭自雄一屁股坐到地上直喘气。“大雄你这样不行啊,怎么这么虚?该补补了。”
“老子的腰子割下来净重顶你的两个,我还用补?我说你刚才瞎看什么呢?看出点名堂没有?”
“看出来了,可就是不告诉你。”
“你个*玩意,看出来了我们就赶路吧,时间不等人,一会儿就天黑了。”
“你就不追问我一下么?”
“追问你个球,我他妈的就不满足你的虚荣心。”
“你就问一下吧,你不耻下问一下我就告诉你。”
“别吵,小鸟在前面带路,你个鸟人快带路哇。”
“你真的不考虑一下了?你很划算的,只要问一下就能知道答案。”
“你烦不烦啊,快走快走。”
两个人的声音越来越远,渐渐没入了树林。叶初云在前面带着路,朝向鸟儿聚集最多的地方前进。鸟也是要喝水的,所以在那个地方,一定有着水源,说不定就是他们要找的湖。郭自雄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么相信这个看上去实在是不怎么可靠的人,但是每每当他做出一个决定,自己就会毫无保留地拥护他,哪怕他没有跟自己解释任何东西。
天渐渐黑了,这是遇难者在这个岛上即将度过的第二个夜晚。夜幕笼罩在这片沉寂的树林中,少了一份和煦的美,多了一份神秘的美。此时此刻那俩人正蹲在一颗千年古树的后面,眼睛望着不远处的那片祥和的湖。叶初云的判断没有错,他们也没有走歪路,很顺利地来到了湖边,兴奋的他们躲在树后面已经半个小时了,可惜,没有看到半个原住民。
郭自雄蹲得腿酸,不禁骂了一句:“这群土著去哪儿了?这里毛都没一根,该不是姓宁的这个龟蛋骗我们的吧?”
“他虽然不怎么招人待见,但是这件事他没必要骗我们,你别心急,我们再看看。”
“奶奶的,真让人火大,还要等,等,等,等到什么时候……嗯?你看那儿。”
本来沉静的湖畔,忽然传来树叶沙沙作响的声音,只见枝叶中冒出了一个人头,探头探脑的,一看周围没动静,就挤出双臂,把自己整个身子撑了出来。接着,又有十几个人像他这样先是探出了头,然后从树杈上钻了出来,不一会儿,湖边的每棵树上都冒出了三四个人影,加起来竟然有四五十人。这些人,就是他们要找的原住民。这群原住民们生活在湖边的树上,那些树盘根错节,只要在枝杈上稍作修整就可以睡人,繁茂的枝叶还能够为他们挡风遮雨。于是这些原住民就把树当成了自己的家,吃喝拉撒都在树上。由于太过于隐蔽,以至于叶初云和郭自雄来了半天了也没发现。
几个原住民抖落抖落身子,手舞足蹈地来到湖边,把树枝堆在了一起,然后在湖边升起了篝火。其中一个把一根长矛竖着刺进地里,然后在另一头插上了一个人头,郭自雄虽然只看到了一个轮廓,但是也知道那就是卢超的人头。而他的身体,就在篝火的边上——所有内脏都被掏空,洗得干干净净,皮也全部扒了下来,肉呈殷红色,撕裂的口子里还留着凝固住的血痂,手指甲和脚趾甲也被抠了下来,整个身子被两根垂直交叉的木棍支撑开,就像酱鸭一样,被钉在树干上。周围的虫蚁闻到血腥,都爬了过来,那躯干上,布满了蚂蚁蛆虫,还有苍蝇绕着飞来飞去,简直满目苍夷。
陈伶俐和朱诚震也被关押在其中一棵树上,手脚都被死死绑住,几个身材高大的原住民爬上了树,拽住他们的头发把他们拉了出来,两个人不停地哀叫着,但是没有人同情他们。所有的原住民都手拿着木矛“哦,哦,哦,哦”地兴奋地喊着。对他们来说,眼前的这两个人只是他们今晚的祭品,只要把他们在仪式上杀了,接着就可以饱餐一顿了。
在树上的原住民仿佛受到感染,也兴奋了,拽住头发的手也不松开,另一只手拍打着自己的胸脯,然后一跳跳到他们两个人的身后,双手一推,直接就把这两个人从树上扔了下去。五六米高的具体垂直落地,他们的身体撞地,扬起一片灰尘,摔得他们七晕八素的,好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郭自雄在一旁看的火起,就要冲上去救人,叶初云一把拉住他,“别冲动,你这样非但救不了人,还把你自己搭进去。”
“那你说怎么办?”
“嗯……你跟我来。”
两个人慢慢地退了回去,又进入了茫茫丛林。叶初云递给郭自雄一把刀,说:“你拿着这刀,然后帮我去砍蔓藤,越多越好,越长越好。”
“你干什么用?”
“你不是很牛*么?有本事别问啊。”
“不问就不问!”
郭自雄虽然心里不满意,但是工作效率还是很高的,一会儿功夫就砍了十几根又长又粗的蔓藤。叶初云那边也没闲着,他把砍下来的蔓藤都绑到了两棵树的中间,隔个几十米就绑一条,隔个几十米就绑一条,一直绑了三十条才罢手,最远的那条距离原住民的聚集地已经有了两千多米。这还不够,叶初云在绑完蔓藤之后又在一路上挖了大大小小几十个坑,这才算完事。这次郭自雄学乖了,虽然心里是十分好奇,但是嘴巴却闭得紧紧的,绝口不提爱你。
两个人又回到了刚才躲藏的地方蹲着。原住民们已经围着篝火坐了一圈,不停地挥舞着手中的长矛,口中唱着不知道是什么调子的民歌:“吼吧不吧不不不吧,吼吧不吧吼吼吼吧……”(歌词大意:东方红,太阳升,嗒嗒滴嗒滴嗒滴嗒滴嗒……)
而陈伶俐和朱诚震就被绑在篝火的最顶端,他们脚下的木柴还没烧着,但是火苗子正在琤琤地往上窜,只要过不了一刻钟就要烧到他们。郭自雄心急如焚,说:“你要我干的我都干了,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接下来很简单,我会出去引开他们,等他们人都走了你就去救人,懂了吗?”
“你一个人怎么行!”
“放心吧,我跑起来总比你快。到时候救了人,我们在西面碰头。记住,你带着他们去西面。”
“我还是觉得太危险,我们再想想其他辙。”
“没辙了,再想他们两个就该被烧死了,就这样吧。我命硬,死不了的。”叶初云笑了,拍拍郭自雄的肩膀,说,“我记得我们刚刚见面的时候你挺不待见我的,但是后来从机场到船上这一路你却对我不错,这是为什么?”
郭自雄沉默了一会儿,他虽然不喜欢这么煽情的气氛,却还是开口了:“因为你曾经跟文斌说过我虽然不喜欢蒋仁康,可是宁可光明磊落地揍他一顿也不会搞小动作。就冲这句话,我交你这个朋友了。”
叶初云想起来了,是蒋仁康丢钱包的那件事,他从来没想过有人会因为自己的一句话而把自己当作朋友,这样的人不是没有,而是太少。他也知道,郭自雄跟柯文斌有一点很像,就是看重义气二字,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他一旦说了把你当朋友,哪怕是肩并肩上刀山手拉手下油锅都是一往无前。所以他明白郭自雄这句话的分量,这是一个男人的自白,也是一个男人的承诺。
“大雄,我叶初云看得上的人不多,你算一个。”
说罢这句话,叶初云就走了出去,在原住民的睽睽众目之下走了出去。叶初云抛开了对死亡的恐惧,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怎么才能引他们全部出动?有些反应过来的原住民已经拿起了长矛盯着他,随时警戒着他的一举一动,热闹欢欣的气氛使他们暂时忘记了战斗,即使对方只是一个人也没想起要去捕猎他。
“你们这群傻*,世界上最傻的土著就是你们了!傻啊傻啊……”叶初云尝试着用孟加拉语辱骂他们,接过发现他们根本听不懂,反倒是自己手舞足蹈的活像个傻*。用语言这招是行不通了,叶初云看到了清澈的湖水,顿时来了主意。这种靠水吃水的土著对着自己守护的湖水有着独特的执着,他们把水看作至高无上的神灵,因为水给了他们生命,即然这样那就好办了。
叶初云不急不躁地走到湖边,拉开裤子拉链,掏出了小云哥,然后哗啦哗啦……一边尿,一边带着鄙视的神情看着离自己最近的原住民。原住民们愤怒了,他们出离地愤怒了。作为当地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还从来没有被人这样藐视过。此人该死——这是原住民们没有商量过却得出的一致结论。男女老幼全都奋起,抄起家伙就冲着叶初云奔去。
叶初云一看人全来了,一个哆嗦滴掉了尿头,一边把小云哥送回家一边拔腿就往西面跑。他的身后,是四五十个双眼通红杀气冲天手持刀枪一拥而上的土著。
很快,来到了绑第一根蔓藤的地方,叶初云灵巧地一跳,跳了过去,后面的原住民可就惨了,跑在最前面的看不清路,顿时被蔓藤绊了个大跟头,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这也就算了,后面跟着的人也刹不住了,多米诺骨牌似的一个接一个地压在前面的人身上。这下最前面的人可倒了血霉,被压得跟A4纸一样。
叶初云高兴地蹦蹦哒哒,他绑的每一根蔓藤都有记号,走起来跟在自己家后花园散步似的。每越过一根蔓藤他的自我感觉就特别好,嘴里哼唧着:“我是牛翔,得啦啦啦,我是牛翔,得啦啦啦……”
过了大约二十根蔓藤,叶初云有些担心了,怕这些原住民不肯吃亏了要掉头回去,可是这些原住民的执着超出他的想象,一个个红着眼,发扬着二杆子精神前赴后继。野兽就是这样,他们没有思考的能力,不会权衡利害得失,他们只知道贯彻自己的愤怒,追逐自己的目标,哪怕自己伤痕累累。这下叶初云又要担心,这次担心的是他自己,到时候该怎么脱身?
这一路,蔓藤消灭了二十个人,大大小小的坑也崴了十多个人的脚,此时的叶初云的前面,已经没有任何陷阱可以做他的屏障了,但是身后却还有十个左右的原住民挥镐抡锹地找他拼命。他现在能做的事情只有一件:撒开丫子逃命。
这样的逃命他并不陌生,体力是这场追逐战的关键,他知道这群原住民也就是好个面子,被自己折腾了一夜已经是强弩之末,只要再跑个两三公里就可以甩掉他们。
前景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慌不择路的叶初云跑进了死路——面前,是一个数百米高的悬崖,身后,是十个饥肠辘辘但是即将得尝所望的土著。
一切,都变得绝望。叶初云只有两种选择,第一,跳下去摔死,第二,不跳下去,然后被抓回去烧死。他落寞的眼神望了望崖底,做出了选择——还是跳下去算了。
“桐桐,萱萱……瑶瑶,我走了,你们可要想我啊,一天想三遍……”叶初云终于可以体会到丁蟹跳楼时是什么感受了,他悲愤地大喊一句:“方展博,我恨你!”
他消失于悬崖,跌入了重重云雾之中,在万有引力的作用下,朝着深不可测的悬崖底部飞似的坠去,犹如进入十八层地狱,而永世不得超生。
叶初云,跳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