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鸣伴着晨光透进小窗,肖哲睁开眼,拉开蚊帐,从床上起身到屋外。
乡村特有的气息扑面而来。在门槛也可以望到那边田中的稻田。外公家养的大黄土狗趴在那棵樱桃树下,半眯着眼,而且可以看到肚子微微瞟肥,大抵是因为伙食太好,长出了肥瞟。樱桃树上已经没有樱桃了,只剩下浓密的树叶,樱桃早已经被村里顽皮的孩子吃掉了。一个铁笼子里关了几只白色的兔子。大大的铁笼显得有些孤寂,几片菜叶被啃得七零八落,甚至排骨——兔子其实这是要吃肉的。一只猫从厨房缓缓踱出来。那是一只普通的虎纹猫,很显然,也因为供养过分充足养了一身肥瞟。看起来已经失去了健步如飞的能力了。猫咪踱到肖哲脚边,对着他的小腿蹭了几下。肖哲哑然失笑,一脚轻蹬在猫肚子上,猫顺势滚到地上,慵懒的叫了一声。双眼眯着,露出一副享受的表情。外公家的动物几乎都是娇生惯养,本身并不是什么娇贵种而只是农村的土产。不过,大抵已经失去了什么动物本能了吧。例如那只肥到运动困难的虎纹猫。
肖哲逗了逗虎纹猫,可惜肥猫没什么兴趣。肖哲只好讪讪地去厨房后边用井水洗手,刚好看见外公从山上下来。
“外公。”肖哲笑着叫道。
外公笑眯眯的,“起来了哇,走,去吃早饭。”肖哲应了一声,和外公一起到堂屋吃饭。
早饭是红苕稀饭和农家的辣酱中腌制的洋姜,还有三个鸡蛋。鸡蛋应该是从附近人家买来的,外公家是没有什么田或者家禽。若非说有什么动物的话,大抵只有那些娇生惯养,一身肥瞟的猫,狗和兔子罢了。屋后倒是有一片小田。不过里面都是些葱或者蒜苗一类不怎么需要照顾的植物。坐落在乡村小宅的外公。不需要种植农作物来维持生计,因为他有一群好儿女。
肖哲吃的很快,外公很高兴看着肖哲把一个土鸡蛋吃下去。肖哲这一辈,也只有肖哲可以不厌恶土鸡蛋。而肖哲有是他最喜爱的孙辈。作为孙辈中的幺孙。身上寄托了几乎一个大家族中所有人的爱。
吃完了,肖哲将碗收到厨房,在桶里将碗洗净,肖哲闻到一股子中药的淡香。药罐子中有肖哲的药,从石家古方中取出的药方。作用大抵是固基培元,修身养气。药方的药材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物,而大多数是后山就有的,少部分都可以在药材店买得到。药性不猛,适合长时间服用养生。特别是肖哲这种天生不足的人来服用。所以前生肖哲才可以考入军校并变态地训练自己却没有大问题,与这中药是密不可分的。
肥猫吃着早间的剩饭,厌恶的将红苕弄到一边。一双眼睛瞟着肖哲。这只肥猫不喜欢乱钻,夏天还常常在院落的小木盆中洗澡。这只超越常识的猫,存在就是一种奇迹,故而身上没有什么虱子之类的玩意儿。和长久趴在樱桃树下的大白狗比起来,肥猫更狡猾,有时候那双眯起的眼睛会透出成精一样的狡猾。大黄狗则就像是一个老者。闲暇的时候就在田埂上走走,饿了就跑到厨房外轻咲,外婆就会将剩饭或者是吃不完的肉给它。不过通常外婆是会给这条大黄狗盛饭的,有时候还给它打两个吃不完的鸡蛋。所以对于村中其他人家用来看门的狗来说。大白狗几乎可以说是营养过剩了。
肖哲将菜叶扯下来一把,走到关兔子的笼子外,肥猫双目灼灼地望着肖哲手上的菜叶。这只猫有着接近恶俗的饮食习惯——我们家人是不吃鱼的,所以一旦有渔民送来鱼,一般都是这只猫吃了的。更可恶的是,生鱼他还不屑一顾。所以它才长这么肥。没有谁家用来逮耗子的猫可以隔三差五的吃到一顿大鱼餐。所以当他看到外表奇特的东西的时候,就会露出一种渴望,比如从外地带回来的火龙果,比如肖哲手中的菜叶。
肖哲恶趣味的扔了一片菜叶在它脚下。肥猫嗅嗅,似乎没有什么异样。就用爪子按住菜叶,一口咬在翘起的菜叶头上。然后肖哲看到了异常幽默的一幕,肥猫连续打了几个喷嚏,将菜叶生生打了出来。肥猫看了看地上的菜叶,再抬头幽怨的看着捂着肚子大笑的肖哲,讪讪的迈着畸形的猫步,离开了这个伤心地。那啃了一点的菜叶被肖哲捡起来,丢进了兔子笼里面。三只兔子涌过来吃菜叶。
“是时候吃兔子了,长这么肥……”肖哲喃喃说道,不过兔子们浑然不知,此刻他们已经被肖哲盯上,准备将他们弄进油锅,做一顿连大白狗和肥猫都有份的兔肉大餐。
忽然有个村民提了两个大西瓜进来了,看见肖哲热切地向他打招呼,肖哲抿嘴微笑。村民把自家种的西瓜放在院落一角,那一角堆了不少农作物,几乎都是村民送的。丰收某些东西时候,外公家几乎都有不少人送东西来。肥猫闪着幽绿的光踱了过去。这只嘴馋的肥猫!
肥猫打量着西瓜,用它唯一还存在的“生物本能”判断,这是可食用的。
肖哲对他置之不理,肥猫用爪子挠西瓜,在上面挠出几道爪痕。阳光带着清晨的妩媚,洒落到世界一隅的这里。这只属于肖哲和肥猫的小世界。肖哲那比寻常孩子矮的身体,此刻却忽然模糊起来,那双有些微微淡然的眸子,就像从无尽岁月透出来一般,在此刻,宁静的世界,不知,未来又会怎样……
肖哲出了院落,路过樱桃树的时候,大白狗突然睁开了眼,从地上爬起来,跟到肖哲背后,悠闲地走。温暖的阳光照射在肖哲的身上,感不到丝毫夏日的炎热。大白狗和肖哲并排着走,刻意保持和肖哲的一致。
离外公家两百步的地方有个小池塘,有个村民牵着大黄牛,大黄牛在喝水。当肖哲走进的时候,村民朝她咧嘴一笑,肖哲也微微一笑。这便是乡村和冰冷城市的最大区别。在乡村即使互不相识,他们也会咧嘴一笑,用只属于乡村的淳朴向陌生人示意。而这,是城市所没有的。哪怕公益广告中的微笑再怎么温暖,也无法掩盖冰冷城市中机械般的冷漠,怎么也比不上此刻这咧嘴一笑的温暖。
沿路的桑树,叶片发出一种墨色的绿意,已经无法用来养蚕了,不过桑果倒是初显了痕迹。大白狗一如既往的悠闲。比肖哲还要悠闲。泥泞的大路,闻得到从旁边传来的稻花香。这个村庄并没有后世那般富足,故而路还是泥泞的。肖哲哼着前生的小曲。从路边摘了一片薄荷叶,含在嘴里,贪恋那微微的凉意。他又摘了一片,在大白狗面前晃悠,大白狗无视了,并没有像那只肥猫一样幽幽的看着薄荷叶。肖哲尴尬的将薄荷叶扔掉。大白狗又跟上肖哲。在田埂上有农人行走,忙碌的他们和悠闲的少年哥和狗格格不入。夏日初显灼意,肖哲觉得有些微热了,泥泞的大路边,有许多的野草。一束狗尾巴花林立在野草堆中。肖哲停下来,大白狗亦然。暮年的老狗看不透肖哲此刻望向那束狗尾巴花的眼神。“那一束,狗尾巴花的芳华……”肖哲喃喃道。
大风起,卷起微微草苏。漫天飞舞,漫天送葬,而那狗尾巴花随着风左摇右晃。
“微茫渺然独一身,年少轻狂未成人。沉浮半世若浮萍,枉成功名不成文。”谁可以料得未来?
大风落,一切终归于平静。大白狗听不懂那首诗,所以并未有多大的改观。而肖哲却多了一分少年人的愁思。不枉一生,什么时候,可以不贪虚名,不贪浮华,不畏权贵,不取孬财,不妒英才,不复昨日,不忘德忠。可惜可惜,那一束狗尾巴花,才可以这般完美无暇。
肖哲此刻走到了村口,村口在山坡上,有一棵不知生长了多少年的樟树。肖哲做到树下。大白狗趴到肖哲身边。享受樟树下的阴凉。天边的云缓缓滑动,并没有变换莫测,平淡的乡云。山坡上可以看到稻田的全景和那边的房屋,偶尔传来几声蛙鸣和村中的狗吠。大白狗已老迈,已经十多岁了,是外公从山里捡来的。据说曾经一口咬死过发癫的山羊。不过此时肖哲却看不出这条老狗是如何地凶猛。只依稀的感觉到,老狗身上如同垂暮老人一样的悠闲与淡然。肖哲就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比不上这条老狗。悠闲恬淡,淡然处之。而很多人,都放不下,例如,肖哲。
四川的乡村中,弥漫着一种悠闲和湿润。空气中漫着烤红薯的芬芳,没有什么危险的虫蛇鸟兽,所以乡村就这样的宁静,光华磨不了浸入骨子里的闲适。下午常有打牌,下棋的人,引来一众人围观。小孩子可以自成一方,乡村的小孩子更多了一份野性和灵气。城市的书呆子,从小就泯灭了个性,所以在很多年之后,才会有那么多来自乡村的凤凰男、凤凰女在城市缔造了一个又一个让城市人仰视膜拜的传奇。
我从不向往大城市的繁华喧嚣和灯红酒绿,我更喜欢小城市的宁静闲适。也许是我骨子里的四川人的闲懒被体现的淋漓尽致,所以我一直都慵懒闲适的过着每一天。
在每一个早晨,我都会捧着一杯微烫的白水,在紧张有序的学习环境中,默默的望向窗外,然后等到水的热量散尽之后,才开始我的一天。我也从不给自己太大的压力。所以我每一本书上都写了“平常心”。
或许是我太没有野心,太没有激情。然而我宁愿一直这样闲致,也不愿激情之后的冷淡和激情之后的喧嚣。我亦从不会假装小资的品茗或饮咖啡。我所喝的茶叶都是一个味,我喝咖啡是为了提神。我只觉得,只有乡村的淳朴和安详宁静,才是最幸福的。无所谓收入,无所谓国民增长指数。然后平淡一生,最终老去,又重归于虚无。肉体泯灭在时空之中,没有人还记得我。
只在悠长的时空里激起一点水花,随后一切归于平静。
没有音乐可以代表乡村,大抵只有村里的二胡,可以偶尔在平静乡村激起涟漪。外公家有一台古琴,只可惜肖哲学了不长时间就放弃了。而那个叫了他十九年哥哥的小丫头,弹了一手好琴。
远远看到一辆悍马在乡村公路上颠簸。少年从树下站起来,狭长的眸子中,有一丝不安。“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了。”老狗热切地摇着尾巴,眼中的热切与少年眼中的不安形成鲜明的对比。
悍马稳稳停在村口,前门下来一个不是很英俊但看起来很成熟的男人。随后他有些让人跌破眼睛的屁颠屁颠的去开后门。看起来分外滑稽。一位少妇,完美的面容和男人形成鲜明的对比。少妇手里拉着一个大概四五岁的女孩。小女孩小心地从上面跳下来。大白狗迎上去,摇着尾巴,少年也带着笑,隐去那丝不安。
“姐,姐夫…”面容姣好的少妇笑着掐了掐肖哲的脸,男人嘿嘿的憨厚的笑。
“潇潇,来,让姐姐亲哈…”少妇在肖哲的小脸上亲了一下。肖哲的面色一瞬间有些不自然。“姐……”
“哈哈,还害羞了嗦。看看,这个是你妹妹,记到是妹妹哦,喊他圆圆嘛…以后照顾好她哦!”姐有些恶趣味的说到。
“额…好。”现在肖哲不能暴露出自己的智力,也许和前世一样也不错。那个本该是侄女的丫头,叫了他一辈子的哥哥……今生第一次相遇,又将会是一段孽缘么?
一行人走向外公家。
前世肖哲一直疑惑为何姐那样完美的人会嫁给他。而姐是这么给他说的。
“一个女人的青春是有保质期的,也许我一生都没有遇到让我一见倾心的男人。兴许是我的眼光太高,但很高兴我遇见了他。”姐说到这里的时候笑了。“一个男人可以放下他的大男子主义,尊老爱幼,和心和气,还一直关心我爱护我。我想我没有理由来拒绝他。有时候爱情不一定浪漫,浪漫只是滋生的冲动,而唯有平淡生活才可以酝酿出两个人的爱情。他给了我生活。虽然不是很浪漫,然而我却被他感动了。女人一辈子有很多选择,她是我一生最好的选择。”
那个睿智的女人被那个平凡的男人攻陷。男人没有相貌没有家世。然而为了姐,他硬是成了一个“天字一号凤凰男”。他很少说话,脸上总是洋溢着温和的笑意。即使最落魄的时候,都一直为敬老院做事,给希望工程出力出钱。一直到现在亦是如此。他在做事的时候,总会穿上破旧的工作服,因为他觉得,老人喜欢得不是那些成功人士,而是喜欢那些贴近他们的,真心对待他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