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和六年,并州大旱,粮食颗粒无收,饿殍遍野,以前繁荣的沾县城也变得萧条了。
天下大旱,打到的猎物也变少了。由于东西不多,陈耿带了孟昉去给城里的客栈送了几次货以后,就放开手让孟昉一个人去了。这次运气好,竟然在深山里猎到个百年难遇的白虎,陈耿和杜叔早乐开了花,杜叔竟然说动了他儿子,和孟昉一起去,说让孟昉带他看看,见见市面。由于年龄相差不大,孟昉也乐意带他去。见了面孟昉才发现,杜叔的儿子与他想象中的形象差别很大,他一直以为身材矮小的高叔的儿子应该也是个小个子,可是现实面前的这个人,身材高大,满身肌肉,更为难得的是人也不显得呆板,一对贼亮的小眼睛,似乎藏着很多鬼点子。
杜家儿子两手背在身后,抬头望天,用眼角的余光瞟了孟昉一眼,“我叫杜长,听我爹说,咱们同龄,不过似乎你比我大上几个月。按常理来说,我应该叫你一声大哥——不过呢,看你白白净净的,年纪显的比我还小,出去了,说是我大哥,恐怕都没人信。”
这小子活脱是孟昉以前生活的翻版,吊儿郎当,干什么都很拽的样子,只是最近的经历,使他多了份稳重,少了点轻浮。孟昉暗地里笑了笑,看着他,等着他的下文。
“这样吧,咱们比试比试,谁赢了谁做大哥。别说我欺负你啊,比什么你定,摔跤、扳手腕、射箭都行,愿赌服输。”杜长的小眼睛转了一转,很“大度”的说。
这小子猎户出身,一身的肌肉,不知比孟昉壮了多少,从小习的箭术,比他这个半路出家的人也好很多。表面上似乎很大度,让孟昉自己定规则,但是常人都能看出来,他明着欺负孟昉功夫、力量、箭术都不如他,不过孟昉岂会让他如意。“摔跤,扳手腕有什么意思,太过老套。”
“那你想比什么?”
“比这个。”孟昉从地上捡起两片树叶,给了他一片,“咱们比谁扔的远。”
“这算是什么比法啊?”杜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疑惑的看着孟昉说。
“你怕了?”孟昉笑了笑。
“孙子才怕。比就比,谁怕谁,我就不信,我没你扔的远。”
“好!”这小子到底是年轻气盛,经不得人激,“咱们站一起,无论用什么方法,只要谁能把树叶扔的远,谁就做大大哥。别说我欺负你,让你先来。”孟昉学着他的口气说。
杜长皱了皱眉头——比扔树叶,这小子是一百个不情愿,不过刚才大话说出来了,现在想反口都难了,典型的哑巴吃黄连的心态。只见他咬咬牙,用足了吃奶的力气,把树叶扔了出去,那树叶在空中飘了几下,稳稳的落在了离杜长不足一步的距离。
“该我了!”孟昉拍了下愣在那里的杜长,把树叶团成团,扔了出去,结果自然一目了然。
“你••••••你使诈!”
“我刚才明明已经说过用什么办法都行,你自己想不到,可不能怨我啊,再说,兵不厌诈,输了就是输了,愿赌服输啊。”
只见杜长老脸憋的通红,十足的喝醉酒的样子,早已气的七窍生烟,但却没有办法,只得好不情愿的喊孟昉大哥。
“走吧,杜老弟,等到城里把兽皮换了钱,大大哥我请你吃狗肉。顺便说句,大大哥我姓孟名昉,字景玄。”
“呀,大哥,你还有字啊?”杜长到底是狗肉的诱惑力大过大大哥的称谓,听说有狗肉吃,杜长两眼都乐开了花。但是听到孟昉说他字的时候,杜长惊讶的张大了嘴,难以置信的样子。
“有字怎么了!”孟昉诧异的问道。在他眼里,古代人都是应该有字的,孟昉因为喜欢古文化,前世的时候也顺便给自己起了个字,没想到现在倒用上了。
字由来已久,最早时候的“字”,均由两个字组成,但第一字并无实义。如子迟、子贡之“子”,不过是古代男子的美称。而伯牛、伯鱼之“伯”,系排行用字伯、仲、叔、季的第一位。所以,此类二字“字”,其实是一字“字”。这也是早期命字的特点之一。
秦汉以后,二字“字”逐渐增多,成为主流。而且,字与名并用时的排列顺序也发生变化。先秦时是先称字,后称名,如楚将百里孟明视,百里是姓,孟明是字,视是名。汉代以后,改为先称名,后称字,如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论及“建安七子”时称孔融文举、陈琳孔璋、王粲仲宣……这里的孔融、陈琳、王粲是姓名,文举、孔璋、仲宣则分别是他们的字。此外,在取字的方式上,既继承了先秦时代同义互训、反义相对、连类推论、辨物统类以及以排行入字、以美称入字等传统做法,又有了很多新的发展。如增美辞、采典籍、表仰慕、寄情怀等各种方法。
但是很多出身贫寒的人是没有字的,像杜长这样的山里猎户,从来没有字,也不会给自己取字,故而杜长听见孟昉有字,自然是倍感惊讶。
“没什么,只是像咱们这种人,从来没有取过字。”杜长挠了挠头,讪讪的说道。
“谁说猎户就不能有字了,赶明个我也给你取个字。”孟昉一愣,这才想起来,自己现在的身份,但是仍不以为然的说道。
“好,好!”杜长连说了两个好字。刚认了个大哥,不但带自己去吃狗肉,还要给自己取字,他自然是高兴万分。
不过相对而言,香喷喷的狗肉无疑对杜长的吸引力更大一点,也难怪,现在并州大旱,吃饭都难,更别说狗肉了,要不是白虎皮能换个好价钱,孟昉也不敢背着义父和杜叔,带杜长去吃狗肉。
年轻人到底是容易相处,没几日,杜长就成了孟昉的跟屁虫,以后打猎,杜长也没有缺过,杜叔也喜笑颜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