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琐碎的记忆
落熙随忆2015-10-25 03:043,259

  我记得那个女生家里是开的精品店,就在正街的一边,我每次路过那里的时候都会刻意的向里面望望,以至于成了一个习惯,即便是后来再次回去,这样的习惯也还是有的。那个女生,其实以前写到过,即在小学六年级时的那次舞蹈表演上,“中间一个仙女似的女生(头戴花环,身穿彩色长裙)婀娜着身姿不断的轻轻地移动脚步”所描写的就是她(姑且称呼她小颖吧)。几乎每一次看见她笑,我的心里都会觉得特别的高兴。那种笑,或许很是平常,因为她对待其他的异性朋友也同样如此,我那时候一直以为有深意,或许真的是有,但都过去了。我只记得文军走了之后,我还在心里想着她,但对于这个女生,我的心里也是多么的渴望能够常常与她聚在一起,哪怕什么话也不说,能够常常看到她的笑,也该是心满意足了吧!我在电话里告诉那个陌生的朋友,我说我多想放下一些固执,然后去开始新的旅程。那朋友劝我去做,说是年轻的时候,错过了,以后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其实这些话是她在书上看到的,对于感情,好像直到她在上大学的时候才开始触及(我后来知道她是谁了,至于她上大学才恋爱的事,则是我听以前“尖子班”上的朋友说的)。尽管她这样劝我,甚至是鼓励我,我仍旧没有迈开那一步。就像我前面写到过的,我和志超一起还去文军后来上学的地方去找过她,但一切都已经晚了,或者说再也没有可能了吧!我那时候一直以为,只要是男女朋友,那么就一定会一直走下去,并且还应该会结婚的,而周围的其他人,大抵是不必再去搅和了。对我而言,“不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没有多大的意义。”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执子之手,与子携手”的忠贞,只是一种古老而坚定的承诺,只是一个浪漫而美丽的传说……

  事实上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心里一直处在挣扎之中。我在日记中写到:“文军走了之后,感觉生活少了什么,但不管时间如何的流逝,我相信我永远都会记得和她之间发生的事,记得她在教室后面的黑板上写字时的身影,记得在那一个奇妙的夜晚里我亲了她的脸颊,记得她的笑,记得在我离开(一)班后因为她而努力的学习,记得她的每一次愠怒,还记得她的对于我的有些无奈的表情……我记得这一切,可是似乎都过去了,我甚至始终无法确定我和她是情侣,可是真的不是吗?”我又写到:“或许她走了也好,对于我而言应该是一个新的开始的。小颖真的很不错,很美,也很善良,可是我如果去追求她的话,那我不就是一个*的人了吗?”“我觉得我应该迈出一步去,那样的话,兴许是一件很正常、也很让人理解的事。可是那些闲言碎语,我该怎么面对?”知道文军有男朋友的那晚,我又写到:“文军已经有了新的开始,我没有必要再等她不是吗?我应该有我的开始,是的,我应该有我的开始,我喜欢小颖,尽管我放不下文军,但又有什么意义呢?”“罢了,我想我没有勇气去开始另外一段感情,如果以后上高中我们各自离去,那么对于以后,不是一个更大的遗憾吗”“可是我究竟该怎么做,上帝,为何你总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变得吝啬?”“好吧!顺其自然吧!尽管我讨厌这个词,我讨厌这个词,是因为它太不定了,而且有多少人以此为借口来逃避。然而我这不是已经在逃避了吗?”……直到我离开这个镇子,我也没有和她发生过什么,倒是在后来初中快毕业的时候,一次晚自习下课,我告诉了小颖我喜欢她的事,然后她腼腆的告诉我她也喜欢我。可是我走了,连感激都没有学会。

  在我离开之前,她给了我一张她的照片,我记得她说她很不喜欢拍照,我见那照片上的她的确有些不自然,可是那张漂亮的容颜,我相信即便是在以后愈加复杂愈加繁琐的生活中,也还是会清楚的记得的吧!上了大学后,在初中的一个同学所弄的群里聊天,聊到她的时候,才知道她的父亲因为赌博而离开了镇子,好像是避债。又听说她本来考上了大学,是关于室内设计之类的,记得她说过她喜欢这个,可惜却因为她的父亲的事而缀学在家,连她家的那间精品店也被迫转让给了别人。后来我去询问一个朋友,她的邻居,一问,才知道她也已经离开了镇子,出去打工了,之前是寄宿在她的舅舅家,我总觉得那是一种寄人篱下的境遇。宿命,真的是宿命,我常常不得不相信这个,尽管有个朋友告诉我:“我命由我不由天,宿命这个词,总觉得过于无奈了。”我记得我当时说到:“宿命是冥冥之中注定了的事,却并不是说以后能怎样就怎样,而是不管你走哪一步,最后总会有一个结局,而最大的结局,不过是死亡”……

  老大一有空的时候就会跑到(一)班门口叫我的名字,然后一起去吃零食,并且因为喜欢斗嘴,稍一不慎,就惹来老大的追打,而在校园里面放肆地追逐着。从我们这边的教学楼跑到高年级学生那边的教学楼,绕过花坛,圈过篮球场,路过食堂,乃至教室宿舍那边的花园里也有过我们的足迹。并且是常常,而不是零星的一次几次。那时候真痛快,上课铃响后我们还在教学楼的其中一楼里狂奔,然后冲到教室,在老师有些责备的眼光下才回到教室。我记得初二那年我们喜欢吃“泡椒牛板筋”和“臭干子”,这些零食现在还是存在的,可是找不回过去的味道了,尤其是“臭干子”,多是假的,吃起来特别不爽。背诵诗词的事,我们仍旧暗自比拼着,她在(四)班,我在(一)班,尽管不像在同桌的时候那样,但一到中午,要不我进她的教室,要不就是她进我所在的教室,然后两个人一起相互抽着背。老大常说:“在她所‘收’的小弟中,我是最‘优秀’的一个。”并且无论是成绩还是长相上,其他的小弟都比不了。我认识她所说的“收的另外几个小弟”,那几个朋友是我后来的生活中才愈加熟识的,并且就在交往的那一年多里,我才知道了生活原来可以很丰富,可以很疯狂。我也才知道,原来青春就是要拿来挥霍,而平淡无奇的青春本来就不是我想要的。

  我回到(一)班的那短暂的日子里,班上还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我之前就说过,那个年纪,上网玩游戏的人很多,其实话说回来,即便是高中生,甚至是大学生,玩游戏的风气也是很盛的。记得那天英语课上(因为英语老师比较喜欢多管闲事,所以大多数同学都是比较认真的),有一个同学因为昨晚上了通宵,整个身子像一滩泥似的软塌在课桌上。老师见状,便将他叫到了讲台上,还问他是不是上通宵了。他说没有,不管老师怎么*问,他都是说的没有。老师换了一种口气,问到:“那你昨晚上肯定去偷东西了,是不是?”“没有啊!就是瞌睡多,听不懂英语啊!”其实那位同学挺单纯的,就像一个孩子,平日里做什么事都觉得好像少了一根筋,这一点和以前上课玩蜘蛛的赖松有得一拼。他的身子小小的,脑袋却有些大,眼睛比较凹陷,或者说比较深吧!而且嘴唇也比较宽大,我在班上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就笑着对陈浩以及我那一组的同学说到:“怎么看怎么觉得像是元谋人呢!”英语老师见没有什么好说的,问也问不出什么名堂,便叫他站在门边的墙前,还不允许他靠着墙壁。下课铃响后,英语老师叫他坐回去,而他居然没有什么反应。不仅是英语老师,也包括我们在座的所有同学,几乎都明白了怎么回事。于是老师做了一个“嘘”的动作,便装作一个小偷似的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忽然一声“嘿!下课了!”使得那位同学猛地睁开眼睛,一阵惊悸后才知道自己站着站着竟睡着了。

  也是关于那位同学的,因为老喜欢睡觉(据我所知,他的确是翻墙出去上通宵了),所以班主任干脆把他安排到了第一排,而且还是一个人一排的,冠名,曰:“特殊位置”。事实上,私下里他已经有了“睡神”的称谓,相信这种称谓每个人的心中都有那么一个吧!一次上课,仍旧是上的英语,老师见他又有些萎靡不振,先是使了一个眼神给大家,大概意思是叫我们都别管他。一会儿,见他的头时高时低,料知周公已经在展开进攻了。一会儿,果然就见他的脑袋有些偏低(好在并没有趴在桌子上),并且一只手平伸在身子前,一只手直伸在桌子上。老师见状,知道时机已经成熟,便仍旧做了一个“嘘”的动作,而后悄悄蹲下身子细瞧,不料这时他竟像是预感到什么似的醒了,使得老师竟惊叫了一声,弄得我们班上的其他同学都大笑起来。不过也有觉得英语老师特别烦的,没事就喜欢捉弄学生。现在想来,其实那种捉弄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只是基于那个年纪,老师的这种行为或许有点过了吧!

继续阅读:第52章 出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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