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歌——”一声清灵的空响,她寻着声音看过去,只见脚下的合欢花泛着金光,抖落了数片花瓣。
她眼里无情无欲,轻轻将那花瓣拾起,刚好四个花瓣。
金光散去,那合欢花竟然幻化为女子身形,那人赤着脚,一身红衣,青丝如瀑及至脚踝,额间的合欢花栩栩如生,美貌冰冷的模样,唇角却挑起一个要弯不弯的弧度,眼角下的红痣炙热如火。
浑身只披一层薄纱,三千青丝垂在脑后,露出那张那人瞧见就屏息的脸来。
那女子直勾勾望着她,眼底竟是疼惜,“甘心吗?”
“无。”盛歌摇摇头,把玩着手上的花瓣,眼眸微垂掩盖那微微的波动。
她竟然能感受到花瓣的温度。
却见那女子听笑了一声,声音莫名有些熟悉,一直垂着的脸也抬了起来。
为何那张脸竟然有些熟悉。
那女子巧笑嫣然,如青竹般的手指轻轻一点,所有的合欢花花瓣汇聚成一面墙,花中透明,竟能看见那皇宫中的场景。
瞧见那熟悉的地方,盛歌的呼吸终于波动了,捏紧手心,听见自己道:“我要伤我之人皆尝尽我受之苦,尽我一生,所遇皆属无缘之缘……”
她伸出手,指着自己道:“我要我所生之年皆无生子,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
随着她的话落下,合欢花幻化的人型直直撞进盛歌身体里,盛歌只知道自己的意识渐渐模糊,心脏处有温热的血流过,她眼底却是厌恶。
血都是脏的。
可她昏迷之时,她似乎闻到了百花的味道,她明白那女子的脸,为何那般熟悉,因为那就是曾经的自己啊。
嘉宁十九年,国灭。
嘉宁二十年,合欢花开遍皇宫。
乍暖还寒,只道是春雨贵如油,淅淅沥沥的小雨湿透了万物,虽已过寒冬,那湖中的水却冷得彻骨。
轰隆——
振聋发聩的雷声响起,孟歌从恍惚中清醒,说来也怪,这恐怖至极的女子,唯有一双眼睛是十分美丽的,妩媚生情,便又一尘不染,剔透的如同玉骨山山涧中流淌的溪水,冰冷动人。
天牢里,空气里似乎都能氤氲出水汽来,阴暗的虚无中泛着糜烂与腐尸的味道,衙役押着身着囚衣的人走过,铁链相互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仿佛冤魂不甘的嘶吼。
盛歌看清地牢里景象时不由得轻笑。
她与合欢花在那乱石岗倒也修炼了千年,却因她不小心流血,竟入了佛缘。
佛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一切依缘而生,缘起时起,缘灭而终。那些命中注定往往缘分使然,于梦幻泡影中惶惶无措,茫茫无知,在蒙蒙雾霭中探寻摸索,混混沌沌,只待一朝顿悟,冥冥中种下的因缘也便开了花,结了果。
这星辰弯月,江河大海,逶迤与天地同生,望不透,游不尽,如同你,不能爱。
她恍惚间看到了当初那女子,和她很像,一席红衣,甚是好看,眉眼间都是她幻想中的柔情。
她说,“有人为你修了半生佛德,用来生福祉换你过来的姑娘,希望你帮她不再一生苦痛,不再死于心上人之手。”
她既生在地狱,又何来人为她修得佛缘,大概念着坏人活千年罢了。
后来呢,她答应了,半生佛德,她全数送给她那孩子,她的血太冷太黑了,想换得旁人的半点温暖给那孩子,即可。
眉心刺痛,大量信息涌入她脑海。
此女同她一样唤作盛歌,少女模样昳丽,姿色妩媚,端的是国色天香。
她出身极好,是本朝元成长公主膝下的独女,万岁爷亲封的静安郡主,自幼就得皇帝的宠爱,可母亲生产之时血崩而亡。
父亲是个忠臣,却躲不过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她五岁之时,父亲再度娶妻纳妾,可世人皆知那新迎娶的女子,原来是当年他的白月光,自此偏宠欢爱人之女,也就是她的庶妹盛清池。
唯独倚仗她身份,还有那宠爱她的外祖母,倒也活得有些样子,可惜贪恋那不该有的父爱,察觉父亲不喜她进宫,刻意去得少,那性子因故意被人捧杀,有些娇纵,可心性却善良得很。
依着那身份,京都谁都想攀上那枝头,可她倒爱上了傅璟,当朝五皇子,自幼习武,一身军装生生夺走了她全部欢喜。
背地里偷偷欢喜那人,却不知被她那庶妹看透,早已经和五皇子缠绵悱恻,可奈何她身世尊贵,极度宠爱她的皇帝舅舅却一心想着她成为未来的皇后,受尽宠爱。
可原主被庶妹和他得团团转,暗地里却引诱她干了不少勾搭傅璟的好事,丢了脸,也丢了命。
后来那五皇子娶她为妻,娶她原因不过是她外祖母缷去全部尊严跪下来求傅璟,最后皇帝下旨以皇位逼迫他而娶。
世人皆知她为皇帝发妻独宠帝爱,他为帝,却不曾将她扶持为后。
可笑得就是她藏在心窝里的人,将她当做她那个庶妹的挡箭牌,宫斗诬告陷害,甚至喂养她两年落子汤。
那庶妹却被他藏在后宫里,娇宠单纯,三十夜入眠,十五日在她,七日在后宫白人,剩下的看天意。
她穿的时间也恰好,被庶妹陷害,让山里的土匪抓进来,也是在这里那原女子丢了清白,从此无人求娶。
原主被土匪带着,无疑就是盛清池嫉妒盛歌和五皇子亲密,不甘心故意说这山里有傅璟救命的药草,原主就这样傻乎乎被骗到山脚,被土匪捉走。
等到被人救的时候,浑身赤裸昏迷在土匪窝里。
而找到她的人就是傅璟。
而傅璟赶来的时间也巧妙,正是土匪通知了盛清池过后,她假装无意泄露原主到这里涉猎,因此才找到原主。
你看,事情多么巧妙。
盛歌却嘲讽裂开嘴唇,土匪,清白,嘲讽,阴暗。
她所在的地方便是土匪窝的地牢,大量一圈后盛歌眼里生出一丝赞叹,这地牢修整得略有皇宫里那几分样子。
也亏得是那人将来的地盘。
不过,既然她都到这了,怎么也得拿点东西离开啊,少女舔了舔嘴角的血珠,眼角那颗痣魅惑得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