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十八年春,清晨,南京,新时代小区。
来自曼彻斯特的作家布拉德·皮特森从一栋别墅里出发,晨跑。
在曼彻斯特,布拉德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写过好几本畅销的作品,名利双收。
同时他的智商很高,学习能力很强,早早的就学习了汉语汉字。
而且他还非常刻苦的钻研,如今已经是精通汉英双语。
他还积极的融入大华,对人友善,在小区里也备受其他汉族邻居的尊重。
邻居时常夸赞他……那貌如天仙的女儿。
“布拉德是一个真正有本事的人阿,愣是靠着基因突变生了一个那么漂亮的女儿,还被送到了宫中,啧啧啧……”
偶然听到这样的言论,布拉德很愤慨。
他觉得,自己是靠自己的实力住进新时代小区的。
为了证明自己,布拉德决定结束休养,开始动笔创作。
他在笔记本上,用钢笔写下‘东游记’三个字。
因为受当前电视剧里热播的西游记的影响,当前大华最火的小说是西游记。
为了蹭热度,布拉德准备来一本东游记。
当然,布拉德能够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绝对不是一个只会蹭热度的作家,他也是有着真材实料的。
至少,他准备写的内容,不会和书名离题。
他准备以自己为原型,讲述一个来自曼彻斯特的作家,为了追求更先进的文化,然后接受国王的委托,前往大华,去大华‘取经’。
从方向上来说,确实是东游记,没毛病。
至于内容嘛,布拉德则是打算用魔幻主义,虚构一些妖魔鬼怪,让主角在路上遇到各种艰难的阻碍。
当然,这都是最表面的东西。
实际上,他打算在一个个小故事中,展现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社会面貌。
再用一些隐喻,暗喻来抨击以前那些国家的落后制度,腐朽的文化,不可理喻的习俗。
用各种妖魔鬼怪来映射,讽刺。
如此一来,既能让作品多一些深刻的艺术性,又能他构建出这本书的核心爽点。
这本书毕竟是给大华读者看的,自然是夸大华。
通过描写其他地方百姓的悲惨生活,其他地方的‘妖魔鬼怪’,然后再和大华的南京做个对比,鼓吹南京是人间仙境。
大华人看到其他地方都是水生火热的地狱,只有中原是人间仙境,自然会很爽。
布拉德对大华普通人的心理很了解,知道那些人就好这一口,只要使劲夸大华,小说就一定会有销量。
更让布拉德得意的是,他还不需要违背良心的乱夸。
以当前南京和海外一些地方的发展差距,只要如实描写,就能够达到夸赞大华的效果了。
第一章,天灾降临。
布拉德表面上写的是天灾降临人间,实际上写的是伦敦沦陷,不过他在文中,对于这场战争的解释是,某些昏庸无能的官员触发了神威,从而遭到了惩罚。
国王为了认错,寻找一个人去东土大华谢罪,同时‘取经’。
……
相比起布拉德这种魔幻派的小说作家,另一个住在贫民窟的爱德华,则是一位纪实类的作家。
他也在写一本类似于东游记的小说,不过他就没有像布拉德那样加入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只是用一个个写实的小故事,展现着各地的现实状况,然后再对比下其他地方和大华的区别,抒发些感慨。
在第一章里,他记述了爱丁堡的现状。
机器的轰鸣声打破了爱丁堡的宁静,试图睡懒觉的我被迫起床。
换做几年前,哪怕是太阳已经升起,人们已经起床,最多也就一些邻里之间的问候,绝不会有这种烦人的噪声。
而如今,受到大华工业革命的影响,爱丁堡也多了几家炼铁厂。
我知道大华的工厂更多,足足是苏格兰的上万倍。
在爱丁堡的时候,我就在想,在大华生活一定是一种折磨。
但是,当我来到大华之后,我才知道我错的离谱。
如今的大华,已经有了噪声污染的概念。
那些噪声极大的工厂,都在逐步的搬到了郊区,以及特定的工业区。
所以,哪怕大华有无数的工厂,但住在城里的时候,却很少被吵醒。
这在爱丁堡是不可能的,因为爱丁堡没有那么发达的交通系统。
把工厂开在郊区,城里的人上下班都是一个问题。
不像大华有专门的公交车,私人汽车以及海量的摩托车。
报纸上说,大华的汽车数量已经达到了一千万辆,其中私人轿车六百万辆,其他工程车,货车,客车等等约四百万。
这真是一个可怕的数字,要知道,苏格兰的总人口都还没有一百万。
如果把这些汽车都给苏格兰,可以人均十辆汽车。
不过,这显然是做梦。
目前的爱丁堡,总共也就才十几辆汽车而已。
在不了解大华之前,我一直觉得爱丁堡是个很大的城市。
差不多有五万的人口,街上来来往往的都是马车和人。
那条被踩得的稀巴烂的街道,在我眼里都像是繁华的象征。
但是来到南京之后,我感觉爱丁堡就是一个小县城,就是一个笑话。
听说南京的人口已经超过了八百万,很快就要突破一千万。
这一个城市,人口差不多比整个英格兰都多。
而哪怕是如此众多的人口,南京也是有条不紊,没有那种拥挤的情况。
其街道比许多苏格兰家里都要干净整洁。
而且,南京没有马匹。
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南京已经进入了电气化时代,彻底告别了马匹。
如今的大华,只有在乡村和小县城里还能看到用马车拉货,其他地方已经几乎看不到马。甚至,连养马的人都少了很多。
大华人最喜欢养的是鸡和猪,我从新闻上看到,大华在去年白羽鸡的养殖数量达到了一亿五千万只,猪的养殖数量达到了一千万头。
爱丁堡养了多少鸡我不知道,不过估计不会超过一万只。
毕竟,我在爱丁堡生活了十年,总共也才吃过两次鸡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