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里陈设很简单,褐灰墙壁上挂着几条刚打的野兔,被剥皮剔骨。
妇人知道他们身份不俗,羞涩地搓了搓手,略微窘迫道:“简是简陋了点,你们别嫌弃,将就着住几日吧。”
人家能给间屋子让他们歇脚就不错了,哪还轮得到挑三拣四的?
洛菀温声笑道:“哪有?我瞧着甚好。”
妇人嘿嘿一笑:“那就好!看你们风尘仆仆地赶了一天的路,饿不饿?我家那口子今早刚打的野物,放铁架上撒上盐烤得香喷喷的,那味道你们在京城里肯定吃不到,要不要尝尝?”
烤野兔么?听着挺有意思的。
“好啊,”洛菀点头道,“麻烦大娘了。”
妇人豪爽地摆手:“小事一桩!我看你们带了几个仆人,让她们进来打扫收拾下屋子,我这就去给你们烤兔子!”
等妇人提着野兔离开后,殷真神情嫌弃道:“公子,您今晚真要吃那野兔?我看上面的毛都没拔干净,别吃了闹肚子。”话音刚落,他便对上洛菀意味不明的眼神,顿了顿,小声嘀咕,“盯着我做什么!”
裴少卿无声叹息,随后瞪他一眼,却并未出言训斥。
洛菀将这一切都瞧在眼里,心想:裴少卿待其他人始终隔着一层不远不近的距离,说不上生疏,但更谈不上亲善。反倒是对他这个护卫尤其纵容。
殷真讪讪道:“那我待会儿先替您试试毒,看吃了肚子会不会不舒服。”
碧秋和佟妈妈都是手脚麻利的人,三下五除二没花多少功夫屋子便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看着整洁明了,虽然陈设布置非常普通。被褥都是换的新的,棉絮虽然盖着很厚重,好在暖和。中途妇人端着几个瓷圆碗走进来,说家里没专门用来泡茶的杯具,都是拿碗喝水的。
过了半柱香的时间,屋子里便弥漫着一股浓浓的烤肉香,馋得人口水直流。
碧秋深吸口气,“好香哪!”
正巧这时妇人推门而入招呼他们去吃烤兔肉,“大家都快来尝尝!我丈夫别的本事不值一提,但烤野味的功夫却是上乘得很!”
石头垒成方形,中间燃有砍成一截一截的干柴和枯树枝,“噼里啪啦”的爆火星子。
三根树杈搭成一个烤架,野兔被树杈穿透挂在木棍上,被小刀割成两半,正“滋啦啦”冒着油水。
肉上撒了从菜地里刚扯的葱花,再加一点调味的盐和红辣子,香味便是这么传出来的。
兔肉看着鲜嫩,令人食欲大增。
妇人用手拽下两个兔腿,一人一个递给洛菀和裴少卿,笑道:“快尝尝看!”
碧秋犹豫了一下,小声说道:“要不要奴婢替您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吃?”
“没事,”洛菀摇头,“入乡随俗。”说罢,便径直接过妇人手里的兔腿,握着啃起来,牙齿撕咬下来一块兔肉,放在嘴里细嚼慢咽,唇齿留香,的确烤得确不错,火候刚好,肉质鲜嫩多汁。
妇人看裴少卿眉头紧皱,一直没接过兔腿,疑惑道:“公子,你怎么不吃?”
裴少卿解释道:“我素来食得清淡,甚少吃肉食。”
妇人恍然大悟,连忙招呼她夫君去地里挖棵大白菜,打算炒一盘小菜,又喊他去淘米煮饭,忙的团团转,连刚烤好的兔肉都没空吃。
在妇人再次与兔肉擦肩而过时,洛菀拉住她的衣袖,哭笑不得道:“大娘,你不必忙活了,先坐下来吃点东西再说吧,这实在是太麻烦你们了。”尽管她再三劝阻,仍是没拦住妇人。妇人一头扎进灶房里,与她丈夫交头接耳商量该炒哪几个菜才能让裴少卿吃得饱。
最终一拍板,菜总算端了上来。
一盘清炒白菜,一碗豆腐莴笋汤,一碟青椒炒玉米。
虽然依旧简单,但看得出他们已经尽力了。
男子挠挠头道:“唉,我家里偏僻又穷,只弄得出来这几样菜,让你们看笑话了。”
裴少卿神情温和七分,他朝男子礼貌地颔首,语气稍微温和道:“多谢。”
男子受宠若惊,连连摇头:“没事!没事!”
洛菀嚼着白菜叶,突然问道:“我看村子里有三户人家,你们一户,老人家一户,剩下的那一户是什么人在住?怎么看着像积灰有些日子的样子。”
妇人道:“你说沈二啊?”
“沈二?”
“哦,就是剩下那一户人。家里就他一个人,是个二十来岁的男人,名叫沈二。他啊整日好吃懒做,不去外面找活儿做,就知道躺床上睡大觉。我看他孤苦伶仃的可怜,所以每到饭点都让他来蹭一顿饭,反正多一个人要吃,少一个人也要吃,没什么大影响。”
妇人接着说:“后来有一天突然来了一群人,他们就跟你们一样,坐马车来的,我看有个人披着件黑色斗篷,看起来神神秘秘的,但是我没看清他长什么样子,还以为也是从京城里来的富贵人家。”
“他们把沈二叫去说了几句话,然后就将他带走了。”
洛菀愣了愣,“然后呢?”
妇人惋惜道:“然后就没了,那小子再也没回来过。我看你们也是从京城来的,难道你们认识那群人?奇了怪了,瑶山这地方偏僻少有人来,怎么近些天一个接一个的贵人来?”
裴少卿蓦然出声道:“算认识吧。”
妇人点点头,“沈二他现在如何?吃得好不好?这样冷的天气他有没有衣裳穿?我们夫妻两个没儿没女,就把他当半个儿子看。”
“他现在衣食无忧,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
妇人一脸惊讶,“莫非……他是什么达官贵人的儿子?”
洛菀想了想,点头说:“可以这么说。”
妇人道:“既然他过得好,那就在京城里好好待着吧。”
洛菀咽下兔肉,继续问道:“那他是什么时候搬来这里住的?”
妇人回忆了一下,略带迟疑地说:“挺早的,大约在五六岁的时候。这孩子挺独立,小小年纪不哭不闹,除了懒惰些其余都没什么不好的。”
“五六岁吗?”洛菀喃喃道。
似乎有些棘手……
一堆人吃完饭菜和野兔后,天色便彻底黑了下去,屋子外面置了两张小床,碧秋和佟妈妈挤在上面睡觉。殷真则站在房顶上与头顶的浩瀚星河相伴,也不知道他究竟会不会睡着。但洛菀并不关心这个,她想起入睡前裴少卿同她说的话。
“我今夜打算趁夜去沈二的屋子翻查,你半夜醒来若发现我不见了别惊慌。若是一个人害怕睡不着就把碧秋叫进来陪着你。”
洛菀当时的回答是什么……
她记不得太清楚,许是拉着裴少卿的金丝边袖口,可怜兮兮地恳求,说让裴少卿带着她一起去,然后再三保证不会给他添麻烦。
其实她这样的举动很冒险,夜探最考验一个人的什么?
自然是谨慎、耐性、聪慧和七成身手。
摸黑行走在一个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很容易惊慌,稍微弄出点动静就格外引人注目。
她作为一个闺阁小姐,在这样的环境下怎么适应得了?一旦她表现得镇定自若,必然会露出马脚让裴少卿发现端倪。这人本来就怀疑她,这下可好了,上赶着去剖白她自己。
但她心里实在对沈二好奇,一定要亲自去一探究竟。
夜深,丑时。
夜深人静,屋檐下的人都陷入沉睡中,偶尔还会从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打鼾声。
甚有规律,一高一低,交错而响。
洛菀睡了一小会儿,半梦半醒之时估摸着时辰差不多了,蓦然睁开双眼,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屋子几近漆黑,除了缕缕柔和月光的映照。
她侧过头,轻轻唤道:“王爷?”
下一瞬,她却愣住了。
身侧温度冰冷,空无一人。
裴少卿孤身一人去沈二屋子里了。
“我呸!这个狗男人!”洛菀低声暗骂,说好的一起去呢?自己一个人就开溜了?
吐槽完后洛菀轻手轻脚穿上鞋袜和衣裳,斗篷就放在一旁的长木凳上,虽然夜里更寒冷但她却不打算披上。它太碍手碍脚,不方便行动。
常言道:做人要讲义气,虽然裴少卿抛弃了她,她却不能丢他一人奋战。
洛菀打开窗棂,纵身一跃跳下去,无声落在地面。
好在她夜视能力尚好,借助月光足够她准确无误地摸到沈二住的地方。
沈二住的主屋旁边有个草棚,墙壁上挂着几串黄玉米和红辣椒,似乎是灶房。那里的木门是半掩着的,洛菀稍微侧身一绕,便顺利钻进去。
结果,刚闪进门便被人一把擒住双手紧紧箍于后背,咽喉处紧挨一样冰凉刺骨的东西。
洛菀知道,那是一块碎裂的瓷片。
只需那人轻轻一用力,便可轻松取她性命。
洛菀轻声道:“是我。”
放在咽喉处的东西却没挪开,身后挟持她的人也没说话。
洛菀等了许久不见动静,心里“咯噔”一跳,突然想起一件事。
系统君说,她的生命威胁值高达50%,已经到一半了。
这样好的时机,裴少卿要想趁机杀了她,再悄无声息地遮掩,在此时此刻,实在是件很容易做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