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岳乐做梦都没有想到。
仅仅过去两天时间,局势就完全出乎了他的预料。
“贝勒爷,明军主力,至少十五万人马,攻下了冠县和莘县,一支大军正奔赴临清关而去。”
“而且,聊城的运河渡口,也被明军水师,于昨天夜里占领。”
十二月初一凌晨,当睡梦之中的岳乐,接到这个消息时,顿时如梦初醒。
“不好,明军这是盯上了聊城。”
岳乐虽然年轻,但却并不是愣头青。
凭借着敏锐的军事头脑,他立刻意识到,明军这是盯上了他,想要吃掉他这支人马。
“速速传我命令,各军大掠聊城,裹挟青壮百姓,把能够带走的军需物资,尽数搬运带走。”
“向高唐城撤离,告诉各旗将领,速度要快,正午时分,必须撤离。”
坐在床沿上穿鞋的岳乐,对帐下巴牙喇章京莫达尔快速下达了军令。
“大人,求求你带奴走吧?”
被窝内被岳乐抢来的名妓,见到岳乐要抛弃她,顿时有些焦急的爬出了被窝。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难得没人,如雪一般白皙的肌肤,精致秀美的脸蛋,还有一双桃花眼,端的是勾人。
对于这个尤物,岳乐平日里倒也是颇为喜欢。
不过嘛,如今大难临头,这样的一个玩物,他又怎么可能放在心里。
“嘿嘿。”岳乐扭头看了眼对方,嘴角露出一抹惨冷笑意,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房门的他,对屋外值守的戈什哈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便径直走去了前院。
戈什哈是满语贴身侍卫的意思。
随着岳乐的军令下达,整个聊城随即陷入了人间地狱。
作为东昌府的附郭所在,聊城足有十六万人口。
加上又是运河边上的重镇,经济相对繁荣,水利灌溉便利,素来有北方江南之称。
然而,就是这么一座富饶的城市,却在清军的烧杀抢掠之中,很快就化为一片灰烬。
建奴的野蛮残忍手段,堪比勇猛的野兽。
五万人马的烧杀抢掠,导致整座城池的百姓,陷入了无边的浩劫。
无数家庭家破人亡,老弱病残被残忍的死在了鞑子的刀下。
青壮妇孺被强行裹挟,编入军中,成为建奴的奴隶,也可能成为他们的口粮。
凶残的女真鞑子,对于这样的屠杀掠夺,可谓是得心应手。
因为在老奴时代,也就是努尔哈赤统一建州,辽东期间。
他们就是靠杀戮掠夺,成为建州的霸主。
这种凶残手段,可以说是刻在女真鞑子骨子里的血脉。
“速速装车,撤离城池,反抗者,统统杀了。”
策马飞奔的左翼统领格霸库,右翼统领巴奇兰,率领的骑兵人马,在城中横冲直闯,指挥着兵马,疯狂的屠戮劫掠着城中的百姓。
经过一个上午的烧杀抢掠,城中足有三万余人被杀。
数万百姓流离失所,争相奔逃,还有大批百姓,被裹挟在了清军之中。
“启禀贝勒爷,明军已经开始渡河。”
临近正午时分,前往渡口探查的斥候,把明军渡河的消息传达了回来。
城门楼上的岳乐,身穿一身镶蓝色的布甲,头戴着盔枪帽,腰间挎着战刀和箭袋,略显清廋的身形,在衣甲的衬托下,显得颇为威武。
年轻的面孔上,浓眉大眼的岳乐,长相倒是颇为俊朗。
“传令,各旗人马立即出城,如有耽搁,杀无赦!”
“特锦将军,你率领一万人马殿后。”
大手一挥的岳乐,迈步走下城头,跨上马背的他,扬鞭大喝道。
“出发!”
数万兵马加上裹挟的百姓,使得这支队伍的人数,超过十万规模。
清晨时分,运河北岸的莘县渡口。
“报!”
随着一叶扁舟破浪而来,锦衣卫北镇抚司帐下的一名小校,飞奔来到韩烈面前。
“启禀大将军,清军正在城中烧杀抢掠,很可能是准备逃跑。”
“继续监视。”韩烈点点头,当即下令道。
“王辅臣,张名扬你二人率领亲卫铁骑,右营的人马立即渡河,以最快的速度杀向聊城,务必拖住清军人马。”
“末将遵令。”
王辅臣,张名扬拱手一拜,转身率军抢先进入了渡口。
“荩臣,立即派人飞马传令冠县的李岩,杨衍二将,暂时放弃攻打临清关,率军在冠县抢渡运河。”
“要抢在清军赶到博平之前,拿下博平,把清军岳乐所部,堵在博平和聊城之间。”
“关于临清关方向的清军,我会派护漕水师营的人马,渡河之后,赶往临清关拦截他们增援博平。”
原本计划好的先取临清关,围困聊城的部署。
因为战局的变化,韩烈只能临机做出改变。
相比起攻打临清关,很显然岳乐这支离开城池的偏师,更容易吃掉。
站在渡口之上的韩烈,看着渡口之上,争相抢渡的船只人马。
虽然着急速度太慢,但却也没有办法。
运河水面开阔,水深数米,这大冬天的根本无法涉水渡河,只能依靠护漕水师营的船只。
但这一来一回的渡河,每次只能渡河五千人,来回一趟要一个时辰。
想要把北岸的六万大军运过去,至少也得大半天时间。
这也是他会下令,让王辅臣和张名扬,率领亲卫铁骑和右营的人马先渡河的原因。
李过,高一功率领的忠贞军,战斗力相对要弱一些,只能靠后排队了。
“李总兵,高副总兵,你二人率部,排好队等候渡河,我先行一步。”
在做好部署之后,眼见王辅臣,张名扬已经率部渡河。
韩烈叫来李过,高一功交代了一下渡河事宜。
“恭送大将军。”二人拱手一拜,目送韩烈带着孙思克策马,登船离去。
参军府主薄刘楗,率领一众文官,将会跟李过他们一道渡河。
渡河之后,仅仅只是进入聊城境内,距离城池还有二十多里路程。
这一来一回之下,当韩烈与孙思克带着一队亲兵,来到南岸渡口时,王辅臣和张名扬已经率军赶赴聊城而去。
眼下南岸码头上,除了护漕水师营的两营人马外,就是忠贞军前军营参将郝摇旗,率领的八千士卒。
郝摇旗现在已经改名郝永忠,此人因为力大无穷,作战勇猛,扛旗冲锋陷阵闻名,而才有了摇旗之名。
“永忠,集合你部人马,随本将出发。”
刚刚登岸的韩烈,见到迎了上来的郝永忠,随即点了他的将。
聊城现在情况不明,大军还未全部渡河,韩烈担心王辅臣和张名扬有失。
所以匆匆登岸之时,立即下令郝永忠率部,随他同行,赶往聊城。
“末将兵马已经集合,可以立即出发。”
郝永忠率领的人马是第一批渡河的,作为前军的他,本以为会第一波出发。
结果王辅臣和张名扬率领的第二波人马,却先接到出击的命令。
这多少让他有些失落。
但他也深知,亲卫营的人马,那都是韩烈嫡系,他们忠贞军肯定比不上亲卫营。
不过,他的内心之中,却一直憋着一股气。
那就是定要立下一次大功,让韩烈认识到,他们忠贞军也不是弱者。
王辅臣,张名扬率领的亲卫铁骑三千骑兵,以及亲卫右营八千士卒,赶到聊城之时,清军主力已经撤出城池。
留下断后的前锋统领特锦,率领一万马步骑兵,这会正悄悄的在城西一片密林隐伏了下来。
特锦全名完颜特锦,因战功被赐爵轻车都尉,以镶红旗副都统,兼任岳乐军中前锋统领。
完颜氏家族,在辽东地区,论起历史地位,可要比爱新觉罗氏高贵。
虽然老奴,努尔哈赤自称是前朝大金后裔。
可实际上他们家族,在大金时期,也就只配负责养马放羊。
倒是完颜特锦家族祖上,确实是出自金国皇族后裔。
不过,历史变迁,祖上阔过的人不少,特锦虽然屡立战功,但因为家族人口凋敝,他们家族在军中,也只能依靠礼亲王代善而活。
“统领,明军追过来了,距离只有三里。”
午后,寒风呼啸,虽然是大晴天,可温度依旧将至零度。
密林之中隐伏多时的特锦,接到斥候的汇报,紧了紧脖子上的羊绒大氅,翻身跨上马背的他,目光转向山林一侧的官道。
虽然距离尚远,但明军之中飘扬的旗帜,却已经映入了眼帘。
特锦率军断后,却没有在城中驻扎,而是选择在城外十里的山林埋伏。
目的就是准备打明军一个措手不及。
缺乏经验的张名扬,王辅臣急于立功,得知清军最后一支人马,刚走不到一个时辰。
二人一合计,率军立即追出了城。
毫无防备的二人,率领的兵马几乎是一头扎进了特锦的伏击圈。
特锦率领的一万人马,虽然也只有三千骑兵,但这三千骑兵确实镶红旗的精锐铁骑。
其余七千步卒,也是各族八旗精兵。
借着山林地形的掩护,占据有利地形的特锦,在王辅臣,张名扬率领的人马,从官道上大摇大摆进入攻击圈时。
目光凛冽,面露狰狞的特锦,手中战刀一挥。
“弓弩手射击,骑兵突击。”
向来擅长弓骑的清军人马,纷纷从山林之中冒头而起。
“嗖!嗖!嗖!”
紧接着密密麻麻的箭矢,犹如飞蝗般攒射落在明军队列之中。
“噗嗤!噗嗤!”
锋利的箭矢,划破长空,不断射中官道之上的明军士卒身上。
紧接着清军甲喇额真率领的骑兵,从山坡之中呼啸而下,直冲张名扬的军阵。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张名扬也是大吃一惊,只得打马往队撤退。
前军之中的王辅臣,倒是临危不乱,加上他率领的亲卫铁骑,那都是百战精兵。
“众将士听我号令,随我迎敌。”
王辅臣大喝一声,纵马持刀率先杀出,悍然冲向了冲锋的建奴骑兵。
两支精锐骑兵,在官道的原野上,狠狠地撞击了一起,仅仅一个瞬间,便见军阵前的双方人马,无不是人仰马翻。
战马的嘶鸣之声,以及将士们的哀嚎惨叫,彼此起伏而起。
“大清的勇士们,杀啊!”
特锦见明军步卒后撤,骑兵掉头杀了回来,当即纵马而起,高举手中的马刀,率领全军将士蜂拥而出,杀向了战场。
“稳住队形,竖起战旗,传令各哨向我靠拢。”
虽然中军被冲的大乱,但张名扬却是第一时间回到后队,集合人马快速做出了应对之策。
这时王辅臣率领的亲卫铁骑展现出来的强大战斗力,也极大的鼓舞了战场上的军心士气。
很快,被冲乱的队形,在张名扬沉着的应对下,逐渐恢复了防守阵势。
右军营的将士,全员装备了神机火枪。
虽然不利于肉搏战,但随着队形恢复,两翼闪开之后,士卒们迅速开始展开了反击。
“砰!砰!砰!”
三段射击的队形,在双方距离拉近的情况下,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杀伤力。
发起冲锋的清军将士,士气如虹,杀气腾腾而来。
原本以为明军已经没有了反击能力,结果眼看就要冲到跟前,明军密集的枪声响起。
密密麻麻的子弹,在五十到一百步之内,展现出来的穿透力,让冲锋的清军士卒,根本无所遁形。
“呃~啊~啊!”
在飞射的子弹射击下,冲在最前面的士兵,身体不断被子弹穿透布甲,进而惨叫哀嚎着倒在了血泊之中。
这一幕,对于军阵之中的特锦来说,也是一个不下的震撼。
对于火器他其实并不陌生。
但像眼前这般犀利的火器,他却是头一次见。
这也不怪他不知道,因为这是他第一次,与韩烈的兵马正面交锋。
“保持队形,给我继续射击。”
张名振在军旗之下,看见队形稳定之后,射击取得的重大战果,也是信心大震的吼道。
这是他第一次,在战场上率领一营人马,与清军打遭遇战。
虽然一开始陷入被动,导致队形大乱,死伤了不少士卒,但现在稳住阵型后,凭借着火器的优良,迎来了反击的机会。
特锦率领步卒,连续冲锋了几次,都没有撕开张名扬的火枪火力射击。
这让他意识到,踢到铁板了。
但这会他依旧掌握着主动权,因为他是进攻方,而明军虽然反击犀利,却是防御方。
“启禀统领大人,甲喇额真塔土库将军,被南明大将斩于军阵,骑兵甲喇队形大乱。”
正在特锦寻思继续派兵冲击张名扬阵型时,另一边战场上,却传来了噩耗。
他帐下的三千骑兵,分别隶属满洲镶红旗和蒙古镶红旗,由甲喇额真塔土库所统领。
甲喇二字指的是一个编制,相当于一营,一队的意思。
甲喇加上额真,等于一营将领,也就是满清官职,相当于明军参将之意。
马背上的特锦,接到汇报,转头看向骑兵对决的战场之上,赫然发现军旗都倒了。
很显然塔土库这个来自草原上蒙古骑兵猛将,真的死在了战场之上。
这点着实有些出乎特锦的预料。
两个甲喇的八旗铁骑,竟然没能战胜兵力相当的明军,还折损了领兵指挥的大将。
“立即收拢队形,传令各甲喇,牛录向我靠拢,向山林内撤退。”
眼见伏击不成,反而损兵折将,特锦知道战机失去,当即立断的他,选择了后退。
但这个时候想要脱离战场,不脱成皮显然是不可能的。
两军交战的原野上,王辅臣凭借着勇武,加上悍不畏死的玩命精神。
在他的率领下亲卫铁骑的将士,犹如一群下山猛虎,直冲清军骑兵军阵。
王辅臣更是直冲敌阵,创造了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战绩。
不但斩杀了敌骑兵将领甲喇额真塔土库,还把清军的战旗砍断。
“明军威武!”
单枪匹马的王辅臣,直冲敌阵,斩将搴旗之后,不退反进,挥舞着手中的大刀,一路砍瓜切菜般穿透了敌阵。
紧接着又从敌阵之中再次杀了回来。
所到之处,无不是人仰马翻,鲜血飞溅,敌骑莫敢与之交锋。
“杀,杀一个不留!”
装若疯狂的王辅臣,二十出头的年纪,年轻气盛不假,但论起勇武,整个明军序列之中,除了韩烈外。
还真是无人能够与之交锋。
这一刻他,仅仅凭借个人之勇,就直接冲的向来以勇猛著称的八旗骑兵望风而逃。
很显然,韩烈把他放在骑兵将军一职上,彻底激发了疯狂的血性。
“杀~杀啊!”
亲卫铁骑的将士,看着勇猛的王辅臣,仿佛看到了往昔带领他们冲锋陷阵的韩烈。
备受鼓舞的将士们,无不是士气大振,怒吼着挥舞着手中的刀枪,追着清军骑兵,疯狂砍杀了起来。
捅了马蜂窝的特锦,做梦都没有想到,一场伏击战,结果却被打成了追击战。
而他还成为了被追击的对象。
当他下令撤退之际,骑兵早已经崩溃,步卒士卒,撤退之际。
张名扬果断的下令道:“全营听令,攻击前进,随我杀啊!”
手持神机火枪的亲卫右营将士,在追击之中,不断的发射出子弹,两军人马你追我赶。
一直追出三十多里,特锦回顾身后,才发现上万人马,跟上来的仅有千余人。
而这个时候,身后的马蹄声,却是越来越近,夕阳之下明军的日月赤色大旗,在阳光折射下,熠熠生辉。
“全军出击,杀光这些建奴鞑子。”
飞马狂奔追了上来的王辅臣,身边虽然仅有一百多骑,可杀红了眼的他,却悍然高举大刀,犹如离弦之箭直冲清军队列。
“明军之中,竟然有如此猛将,这是萨满大神不再眷顾我啊。”
看着王辅臣率领的百余骑杀奔而来,早已经筋疲力尽的特锦,以及帐下的千余人,因为弓矢用尽,这会唯一能够反抗的武器,也只有手中的马刀了。
可面对飞马冲来的骑兵,特锦知道,这一切必然是徒劳而已。
“噗!”
飞马冲杀而来的王辅臣,手中大刀劈砍之下,冲在最前面的士卒,头颅飞射而出,不等尸体倒下,王辅臣连人带马已经冲入了敌阵。
“杀!”
寒光四射的大刀,在王辅臣手中,大开大合,所到之处,无不是鲜血飞溅,惨叫连连,根本无人可挡。
“贼将休要放肆。”
特锦看着部下,不断被砍杀,心如刀割般的他,怒吼着冲了上去。
“挡我者死!”
杀气腾腾的王辅臣,一声长啸,虎目精光一扫,手中大刀排山倒海般斩下。
“锵!锵!锵!”
一连三刀落下,马背上的特锦,手中马刀被斩飞而起。
不等他做出反应,王辅臣手中的大刀从他脖颈处落下。
锋利的刀锋,如闪电般切割而过。
特锦甚至连哼都没能哼出一声,人头便飞射了出去。
“一个不留,杀光他们。”
嗜血的王辅臣,一脸狞笑的纵马持刀杀向了剩余的残敌。
日落时分,当韩烈率领郝永忠所部人马,抵达战场之时,见到满地的尸体,听取了张名扬的汇报后。
见到提着特锦那鲜活的头颅,驱马而来的王辅臣时,他那双深邃的目光之中,流露出一抹赞赏之色。
当众指着王辅臣毫不吝啬的指着他赞道:“辅臣,真乃马鹞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