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世初是在一个阴雨天来到小院的。
自打穿上这身军装,他就开始喜欢这种绵绵细雨的天气,尤其喜欢站在窗前或者街上看那些穿着旗袍,撑着红色油纸伞的美人。眼下,就有这样一个美人,与他两两相望。
“清清,我回来了!”饶世初快步上前,张开了双臂:“看在我活着回来的份上抱一下?”
“这是我的未婚妻。”沈寂挡在饶世初跟前。
“小气!”饶世初白了沈寂一眼:“好歹也是在外面儿念过书的,怎么思想如此迂腐?你瞅瞅我,堂堂饶帮的少帮主,思想都进步了。”
“思想是进步了,心思没进步。”沈寂将沈清拽到一旁:“你呀,还惦记着我家清儿呢。”
“瞧你这话说的,我跟清清什么关系,我能不惦记嘛。”饶世初错身,飞眼。
“行了,你们两个,没正经事儿可做了吗?”
“谈正事儿!”沈寂道。
“好,谈正事儿,正事儿谈完再说别的。”饶世初伸手,示意几人进屋。
饶世初告诉沈清,他是被赵督军给带到申城的。
这个姓赵的不是什么好人,典型的小军阀头子,为了抢人抢地盘儿,那是什么坏事儿都干,可有一样,他的心是红的,不干那些对不起老祖宗的事儿。
“你与赵督军?”
“合作关系!”饶世初看了沈清一眼:“放心,我心里有数,等消息的事情处理妥当,我会想办法离开的。”
“饶帮主与夫人还在临江等着你。”
“我知道!”饶世初摸头:“这样吧,等你回去的时候,帮我跟我爹娘带个信儿,就说我饶世初没让他们丢人,也没让我们饶家的祖宗蒙羞。我爹打小就跟我讲那些民族英雄的故事,例如抵御匈奴的卫青,霍去病。我想,我也可以成为像他们一样的人,虽不能名垂千古,却可以不愧对祖宗与父母。”
“就按你说的办。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沈寂按住饶世初的肩头:“必要的话可以让清儿帮你。”
“不吃醋了?”
“吃什么醋,我信得过我们家清儿。”沈寂看了眼天色:“季风跟饶帮的那几个兄弟我就带走了。”
“一路小心!”饶世初伸手:“事成后我会送清清回家。”
此时的何督军正坐在霓虹国给他购置的汽车上闭目养神。他想的不是如何为霓虹国办事儿,而是如何才能从这单生意里赚到更多钱。他知道申城不太平,也知道此地不可久留,他都盘算好了,等一攒够钱,就带着弟兄们回山里去。
这外头是不是要打仗他毫不在意,他在意的是自己手里能有多少钱,多少人,多少枪。他能不能靠着这些过上梦寐以求的好日子。在他看来,为谁办事儿都是办事儿,只要能捞钱,汉奸他也认。
正做着发财梦的何督军对于自己成为目标的事情毫不知情。
街口,饶世初看准时机,发出讯号。一辆自行车,紧贴着何督军的汽车滑过去。等何督军的汽车转弯,驶入另外一条街道后,骑车人才掉转车头,回到了沈清与饶世初跟前。
“如何?”沈清问,言语间带着一丝丝的紧张。
倒不是担心会被那个何督军给发现,而是担心行动不力,错过了眼下的好时机。见骑车人点头,这才稍稍松了口气。
“去下一站。”
此时,何督军乘坐的汽车已转过街口,且前面不远就是霓虹国的商会。汽车刚停稳,几个霓虹国人就迎了出来,其中一个,正是沈寂在疗养院碰见的那位。
他是典型的霓虹国长相,两撇小胡子格外惹眼。就在何督军与小胡子握手寒暄时,沈清念动咒语,一团火直接从汽车下烧了起来,火蛇也像有灵性般,直接缠住了何督军与小胡子。回过神儿来的几个商人正要跑,却被不知何时粘到身上的纸人给定住了。尽管他们心里着急,可不管如何使劲,双腿都无法移动半寸。
当火蛇扑向他们的时候,他们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火,烧得很快,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把汽车前的那几个人给烧成了灰烬。等霓虹国的人得到消息,赶到现场时,只看到了一大团类似汽车的灰烬,而灰烬旁的那几个人,早已分辨不出模样来了。
火车站,饶世初向沈清挥手告别。
沈清忍不住问他:“一定要当兵吗?用你少帮主的身份,一样可以报效国家。”
饶世初咧嘴,露出两个酒窝:“我知道,可这身儿衣裳比较帅,我舍不得脱。”
沈清还想说什么,火车已经启动,且缓缓驶向临江的方向。
暮色秋阳,匆匆掠过的美景中,她竟嗅到了一股硝烟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