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逃的人有两个月没露面。林顿太太在那两个月里面闹了一场最危险的大病,叫作脑膜炎,可是她熬了过来。哪怕一个做母亲的护理自己的独生子女,也不可能比埃德加照顾她更为尽心尽力了。他日日夜夜都在那里守护,忍受着一个神经狂躁、理智混乱的病人所能加给他的一切苦恼,尽管肯尼思说过,他从坟墓里抢救出来的这个人,将来报答他这番好意的方式,就是不断给他增加新的焦虑——事实上,他牺牲了自己的健康和精力所保存下来的,不过是一具人的皮囊——等他听到肯尼思宣告凯瑟琳的性命已经脱离危险,他那感激和欢乐的心情真是难以言喻。他一个钟头又一个钟头地坐在她身边,细心观察她身体一点点地恢复,一心抱着过分乐观的希望,幻想她的神志会清醒起来,很快就会完全恢复,变回从前的那个她。
她第一次走出卧房,是在第二年的三月初。一天早晨,林顿先生把一束金黄色的报春花放在她的枕头上,她的眼神本来好久都没有透露过喜悦了,这时候她醒过来,一眼看见了这些花朵,就急忙把它们攥在一起,高兴得两眼闪闪发光。
“这是山庄开得最早的花!”她大声叫开了,“它们让我想起了解冻的春风、温暖的阳光和快要消融的积雪——埃德加,是不是吹来南风啦,积雪是不是都要化光啦?”
“这儿的雪差不多都化光啦,宝贝儿!”她丈夫回答,“在整个一片原野上,我只看见两块白点了——天空是蔚蓝色的,百灵鸟唱着歌,山涧和小溪都涨满了水。凯瑟琳,去年春天这个时候,我一心一意希望你待在这所房子里——可现在呢,我倒希望你待在一两英里远的那一带山上:风吹得那么清新柔和,我觉得,它会治好你的病。”
“我永远也去不了那儿啦,不过也还有一次!”这个虚弱的人说,“那时候你就会把我撇下,我就会留在那儿,永远地。到明年春天,你又会希望我待在这所房子里了,那时候你回想起来,就会觉得你今天是幸福的了。”
林顿先生一个劲儿地对她温存爱抚,还说着很多甜蜜多情的话,想让她高兴起来;但是她迷迷糊糊地对着这些花儿,任凭一滴滴眼泪沾在睫毛上,又顺着脸蛋儿流下来,对那些话听而不闻。
我们知道,她是真的见好了,所以认定多半是长期憋闷在一个地方,才造成她这样心灰意懒,换换环境也许会好一些。
老爷告诉我,到冷清了很多个星期的客厅去把壁炉生起来,在靠近窗口有阳光照着的地方放一把安乐椅。然后他把她扶下来。她在那儿坐了好长时间,享受着有益健康的暖和气儿。正像我们预料的那样,周围的东西让她活泛起来,这些东西固然都是她熟悉的,却不会让她像在她所厌恶的卧室里那样感到腻烦。天黑下来的时候,她好像已经筋疲力尽了,但是我们左说右说都没法劝动她回到卧室里去。我只得先打点好客厅的沙发给她当床,等着另外给她安置一间卧室。
为了免得费力气上楼下楼,我们布置好了和客厅同在一层楼的一间屋子,也就是你现在睡着的这一间。不久她就恢复到能靠着埃德加的胳臂,在这两间屋子来回走动了。
嗳,我暗自思量,像这样让人侍候着,她是会复原的。我这样希望,还有双重的原因:一来,因为她身上还怀着另一个小生命呢;二来,我们都抱着希望,过不了多久林顿先生就会眉开眼笑,而且由于继承人诞生,他的产业就有了保证,不会落到外人的手里。
我还应当提一提,伊莎贝拉出走以后大约六个星期,给她哥哥寄来了一封短信,宣布她和希思克利夫结了婚。信写得干巴巴、冷冰冰;但是在末尾又用铅笔涂抹了几句,含含糊糊地表示道歉,说是如果她的做法得罪了他,请他宽大为怀,切勿记恨,还说她当时也是无可奈何,既然木已成舟,她也无力反悔了。
我相信,林顿先生并没有回信。又过了两个星期,我收到了一封长信。这封信出自一个刚刚度完蜜月的新娘子之手,令我感到离奇。我来给你念念吧,因为我还把它留着呢。死者的任何遗物都是宝贵的,如果他们生前就受到尊重的话。
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埃伦:
我昨晚来到呼啸山庄,头一次听说凯瑟琳患了重病,至今未愈。我想,我不宜给她写信,而我哥哥如果不是过分气恼,定是过分悲伤,我给他写什么,他都不会作复。然而我又必须给什么人写封信,给我留下的唯一选择也就是你了。转告埃德加,为了再见到他的容颜,我愿抛弃世上的一切——并请转告,我出走后不过二十四小时,我的心就又回到了画眉田庄,而且此时此刻,我的心就在那儿,对他,对凯瑟琳都充满温情!然而我身不由己(这些字都加了着重点)——他们不用对我有所期盼,他们可以做出他们愿做的任何一些结论;然而,务请慎重,不要轻易归到意志薄弱或感情淡漠这个方面。
以下是专给你一个人写的。我要问你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
当年你住在此地的时候,你采用了什么办法来保持人性所共有的亲洽和谐的?我在周围的人身上,丝毫找不出任何与我相通的感情。
第二个问题,是我极为关注的,这就是——
希思克利夫先生是一个人吗?如果是,他是不是疯了?如果不是,他是不是个魔王?我不会告诉你,我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不过我恳求你,如果你能解释清楚,就给我解释一下,我究竟嫁给了一个什么——这就是说,你来看我的时候请告诉我;你一定得来看我,埃伦,快来。不要写信,要亲自来,并且从埃德加那儿给我带点儿什么。
好啦,既然人家让我以为,山庄就要成为我的新家了,现在我就来告诉你,我在我那个新家里受到了什么样的接待。我只是为了消愁解闷,才思量诸如缺少舒适的生活环境之类的问题;除非到了缺了它们而感到非常不便的那一刻,我是从来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的——如果我发现,我全部的不幸仅仅在于缺少舒适的生活环境,而其余的只是一场离奇的梦,那我就会高兴得开怀大笑、手舞足蹈啦!
我们转上通向荒野的道路时,太阳已经落在田庄后面了。我从这一点来判断,天时该到六点了。我那位旅伴耽搁了半个钟头,尽量细致地把林苑、花园,大概还把整个宅子察看了一番,所以我们到达石板铺地的宅院当中下马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你那位听差的老同事约瑟夫拿着一支浸芯蜡烛[1]出来迎接我们。他迎候的那种殷勤有礼可真给他自己增了光。他第一个动作是把蜡烛举得和我的脸一样高,斜着眼睛,不怀好意地狠狠瞪了我一眼,撇了撇下嘴唇,然后扭头走开。
接着他又牵过那两匹马,把它们带进马厩里去,再次露面的时候就是去给院子的门上锁,仿佛我们住进了古老的城堡似的。
希思克利夫留在屋外和他讲话,我则走进厨房——一个又脏又乱的黑洞。我敢说你肯定认不出这个厨房来了,跟当初你经管的时候比,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
炉子旁边站着一个小流氓似的孩子,粗胳臂粗腿,衣着肮脏,他那对眼睛还有嘴和下巴那部分,和凯瑟琳的一模一样。
“他就是埃德加的内侄吧,”我心中暗想,“也可以算是我的内侄了。我得和他握握手,还有——对了——我还得亲亲他。最好是从开头就建立起相互的理解。”
我走过去,一边要握他那只圆鼓鼓的小拳头,一边说:
“你好,我亲爱的?”
他答了一句我听不懂的土话。
“你和我能交个朋友吗,哈顿?”这是我和他谈话的第二道问题。
我这样一再表示友好,得到的答复却是一声咒骂和一句威胁:如果我不“滚开”,就放卡脖儿来扑我。
“咳,卡脖儿,小子!”这个小坏蛋低声呼唤,把一只串种牛头犬从墙角的狗窝里叫了出来。“哼,你走不走?”他很霸道地问。
我珍惜我这条命,只好依顺。我跨过门槛,等着有其他人进门。希思克利夫先生哪儿也见不着影儿;约瑟夫嘛,我跟着他到了马厩,请求他陪我进屋,他瞪了我一眼,自顾自咕噜了一通,然后耸着鼻子回答说:
“嗯!嗯!嗯!哪个基督徒听见过这种样儿的话呀?装模作样,哼哼唧唧!俺咋知道你说的啥?”
“我是说,我希望你陪着我进这所宅子里去!”我大声说,以为他耳朵聋,不过还是对他那股粗鲁劲儿深恶痛绝。
“关我啥事?俺还有别的活儿要干呢。”他一边回答,一边接着干他的活儿,他那副尖嘴猴腮的脸,满是瞧不起人的神气,还摇来晃去地打量起我的衣服和容貌来(我这身衣服那是极为好看,而容貌可是——我敢保证,要多凄惨就有多凄惨)。
我沿着院子走过去,穿过一个小便门,走到另外一扇门前,不揣冒昧敲起门来,但愿有个比较懂点儿礼貌的仆人前来应门。
过了不大一会儿,一个又高又瘦的男人把门打开了,他不仅没打领巾,而且衣着也马马虎虎;他那乱蓬蓬的头发披散在肩膀上,把脸都遮住了;他的眼睛就像是凯瑟琳的鬼魂那样,它们原有的那种美丽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你来这儿有什么事?”他气势汹汹地发问,“你是谁?”
“我原来名叫伊莎贝拉·林顿,”我回答,“你以前见过我,先生。我最近嫁给了希思克利夫先生,是他带我到这儿来的——我想,是得到过你同意的。”
“那么,他回来了?”这位与世隔绝的人又问道,两只眼像饿狼似的闪闪发光。
“是的——我们刚到,”我说,“可是他把我撂在厨房门口;我正要进屋,你那个小男孩儿像个哨兵守在那儿,唤来一只牛头犬把我吓跑了。”
“真不错,这个魔鬼似的恶棍还真的说到做到呢。”我这位未来的房东大声吼叫起来,还往我身后的暗处探头张望,想要找到希思克利夫;然后就滔滔不绝自言自语地咒骂起来,口口声声威胁说,那个“恶魔”要是骗了他,就要对他不客气。
我很后悔,不该第二次又想进去。我正打算不等他骂完就偷偷溜走,可是还没来得及这样做,他就让我进去了,然后关好门,重新上了闩。
屋子里炉火正旺,在这间宽大的屋子里再没有其他的灯火,地板上全都蒙了一层灰。小时候,那些光灿灿的白镴盘子总是吸引我看得目不转睛,现在却让锈迹和尘土弄得晦暗无光了。
我问他是否可以叫一个女仆来领我到卧室里去,恩肖先生不予回答。他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双手插在口袋里,显然完全忘了有我在那儿。他是那样明显的心不在焉,整个神情又是那样的愤世嫉俗,这让我感到发怵,不敢再去打扰他。
我坐在那个冷清的壁炉边上,比孤单一人还要难受,想到我那欢乐的家不过四英里之遥,家里有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亲爱的人,但是却像是隔着个大西洋,把我们远远隔开,让我根本无法跨越!这些让我感到特别郁闷。埃伦,你对于我有这种心情,不会感到意外吧。
我反躬自问:我该向何处去寻求安慰呢?而且——我要提醒你不要告诉埃德加或者凯瑟琳——在这一切悲愁之上还有一种压倒一切的绝望,就是找不到任何人能够,或者愿意,和我联手对付希思克利夫!
我曾经想在呼啸山庄找到一个栖身之所,几乎还是心甘情愿地想留下来,因为那么一来我就可以避免硬凑着和他单独生活在一起了。可是他知道,我们要相处的是些什么人,他并不怕他们会来干预。
我坐着想着过了一段凄楚的时间。时钟敲了八下,又敲了九下,我那位同伴还是踱来踱去,头埋在胸前,一声不响,只是偶尔不满地哼哼一声,或是难受地叫唤一下。
我凝神细听,想弄清楚屋子里是否有女人的声音,在这段时间,我心中充满种种发疯似的悔恨和从未料到的可怕预感,我终于以无法控制的哀叹和哭泣将它们有声地宣泄出来。
直到恩肖从他那节奏分明的踱步中停下来,站在我的对面,带着一副刚刚惊醒过来的神色盯着我,我才醒悟到我的悲伤已经多么的毫无遮掩了。我趁他恢复了注意力的时刻大喊起来:
“我一路上走累了,我要去睡觉!女仆在哪儿?她不来见我,就带我去找她!”
“我们没有,”他回答,“你得自己侍候自己!”
“那么,我睡哪儿?”我抽抽搭搭地说——疲劳和不幸把我压倒了,我已顾不上自尊自重了。
“约瑟夫会带你去希思克利夫的屋子,”他说,“打开这道门——他就在那儿。”
我正准备照他的吩咐去做,可是他突然把我留住,用一种极其异乎寻常的声调又加上两句:
“劳驾把门锁上,并且闩好——可别忘了!”
“嗯!”我说,“可是,为什么,恩肖先生?”我并不喜欢特意把自己和希思克利夫紧紧扣在一起。
“看看这儿!”他一边回答,一边从背心里拔出一把构造奇特的手枪,枪筒上装有一把双刃的弹簧刀,“那对一个走投无路的人来说,可是一个了不起的诱惑,难道不是吗?每天夜里我都按捺不住带上这玩意儿到楼上去,试一试他的门。如果有那么一次让我发现门没关,那他就玩儿完了!我一直这样做,从来没有改样儿,哪怕一分钟之前我还想起上百种理由让我别干——可总有那么个魔鬼,撺掇我去宰了他,好了结我的种种计谋——只要你高兴,你尽管和那个魔鬼一直斗下去;可是只等时机一到,哪怕天堂里的天使全都下凡,也救不了他的命!”
我带着好奇心琢磨着这把武器,突然闪出一个可怕的念头,我要是掌握了这样的家伙,会变得多么强大有力呀!我从他手里把枪拿过来,试了试刀刃。他看到片刻之间我脸上闪现的表情,大吃一惊。我那种表情不是恐惧,而是渴望拥有。他怀着不愿让别人碰的心情,一把抓过手枪去,把刀折起来,放回原来藏放的地方。
“你就是告诉他,我也不在乎,”他说,“让他提防着点儿,看着他吧。我明白,你知道我们两个人的关系;他有生命危险,并不会让你吃惊。”
“希思克利夫对你干过什么?”我问他,“是为什么事他伤了你,才让你抱有这么刻骨的仇恨?让他离开这所宅院,难道不是更聪明吗?”
“不成!”恩肖大吼一声,“要是他提出想离开我,那他就死定了,你要是劝他这么干,那你就成了杀人犯。难道我要输得精光,没有一点捞本儿的机会吗?难道哈顿要去当一个要饭的吗?哼,该死的东西!我一定得把它捞回来,还要搭上他的金币,然后是他的血。让他的灵魂下地狱吧!地狱里有他这么个客人,那就要比以前更加黑暗十倍啦!”
埃伦,你曾经告诉过我,你原先那位主人的习性。他现在分明是到了疯狂的边缘了——至少昨天晚上是。我在他身边就直打哆嗦,我心里暗想,和他一比,那个仆人的没有教养、阴阳怪气倒还让人舒服点儿呢。
后来他又闷闷不乐地来回走起来,我于是打开门闩,逃到厨房里去了。
约瑟夫正朝着炉灶弯下身子,探头朝挂在上面晃晃悠悠的一口大锅里看。一个大木盆里装着燕麦,放在旁边的高背靠椅上。大锅里的东西煮开了,他转身把手伸进木盆里。我猜想,他这多半是在为我们准备晚饭。我那时饿了,决定把它做得稍微好吃点儿,所以就急忙使劲儿喊起来:“我来煮粥!”我把木盆挪开,让他够不着,接着先摘了帽子,再脱掉骑装。我接着又说:“刚才恩肖先生让我自己侍候自己——我就得——我就不到你们中间来当太太了,因为我怕饿死。”
“老天爷!”他一边咕噜,一边坐了下来,还摩挲着他那螺纹袜子,从膝盖直到脚脖子。“是不是又要有一套新花样儿啦——这不,俺刚刚习惯了有俩老爷,是不是又有位太太加在俺头上了,这像是到了该滚蛋的时候啦。俺从来也没想到,俺得离开这个老窝儿了——俺怕那日子也就在眼前啦!”
他这番慨叹,我根本无动于衷。我干脆利落地干起活儿来。回想从前,做做饭往往是一件令人开心的爱好,不觉叹了口气,不过我无奈只好把这种回忆赶快抛开。它让我回想起往日的欢乐,而我越是怕勾起这种幻影,搅棒在锅里搅动得也就越快,一把把燕麦片往水里下得也就越急。
约瑟夫看着我这样做饭,越来越生气。
“瞧着吧!”他大叫起来,“哈顿,今儿个晚上你喝不上粥啦。这煮出来的都是啥呀,不就是跟俺这拳头一样大的面疙瘩吗?瞧瞧,又是一大把!俺要是你呀,就连盆儿都一下子扔进去啦。瞧瞧,把泡沫撇掉,那就得啦。砰,砰,老天保佑,锅底还没给杵烂呢!”
我把粥倒进四个盆里。我得承认,这顿饭确实是一塌糊涂。就在这时候,从牛奶棚送来了一罐一加仑装的鲜牛奶,哈顿抓过去就喝起来,牛奶从那张得大大的嘴角往下直淌。
我劝他,又请求他最好倒在杯子里喝,还对他明着说,要是把奶弄得那么脏,我可尝都不愿尝一口。那个老刻薄鬼觉得我这样讲究是大大地冒犯了他们,还一遍又一遍地要我相信:和我相比,“那个娃不管哪一点都很好”,“不管哪一处都很健康”,而且还说他弄不明白,我怎么居然能够钻出那么些鬼想法。这时候,这个小坏蛋还在喝他的奶,还一边嘴角流着口水,一边摆出满脸瞧不起人的样子抬头瞪我。
“我要到另一间屋子里去吃饭,”我说,“难道你们就没有一间可以叫作客厅的地方?”
“客厅!”约瑟夫一边冷笑一边学着我说,“客厅!没,俺们可没啥客厅。你要是不喜欢跟俺们待在一块儿,那还有老爷;你要是不喜欢老爷,那还有俺们哪!”
“那我就上楼去,”我回答,“领我去找间屋子!”
我把我的粥盆放在托盘上,自己又去另外倒了些奶。
这个家伙站了起来,嘴里还没完没了地咕噜着,领我往上走,我们上到了顶楼。他一会儿打开这扇门,一会儿打开那扇门,往我们经过的那几间屋子里看。
“这儿有一间屋子,”最后他一边说,一边推开用合页装上的一块弯弯曲曲的木板,“只在里边儿喝点儿粥,这也就够好的啦。墙旮旯儿有一袋小麦,就在那儿,还挺干净的。你要是害怕弄脏了你那金贵的丝绸衣服,就把你的手绢铺在上面。”
那间“屋子”是个破破烂烂堆东西的地方,麦芽和麦子的怪味呛鼻,这些东西一袋袋地堆在四周,正中间留下很大一块空地。
“喂,得啦!”我气冲冲地对他喊叫,“这是个睡觉的地方吗?我希望看看我的卧室。”
“卧室?”他带着戏弄的口气学着我说,“卧室你全看啦,俺那间在那边。”
他指着第二个阁楼,和第一个一样,只是墙边更显得光秃秃的,里面有张大床,很低,没挂帐子,床头放着一床靛蓝色的被子。
“我要你的卧室干吗?”我反驳了他一句,“我想,希思克利夫先生并不是住在房子的顶楼上吧,是吗?”
“哦!你要的是希思克利夫少爷的屋子呀?”他嚷着,好像有了什么新发现似的,“你为啥不早吱声啊?那俺就不用费那么多事,早就告诉你啦。独有那间你甭想看啦——他老把它锁着,除了他本人,谁也没插过脚。”
“你这所房子可真不错,约瑟夫。”我忍不住议论了一句,“这家子人也真有趣儿,我把自己的命运和他们搅在一起的那一天,恐怕全世界一切疯狂怪诞浓缩凝练的精髓就在我脑子里扎了根啦!不过,这和眼前的打算无关——这儿还有别的屋子呀。看在老天爷的分儿上,赶快让我在别的什么地方安下身吧!”
他对我这个恳求不理不睬,只是固执地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沿木楼梯往下走,我也跟着他往下走,最后在楼下一间屋子门前停下来。看到他停下来了,又看到其中质量上好的家具,我猜想这是最好的一间。
里面铺着地毯,质量很好,不过花纹图案却给尘土腻住了;壁炉四周的镂花壁纸一片片吊着;一张漂亮的橡木大床上挂着宽大的猩红色帐子,料子贵重,样式时新。但是看得出来,它给用得很不经心:上沿带流苏的镶边已经从吊环上撕下来了,挂帐子的铁杆子有一边弯成了弧形,帐子因此拖在了地上。椅子也都坏了,有好几把还坏得很厉害;护墙板上尽是很深的缺口和裂缝,已经不成样子了。
我正要下决心走进去,打算就用这间屋子了,可我那个二百五向导却对我宣称:
“这间是老爷的。”
我那份晚饭这时候早已凉了,我的胃口也倒了,我的耐性也耗光了。我坚决要他立刻给我一个安身的地方,以便安歇。
“什么鬼地方啊,”那个虔诚信教的老头子又开腔了,“主保佑俺们吧!主饶了俺们吧!你到底要上个啥鬼地方去呀?你这个惯坏了、惹人嫌的废物,除了哈顿的那个小屋子,你啥地方都看过了。这所宅子里再也没有哪间屋子可以躺的啦!”
我气愤至极,把手上的托盘和托盘里的东西一下扔在地上,然后坐在楼梯口上,双手捧着头,大哭起来。
“哎呀!哎呀!”约瑟夫嚷嚷开了,“干得好哇,凯茜小姐[2]!甭管咋样,等老爷踩在那些碎片上摔上一跤,俺们可就有好听的啦!俺们就等着瞧该怎么着吧。你这个没用的傻瓜!你这样胡乱发脾气,把上帝赐给俺们的宝贝粮食扔了,踩在脚底下,你就该打这会儿起,一直饿到圣诞节!你要是能老这样使性子,那俺就算错啦,你觉着,希思克利夫就肯吃你耍的这一套吗?俺单单就是希望他看到你现在这样大发脾气,俺单单就是希望他会看到。”
于是他一边走一边骂骂咧咧地回到他那个窝里去了,把蜡烛也带走了,让我摸黑待着。
我干了这桩蠢事以后,自己寻思了一阵,觉得只好抑制自己的傲气,压住自己的怒火,打起精神来收拾残局。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帮手,就是那条卡脖儿,我现在才认出来,它就是我们家那条狐狸的儿子,它小时候本来养在田庄,后来由我父亲送给了欣德利先生。我觉得它认识我——它拿鼻子蹭我的鼻子来和我打招呼,然后急急忙忙去吞食地上的粥,我就沿着一级一级的楼梯摸索,收拾那些破碎的陶片,用手绢儿把溅在楼梯扶手上的牛奶擦干。
我们的活儿刚要干完,就听到恩肖的脚步声从过道里传来。我这个帮手夹紧尾巴,紧贴在墙根上,我缩进了最近的一个门洞。那条狗本来想躲开他,却没有躲过;我这样猜想是因为听到了一阵向楼下慌忙逃窜的声音和一声拖得很长很惨的嗥叫。我的运气还比较好。他走了过去,进了自己的屋子,把门关上了。
约瑟夫紧接着就带着哈顿一起上来,送他上床睡觉。我原来是躲到了哈顿的屋子里,那个老头儿看见了我就说:
“这会儿可有地方容得下你和你那股傲气啦,俺觉着,就是那个堂屋。现在那儿空着,你们可以自己享用啦,再加上那个‘他’[3]——和这么糟糕的伴当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充当第三者。”
我有幸得到这个提示十分高兴,刚一躺在壁炉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就打起瞌睡来,并且马上就睡着了。
我睡得又熟又香,可惜好梦不长,希思克利夫把我叫醒了。他刚刚进来,用他那可爱的态度一定要我回答:我在那儿干吗?
我告诉他,我为什么这么晚还待在那儿——因为我们屋子的钥匙装在他的口袋里。
“我们的”这个形容词让他恼火得要命。他发誓说,这间屋子不是我的,而且永远也不会是;并且他还要——不过我不愿重述他那番话,也不愿描述他惯常的行为举止;他工于心计,老是不断地想方设法要我对他深恶痛绝!我有时觉得他莫测高深,弄得我对他的恐惧感也相形见绌;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哪怕一只老虎或是一条毒蛇在我心里引起的恐怖,也没法和他相比。他告诉我,凯瑟琳病了,还怪罪说是我哥哥惹出来的;他还说,在他把埃德加抓到手以前,我得代他受罪。
我真恨他——我多可怜——我一直是个傻瓜呀!注意不要向田庄里的任何人吐露一星半点儿我告诉你的这些事儿。我每天都盼望你来——别让我失望啊!
伊莎贝拉
[1] 土法制作的蜡烛,用烛芯在牛油中来回浸泡凝成。
[2] 约瑟夫在此叫凯茜小姐,或者是在幸灾乐祸,认为这个局面是凯瑟琳惹出来的,感到很高兴,或者是指伊莎贝拉也要变得像凯瑟琳那样不好对付。
[3] 此处的“他”似指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