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伯拿起周亮的文件一看,果然最上头的那一份就是财报,而财报上大大的赤字也让季伯有些羞愧。
季伯尴尬的笑着把财报放在一边,不去看周亮那臭臭的脸,继续看着其他报表。
不过季伯越看越是尴尬,应为后面的文件都是各种伸请,而周亮的批复都是没钱,做为罪魁祸首的季伯相当的羞愧了。
啪!伴随着又一声清脆的声响,马林同样狠狠地将一摞文件摔在了季伯的办公桌上,他的脸色阴沉得仿佛能滴出水来。
季伯心中明镜似的清楚,在安南,周亮手握内政大权,他的主要职责是精打细算地管理着各项开支;而马林则掌控着商务领域,他的肩上扛着管理收入的重任。
然而,他俩的工作上的最大绊脚石,却是季伯这位出手阔绰、不知节制的主公。
季伯被马林和周亮这两人面无表情地盯着,心中颇感不自在。
他手持文书,试图打破这尴尬的局面,说道:
“嘿,海军的战利品可有好几艘船呢!”
马林听了,依旧面无表情地回应道:
“安南并不缺钱财,缺的是物资。这些战利品尽是些金银珠贝,若无法换成物资,那不过是一堆无用之物罢了。”
说完,马林又面无表情地紧盯着季伯。
其实,即便不听马林的这番解释,季伯心里也清楚其中的内情。随后,季伯又拿起另一份文书,惊叫道:
“哎哟,曲承裕竟然遭人刺杀了!”
周亮冷冰冰地答道:
“曲承裕只是受了重伤,尚未丧命。具体不知是何人所为,不过,无论是支持曲承裕长子的交趾本土世家,还是支持曲承裕次子的外来世家,都有作案的嫌疑。”
“那我们……”
“绝无可能,也绝不可以。只要我们有所行动,交趾境内的两派会即刻放下仇恨,联合起来对付我们。况且当下,我们应当着力消化已打下的地盘,而非去扩大地盘。”
季伯缓缓放下手中的文件,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无奈地说道:
“罢了,你们俩就别再拐弯抹角了,究竟希望我做些什么,就直接说出来吧。”
马林与周亮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随后,周亮鼓起勇气,率先打破了沉默:
“主公,眼下的情况实在不容乐观,安南的财政状况已经陷入了极其危险的境地。我对此事已经反复思量了很久,却仍旧未能找到填补那巨大财政缺口的有效办法。”
季伯闻言,微微颔首,神色凝重地催促道:
“既然如此,你就把你的想法和盘托出吧!”
周亮并未立刻吐露心中的想法,而是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在为自己积蓄着勇气与决心,随后才缓缓地开了口:
“农税……”
“住嘴!你同样出身于贫寒之家,难道还不了解农民的辛勤劳苦吗?你怎能提出这样的办法,关于农税的事情,从此以后休要再提起!”
季伯仅仅听到“农税”这两个字眼,便已经洞悉了周亮的意图,随即他就像一头被激怒的雄狮,粗暴而愤怒地打断了周亮的话。
税收作为古典封建主义国家所独有的财政支柱,一直是封建国家不可或缺的关键收入来源。
美国杰出的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过:“唯有交税与死亡永恒。”
在华夏文明的悠久历史中,税收与百姓的生计、贵族的权益以及国家的兴衰紧密相连,构成了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
追溯华夏税收的源头,最早可至夏商周时期,当时实行的是贡赋制,这标志着税收的初始形态在这一时期得以确立。
所谓“贡”,即指臣民与藩属向君主进献的各种珍稀土特产品;而“赋”,原本是指臣民向君主缴纳的军车、军马等军用物资,即军赋。
至春秋时期,随着社会的变革,初税亩制度应运而生。
铁犁牛耕技术的出现,使得贵族驱使奴隶在井田之外大量开垦“私田”,这些私田的产出归贵族所有。
齐国名相管仲推行“相地而衰征”的政策,鲁国则实施“初税亩”,明确规定无论是公田(井田)还是私田,均需按照实际亩数纳税,这标志着我国土地税征收制度的开端。
进入秦汉时期,税收制度已经趋于完备。
政府将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按照编户征收租赋,并征发徭役、兵役。
编户齐民成为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他们的负担主要包括田租(即土地税)、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徭役以及兵役。
这一制度一直延续至北魏时期,北魏孝文帝在改革时推行了均田制。
在均田制下,受田农民每年需向国家缴纳一定量的租(即田租,以谷物为主)、调(即户税,以布或帛为主),并服劳役和兵役。
隋唐时期,大致沿用了北魏的均田制度,但赋税制度却有了新的发展,即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始于隋朝,经唐朝加以完善。农民每年需向国家缴纳定量的谷物,称为“租”;缴纳定量的布或帛,称为“调”;还需服劳役和兵役。在赋役期内,若不愿服赋役者,可缴纳布或帛来代替,这被称为“庸”。
然而,随着唐朝中后期土地兼并问题的日益严重,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难以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减少。
为解决这一财政困境,780年,唐德宗采纳了宰相杨炎的建议,开始施行两税法。
两税法规定,一年分夏、秋两季征税,每户依据资产交纳户税,按照田亩交纳地税。
北宋时期,政府推行“不抑兼并”的政策,导致土地兼并现象愈发严重。
为确保国家财政的稳定,王安石在变法时推行了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募役法规定,应服役却未服役者,需缴纳免役钱;方田均税法则要求清查土地,依据土地的多少与好坏来纳税。
然而,这两项改革措施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因此遭到了他们的强烈反对,并最终被废除。
尽管如此,王安石变法的税制改革仍然承袭了两税法以土地和财产为主的征税标准。
明朝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土地高度集中。
为保障政府财政收入,1581年,明代嘉靖时期的内阁首辅张居正力推“一条鞭法”。
该法规定:将原先的田赋、徭役、杂税等“合而为一”,统一折成银两,按照人丁和田亩的多少来征收。
至于清朝的税制,在前期经济繁荣、人口增长的背景下,人头税却导致了隐蔽人口现象颇为严重,农民负担沉重,对社会安定及国家财政收入产生了不良影响。
1712年,康熙帝下令“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为摊丁入亩创造了有利条件。
雍正帝时期则进一步规定:地丁合一,丁随地起。
即将丁税平均摊入地亩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从此不再征收丁税。
可以说,在华夏文明史中,税收制度的变迁最能够体现各朝代的兴衰更替。
然而,在历史的长河中,税收制度不断更迭,但本质上,广大农民始终是承担税负以供养贵族与帝国的主体。
正因如此,自古以来,农税宛如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在农民的肩头。
高高在上的贵族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制定种种制度来盘剥百姓,把百姓手中仅有的一点粮食都扣出来。
那些不事生产、既不耕田也不播种的贵族,肆意地享用着百姓辛苦劳作所收获的粮食。
而辛勤耕耘的百姓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甚至最终那些种出粮食的百姓还会被活活饿死。
唐朝诗人李绅的“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可不是什么夸张修词,而是真实的描述。
即便是在历史长河中那些被誉为盛世的时代,诸如汉朝初年的“文景之治”,彼时农业税由秦朝的“什一之税”大幅削减至“三十税一”,百姓的负担得以初步缓解。
又如唐朝的“贞观之治”与“开元盛世”,其间所施行的“租庸调制”更是精妙绝伦,有效地减轻了百姓的税负压力,而唐太宗更是高瞻远瞩,明文规定徭役征发需“不夺民时”,这一举措无疑为百姓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安宁与宽裕。
再如清朝的“康雍乾盛世”,彼时统治者将丁税巧妙地摊入土地之中,与田赋合并征收,这一改革妥善地解决了税额与百姓负担能力相匹配的问题,从而使得百姓的压力得以进一步减轻。
与此同时,康熙、雍正、乾隆这三位杰出的帝王,还通过大规模地减免税赋的英明决策,以期达到更为显著的降税效果。
这三大盛世,在历史的长卷中犹如璀璨星辰,颇为罕见,然而即便如此,它们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为百姓减轻了压力,使得百姓那沉重的纳税义务得以稍稍缓解,却并未能彻底根除。
季伯乃是穿越者,他所在后世,老百姓无需再承担农税,农税已由其他税收所替代,老百姓种田再也不用交什么税了。
所以身为穿越者的他知道,尽管难以达到后世的那种伟大程度,但也会在自身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尽力为老百姓减轻负担。
正因如此,当他听闻周亮打算调整农税时,才不禁勃然大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