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止是初七收租这一件事记得清楚,有关煜爷的很多事,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煜爷,您乐善好施,出资设了好几个粥铺,一年到头从不关门,免费赠人白粥和馒头吃,连您自己也去吃;煜爷,您深得皇上宠爱,皇上常赏赐给您各种宝物,您能拒则拒,拒不了拿去典当换点钱财,等到某地受灾,您第一个出来捐钱捐粮;煜爷,世人认为您不理朝政,也不参军,皆是因为无能。但我知道,并不是,您心怀天下,有治国之才,却甘于被埋没,不与人争的胸襟和气度,实在是让人敬佩。”
煜爷听了,回道:“姚子蕴,本爷不要你敬佩,只要你的喜欢。”
“煜爷,我崇敬仰慕您,正是喜欢的基石。”
“可本爷只想听那四个字。”
那四个字呀。
我在心里练习了两遍,再开口说:“煜爷,我喜欢你。”
“有多喜欢?”
“等你老的时候,我再告诉你。”
“小东西,真会取巧。”
煜爷刮了一下我的鼻子,伸手拉我起来,再与我一起执手入席。
我拿起青花瓷酒壶,筛了两盅酒,丝毫未闻到他身上有酒味,到时我自己身上酒味颇重。“煜爷,您今晚没跟宫里人喝几杯?”
“没有。”
“我跟我的伙计们喝了好多酒,早知道我也不喝了。”我暗自担忧喝了酒会不会影响我接下来的发挥?
煜爷说:“没有早知道这回事。你跟他们喝了多少酒?”
“这么小的酒盅,可能有十几盅。”
“那你得跟本爷喝二十盅,只多不能少。”
我再喝二十盅酒,肯定会醉到抱煜爷腿喊爹娘!“煜爷,今晚是大年夜,咱们一起守岁,喝醉了怕是不好。”
“这是放了半年多的桃花酿,味道正好,不醉人,不信你尝尝。”
我轻抿一口,细细品尝回味。虽然我没吃过桃花,也不知桃花是什么香味,可桃花融入酒盅,桃花的色泽已融入酒中,不似白酒透明色,而是比红葡萄酒稍微清润一点,红润剔透,口感醇正,甜中带酸,有淡淡的桃花香,完全没有我在虾状元喝烧酒烧喉咙的感觉。
这种低度果酒,适量饮用,美容养颜。
煜爷用筷子夹了鱼背上的好鱼肉放在我碗里,“尝尝看。”
鱼肉上带着一点点葱花和姜丝以及肉眼可见的鱼刺,我理出鱼刺后,再把鱼肉放在舌尖上一抿,鱼肉鲜美软嫩,咸淡适中,没有丝毫鱼腥味,是上等清蒸鱼。
为了还礼,我夹了一块红烧肉给他,又夹了一块红烧肉给自己吃。一块红烧肉肥瘦相间,被褐色酱汁包裹着,嘴巴一咬,肥肉不腻,瘦肉不柴,入口即化,甚是美味。
想起以前煜爷跟我吃饭,在菜盘子里划一条三八线,各吃各的。而今,我们用各自的筷子给对方布菜,是否代表着他的洁癖被治愈了?
“来,喝一个。”
煜爷邀请碰杯,我自然奉陪,举杯对对碰后,仰头喝光,再把酒满上。
“姚子蕴,本爷有一事不明。”
“煜爷只管问。”
“当初本爷喝的那碗陈皮糖水,本爷说很甜,你不信,那你认为该是什么味道?”
那算得上是我和煜爷第一次交锋,本想咸死他,谁知甜炸了,第一回合我就输了!煜爷重提此事,还追问我其中缘由。
我舀了一个萝卜丸子放到他的碗里,“煜爷,吃菜。”
“为何不答?”
回答了会丢人呐!“煜爷,我第一次炖陈皮糖水,想着陈皮是有特殊香气的,可能熬出来的是像桔子一样酸甜适中?”
“加了糖,怎么会酸甜适中?”
“……”
“陈皮的香气,与糖的甜味,是两回事。”
再由煜爷寻思下去,会显得我更蠢。我别无选择,只能主动陈述实情。“煜爷,那天,您和袁大哥上门找我对峙,惹得我很是不爽。毫不客气地说,我给你熬陈皮糖水是居心不良。我先往里加了很多糖,再加了很多盐,本以为会齁咸齁咸,谁知会甜得腻人,实在是失策。”
煜爷咧嘴微笑,“原来如此。”
他笑容幅度不大,笑不露齿,嘴角微微咧开,一双含笑的丹凤眼,简直就是传说中星星眼的范本。
被他如此充满爱意地注视着,我羞臊地挠头道:“煜爷,你不生气?”
“不生气。”
看起来生人勿近气场超强的煜爷,竟然要变成暖男了?
“有道是咸能引甜,经过那次熬糖水的经历,你该懂了。”
“受教了。”煜爷春风化雨般的说教,丝毫没有指责我图谋不轨,反而给我复习知识点,要是他不当我的男人,给我当夫子,说不定不出两年就能高中状元。
煜爷又为我夹了一块红烧肉,“红烧肉的做法,每家每户都不同,必定要加冰糖提味增鲜上色。出锅前要加盐,好使红烧肉甜咸适中好入口。”
“煜爷,你懂的真多。”
“略知一二罢了。”
煜爷问了我一个久想知道的问题,我回答了还引出这么一长串交流来,这不可就是给我打了个样?“煜爷,光喝酒吃菜委实是有点无趣,不如咱们互问问题再喝酒?”
煜爷点头答应。
“煜爷,你是不是生性淡泊名利?”
“不是。”
我俩碰了杯,喝完杯中酒,他说:“生在帝王家当王爷,日子虽是大富大贵,吃穿不愁,可头上始终悬着一把刀。若是胆敢觊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那把刀便落下,让人丧命。一旦入了朝堂或参军,不管争不争,被权势裹挟着,初心难觅。唯有不争不抢不出头,过平凡日子,才能在权势浮沉之际全身而退。”
听了煜爷这一段话,我愈加被他的智慧给折服了。他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写文章、作诗、画画的造诣很高,武功更是高强,像他这种复合型人才,若是有争帝位之心,必定会吸引一帮追随着簇拥他上高位。可掌权者岂会容得下江山落入他人之手?一朝煜爷起了争位之心,朝堂上必定会掀起腥风血雨。他为了国家安宁和江山社稷,宁愿当个被皇帝喜欢的皇弟,也不愿展露一丁点才华,被人觊觎。
我喜欢的男人有如此见识,如此胸怀,真是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只想以身相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