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不是联姻的缘故,永宁侯府真的重获圣宠,已经有好多年没有接到圣旨的老侯爷孔昉,忽然就被派去承州监督堤坝修筑的工作。
而一向不问政仕的小侯爷孔彦也主动要求,随父同行。
此行在别人眼中皆是父唱子随的美誉,但孔彦自己心里明镜似的,他不过为了躲人,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一个肉体和精神上的重度洁癖患者,连画画都毫不多留余笔,更何况是让他对着一个毫无感情的女子,还要与她同床共枕,朝夕相处。
孔彦只有三个字:做不到!
于是,趁此机会,他于新婚第二天,就撇下新娘子“逃”之夭夭。
可奈何躲的了初一,也躲不过十五。堤坝工期提早竣工,孔彦还是回来了……
这不,他前脚刚踏入永宁侯府,后脚丫鬟就来通传,说奉了大夫人之命,请小侯爷过去说话。
母亲对新婚儿子的叮咛,无非就是些老生常谈的话题,什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了,“已成家该立业”之类云云。
不过,看的出来,大夫人对新媳妇言蕙之倒是欢喜的很,接连夸了好几遍。反正孔彦都是哼哼哈哈地应承着,权当哄母亲开心。
当松烟看到公子回来时,就觉得他脸色不好,除了舟车劳顿的疲惫,还有力不从心的一丝无奈?
主仆二人一前一后走着,刚刚路过偏厅,却看到一群家仆在花园里忙忙碌碌。有的在铲土,有的在搬运花盆,有的则在挪动假山,还有的甚至挽起裤腿在荷花池中清理淤泥与残荷。
“你们在做什么?”
孔彦最喜欢的就是家中这一方小天井园子,虽然比起另外两个大花园来说,它并不起眼,却是孔彦儿时常常写生的场所。
一草一木,皆关情。
其中一个资历较深的家仆上前回话道:“小侯爷,是少夫人叫我们来的,我是负责清理荷花池中干枯的荷叶的。”
说毕,他指着另外几个身影,为小侯爷讲解:“他是负责挪动假山位置的,据少夫人说原先的摆放格局不好,挡了侯府运势;他呢是清理青苔的,先前那个石阶苔痕太厚,好多人都滑过跤。”
“妇人之见。”孔彦听完,冷冷地吐出几个字。
就算这少夫人没听过“留得残荷听雨声”,也该听过“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吧,这些景可是他专门保留的,近十年都没有动过。
偏就她那么爱搞事,还美其名曰影响风水!
“那还有几个人在做什么?”孔彦又指着另外几个铲竹松土的人问道。
“他们啊……他们在种果树呢!”家仆抹了把汗,一五一十道来,“少夫人说这一块地方采光好,可以种一些生命力旺盛的树木,像什么金橘树,枣树、柿子树等,彩头好,颜色也好。”
说完,他似是感受了到了小侯爷的异样与不悦,便识趣地退下,继续投入到了忙碌劳作中。
这事虽是少夫人在规划细节,但底下人都明白,背后有大夫人的全权授意。
喜从天降,万象更迭。
想来,永宁侯府上上下下长期生活在一尘不变的死水中,渴望一番新气象,渴望得太久了。
“公子,要不要和大夫人再说说,看看能不能恢复原样……”松烟知道孔彦对原先那番寂寥萧瑟的园中景观有依恋,便建议道。
但到底是孔彦了解母亲,他摆摆手,内心又增加了对言蕙之的鄙夷:“俗不可耐,也不可爱。”
他就是这样看待新婚妻子的。
最终,两人是在卧室中相遇的。彼时,言蕙之正在指导着院落中小丫鬟们更换窗纱,而孔彦则是回房整理些日常衣物。
只见,言蕙之一身藕紫色的家常衣裙,也不曾佩戴什么首饰,正点着从仓库中搬出来的几匹烟罗纱:“这些布年代久了,如今拿来裁衣服的话,款式也不时兴了,与其放着发霉,倒不如装点窗屉。”
说完,她又吩咐玉壶将仓库中一些老旧的银器盘点好,拿去打些新的小玩意儿,方便日后打赏给府中办事得力的小丫鬟。
正说着,只听大家齐刷刷地喊了声:“小侯爷。”
言蕙之是背对孔彦的,虽不曾看见他表情,但也感受到了由远及近的冷漠与嫌弃。这种不带任何温情的眼神,从她看见他的第一眼便已知晓。
再加上洞房花烛夜,孔彦推脱喝醉了酒不舒服,直接倒头就睡的表现,言蕙之便更清醒,这场婚姻和这个夫婿,她都不用抱有太大期望。
没有期望就没有失望,早早地想通也好,省的以后被那些纳妾争宠的事气到折寿。
所以,她不卑不亢地转头向孔彦,问好:“侯爷,此次承州之行可还顺利?没想到你提早回来了,我都没什么准备。”
她本来就没想准备什么,只是客气客气,但没想到孔彦更不客气,只说了声:“噢。”
噢?噢是几个意思,这还让人怎么接话?
言蕙之索性不再吭声,继续看着丫鬟们糊窗户。没过多久,孔彦已从卧房中出来,身后跟着的松烟手中还抱着一大堆东西。
倒是玉壶替自家小姐打抱不平,想为言蕙之刷点存在感,斗胆叫住了匆匆离去的孔彦。
“小侯爷,听闻你热衷书画评鉴,那你觉得我们少夫人选的这窗纱好不好看?”
孔彦稍作停顿,却一副懒得为此浪费时间的样子,只略略扫了几眼,面无表情道:
“我见惯了正统的大家之作,这些居家俗物嘛,实在没法欣赏。”
言下之意,你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反正我也不想看。
“对了。”孔彦似又想起什么,对言蕙之补充道,“秋闱在即,我要专心准备考试,近日都会在书房歇息,你不必等我。院中的东西,你只要开心,爱换哪个就哪个。只一点你记住,我的书房,你不可进来,更不可动房中任何东西。”
嘁,就跟谁稀罕进去似的。言蕙之觉得孔彦不仅自恋,而且缺少自知之明。
这回,终于轮到她回敬道:“噢。”
*
望日暮,踏归途。
从吉祥庵的巷子回东街,走沈家的后门比较近。沿途有一片很大的桃树林,此时,正是桃子成熟时,粉润的蜜桃缀满枝头,林中还圈养了许多羊,正优哉游哉地吃着草。
这是沈家的地产,羊是沈修养着的,桃树也是他种的,但一般也家也吃不了那么多,都是摘一批,然后当餐后水果送给客人,剩下的的就分给沈家下人。
谢宜味还从没摘过桃子,她央着沈宥带她去桃园看看。
晚风习习,夕阳照的谢宜味的脸白里透红,和树上的蜜桃一般,绒绒地,泛着金光。
从前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沈宥,万万没想到,有一天也会心甘情愿为别人摘桃子,并且,毫不顾忌地把长满小毛的桃子在自己干净的衣襟上擦了又擦。
“娘子,你快尝尝。”
他已经习惯了什么好吃的,都紧着留给谢宜味。然后津津有味看着谢宜味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仿佛自己已经吃饱了。
谢宜味“咔嗤”一口,果然是脆甜脆甜的。
“好甜,你也尝尝。”
而谢宜味也是一如既往地将好东西分享给沈宥,就算是已经被她啃过咬过,也毫不避讳。
一种亲密无间的默契,在两人之间悄悄生根发芽。你一口,我一口,一个硕大的桃子很快便吃完了。
“相公,其实桃仁是一味中药,你知道他有什么功效吗?”只要与吃有关,谢宜味的脑子就特别好使。
沈宥刮了刮她的鼻尖,笑道:“拿这么简单的问题来考你相公,未免也太小瞧我了。”
“桃仁可活血祛瘀,桃肉和桃胶具有生津、润燥的功效。桃仁归心经、肝经、大肠经、而这个时节正是养心的好时候。”
沈宥完美地呈现了典籍般的回答,他满眼期待地望着谢宜味,渴望得到一个奖励。
“相公你真是行走的活典籍,来,奖你一个大桃子!”说着,沈宥的眼前出现了一个还带着小绒毛的大桃子,完全遮挡住了谢宜味的脸。
“我不要桃子。”他颇为失落。
“那……我明天去讨教下奶奶,给你做搭配桃仁的养身药膳。你马上就要科考了,是得给你好好食补下,养好身体,事半功倍。”谢宜味软言安慰。
“这个不是本来就能享受到的吗?”沈宥是越来越得寸进尺了。
“那你到底想要什么?”
她很快就没了耐心,但又像是被他猜出了心思般,略略娇羞地说:“相公,你怎么知道我给你准备了礼物?”
说完,谢宜味真的从衣襟中掏出一个核桃手串,跟握着个烫手山芋似的,丢到沈宥手中。
“哝,给你。”
这时候,沈宥才发现,这枚核桃虽然普通,但已经被打磨得很光滑,上面还有两个字——有味。
他正在猜测,某人已经忍不住解开谜底:“不许嫌弃!不许嘲笑!只准感恩戴德地接受。这可是本姑娘盘了好久的核桃,手都磨出茧子了,上面的字也是一刀一刀刻上去的,丑是丑了点,但……”
唉,想她潇潇洒洒的一个人,竟还讲出这些矫情的话,谢宜味便再也没脸说下去。
沈宥抚摸着光滑核桃表面的刻痕,就像是深深刻在了自己的心尖上,且不说她花了这般心思和精力为他做这个小物件,就算只是随便动嘴夸他一句,沈宥便已知足。
他反复揣摩着这两个字的意思,有味,宥味,是他们的名字!
前些日子,他的确是瞧见过她食指上包着的纱布,原本还以为是做菜受的伤,没想到竟是为了自己……
“相公,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吃的食物吗?”谢宜味小声问道。
历历在目,刻骨铭心。不仅仅是因为她亲手喂的他,而是因为她对一个并不交好的同侪的真心和善意。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口花生核桃酥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