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材等物都已经准备好了,本公主以为还是将李六小姐的尸身装殓好,再问王芳。”沈怡佳建议道。
“公主慈心。”罗晋和崔珞华一道拱手称谢。
有兵士到附近折了些树枝回来,很快编成了一个网眼细密简易笼子。那个猫儿已经到了体力极限,瘫软着被兵士们拨到了笼子里。它在太阳底下晒了许久,身上沾着的腐液渐渐干透,已经能看出是个猫儿的样子。
“给这个小东西一点清水,它也不过是被人利用。”沈怡佳想到在车上酣睡的小哇,当真觉得这个小东西极为可怜。
“是。”靳羽菲领命,去马车上找来个瓷碗,倒了点清水给那只猫儿。
崔珞华又将那几名力气大些的侍女喊到近前,靳羽菲也上前去帮忙。几人先在新棺材底部钻出几个孔来,将冰块用布包裹好放在了棺材底部,上面放上红布包裹干草制成的软垫,才小心地将尸体用红布包裹起来,放入棺椁之中。
沈怡佳始终坐在秀墩上,她的脸用帕子遮着,人也躲在伞下,表情实在看不分明。但一个二八芳龄的少女,能够平静沉稳地坐在一具高度腐败的尸体旁,已经是具有极大的勇气的。
“来人,将王芳弄醒。”罗晋冷着脸,寒声道。
两个兵士一左一右将昏死过去的王芳架了过来,另有一名兵士从木桶中舀出一瓢冰水,直接泼在王芳的脸上。
王芳被冰水一激,打了个激灵苏醒过来。她不住地扭动挣扎着,但被两个兵士扭住了胳膊,根本就起不来身。
“王芳,我知道你能读会写,本大人问你,你且将你知道的事实如实写下来,听清楚了就点点头。”罗晋就站在王芳的面前,他的一只手始终放在刀柄上,居高临下的俯瞰着王芳,给王芳带来了强大的压迫感。
王芳瑟缩了一下,扫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终于点了点头。
“去取笔墨来。”罗晋吩咐道。
“罗大人,本公主觉得既是审问,还是要找个见证人将审问情况都记录下来才好,也算是个见证。”沈怡佳忽然出声道。她倒不是不相信罗晋,她要留下点证据,让魏州都督王骥要有所顾忌,给二圣省下点麻烦。
“公主考虑的周到,不知公主觉得有谁来记录比较合适?”罗晋直接就答应了沈怡佳的建议。今日沈怡佳已经完全占尽了上风,他再在细枝末节上让沈怡佳不痛快,完全没有必要。
“宇文御史受二圣指派巡视天下刑狱,既遇到了这等阴私邪祟挑拨魏州都督与二圣关系的案子,自然是要查清这案子的首尾,由宇文御史来记录这些笔录最好。”沈怡佳举荐了宇文陌来记录询问笔录,是呀用宇文家的声明给王骥提个醒,也是给了宇文陌一个在二圣面前立功的机会。
“那便劳烦宇文御史了。”罗晋冲着宇文陌一拱手,并不多言,他官阶本就在宇文陌之上。
“罗大人客气了。”被点到名的宇文陌上前换了一礼,然后他一招手,白果便安排着人将桌案秀墩都摆了过来。除宇文陌记录要用的外,另在罗晋面前也摆了一套,总算有些审讯的样子来。
罗晋并没有直接在桌案后面坐下,而是来到沈怡佳的面前,弯腰拱手道:“还请公主移步,公主为主审,下官陪审即可。”
“罗大人当为主审,本公主虽粗通刑律,但今日之事的真相如何恐怕更多的只能依靠王芳的口供,想要结案定然要再搜集一些证据。本公主以为这些证据大多是在魏州,罗大人为主审日后搜集证据结案也更方便。”沈怡佳推辞道,亦感叹罗晋处事圆滑。今日之事沈怡佳是代表着二圣,她若插手过多,这问出来的真相魏州王骥那边未必肯认,但是由王骥的亲信罗晋亲自审问出真相,这结果所代表的意义就不一样了。
罗晋步步为营,行事一环套着一环,沈怡佳若是稍有不慎便要落到他设的圈套中,便要连累着二圣也陷入被动之中。
“下官遵命。”罗晋再向沈怡佳拱手,径自踱到了桌案后面坐好。
王芳趁着罗晋和沈怡佳、宇文陌说话这功夫,迅速又仔细地将这四周的环境打量个清楚。关在简易笼子里的小家伙正所在一角,眨巴着海蓝色的眼睛警惕地看向四周。原先那个喜棺已经四分五裂的变成一地的碎片,李六小姐的尸体重新被装殓进了一口棺材中。除了王芳自己,旁人或站或坐,显然就是因为李六小姐的尸体异样被发现了。
好在没有旁人知晓其中的关窍,王芳只要自己咬定是李家养的猫在封棺的时候自己跑进去了,其它的事情她也完全不知晓,只要能拖到魏州再问这件事,二夫人定然能保下她。
“王芳,你可知罪?”罗晋突然爆喝一声。
王芳身子一抖,勉强跪好,不停的摇头否认。她刚刚被淋了冰水,心中惊惧非常,即便是夏日午后,依然觉得身上寒凉非常。
“将你的辩驳写在纸上。”罗晋沉声道。
王芳呜咽一声,身子不停地颤抖着,毛笔都拿捏不住,又抖了几下之后,才勉强握住了笔,还没等毛笔落下,一滴巨大的墨点就落在了宣纸上。
“本大人没空跟你空耗,本大人再问你一遍,你如实将李六小姐入棺时的情况招来。”罗晋面色不变,冷冷一哼。
王芳似乎是受了极大的惊吓,浑身颤抖的更加厉害,再握不住笔。吸饱了墨汁的毛笔跌落在宣纸上,滚出一条墨迹。
“大胆刁奴,不用刑就是不肯说实话。来人!给这刁奴一点薄惩。”罗晋寒声道,在桌子上没有摸到惊堂木,直接将腰刀拍在了桌案上。
刚刚压着王芳的两个兵士迅速上前,一人压住王芳一条胳膊,直接将王芳按在地上,另来了两个兵士将王芳的双腿压住。一名兵士将王芳的鞋袜出去,拔出一把匕首抵在王芳的脚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