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在军械库门口道别,从兵舍方向跑过来三个士兵,七嘴八舌地跟络腮胡子打招呼,“见过军侯。”“军侯换岗下来啦?”“军侯到的比我们三个还早。”
络腮胡子一边对着三人点头,一边与先前五人挥手道别。
仓库廊下的四个执勤士兵,抱着兵器搓着手,往手上呵着气跑出来,围住络腮胡子问好。
络腮胡子说:“行了,我们四个都到了,你们四个回去暖和暖和,还能睡上两个时辰。”
一个怀里抱着长矛的士兵说:“军侯,我们在走廊拐角柱子那儿铺了个狼皮垫子,你靠在那儿眯一会儿。兄弟们都听说了,你被顶头那位熬鹰呢。”
又有一个解下自己的斗篷披在络腮胡子肩上,“睡时盖着点儿。你睡你的,别的事不用管,有他们三个呢!”
那三个来换班的士兵赶紧点头,“对,有我们呢!军侯只管睡,有情况我们喊你。”
趁着几人说话,苟嫌一扯安哥儿,安哥儿立刻会意,二人无声地跳到地上,熟门熟路地往西边粮秣仓廪摸去。
粮秣仓廪防守就严密多了,一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东西南北分成四队,手执长qiang,绕着仓廪不停地走来走去。
“这都是各城挪省出来的粮草,反倒便宜了孙国柱这个白眼狼,”安哥儿小声道:“咱们想法子给他放把火?”
苟嫌略一踌躇,“先去白石楼看看,等过几天再动手。到时候我去行刺,你去放火制造混乱。”
白石楼是方方正正的三层楼,楼顶中央突兀地飞出一座塔楼,以一段陡直的木梯与主楼相连。
两人上了楼顶,苟嫌走在前面,脚刚轻轻放到木梯踏板上,就听“笃”地一声闷响,那踏板竟是空心的。
苟嫌连忙撤回脚步,安哥儿袖间飞出一道银白的软索,“唰”地缠绕到塔楼飞檐,身子一悠,同时伸手一拉苟嫌。
苟嫌借力凌空一翻,两人同时落到了塔楼的石门前。
身形未及站稳,却听“当啷”一声,安哥儿腰间的佩刀竟然自行飞出,牢牢吸附在楼门之上。
苟嫌大惊之下赶忙抢前一步,将安哥儿掩在身后。以前他听人讲过,当年秦始皇为了防止宫中潜入刺客,曾以磁石为门,没想到自己今天也碰到了这样的机关。
顿时金铃之声大作,竹箭如飞蝗般从石门四角齐齐射向二人。
苟嫌不敢将守宸拔出,只得连剑带鞘握在手中格挡。怎奈楼梯口地方狭小腾挪不开,身后又有安哥儿,苟嫌手上动作稍滞,肩头顿觉一阵锐痛。
安哥儿将苟嫌一把扑倒,蜷起身子将他护在怀中,咕噜噜顺着楼梯滚下。
三楼楼顶此时却完全变了模样,石板翻起,密密麻麻的铁刺闪着幽蓝寒光。
安哥儿躲避不及,后背登时被数枚铁刺刺穿。
“苟哥小心,楼板不能走了。”
塔楼石门打开,从房内倾泻出一道光柱。苟嫌反手把安哥儿抢在怀里,仰头看了一眼。
一个男人拖着长长的身影站在门口,半张脸隐在黑暗里,苟嫌只看到他半个凹陷的脸腮,和一只阴测测的肿泡眼。
“那人应该就是孙国柱,你要不要紧?能不能自己出去?我上去把结果那个狗贼。”
不等苟嫌站起身,屋内涌出一队弓箭手,一字排开将那男人挡在身后,居高临下开始放箭。
安哥儿将苟嫌压在身下,自己身上先挨了两箭。苟嫌忙将守宸舞成无数太极圆弧,紧密护住两人周身。
“先撤吧,再找机会。”
苟嫌不敢恋战,一手抱住安哥儿,守宸在铁刺缝隙间一撑,腾身借力,一跃翻出几丈开外,身子直直地向楼下坠去。
警铃声惊动了兵营,数不清的士兵从四面八方围上来。
感觉到安哥儿在自己怀里软绵绵的,苟嫌有些焦急,叫了一声:“安哥儿?”
安哥儿微弱地答应着:“嗳,没死呢。妈的,铁刺好像有毒。”
苟嫌一颗心顿时如坠冰窟,半边身子顿时僵住了。他在一瞬间重又生出杀回塔楼,与孙国柱同归于尽的念头。
“放我下来,你先杀出去——贼兵围上来了。”
苟嫌一甩头,将疯狂念头从脑中驱走,手上将安哥儿抱得更紧,另一只手抽守宸出鞘,“不怕,苟哥带你出去。”
万敌当前又如何?佛来斩佛,魔来斩魔!
一招“江海凝清光”,守宸被舞得如冰轮如燿日,如银河亘天流星万点,所过之处戈戟尽断,血肉横飞。苟嫌仗着绝世利刃,生生杀开一条血路。
上艾兵纷纷避让不敢近前,只追在苟嫌身后鼓噪尾随。
苟嫌发足狂奔,拐过军械库时,忽听有人压低声音招呼道:“壮士往这边来。”
库房廊下跑出来三个执勤士兵,一个往东南城墙跑,两个往西北粮仓跑;往西北跑的两人,手里举着长矛,嘴里虚张声势地大声喊着:“来人呐,有人往粮草库跑了,小心敌人放火烧粮。”赶过来的追兵乱糟糟全跟着往西北去了。
苟嫌认出招呼之人是那个络腮胡子,心下已有七分信任。
“我去把人支开。你们先在拐角处躲避,寻机翻矮墙去东城区,从东南城墙出去——那边值防的是我的旧部,老丁偷偷通气去了。”
络腮胡子说罢匆匆转身跑去廊下,就听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有人大声问:“戚宁,刚才刺客是往这边来了?”
就听戚宁沉静地答道:“是有两个受伤的人,拐弯往西边粮草库那边去了。祝队长留几个人在这儿帮忙盯一会儿吧,三儿和老丁他们都跟着追刺客去了,我怕自己守不过来——万一刺客杀个回马枪再回来怎么办?”
外边静了一下,然后响起那个祝队长的声音,“你不是上艾第一虎将吗?还会怕两个受伤刺客?站你的岗吧!我们都忙着呢。”
杂沓的脚步声远去了。
安哥儿在苟嫌怀里轻轻动了动,“苟哥。”
“嗯?”苟嫌心里焦躁惶然,声音却异样的温柔。
“把我放在这儿,那个戚宁会掩护我;你走,去给晋阳报信,然后回来放火烧仓,再把我接走。”
二十年来,苟嫌见识过无数的鲜血、死亡,从未有过慌乱或害怕,现在却忧心如酲,惶惑无措。
“别说话,要走一起走,要活一起活。”
安哥儿的手无力地扯了一下苟嫌的衣领,“苟哥,你靠我近些。”
苟嫌低下头,把耳朵凑近安哥儿。
“我不成啦,有句话再不说就没机会啦。苟哥,安哥儿喜欢你。”他把嘴唇轻轻在苟嫌脸上碰了碰。
千万支热烙铁在胸内翻搅,苟嫌的心血肉模糊地绞痛起来。
“苟哥也喜欢你。”苟嫌把安哥儿放下来倚着柱子,解下腰间大带,将安哥儿缠捆到自己背上,“搂紧我,苟哥带你走。”
他站起身拎着剑往外冲,他不想再等下去了——冲吧,要死一起死,要活一起活。
安哥儿眼前一黑,什么也看不见了,只感觉得到苟嫌的后背宽阔温暖,晃啊晃的摇着他,就像小时候睡在摇篮里;那摇篮忽然飞起来了,带着他腾空而起,仿佛直上九霄,云朵都飘在脚下。太阳好像出来了,金光万丈,照得他全身暖融融的,疼痛都消失不见了。
“真不想死啊!”他把嘴唇贴住苟嫌的脖子,梦呓一般地耳语:“我的床底下……还有两瓶酒呢。”
“我们回去就喝,坐在大树底下。”苟嫌的眼眶灼灼发烫,第一次流泪的感觉,是万蚁噬心。
安哥儿的手颓然垂到苟嫌的胸前,嘴唇软软地贴着他的脖颈,有温热的液体缓缓流下来了。
苟嫌如遭雷殛,只觉得那湿黏的血液,像是透过皮肤流进血管,倒灌进他的心脏,立刻变成刮骨虐燎的毒液,烧蚀着他的心。